不死的活人——幽冥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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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巨大的马车在火地上行走,所到之处大火自然会散开,带着尖齿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石块,也碾碎了一些冒着蓝色磷火的骷髅。
金冠的王坐在马车上,美人慵懒的靠在王的怀里将金杯里的红色液体喂进王的口中,王的眉头轻皱,似乎对杯中酒并不满意。
青衣仆人手执长鞭轻轻地甩甩手腕子,长长的鞭子就会在雄壮的幽冥马的头部炸响,幽冥马粗壮的四肢就绷得很紧,马车的速度也变快了很多。
旺财的嘴里衔着一束青草准备去找云烨,能在幽冥地见到青草这让旺财兴奋至极,吃了一口发现比自己梦中的青草还要香甜,自从佛陀被关在无间地狱,幽冥地就出现了很多奇怪的变化,如今连青草都能长出来了,不论如何这都是一种很好的变化。
一个高大的鬼王站在山的缺口处,他的脑袋被他夹在胳膊底下,看到旺财嘴里的青草,浑浊的眼睛顿时爆射出两道黄灿灿的光芒。
“这片地是我家的,不许你进来!”
旺财停下脚步,把青草装进自己脖子底下的皮口袋,警惕的对断头鬼王说道。
“地狱本无主,强者自得之!这里已经出了芒砀山,你能奈我何?”断头鬼王单雄信豪迈的大笑一声,往前一步抡起巨大的砍山刀就要动粗。
旺财嘶鸣一声人立而起,转瞬间他的身体就变得如同山岳一般大,足足有一亩地大小的蹄子狠狠地踏在单雄信的身上,用力的碾几下,眼看着他的身体变得四分五裂,鼻孔里气咻咻的喷着火焰怒吼道:“再告诉你一遍,这里是我家的地方,不准你进来!”
说完话,巨大的蹄子就把单雄信连带着地上的泥土踢的远远地,一个黑衣年轻人坐在一根高耸的石柱子上面,懒懒的对旺财道:“他好歹是我上辈子的爹,虽然不太争气,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你隔几天就把他踩得四分五裂的,还要我帮他续接身体,知不知道很费力气的。”
面对单鹰旺财总是有些气短,不好意思的道:“每一次都是他来找我的麻烦,打不过我还总是撩拨我他不挨揍谁挨揍?”
单鹰叹口气道:“他数百年来没有半点的长进,脑袋当年被砍下来了所以总是有些糊涂,只想着要复仇,其余的什么都记不住,连我这个儿子他都只能记住十二个时辰,见一回面就要重新介绍一下我是他儿子,你去问问云烨他有没有什么好办法给他治一下。好歹把他的脑袋给接上,总是拎在手里不像话。”
“应该有办法吧,前段时间我兄弟刚刚给无舌的骨头架子上长了肉,你为什么不自己去见他?都是亲戚没问题的。”
单鹰站了起来打算去找自己的父亲,回头看着旺财道:“在我没有收复邙山之前,我不会去见他,你告诉我大舅哥,等我拿下邙山之后请他来家里做客。”
说完话单鹰就踩着山巅一步百丈去势极快,转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旺财从山脚的地方揪出一个正在偷听的骷髅头,一口带火的唾沫下去,那颗骷髅头就变成了石头的颜色,一蹄子踏碎之后这才欢快的朝西面跑去,他能感受到云峥在那里的气息。
芒砀山的山势极为雄伟,而且瑰丽,红色的山岩去天一万三千丈,这是一个定数,高山就是这个数字,只有秭归山没有定数,只要有足够的命数,他会一直长到天上去。
那日暮活了这么多年还是什么都不会,只能勉强学辛月那套管家的本事,整座家业划分成几小块,然后找合适的,聪明的幽冥马来管理,老钱管家就好。
只是芒砀山上人形的东西少,不管怎么收拾看起来也是荒蛮一片。
马车来到了极西之地,这里地火喷涌,汹涌的岩浆从地面喷涌而出之后就化作了银色的滩涂,马车轮子碾在上面火星四溅。
一个巨大身影孤独的漫步在金属和火焰之间,高傲而圣洁,一队巨大的翅膀不停地变换着颜色,如彩虹,如极光……
小苗变成神灵了,西北的那些人几百年以来疯狂的崇拜圣女,如果不是因为圣女牺牲了自己的身体嫁给了唐人勋贵,碎叶城一带早就被人遗忘在脑后了,那里能够成为西北最大的城市,所以那里的圣女庙很多,香火旺盛的不像话。
可能是血食吃的太多,变得极其的高大,云烨看到小苗就叹气,以前多么乖巧的一个小女子如今身高百丈的自己站在她脚底下怎么显摆威风都像是一个大笑话。
被自己老婆捧在手里谈话自然没有多少情意绵绵的话可说。
“烧热水,准备床铺我要休息,有什么可口的食物也送上来。”
小苗笑吟吟的答应了,张嘴就把云烨,那日暮,老钱给吞下去了……
小苗的嘴里装修的很豪华,还是老习惯,喜欢把各色宝石乱放,墙壁上莹莹的珠光宝气照耀的人睁不开眼,一间粉红色的软床摆在最中间,瞅了一下形状,不是舌头是什么?
一个正常人大小的小苗娇笑着扑上来,这才让云峥舒了一口气。“外面的是法身,不是真身,妾身很早以前就想到这一点了,所以凝练了法身……”
“你不必迁就我,夫妻一场只是百年梦,过了百年你又成了自由身,我的妻子小苗已经躺在云家的墓园里……”
“那是我极为愉快的一段回忆,仙道飘渺,枯燥而无趣,除了修炼之外就是看这无尽的荒原,反倒不如在人间活的真实。”
那日暮拥住小苗道:“不如你也搬去芒砀山?大家在一起很有趣的,总比你留在这里忍受顾忌要好。”
“四夫人走不了的,她是一方之神福泽一方,也被一方念力所禁锢,她已经落地生根,离开就会衰弱,就会烟消云散。”
老钱如今说话总是带着三分鬼气,说出来的话一点都不招人待见。
“四夫人这里我们也不能久留,离开芒砀山太远了,老奴灵魂脆弱,已经有不稳之象。”
云烨看看那日暮,和老钱,果然是如此,老钱眼窝里的鬼火只剩下一星半点,那日暮的身躯也变成了青白色,说句话都异常的艰难。
云烨摇摇头大步上前紧紧地拥抱了一下小苗,哈哈大笑道:“身材保养得不错,比以前还有料一些,很想多停留一段时间仔细检查一下,看看神和人有什么不同,既然停留的时间过久会出人命,我还是走了,下回自己偷偷来……”
松开小苗,云峥抱着已经走不动路的那日暮大踏步的出了小苗的法身。
马车往回走,身后有温热的风从吹过来,气味芬芳,如同情人的呼吸,小苗的法身在呼吸,送来一阵阵的馨香,馨香沾染在岩浆上,那些奔涌的岩浆立刻就化作了一条白银铺就的大道,如同一条白色的丝绸从极西之地飘荡到芒砀山脚下。
一个赤身裸体的巨人不断地挥动自己手里的巨锤敲击着巨大的铁砧,铁砧上火星四溅,也不知道他在锻造什么,每一锤子落下去,就会有轰隆隆的雷声从天边传来。
和这样不顾别人死活的人做邻居不是好事情,看到那日暮和老钱捂着耳朵痛苦地在马车上翻转,两个人都想极力的靠近云烨却又极力的闪开,幽冥马也受惊一般的狂奔,云烨发现自己除了觉得吵闹了一点并没有什么不适。
于是就把那日暮抱在怀里,一条腿搭在老钱的扭曲的背上,效果很明显,颤抖的那日暮安静了下来,老钱那张扭曲的无比狰狞的脸也逐渐变得柔和。
“侯爷,那一位就是凿齿,被后羿射杀之后进了地狱,凝聚了身体之后就发誓报复,他的武器丢失了,所以就在铁精山采集铁矿,打造矛和盾,准备去找后羿报复。
不过,他一般不会离开铁精山,只要别人不去招惹他,他也不会招惹别人,一门心思的打造自己的兵刃。”
云烨伸长了脖子仔细看了看那位正在劳作的巨人,笑了一下道:“爱一个人不管当初爱的多么炽烈,只要经历了上万年总会疲惫的,而恨一个人一万年只会让恨意更加炽烈。
你只要看看那些最古老的传说,就会发现愤怒这种情绪一直在延续,从祝融和共工的大战,再到刑天,蚩尤和鲧,我们的祖先都是一些好战的,就没有一个崇尚和平的,即便是尧的女儿在海边游泳被水淹死了,都要化作精卫发誓要把大海填掉。
算了,我们走吧,我看这位凿齿先生是在享受自己的仇恨,什么样的武器需要锻造一万年?这家伙除了仇恨以外,一无所有。”
马车进了芒砀山,旺财就跳上了马车,坐在马车上用自己的蹄子指指脖子下面的口袋,非常的得意,这是他和云烨之间的一点小乐趣,不管是谁有了好东西都要让另外一个猜一猜的。
云烨笑吟吟的探手进了口袋,摸到青草熟悉的形状他的脸色就变了,地狱里有一片能够耕种的粮食地?
云烨毫不犹豫的就拿出来一根草塞进嘴里,这根草明明苦涩的难以下咽,他还是吃的笑容满面,旺财也很高兴,自家兄弟第一次喜欢上了自己的美食,以前都是自己去将就人类的。
苦涩的草无论如何也比地狱里的幽冥果好吃,虽然自己的五脏六腑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只要开始吃地狱里非常难得的幽冥果的时候,他依然感觉像是在受刑,果汁会变成火焰——这是最大的麻烦。
一面吃一面喷火,好几次云烨仿佛能闻见自己的胃被烤焦的味道,身为地狱里唯一一个需要吃饭的人,这是他最大的痛苦,为了不让别人为自己担心,只能咬着牙将旺财好不容易才找来的幽冥果吃下去,这是自己唯一能够吃下去的东西,也是自己唯一的力量源泉。
既然草能在哪里生长,哪里必定能长庄稼,既然长出来的草能吃,哪里长出来的粮食也必定能够吃。
有过一次穿越经验的云烨,背包里如何会少了植物的种子?旺财背着云烨和那日暮穿过一条狭窄的山谷之后,在那里看到了一块不大的平地,旁边的山洞里不断地飘出青色的水雾,落在那些长势并不好的青草上,青草的叶子上沾满了水珠,晶莹欲滴!
连地狱里的冥兽肉都已经品尝过的云烨自然不会在乎草叶上的水珠有什么毒素,长牙兽的血液能够腐蚀掉石头,自己尝试着吃兽肉的时候也没有被毒死,除了躺了两天之外没有什么不适,只是那些好不容易才烤熟的肉自己的胃不接受,全部吐了出来。
不大的玉碗里面很快就装了半杯水……地狱里有火焰湖,有黑油湖,有岩浆湖,还有最恐怖的龙涎湖,就是见不到淡水湖。
这里有黄泉,有恶泉,有罪泉,有血泉,有哭泉……就是见不到能喝的泉水。
奈何桥下的黄泉泉水泛黄,鹅毛浮不起的弱水发黑……
云烨喝了一口甘甜的露水就习惯性地把杯子递给了那日暮,自己找了一个新的杯子继续接露水。
那日暮被自己男人下意识的举动感动的珠泪盈盈,不过想起丈夫不喜欢自己流红色的眼泪,赶紧擦干,虽然喝水这种事情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必要,她有血焉树的汁液就足够让身体保持充盈不必了,其实血焉树的汁液对她来说也非必需品,丈夫没过来的时候很多年里,她都是用骷髅的样子。
喝了一口水之后,那日暮猛地打了一个激灵,转手就把水杯里的水全部喂到张大了嘴巴的旺财嘴里,然后也掏出一个玉杯采集草叶上的露珠,喝光了水的旺财,尾巴像扫帚一样笔直的炸开了,他说不出自己的奇妙感受,只知道这是好东西。
没有手所以没办法学那夫妇俩采集露水,他干脆吐出舌头去舔草叶上的露珠。
水,在原来的世界里到处都是,所以没有人去珍惜,来到地狱之后因为不需要水,所以更加的没人在意这东西,只因为它太普通,太常见,常见的几乎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
云烨需要水!他一直都知道,虽然很少很少,他发现自己还是离不开水,自己之所以要吞食幽冥果,就是为了等火焰烧过之后的那一丝清凉。
三个人躲在山谷的角落里偷偷摸摸的喝水,那日暮原本并不稳定的神魂竟然奇迹般的稳定了下来,旺财火红的毛发喝过水之后就变得鲜活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只是干巴巴的红色。
云烨终于解渴了,自从上回老钱把自己带来的最后一点水泡了茶水之后,自己再也没有这样痛快过了,这些天来他看起来很欢乐,实际上是在摸摸的掐算自己的末日什么时候来临。
两人一马背靠着身后的岩石小声的说话。
“这里的草之所以长得不好,是因为没有阳光,只要把洞里的那几块玉牌拿过来,就能永远的解决这里的问题了,那几块玉牌再亮几百年不成问题,当初大唐帝国玉山书院为了破解玉牌之谜,不惜引来天上的雷电轰击玉牌,结果能量都被玉牌给吸收了,后来又用了很多种法子来破解玉牌,也没有得逞,最后有一个败家子竟然说把玉牌弄成粉末,他好仔细的研究一下玉牌的分子构成,结果被我骂了一顿就把玉牌收回来了,不让他们研究。
万一玉牌不亮了,就拿去芒砀山的山顶去让雷电轰击一下,就能继续用了。”
“夫君您的意思是把玉牌安到这里来?可是咱们家……”
“你知道个屁,这里才重要,你夫君我就离不开水,我甚至怀疑自己也离不开食物,毕竟我好像还有生命的气息,这些天把我渴坏了,你以为我脑袋坏掉了才去吃幽冥果?
不准流眼泪,血乎刺啦的好看啊?你看旺财多乖,他才是我云烨最大的福星!哈哈哈哈,地狱里都能找到水,哈哈哈哈。”
旺财笑的样子就看不成,还习惯性地往外喷白沫子,云烨夫妇抱着旺财又笑又跳的欢庆了好久才安静下来。
“夫君,水好像对妾身的神魂非常的有好处,妾身因为去了小苗哪里被她的神威伤了,神魂一直都不稳当,回来的路上又遇到了凿齿,伤势又加重了一些,喝了水好了许多。
夫君,您在小苗哪里为什么不说要水,要食物?她是神人应该有办法的,您不但不说,反而转身就离开了,为什么?”
云烨躺了下来笑道:“谁说我没要?我见到她第一句话就是要她给我准备洗澡水,把好吃好喝的全部端上来,结果,你看到她安排了吗?
你夫君我在人世间活了四百多年,什么样的人情世故没见过?小苗变成神了,所以她的人性在逐渐地丧失,之所以会服从我,是出于一种习惯,当时你们的身子都不合适没看见她眼神的变化,如果不是我当机立断的转身就走,我们几个恐怕会被她吞噬掉,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欲望,那不是小苗眼睛里该有的东西。”
“可是妾身只想牢牢地抱住您,旺财也喜欢跟在你身边,我们就算不是神,也很厉害啊。”云烨摸摸那日暮的头发,又拍拍旺财的脑袋苦笑一声就站起身子瞅着前面的一线天道:“世事沧桑啊,算了,不说这些事情了,咱们马上动起来,旺财在这里给咱们重新开辟出来一个洞府,那日暮去找无舌和老钱,咱们搬家,以后就搬到这里来住,如果可能,我不想出去了,芒砀山虽然好,也是是非之地,我们最好藏起来,让谁都找不到。
李二他们正在打仗,这场仗都已经打了好几百年了,到现在都没有停歇,这些事不关我们的事情,我们好好的窝在这里过日子,我还要好好的享受一下我久违的年轻身体。”
咕咕发笑的那日暮风情万种的瞅了丈夫一眼,就飘荡着出了一线天,旺财小心的避开那些青草,头上的独角转瞬间变大,在云烨指点的位置上努力地用自己的长角开凿新的岩洞。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山谷里已经出现了一片别样的景象,三十亩地大小的山谷里已经是阡陌纵横,玉牌组成的太阳恰恰将这里照耀的如同白日。
田地里的谷穗已经沉甸甸的低下了头,麦子也即将成熟,云烨在玉米地里忙活,那日暮在采摘辣椒,闲着没事的无舌时不时的张嘴一呼,就把潮湿的水汽吹到它该去的地方。
老钱在一片空地上晾晒彼岸花的花瓣,这都是合适的柴火,旺财趴在一个不大的炉子前面小心的守护着自己的青玉米,这时候即便是来一头龙,也休想从他嘴里抢走这些能让他发生大变化的食物。
云烨有一个极为朴素的思想,那就是不管什么东西,是人也好,是神也罢,都要和天地进行能量交换的,吃东西喝水或许算不得最高级的交换方式,无疑,他应该是最适合人类的,即便是不能成为更加高级的一种生命状态,无疑,吃东西会让神魔,妖怪更加的像人。
和见多识广的单鹰交流一番之后,云烨对神魔就半点好感都没有了,不管是所谓正义的,还是邪恶的,都是一丘之貉。
力量的强大没有让他们的同情心,怜悯心,变得更加丰富,力量的提升造就了无数自私,狭隘的野心家。
即便是李二的战争都算不上有多么的正义,他只是不习惯受人管束而已,不习惯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不管是谁伤害了他的利益,他第一个反应就是去造反,造反的甜头他早就品尝过了,哪怕为之去死,他也会义无反顾,在他看来,人生不能活的高高在上,不能发号施令,和一具死尸有什么区别。
云烨只想随波逐流,随着时间去做最无法预料前途的旅行。
如今成了活死人,看样子能活很久,时间很多,用这些时间去看看不同的世界,享受不同的生活那一定是极为美丽的。
黑色的洞窟里无止境的往外飘着水汽,云烨原本打算进去探索一番的,不过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说的就是这种闲的没事找事的人。
人家山洞好好的帮你浸润着庄稼,这就是大恩德,你还要冲到人家家里探个究竟,没有主人也就罢了,如果有主人谁会喜欢别人冲到自己家里去刨根问底?
无论如何水汽对山洞来说都是无用之物,即便里面有一条汹涌的大河云烨也觉得和自己无关,这些水汽已经足够种田了,那日暮也不用拿火来洗澡了,现在整天赤条条的泡在水里一点都不知道害臊。
无舌上辈子当了一辈子的太监,对女人的身体早就做到无视的地步了,老钱作为一个非常合格的管家自然不会去注意女主人的裸体,即便是看见了,也就当是空气。
只有旺财似乎对女人的身体非常的感兴趣,没事干的时候最喜欢凑到那日暮跟前说闲话,以前在人间的时候那日暮换衣服时不会避开旺财的,但是自从来到这里旺财会说话之后,她就不肯让旺财腻在自己身边了,洗澡的时候也会把旺财撵的远远地。
旺财对此非常的不满,总是怂恿云烨跟他一起去偷看云烨老婆洗澡……
这地方有一个好处,庄稼长得快极了,从种子埋进土里到谷子收割,只用了七天的时间。
喝到第一碗小米粥的时候,云烨的眼泪流淌的就像是一条河,他发誓不是因为激动,也不是因为幸福,而是这碗小米粥喝完之后他身体里的各种液体就往外喷。
一池子水洗的乌漆吗黑的他才感觉自己好像干净了一点,趴在水坑里努力往外舀脏水,这样的水对庄稼非常的有好处。
每个人吃小米粥的反应都不一样,那日暮玉石一样坚硬的身体会变软,以前的时候那日暮的身体只有关节处能动,干什么都显得僵硬,如果两个人不是恩爱了一辈子,云烨根本就没办法接受僵尸一样的那日暮,尽管她是一个漂亮的僵尸。
现在好了,总算是有点肉肉的感觉了,那日暮倔强的认为她只要继续吃小米粥,总有一天会达成她想生一个英雄儿子的愿望。无舌吃了小米粥之后,就立刻要老钱把他埋进土里去,还再三嘱咐莫要忘了每日浇点水,对他这样奇怪的要求,老钱似乎司空见惯了,想都不想的就用铲子在地里挖了一个坑把不停地打摆子的无舌给埋掉了。
旺财在昂昂的叫着哭泣,他喝了一大盆子小米粥好像也没有什么用处,他最在意的角并没有如同他认为的那样变大,不过云烨还是注意到,他脑袋上的角不是在变大,而是在缩小……
老钱虚幻的身体里什么都装不下,所以他吃饭的方式就是闻,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有嗅觉,一碗饭他能整整的闻一天,从沙漏开始掉沙子一直到需要把沙漏掉过来,云烨看过老钱闻过的那碗饭,色香味全无,香浓的米汤变的就像是水泡沙子……
这些细节云烨是不会在意的,活了那么久他非常的清楚什么才是重要的,和这些故人在一起快活的生活才是自己最想要的,至于别的早在他悠长的生命里留不下任何痕迹了。
不管是那日暮怀孕,还是无舌会长出花来,亦或是旺财会变成一匹普通的马,还是老钱变得更胖,只要他们的灵魂没有发生变化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接下来的生活就非常的让人愉快了,除了那日暮在睡觉的时候不是很消停被云烨揍了一顿之外,别的事情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谷子成熟之后,麦子就成熟了,收割了麦子之后稻子也到了收割的时候,直到云烨收获了一捧芝麻,半缸花生之后,他才开始正视自己生存的环境。
一匹鬼鬼祟祟的幽冥马告诉旺财,最近芒砀山里来了很多的人,其中就有那个喜欢抓幽冥马去拉车的胖子。
那些人很强大,他们打不过,准备躲藏到芒砀山的深处去,还嘱咐旺财不要出去,那些人已经占领了原先的洞府。
云峥听旺财说了之后,只是笑笑,来的不一定只有李泰,能使唤李泰赶车的人,除了李二和长孙之外,不可能有别人,那个死胖子表面看起来随和,其实骨子里是最骄傲不过的。
这一点和他老子很像,如果没有能让他低头的原因,他的脑袋就算是掉了,也不会低下来。
“够了,我一点都不欠他李家的,上一辈子被感情牵绊,守护了那个王朝数百年,什么债都还干净了,孙猴子大闹天宫也不过是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
如今我已经死了,只想过点自己的小日子,不愿意再掺和进去了。你和旺财都在我什么都不缺。”
云烨抱着愁容满面的那日暮,靠在旺财的肚皮上瞅着地狱中黑漆漆的天空淡淡的道。
李纲幽灵一般的坐在车子上,很快就搜遍了整个洞府,向忧心忡忡的长孙道:“他在避着我们。”
长孙闭上眼睛,哼了一声,一道强大的气流就从沿着她的身体形成一个圆圈,圆圈如同涟漪一般的扩散开来,转瞬间就覆盖了整座山峰。
良久之后长孙睁开眼睛怒道:“这只猴子还真的躲起来了,地心山里只有幽冥马,不见他的踪影,旺财也不在其中。”
李纲阴测测的笑道:“他想偷懒,在人世间的时候是这样,在这里也是如此,世上哪来这么便宜的事情,老夫等人在前面苦战,他躲在后面享清福,既然幽冥马在地心山,他云烨就逃不出老夫的五指山。”
李泰的脸色复杂至极,他死的时候云烨痛苦到了极点,因为自己是陪伴他最后的人,兄弟情深也阻挡不住死亡的降临。
所以他知道云烨到底想要的是什么,一个人孤零零的活了四百年,这样的苦楚几乎是人世间严苛的惩罚了。
马车里的李二轻咳一声道:“他就在附近,朕能感觉得到,朕的伤势不再恶化了,找到他,他是大唐的臣子,就必须为国征战!”
长孙向前一步就站到应龙的脊背上,对李纲道:“我去呼唤他,就不信他的心肠变成了铁石,连陛下他都不愿意救!”
李纲点头道:“这样也好,那就是一头顺毛驴,老夫要是捉到幽冥马威胁领路,天知道又会有什么变化,他自己现身最好。”
长孙轻轻地跺跺脚,应龙就驮着长孙飞上了天空,昏黄的夜空中,长孙张开双臂,褪掉自己的外袍,只留下胸围子,抓乱了自己的头发凄声呼唤道:
“小烨儿,你在哪?帮帮我吧,陛下受了重伤就要死了,我也快要死了,小烨儿,你难道连我最后一面都不愿意见吗?你好狠的心”
“小烨儿,我们战败了,已经走投无路了……”
“小烨儿,我就要死了,你再也见不到我了……”
长孙杜鹃啼血一般的声音在芒砀山上回荡……
“她其实没事,就是想逼我出来,你听听,她的中气很足哪里像是要死掉的人,她是在骗我,骗了我一辈子,如今还来这一套。”云烨躲在一线天后面,露出半个脑袋看着在天上飞的长孙,回头对那日暮和旺财道。
“嘿嘿,这一套对我不管用了,几百年下来老子早就心如铁石了。”云烨嘿嘿的笑着对旺财和那日暮道。
“妾身也觉得您的心肠硬了好多,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出去就不出去,妾身最佩服您这样的硬汉子了。”那日暮勉强笑着为自己丈夫打气,希望他不要再和李家搅在一起。
“小烨儿,我累了……”高空传来长孙凄楚的声音。
话音未落,那日暮就看见云烨像屁股上中箭一样的窜了出去,天上的不断喊话的长孙似乎已经精疲力竭了,摇晃着从应龙背上掉了下来,底下就是怪石嶙峋的乱石滩……
已经被各种粮食滋润的身强力壮的云烨,一步就跨出去十丈,脚尖点在乱石上,身体高高的窜了起来,数百丈的距离转瞬间就到了,瞅准了目标张开双臂就牢牢地抱住了掉下来的长孙。
长孙的身体刚刚落进他的怀里,云烨就知道上当了,因为自己接住的是一具轻如鸿毛一样的身体。
想要逃跑,就看到怀里似笑非笑的瞅着自己的长孙。
“有本事就别给本宫出来啊!
有本事就亲眼看着本宫掉在乱石堆里摔死啊?
几天不见,还以为你长本事了,知道躲麻烦了?
陛下的身子不对头你知不知道?我们在游魂关打仗打的很辛苦你知不知道?
既然下来了为什么不去游魂关报到?自己一个人躲在芒砀山抱着小妾过小日子?”
云烨很想说游魂关的事情关自己屁事。可是长孙极其熟练的就擒住了云烨的耳朵,对自己身上只有胸围子的事情毫不挂心,三娘教子一样的数落云烨。
长孙骂的有些累了,见李纲他们就要过来了,一件彩衣从天而降裹在她的身上,她从来不认为在云烨面前透皮露肉的有什么不妥。
李泰朝云烨耸耸肩膀道:“不关我事,我母后技高一筹,是你自己不争气。”
李纲阴测测的道:“陛下身体不适,你给看看有没有好法子给治好,你身上的生气太重,莫要靠近老夫,否则你的小命难保。”
白鹤童子搀扶着满身裂纹的李二从幽冥血河车里走出来,李二仔细的瞅瞅云烨道:“赶紧帮我治伤,游魂关战事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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