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厅里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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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调查魔术师谋杀案期间,纽约警局官方常常对于这些恶魔的艺术(例如巫术、魔法)厌恶至极。这案件令人实在烦恼不已,因为它留下了一堆完全无法解释的谜团。
这个案件里的许多线索,好像更适合出现在《西藏的禁地》【注:本书出版于1938年。】,或者是魔法、神秘、夸张故事的著名故乡——印度。一个凶手,众目睽睽之下穿过砖泥石膏的硬墙,从二楼的窗户出去,漂浮在半空中,从犯罪现场消失。这种故事即使在拉萨或者海德拉巴,都会让人觉得非常离奇。而在现代的曼哈顿区听到这样的故事,可真的是令人毛骨悚然。
两百五十年前,当局平息类似事件的办法,就是单单使用声名狼藉的血腥刑具——手指钳和拉肢架,从几乎无辜的关系人身上得到一份巫师行为的供状。但这种简便方法我们已经无法使用。我们唯一所能依赖的与这不可思议的案件搏斗的工具,就只有逻辑了。
加维甘探长一贯欢快坚定的蓝眼睛里写满了愤怒和忧虑,直到马里尼最终驱除了这些恶鬼,给出了解答。这个解答满足了探长的所有需要,除了唯一的一点,就是他为何没早看穿这些戏法。对此我感同身受,我和探长简直就是一条船上的。我们所需要做的,用马里尼之口来说,就是要意识到所有这些疑犯的共同点,以及两件只有疑犯中之一人能做到,而其他所有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除了凶手做过的一些手脚,这幕大戏始于星期一的晚上。为了布兰登、邓洛浦与哈维特公司一份疯狂的广告稿件,我工作了整个周末包括星期天的整晚,直到周一的凌晨五点。该死的克莱巴大厦里的广告代理商!
电话铃响的时候,我正更衣要去赴晚宴。是保罗·邓洛浦;没等我说话,他便第二次提了价。在这些无休无止不可理喻又没法睡觉的工作之后,我总是暗暗下定决心,告诉自己这绝对是最后一次了——但在这之后,我又总会考虑那些多赚的钱能够让我做许多其他的事情。
从广告代理商那里逃回来的时候,那些眼神迷离的工作人员和艺术家们仍在继续工作着。在通宵咖啡店喝完一杯咖啡,我走过几个街区,回到位于东四十大街的公寓。我淋了个热水澡,朝着黎明的第一抹白光拉下百叶窗,便爬上了床。
等我起来,怒目金刚般瞄一眼闹钟,它那嘴角下垂,已经指向五点四十了。我伸出一只胳膊扯起百叶窗,在床上热被窝里又赖了一会儿,才不得不把脸凑近窗户,迎接冰凉的空气。温暖的灯光隐约从对面公寓黑黝黝的表面照过来。我起了床,淋浴,刮脸,穿衣,到对面街角的小餐厅慵懒地吃饭,把一本书靠在盛糖的碗边。回到公寓,我缩进安乐椅里,享受着专心阅读的快感。但不久,我发现刚刚经过了几天紧张繁忙的工作,根本无法静下心来。书读起来也苍白无味。我丢掉书,去厨房弄了杯苏打水。
在起居室里,我再次扭亮了书桌上的台灯,把眼镜放在打印机一旁,撕开新的打印纸包装,把打印纸卷曲着塞进打印机,然后点了一根烟。我从顶层的抽屉里拿出一本活页笔记本,撕掉了前面十几页,这些都是为某杂志胡乱涂写的另一篇文章的草稿。一周前,我曾答应《格林图书》的编辑戴夫·莫顿,要为他们写一篇大概两千字的有关现代侦探小说状况的文章。在打印纸的顶部,我打着草稿的标题:《死亡搅拌着的周末》,接着又打了其他的两个标题:《谋杀就像出租车》、《出版商手中的尸体》。我放着标题不管,开始着手写文章的大纲——一系列我为什么不写侦探小说的理由。
侦探小说是一种独特的文体,一种复杂的纵横字谜,而写起来却并不至于非常复杂。它依靠的是几乎类似数学的公式,是一场读者和作者之间的智力决斗。有关侦探小说的所有规条,狂热的读者们都熟记于心。如果作家的下一本书违反了哪怕很小的规条,都会被读者鄙视。
这些规条要求侦探小说遵循规则的模式,依据标准的范式,且外表上能够呈现多种多样。但遵守这些规条却很难。
最基本的要素包括如下几点:侦探,谋杀的手段,线索,令人吃惊的解答。这些元素数目不多,彼此排列组合的可能性也很少。侦探小说对于某些作家曾经是个大金矿,但近十年来稳定的大量创作使得这个金矿濒临枯竭。如果所有绝妙的诡计我们都用过,所有的变化我们都试过,所有的谋杀手段都老掉牙,那我们还创作侦探小说干吗?
那么,我们先以“侦探”来举例。差不多按照年代的顺序来排,有过这样的人物:杜宾,巴克特探长,卡夫警探,勒考克,克莉斯,歇洛克·福尔摩斯,马丁·赫威特,宋代克医生,范列特·斯传,克雷格·肯尼迪,凡·杜森教授,布朗神父,普雷斯利医生,雷金纳德·福琼,瓦尔蒙特,赫尔克里·波洛,哈纳德,高尔上校,马克思·卡里多斯,角落老人,弗兰克·斯帕戈,道森,罗列特比尔,阿伯纳叔叔,亚森·罗宾,菲洛·万斯,彼得·温西爵爷,安东尼·吉林汉姆,菲利普·特伦特,帕戈里奥利,托列弗雷先生,佩里·梅森,瑞德,弗兰奇警探,威尔逊警探,艾勒里·奎因,查理·陈,安东尼·盖斯林,罗杰·谢林汉姆,菲尔博士,森彻·考尔特,山姆·斯培德,瓦尔考警长,希尔德加德·威瑟斯,亨利·梅尔维尔,平克顿先生,尼洛·乌尔夫,等等等等……【注:这里列举的都是欧美著名侦探小说中侦探的名字。】现在,只好试图去创造一个侦探形象,其个人的风格(据规则讲这一点必不可少)独出心裁而不异想天开,其推理方式原创而又耳目一新。
我停下来,喝了口手边的苏打,回顾了一下我列举的这些杰出侦探。接着我用铅笔在纸边上又补充了几个名字:尼克·查尔斯,马克西米兰·冯·卡斯男爵以及多鲁里·雷恩。点上新的一根烟,我又继续打字。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谋杀的手段。所有可以用于谋杀的精致方式,都已经被开发殆尽了:射、刺、锤、溺、闷、毒气、扼杀、下毒、斩首、从高处推落。致死的凶器也到达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冰柱冰锥,盐粒子弹,空气针,气枪射出匕首,牙膏里下毒,以及大量隐藏的自动机关。甚至这些东西就已经足够把一个人活活吓死——而吓死人这种方式,甚至也被使用过!
还有线索。作者可以使线索更加富于变化,因为线索依赖的是时间,空间和环境。管锥或丢失的水管这种线索,已经被电子点烟器或被盗的胸罩所取代。而许多曾经活跃在故事中的线索,都已经静静地退出历史舞台了,比如狗的叫声,壁炉里的烟灰,香烟屁股上的唇印,烧毁的文件,密码信,丢失的裤子扣,以及很多很多……
所有作家的机巧创造,都不大可能因为线索的用尽而遇到障碍。但相比之下,惊人的解答就会令人感到头疼了。问题在于如何做好解答,同时又不使读者在这场游戏中感觉自己迷失了。你只允许拥有最多七八个嫌疑犯,在某时,其中的某人犯下了罪行。要有无助的娃娃脸般甜美的金发女郎,要有卷发、豪爽的年轻主人公,要有被害人直系亲属姑妈,要有医生,律师,商人,警局长官,甚至老祖母(一般都是半身不遂,疯疯癫癫的),别忘记九岁的小艾瑟琳达,以及她不慎被毒死的小猫。
我们都明白了这些要素以及结合在一起的整体,而读者也知道了这些。为了想方设法走出这样已经穷尽所有可能性的困境,有些作家会狡猾地冒险打破当初疑犯的名单,把坏事塞给侦探,控方律师,法官,陪审员,甚至(这是追求新奇孤注一掷的努力)案件的叙述者本身。在这之后,可能性变得更少了,除了——如果你敢用的话——书的出版商——甚至读者自己!
在我看来,我们仍可以做的是……
我停下了手中的活,看着打字机,愁容不展。有人在走廊上捶着对面的门;几乎同时,我的门铃响了。门铃响了两三声,门口响起了兴奋的窃窃私语,透过我的房门传进来。我无助地缩在椅子里,等到他们放弃按门铃而决定走开。为某家报纸工作的时候,我曾经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安心写作,不管外界有多么嘈杂。新闻室那种有节奏的营营嗡嗡,颇为有助于工作;然而这里却只是扰人的吵闹。
很明显,有人对于住在我对面的房客很感兴趣,虽然我不明白原因。那位房客是个脾气暴躁、愤世嫉俗的反社会者,从不给其他人好脸色看。在一次尝试“早上好”而只收到一声咆哮之后,我便放弃了与之做好邻居的打算。毕竟纽约这地方,追求的也不是这个。而且,或许像这只鸟儿一样不友善的家伙,城里比比皆是呢。
他是个瘦高的男人,脸上一副饥饿的表情。他的黑发在前额卷成了V形,眼睛像昆虫般湿润和闪光,视线却冷冷地斜射过来。他的整张脸像一块肥皂雕刻的一般。但他的僵直,他刀削般对称的脸型,使他看起来带有异域风味的英俊。他有个令人烦恼的习惯,就是每次经过黑暗的大厅,偶遇的时候,他总是用怀疑的眼神转身看我,这让我想起了吸血鬼德拉库拉伯爵。他是一个奇怪的人,而他门铃上标着的名字同样奇怪——塞萨尔·萨巴特博士。
突然,我从我座椅中惊起。门外的声音更加兴奋;一个激动得发抖的声音——一个女声,盖过了其他的所有声音。这是一种好奇而平淡的腔调,但带着点歇斯底里,一点缓慢的催眠般的紧张,仿佛有种拿腔作调的恐惧。六个字穿过了瞬息而降的寂静,竟使我书桌上方的空气都变得紧张。
“屋里有人死啦!”
这就足够了。我起身,咆哮着,颤抖着打开了我的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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