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rt 2 死神的猜字游戏 12 紧紧尾随的福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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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换作平时,我每次夜间出去后都会心满意足好几天,可是麦格雷戈匆匆退出舞台后的第二天早晨,我依然兴奋不已,心中充满了期待。我非常想找到那位脚穿红色牛仔靴的摄影师,将他彻底打发掉。我属于那种干净彻底的恶魔,绝不喜欢半途而废。一想到这世界上居然有人穿着那种滑稽可笑的靴子到处转悠,手中还握着一架目睹了太多事情的相机,我就迫不及待地想跟踪那些脚印,完成我计划中的第二部分。
也许我在对付麦格雷戈时过于草率,我应该再多给他一点儿时间,多给他一点儿鼓励,他或许会把一切和盘托出。可我当时觉得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查找出来——每当黑夜行者掌握方向盘时,我相信没有我办不到的事。尽管到目前为止一切正常,但这次的处境有些尴尬,我必须独自查找到这位穿靴子的先生。
我在前一次调查时发现,除了偶尔晚上驾着游艇出海外,麦格雷戈的社交生活非常有限。他加入了几个行业组织,这对于从事房地产这一行的人来说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我没有发现任何人与他交往密切。我还知道他没有犯罪记录,因而也就没有案卷可以翻阅,当然也就无法查找出他的同伙。他离婚时的法庭记录只有简单的“无法调和的分歧”,其余的只能由我发挥想象力了。
我恰好在这一点上走入了死胡同。麦格雷戈属于那种独来独往的人,尽管我将他彻底研究了一番,仍然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可以表明他有朋友、伴侣、约会对象、同事或密友。他从不在晚上与朋友聚会——除了那些小朋友外,他根本没有朋友。他既不是什么教友会的成员,也不是慈善互助会会员;既不去附近的酒吧喝酒,也不去参加每周举行一次的方块舞舞会——这本来能解释那双靴子的来历。不,什么都没有,只有那些上面露出了那双愚蠢的鞋尖的照片。
那么这位穿牛仔靴的家伙究竟是谁?我如何才能找到他?
只有一个地方能找到答案,而且行动要快,要赶在有人发现麦格雷戈失踪之前采取行动。我听到远处传来了隆隆的雷声,惊讶地瞥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果然,已经是下午两点一刻了,正是每天午后雷阵雨开始的时候。我在苦思冥想中错过了午餐时间,这可不是我的作风。
不过,这场雷阵雨可以再次给我提供掩护,我也可以在回来的路上停车买点儿吃的。于是,我兴奋地制订好了下一步行动的巧妙计划,走到停车场,钻进汽车,向南疾驰而去。
当我赶到马西森·哈莫克码头时,天已经开始下雨。我再次穿上那件黄色防水外套,沿着小道一路跑向麦格雷戈的游艇。
我又一次轻松地开了锁,溜进了船舱。我前一次上这条游艇是为了寻找证据来证明麦格雷戈是个恋童癖,这次却是为了寻找比较微妙的东西,寻找能够提供麦格雷戈那位摄影朋友身份的小线索。
反正得从什么地方着手,所以我又下到了他们睡觉的地方。我打开有小暗格的那个抽屉,重新翻看那些照片。我这次既查看照片的正面,也查看照片的背面。数码照片大大增加了侦查的难度,照片上没有任何痕迹,而且也没有上面印有序列号、可以追踪的空胶卷盒。世界上再笨的人也能轻轻松松地将照片下载到硬盘中,随时将它们打印出来,更不用说某个对鞋子有着如此恶心爱好的家伙了。
我关上抽屉,开始查找其他地方,可这里的一切我上次都已经翻了个遍。我不免有些泄气,来到了游艇上面一层的主船舱中。这里也有几个抽屉,我开始翻找起来。又是录像带、塑料玩偶、塑胶带,都是我已经看到过的东西,没有一样能够给我提供任何线索。我将那些塑胶带一一取了出来,心想或许应该让这些东西物尽其用。我漫不经心地拿出了最后一卷塑胶带。
我找到了。
光有本事还不够,还得靠运气。即使是一百万年,我也想不到会有这样好的运气。这卷塑胶带的底部粘着一小片纸,上面写着“雷克尔”,名字下面还有一个电话号码。
当然,谁也无法保证雷克尔就是那位穿红靴子的牛仔,甚至都无法保证这是个人名。这可能是负责船上管道的承包商的名字。可不管怎么说,这更像是一个可以让我着手的线索,我现在必须赶在雷阵雨过去之前下船。我将那张纸片塞进口袋,扣好防水服的纽扣,悄悄溜下游艇,重新回到了小道上。
也许是与麦格雷戈一起度过的这个夜晚仍然让我意犹未尽,我还沉浸在欣喜若狂的状态中,开车回家时居然哼起了菲利普·格拉斯的音乐剧《屋顶上的一千架飞机》(1000 Airplanes on the Roof)中一首容易上口的曲子。美好生活的要旨是既完成了引以为豪的事又有值得期待的目标,而我此刻两者皆有。做我这样的人多么幸福啊!
可惜我的这种好心情没有持续太久。在老刀匠路拐进勒琼大道时,我习惯性地瞥了一眼后视镜,立刻惊呆了。我的身后有一辆褐紫色的福特金牛,车头几乎碰到我的车尾。这很像迈阿密戴德县警察局为便衣警察大量配备的那种车。
这绝对不是件好事。虽说巡逻车可能会无缘无故地跟着你,但如果有人驾驶一辆统一调度的公务车,那这个人显然有某种目的,这个目的就是要告诉我,我被盯上了。如果真是这样,那对方的计策非常完美。他的风挡玻璃很晃眼,我无法看清是谁在开车,但我突然觉得自己必须知道那辆车跟踪了我多久,车上的人是谁,他目睹了多少。
我拐进旁边一条小街,将车停到路旁,那辆福特金牛停在了我的车后。起初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们俩坐在各自的车上,等待着。他会逮捕我吗?如果有人从码头开始就一直在跟踪我,这对于精力过于充沛的德克斯特来说可不是件好事。麦格雷戈失踪的事迟早会被人发现,哪怕是走走过场的调查都会发现他的游艇,有人会去看看游艇是否还在,然后德克斯特在光天化日之下上过这条游艇这一点就会变得意义非凡。
正是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才会变成警方成功破案的关键。警察往往会寻找这种看似可笑的巧合,而且一旦发现,就会认真对待多次碰巧出现在微妙场合的人。哪怕这个人是警察,而且脸上挂着迷人的灿烂笑容。
我无计可施,只能下车虚张声势地吓唬一下对方:弄清楚是谁在跟踪我,为什么跟踪我,然后让对方明白这种愚蠢的行为只是在浪费时间。我摆出一副咄咄逼人的面孔,下了车,快步走到福特金牛跟前。车窗摇了下来,里面露出了多克斯警官那张时时刻刻带着怒容的脸,活像用乌木刻成的某个凶神的雕像。
“你最近怎么常常大白天丢下工作不干?”他问,说话的声音虽然平淡,但仍然成功地传达给我这样一种印象,我无论说什么都是在骗他,他恨不得因此揍我一顿。
“嘿,原来是多克斯警官!”我乐呵呵地说,“真是太巧了,你在这儿干什么?”
“你有什么事比上班还重要吗?”他说。看样子他对继续这场对话毫无兴趣,于是我耸了耸肩。面对那些不善言谈而且显然无意与你聊天的人,顺其自然始终是比较简单的办法。
“我……嗯……我要办一些私事。”我说。我承认这个借口非常站不住脚,可多克斯这种人喜欢问一些令人难以回答的问题,而且常常不怀好意。我一时哑口无言,更不用说想出什么聪明的话来搪塞他了。
他盯着我看了漫长的几秒钟,那神情活像一头饿了几天的美国斗牛犬在盯着一块生肉。“私事。”他眼睛都没有眨一下,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显得更加愚蠢。
“没错。”我说。
“你的牙医在盖布尔斯区。”他说。
“嗯……”
“你的医生在阿拉梅达。你没有律师,妹妹还在上班,”他说,“还有什么私事我没有提到?”
“其实,我……我……”听到自己结结巴巴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多克斯只是望着我,仿佛在求我狼狈逃窜,好让他练一练打移动靶的技术。
“真好笑,”他终于开口说道,“我在这里也要办些私事。”
“是吗?”我说,听到自己终于能说出人话来,我如释重负,“是些什么私事,警官?”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露出笑容,说实在的,我宁愿他猛地跳下车来咬我一口。“我在监视你。”他说。他任由我将他那亮闪闪的牙齿欣赏了片刻,然后重新摇上车窗,像咧嘴而笑的柴郡猫25一样消失在了茶色车窗玻璃后。
我站在那里,身上穿着时髦的防水外套,心中想着雷克尔以及他那双红色的靴子正从我的手中慢慢溜走,我觉得这真是太糟糕了,我实在想不起比这更糟糕的事。我上了车,发动引擎,冒着大雨将车开回了家。
我非常了解多克斯警官,知道他这样做绝对不是下雨天心血来潮。如果他在监视我,那么他会一直监视下去,直到逮着我干坏事,或者他无法再监视我为止。当然,我随便就能想出几个鬼点子来打消他对我的兴趣,只是这些点子都属于彻底解决问题型的,而我虽说没有什么良知,却也有一套非常明确的做人原则,与良知相差无几。
我早就知道多克斯警官早晚会出手制止我的业余爱好,我也早就想过万一他插手的话我该怎么办。我想到的最好办法是先等等看。
你说什么?你可能会问,而且你完全有权这样问。我们真的能对显而易见的答案置之不理吗?说到底,虽然多克斯身强力壮,而且能置人于死地,但黑夜行者在这方面比多克斯更胜一筹,一旦他掌握了方向盘,谁也不是他的对手。也许就这一次……
“不行。”那轻柔的声音在我耳旁低声说道。“你好,哈里。为什么不行?”这个问题刚一出口,我就想起了他教我时的情景。
“凡事都得有规矩,德克斯特。”哈里曾经说过。
“规矩,老爸?”
那是我的十六岁生日。从来没有多少人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因为我当时还没有学会讨人喜欢,也没有学会与人称兄道弟,即使我不回避那些嘴角流着口水的同龄人,他们通常也会躲着我。整个少年期,我就像一只牧羊犬,穿行在一群又脏又蠢的绵羊当中。打那以后,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方说,十六岁的我还没有到恶习难改的地步,可人们真的是无可救药。
因此,我的十六岁生日没有兴师动众地操办。我的养母多丽丝刚刚死于癌症,但我养父的女儿德博拉还是给我烤了一个蛋糕,哈里则送给我一根新渔竿。我吹灭了蜡烛,我们吃了蛋糕,然后哈里带我来到了后院。我们当时住在椰树林区,房子不大,后院砖砌的烧烤炉旁有张红松木野餐桌,是哈里亲手做的。他在桌旁坐下后,示意我也坐下。
“我说,德克斯特,”他说,“十六岁,快要长大成人了。”
我当时吃不准那是什么意思——我?长大成人?变成人?哈里那蓝色的眼睛仿佛要将我看穿。“你对女孩感兴趣吗?”他问我。
“嗯……你指哪方面?”我说。
“亲吻啦,拥抱啦,做爱啦,你知道我说什么。”
一想到这些,我的脑子就开始发晕,仿佛有一只冰冷、漆黑的脚在我的脑子里乱踢。“没有……嗯……没有……我……嗯……”我说,即使在当时我也算比较能说会道,“没有那种事。”
哈里点点头,仿佛我言之有理。“也没有和男孩在一起鬼混。”他说。我只是摇摇头。哈里低头看着餐桌,然后回头望着屋子。“我满十六岁时,我父亲带我去找了个妓女。”他摇摇头,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整整十年后我才缓过来。”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做爱对我来说完全是陌生的事,而且还要为此付钱,真是的,这太过分了。我几乎带着惊恐的表情望着哈里,他笑了笑。
“不会的,”哈里说,“我不会带你去干这种荒唐事,那根渔竿或许对你更有用。”他慢慢摇摇头,将目光转向了别处,远离面前的野餐桌,越过院子,向街上望去,“或者一把片鱼刀。”
“是啊。”我说,尽量掩饰着心中的欲望。
他又说:“我们俩都知道你想要什么,可你现在还没有准备好。”
我和哈里两年前有过一次难忘的露营经历,他在那次旅程中第一次和我谈到了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打那以后,我们就一直在为我做着准备,用哈里的话来说,是让我“摆正方向”。我这个头脑发热、人工培育出来的青年巴不得立刻开始我那幸福的事业,可哈里让我不要着急,因为哈里对一切都了如指掌。
“我会小心的。”我说。
“可这还不够,”他说,“德克斯特,干什么都得有规矩,正是这一点让你与众不同。”
“与人打成一片,”我说,“活儿要做得干净彻底,不冒险行事。”
哈里摇摇头。“更重要的是,你在动手前必须确定这个人真的是罪大恶极。我都说不清究竟有多少次我知道一个人有罪却仍然只能放他一马。让那狗杂种望着你,冲着你假笑,你和他心里都很清楚,可你还得为他开门,让他出去……”他咬紧牙关,一只拳头砸在野餐桌上,“虽说没有必要,可是你必须有确凿证据,一定得有,德克斯特。即使有十足的把握……”他举起一只手,掌心对着我,“你也必须有证据。谢天谢地,这种证据不必出现在法庭上。”他微微苦笑了一下,“否则你什么也干不成。可你需要证据,德克斯特。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他用指关节轻轻敲着桌子,“你得有证据,而且即使是这样……”
他一反常态地停了下来,我等待着,知道他要说的话难以启齿。“有时候,即使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即使他们真的罪有应得,你还得放他们一马。比方说,他们可能太……令人瞩目。如果会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你也只能放手。”
像往常一样,哈里总是能给我答案。每当我无法肯定时,总能听到哈里在我耳边轻声细语。虽说我可以肯定,但我没有证据证明多克斯除了脾气暴戾、行事诡秘外还有其他恶行,而将一名警察大卸八块必然会在这座城市里引起公愤。在拉戈塔警探最近遭遇不测之后,如果又有警察遇害,警方的高层必然会高度重视。
哪怕再有必要解决掉多克斯,我现在也是束手无策。
我待在简陋的家中,气恼地走来走去,每次向窗外张望,总能看到那辆福特金牛停在马路对面。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仅仅一小时前我还那么兴奋地打着如意算盘。德克斯特能出来玩儿吗?哎呀,不行,亲爱的黑夜行者。德克斯特现在处于暂停时段。
不过,即使这样被困在自己家中,我还是能干些有意义的事。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皱巴巴的纸,也就是我在麦格雷戈游艇上找到的那张字条,将它抚平,原先粘在字条的塑胶带上的胶水现在粘到了我的手上。“雷克尔”外加一个电话号码,足以让我在电脑上查找出来,我只花了几分钟时间就有了结果。这是一个手机号码,机主叫史蒂夫·雷克尔,住在椰树林区的泰格特尔街。我又进行了反复核查,结果发现这位雷克尔先生是位专业摄影师。当然,这可能纯粹是巧合。我相信这世上有许多名叫雷克尔的摄影师。我翻了一下黄页电话号码簿,发现这位雷克尔先生有自己的专长。他在黄页上登了一则小广告:“记住他们现在的样子。”
雷克尔专门从事儿童摄影。
巧合这种理论恐怕得靠边站了。
黑夜行者动了一下,会意地笑了笑,而我则迫不及待地开始计划,准备去泰格特尔街看一眼。其实那地方离我这里不远,我现在就可以开车过去,然后——
然后让多克斯警官盯梢,让他在德克斯特身上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真是太妙了,老伙计。一旦雷克尔某天突然消失,这倒是可以替多克斯省去大量枯燥的调查工作。他可以绕过所有的繁文缛节,直接来抓我。
按照现在这种速度,雷克尔究竟什么时候才能消失?一个值得尝试的目标近在咫尺,我却被困在这里寸步难行,这真是太令人懊恼了。几个小时过去了,多克斯的车仍然停在街对面,而我仍然在原地踏步。怎么办?好的一面是,多克斯显然没有发现足够的证据,除了跟踪监视我之外无法采取其他行动。不好的一面是,如果他继续跟踪我,我只能夹着尾巴做人,继续规规矩矩地当我的法医。这绝对不行。我感到了一丝压力,不仅来自黑夜行者,而且来自时钟。我必须赶紧找到一些证据,证明雷克尔就是那位替麦格雷戈拍照的摄影师;如果真是他,我还得赶紧与他好好聊聊。一旦意识到麦格雷戈已经踏上不归路,他很可能逃之夭夭;而如果警察局里我的那些同行意识到这一点,事情就会变得让讲究速战速决的德克斯特非常不快。
但多克斯显然已经打定主意,准备长期蹲守,我的第一反应是想个招数将多克斯赶跑——但多克斯绝非平常的寻血犬。我只想出一个点子,或许能将气味从他那不断抽动的、急切的鼻子前驱散。我可以和他玩一场旷日持久的等待游戏,绝对保持正常的生活,让他最终善罢甘休,回到自己真正的工作岗位上,去抓我们这座美丽的城市阴暗角落里那些货真价实的恶棍。
那么好吧,我就大大方方地做个正常人,直到他恨得直咬牙。这一招儿所需要的可能不只是几天,而是几星期,但我会坚持的。我会彻底过上为了让自己显得像一个正常人而刻意营造出来的丰富多彩的生活。既然人通常要受性生活的支配,我就从拜访我的女朋友丽塔开始吧。
“女朋友”——这真是个古怪的称呼。“女朋友”其实是个更加古怪的概念。对于成年人而言,“女朋友”通常不是姑娘,而是一个愿意提供性生活的女人,没有任何友谊可言。事实上,就我的观察来说,一个人完全有可能根本不喜欢自己的女朋友,当然真正痛恨的还是结婚。我到目前为止还吃不准女人通常希望从男朋友那里得到什么回报,但我知道丽塔希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样的回报。那肯定不是性生活,因为性生活在我眼里像计算外贸赤字一样索然无味。
幸运的是,丽塔大多数时候对性生活也毫无兴趣。她的第一次婚姻简直是场灾难,她前夫心目中的美好生活只有吸毒和对她动粗,后来居然发展到传染给她几种疑难杂症的地步。但是,当他有天晚上竟然对孩子动手时,丽塔那如同乡村歌曲般纯真的忠诚终于彻底破裂,她将那猪狗不如的东西赶出了自己的生活,并且开心地将他送进了监狱。
正是由于这段痛苦的经历,她一直在寻找一个绅士,希望这个人对友情和谈心感兴趣,而不是一味地沉浸在低俗的激情这种原始的动物本能中。换言之,这个男人应该更看重她身上的种种美德,而不是看重她愿不愿意接受裸体杂技表演。将近两年了,她一直是我最理想的掩护,是大千世界所熟悉的德克斯特生活中的一个关键部分。作为回报,我从来没有打过她,没有传染给她任何疾病,没有将我的动物欲望强加在她身上,而她似乎真心喜欢有我在她身旁。
我还有一个意外收获,我渐渐喜欢上了她的两个孩子——阿斯特和科迪。丽塔的两个孩子有着痛苦的童年,或许因为我也有类似的经历,我对他们有一种亲近感,早已超出了以丽塔做掩护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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