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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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绿色山丘

星际飞船多拉在牧场上滑行了两米后,底舱盖开了,露出内部斑斓的光线。拉撒路再次紧紧拥抱了拉祖和劳瑞,然后跳到地面,顺着冲劲向前滚了两下之后站起身来,匆忙离开飞船着陆区。他摆了摆手,飞船笔直地升起来,就像一朵圆圆的黑云印在布满星星的夜空中。然后,它飞走了。

他迅速察看了一下四周的情况。北斗七星……北极星……好的,那边有篱笆,后面就是路了,还有——天哪! ——一头公牛!

他在篱笆上弄了个仅能供他钻过去的小洞,就在公牛快冲到他身边时,他及时地钻过了那道篱笆。

他的动作太猛了,以至于又来了一次没有必要的滚动着陆。最后,他来到一条肮脏的、印满车辙的路中间,心想再这么折腾几次的话,自己就快不成样子了。他拍了拍口袋,特别是工装裤前胸部位下隐藏的一个附加口袋,确保自己没丢什么东西。他想念屁股上原来吊着的那把枪,但他也知道,在这样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任何形式的枪支都是个错误。一把仿制的折叠刀就是他携带的全部武器。

他的帽子——掉到沟里了?没有。在篱笆另一边十英尺的地方……跟十英里没区别;那头牛还在盯着他。帽子不是必须的,但如果有人发现了它,会觉得它有些不寻常——嗯,反正没有什么可以把帽子和他联系在一起的。算了吧。

他又看了一下北极星。那个小镇应该在这条路前方五英里处,一条直路。他出发了。

拉撒路站在德地镇民主印刷厂前面,看着玻璃栏里张贴的报纸,但却没心思阅读。他在思索。他刚刚吃了一惊,现在正假装读着贴出来的报纸,好让他可以镇定下来,好好思考一番。吃惊的原因是,他看到了报纸上的日期。拉撒路知道,自己需要重新回忆历史事件。1916年8月1日——1916年!

玻璃上映出了人影,一个人从路边走了过来。一个体格魁梧的中年男子,腰里缠着一根枪带,肚子上的肉都快把枪带盖在肚皮下了,一把「猪腿」手枪[1]插在枪套里,挂在右边大腿上,左胸上佩着星章,其他地方和拉撒路穿得差不多。拉撒路继续盯着《堪萨斯城市日报》的头版。

「早上好。」

拉撒路转过身。「早上好……长官。」

「我只是治安官,孩子。对这一带很陌生?」

「是的。」

「路过?还是和什么人待在一起?」

「路过,除非能找到工作。」

「回答得很好。你是干那一行的?」

「我是在农场长大的,还在不少地方干过机械工。别的活儿也都可以干,只要付钱就成。」

「嗯,我告诉你吧。现在没几个农场主会雇人。其他工作嘛,就算是夏天,机会也不多。嗯,你不会是IWW中的一员吧,是吗?」

「『IW』什么?」

「就是世界产业工会成员,孩子,难道你不读报纸吗?这里的人很友好,总是欢迎来访的人。只是不欢迎那种人。」这个地方执法者抬起一只手擦擦汗,比了个兄弟会的手势。拉撒路知道如何回应这个手势,但决定还是别那么做。你是哪个分会的?——长官,这个这个……所以说,还是别提的好。

治安官继续说道:「嗯,既然你不是IWW的人,你可以四处问问,看看有谁需要帮手。」他看了看拉撒路假装在看的报纸头版,「那些潜水艇干的事太可怕了,不是吗?」

拉撒路随声附和。

「其实,」这位治安官继续道,「只要大伙儿都待在家里,只关心自己的事,悲剧就不会发生。自己活,也让别人活,我总是这么说。你去哪种教堂?」

「嗯,我家里都是长老教会员。」

「嗯?也就是说,你最近不怎么去教堂。唔,有时候我自己也会错过,有别的事的时候。但是——看到街那头那个教堂了吗?榆树后面那个钟塔。如果你找到工作了,嗯,周日十点就上那儿去,我把你介绍给这儿的人。都是卫理公会派教徒,但和你们也没有很大的不同。这儿的人很宽容。」

「谢谢你,先生;我会去的。」

「好的。非常宽容。绝大多数都是卫理公会派教徒和浸信会教徒。有的农场里有一些摩门派教徒,是很好的邻居,从来不会欠账不还。还有一些是天主教徒,没有人敌视他们。对了,我们这儿甚至还有一个犹太人呢。」

「听起来像是个很友好的小镇。」

「的确是。这是我们当地人的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只是有一件事,如果你没有找到工作,在教堂后面大约半英里的地方,你会找到一个镇界的标志。如果你没有工作,也没有本地住址的话,最好在太阳落山以后到镇界的另一边去。」

「我明白了。」

「否则我会拘留你。别怨我;就是这么规定的。太阳落山后街上不允许出现流浪汉和黑鬼。这些规则不是我定的,孩子,我只是负责执行。流浪汉的定义是马斯特拉法官定的,我们这儿的一些高贵的夫人敦促他作出这些规定,原因是晒衣绳上的衣服被偷了,等等。总之,十美元罚款,或者十天拘留。倒也不算很糟糕。拘留所就在我家,食物很一般,因为我每天只能给囚犯提供四十美分的食物。再加五十美分,你就可以跟我们吃得一样了。不是故意习难,你得理解,只是法官和镇长想让这里成为一个祥和的、人人都遵纪守法的地方。

「我理解。我当然不会怨你,因为你不会有机会拘留我。」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如果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孩子,一定要告诉我。」

「谢谢。也许你现在就能帮我。你知道哪里有路人可以用的厕所?或是我最好憋着,出城找一片树林方便?」

治安官笑了。「哦,我想我们还是好客的。法院大楼里有一个真正的城里人用的冲水马桶——但是它坏了。让我想一想。这条路前面的铁匠铺有时候会招待开着汽车路过的人。我和你一起去吧。」

「你真是太好了。」

「很高兴能帮助你。最好告诉我你的名字。」

「特德·布兰松。」

铁匠正在给一头年轻骟马修马掌。他抬起头来。「你好,迪肯。」

「你好,汤姆。这是我的一个年轻朋友,特德·布兰松。他有些内急,能不能用一下你的厕所?」

铁匠上下打量着拉撒路。「请便吧,特德。小心别往里走得太深。」

「谢谢你,先生。」

拉撒路顺着通道来到铁匠铺后面,他很高兴地发现厕所门上没有缝,而且可以从里面锁住。他从工装裤前胸部位下隐藏的附加口袋里拿出一卷钱。

这些纸币的各个细节都非常令人信服,是根据新罗马历史博物馆里的真钞复制的。从定义上讲,它们是「伪钞」,但伪造的水平非常高,拉撒路会毫不犹豫地把它们拿到任何一家银行去流通。只有一个小问题:钞票上的日期。

他很快地把那一堆钞票分成两叠:1916年以前的和1916年以后的,他丝毫没有犹豫,也没有停下来点数,把那堆能用的纸钞装进口袋,接着从一本当手纸用的商品目录上撕下一张纸,把没用的钞票包起来,这样就没人能发现里面是钱了。他把这个纸包扔进了粪池。接着,他又开始检查那个秘密口袋里硬币的日期。

他发现绝大多数硬币上都有该死的铸造日期——和纸币的一样。他浪费了整整一秒钟的时间来欣赏一枚水牛镍币的完美复制品——多精致的一枚硬币呀!他又花了至少两秒钟的时间,冷静地考虑了一下应该怎样处理一枚很大的二十美元金币。金子就是金子;如果能把这块金币熔解,或者砸成一块金子,它的价值也不会减少。但在他改变这块金币的形状之前,它就是个危险。下一个镇字上的乡巴佬可能不会像这个镇子的人一样友好。把它也扔了吧。

他感觉心情有些轻松了。在这里,「伪造」货币是一项重罪,足以让他在监狱里度过好些年不愉快的时光,而且很难逃脱。而没钱可花却是一件可以补救的麻烦事。拉撒路原本不想带钱来,后来又做出了让步,带上了能维持数天生活的费用。这可以让他在必须挣钱养活自己之前到处转转,重新适应周围的环境、习俗和方言。他从来没考虑过要带上足够维持十年的生活费用。

没关系,这样更有趣。在他不了解的时代挣扎求生是更艰巨的任务,对他是很好的锻炼。如果这里是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英国,那才是真正的挑战呢。

他数了数剩下的钱:三美元八十七美分。还不是很糟糕。

铁匠说:「还以为你掉到粪坑里去了。感觉好点了?」

「好多了。非常感谢。」

「别客气。迪肯·阿梅斯说你自称是个机械工。」

「我能熟练使用各种工具。」

「有没有在铁匠铺里工作过?」

「干过。」

「让我看看你的手。」拉撒路让他看了自己的手。铁匠说道,「城里人的手。」

拉撒路没有说话。

「也许你在监狱里待过,所以才有这样一副柔软的手?」

「蹲监狱准能让手软和起来。再次感谢你让我使用厕所。」

「等等。每小时三十美分,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我有可能在一小时后就把你解雇了。」

「好的。」

「懂不懂汽车?」

「懂一点。」

「看看你能不能让那辆破车动起来。」铁匠冲着铺子外面扬了扬头。

拉撒路走到铺子外面,看了看那辆他刚才就已注意到的福特车。它的顶篷已经拆掉了,上面装了个木头盒子,这把它变成了一辆软篷小货车。轮辐上沾满泥土,但整体看起来还不错。他移开前座,用在那里找到的油量计检查了一下汽油——还有半箱油。他又检查了水箱,用铺子的水泵加了些水,然后打开车前盖;开始检查发动机。

从启动机到线圈盒的导线没有连上;他重新给连上了。

他又试了试手刹,觉得不是很紧,所以用东西卡住车轮。他这才把钥匙转到点火位置,还打开了节流阀,以延迟点火时间。

他小心地把大拇指缩在手掌中,而不是握在摇柄上,然后抬高摇柄,开始转动起来。

发动机开始轰鸣;汽车抖动起来。他冲到驾驶员车门的一侧,把手伸进去,把节流阀的开关拨到怠速位置。

铁匠在一旁看着。「好了,熄了发动机,过来给我的火炉扇扇风。」两个人都没提那根断开的导线。

铁匠——汤姆·黑门兹——吃午饭的时候,拉撒路走了两个街区,来到一家他刚才路过的杂货店,买了一夸脱的A级牛奶——五美分,瓶子的押金是三美分。他看了看一块价值五分硬币的面包,然后决定还是花一角钱买一块大面包;他还没吃早饭呢。他走回铁匠铺,一边美美地享用他的午餐,一边听黑门兹先生的长篇大论。

他是个共和党,但这一次他要更换所支持的党派了;威尔逊先生使我们避免了战争。「倒不是他在其他方面给国家带来了什么好处;生活开支增加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此外,他还是个亲英派。但那个愚蠢的休斯会让我们在一夜之间卷入欧洲战争。这是个艰难的选择。我本来想投拉佛莱特的票,但他们蠢得甚至没有选他作为总统候选人。德国会赢的,这他知道。要是为了英格兰去冒险,我们会很愚蠢。」

拉撒路一本正经地附和着他的观点。

黑门兹告诉「特德」,让他在第二天早晨七点来。在太阳落山前,拉撒路挣了将近三美元。他用香肠、奶酪、饼干把肚子填得饱饱的,然后越过镇界,向西走去。他对这个小镇和那个铁匠铺没有什么不满的,但他冒险进行这次旅行不是为了在一个乡村小镇待上十年,挣每小时三十美分的工资。他要到处走走,重新体验那个时代。

而且,黑门兹对他特别好奇。拉撒路并不介意他看自己的手,也不介意他说自己也许刚从监狱里放出来。就连那根没连上的导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当拉撒路含混地回答了自己口音的问题以后,铁匠却让他讲清楚他小时候到底住在哪片印第安人保留地,以及他的亲属是什么时候从加拿大过来的。

一个更大的社区意味着较少的私人问题,也有更多的机会找到一小时超过三十美分的工作,只要不偷懒。

看到一辆汽车坏在路边的时候,他已经走了一个小时了。开车的人是个乡村老医生,正对着麦克斯韦车上一个瘪了气的轮胎唉声叹气。拉撒路卸下一盏煤油路灯,让那个医生拿着,他补了轮胎,重新把轮胎装好,打上气。他没有收医生给他的报酬。

柴多克医生说:「莱德,你知道怎么驾驶这种喝汽油的车吗?」拉撒路说他会。

「那么好,孩子,既然你要往西走,能不能帮我把车开到拉玛,然后可以在我候诊室的长沙发上休息,吃早餐。我还会为我带给你的麻烦支付一美元。」

「我都答应,医生,不过你没必要付给我钱。我有钱。」

「废话,瞎说。咱们明天早晨再讨论吧。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我从黎明时分就出发了。要在过去,我会把缰绳绕在鞭子上,然后睡一觉,马就会我们拉回家了。可这个喝油的家伙真是愚蠢。」

早餐很丰盛,有煎鸡蛋、煎火腿、煎土豆,抹着高粱糖浆和农家自制黄油的薄烤饼,西瓜酱,草莓酱,几乎凝成固体的奶油,还有喝不完的咖啡。医生的管家、也就是医生的姐姐一直在劝拉撒路多吃,说他的饭量还不如一只小鸟。这以后,他又出发了,口袋里又多了一美元,人也干净了许多,看起来不像个乡巴佬了,因为唾沫、鞋油和辛勤擦拭让他的鞋看起来变了个样,奈蒂小姐还坚持要给他一些旧衣服。「反正也要捐给救世军,送给你也一样。把这条领带也戴上;医生不戴了。这样才能干净整洁地去找工作。我总是说,一个人如果不打领带,我是不会打开纱窗给他帮忙的。」

他接受了这些。他知道她是对的,他也知道要不是他帮忙的话,那一晚柴多克医生就要睡在汽车里,让他的姐姐担心一整夜。想到这儿,他心里也就平衡了。奈蒂小姐把他的衣服干净利落地打了个包裹;他向她表示了感谢,并保证到堪萨斯城以后会给他们寄一张明信片来。他把包裹扔到了路过的第一个树林里。他感到有点愧疚,因为除了上面人为制造出的磨损外,这些衣服是永不磨损的。只不过衣服的式样有些不合潮流,除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也没打算穿多久。再说,一个走在路上的人不能看起来像个背着包裹的流浪汉。也许奈蒂小姐没有想到这一点。

他找到了铁路,但却绕开了火车站。他在北城附近等着。向南方开的一列客车和一列货车经过了他;大约在十点的时候,一列向北部开的货车出现了,正在慢慢加速。拉撒路爬上了火车。他没打算躲避火车上的司闸员,而是让他敲诈了自己一美元——是伪钞;他把真的钞票用绷带绑在了左腿上。

司闸员警告他下一站可能会有铁路警察,所以给他的钱不用超过一美元;如果他要去更远的地方,要当心堪萨斯城火车站里的便衣警察……最好别去:那些人会抢了他的钱,还会把他痛打一顿。拉撒路感谢了他,本来还想问问这条铁路线的名称——密苏里太平洋线?——最后他觉得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反正列车是往北开的,而且司闸员的建议让他知道这辆列车能开到他想去的地方。

他在火车上度过了一整天,一半时间是在没有盖的车厢里,另一半时间是在条件有所改善的空货厢里。列车经过斯沃普公园的时候,拉撒路跳下了火车。他感到非常疲倦,浑身上下脏得像个泥猴,差点儿后悔没有买票乘车了。但他从脑海里赶走了这个想法。他知道,身无分文来到一个大城市,最终的结局很可能是「三十美元罚款或三十天监禁」,而不是小镇上那种轻微惩罚。他现在有将近六美元,其中绝大多数都是「真」钱。

他很高兴地发现,尽管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他对斯沃普公园还是很熟悉的。他快速穿过公园,找到了公园有轨电车线的终点站。等待班次不太多的工作日班车时,他花了五美分买了一个三色蛋卷冰淇淋,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享受着内心的平静。再花五美分,坐着有轨电车走长长的一段路,再换一趟车,他就可以到达堪萨斯市的市中心了。拉撒路享受着每一分钟,并且希望时间能够过得更慢一些。这个城市是多么祥和,多么干净,还有很多树荫!多么具有田园风味啊!

他回忆起另一次回老家时的情景——是哪个世纪?应该是在大散居早期的时候。那会儿,如果市民要冒险进入肮脏狭长的街道,都像戴假发一样戴一顶钢盔,穿着防弹背心和防弹裤,戴着像盔甲一样的防护眼镜和黄铜指关节手套,还有隐藏起来的违禁武器——但是很少有人会到街上去;更明智的做法是利用交通工具,而且只去有人警戒的郊区。

但是现在,在这里,尽管可以合法地使用枪支——但却没有人佩枪。

他在麦克吉下了车,问了警察以后找到了当地的基督教青年会。在那里,他花了半个美元,得到了一间小卧室,一条毛巾和一小条肥皂。

痛痛快快地洗了一个热水澡以后,拉撒路回到大厅,他在前台发现了电话,上面写着「本地通话五美分——请到前台办事员处交款」。他请求用一下电话簿,在电话簿里找到了「查普曼、鲍尔斯和菲奈根律师事务所」——R·A·龙大厦,没错,就是这个。他又找了一遍,找到了「查普曼·亚瑟·J律师」,还有家庭住址。

等到明天再打?如果贾斯廷没搞错暗号的话,试一试也没什么坏处。他丢给前台办事员一枚五分镍币,说要用一下电话。

「请告知电话号码。」

「总机,帮我接阿特沃特街一二二四号。」

「你好,这是不是亚瑟·查普曼律师的家?」

「我就是。」

「艾拉·霍华德先生让我给你打电话,律师。」

「是吗。你是谁?」

「『生命是短暂的。』」

「『时光是漫长的。』」律师回答道。

「『罪恶的日子就要结束。』」

「很好。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先生?遇到麻烦了吗?」

「没有,先生。你能不能帮我把一个信封交给基金会的秘书?」

「可以。你能明天送到我的办公室吗?」

「是明天早晨吗,先生?」

「九点半吧。我十点要出庭。」

「谢谢,先生;我会按时到的。晚安。」

「不客气。晚安,先生。」

大厅里有一个写字台,上面有标识说需要帮助的话请找前台办事员,还有一个提示:这个星期你给母亲写信了吗?拉撒路要了一张信纸和一个信封,说他要给家里写信(这是实话)。办事员把信封和信纸递给他。「这正是我们想听到的,詹金斯先生。一张纸够了吗?」

「如果不够,我再向你要。谢谢。」

早餐后(早餐是咖啡和一个油炸圈饼,五美分),拉撒路在盛大道找到了一个文具店,花了十五美分买了一套五个信封。拉撒路回到基督教青年会,把五个信封都写好,然后不顾查普曼的秘书噘着嘴表示不满,坚持亲手把信封交给了查普曼先生。

最外面的信封上写着:艾拉·霍华德基金会

秘书里面一个信封上写着:公元2100年霍华德家族协会秘书

再里面的一个信封上写着:请在家族档案馆保存该信一千年。建议放在惰性气体中保存。

第四个信封上写着:在公元4291年由当职首席档案官开封。

第五个信封上写着:请交给拉撒路·龙或者他在特蒂尤斯家里的任何一个人。

这个信封内装的是基督教青年会的信封,里面是拉撒路在昨天晚上写的信;信封上写着他在布恩多克的家中所有成员的名字,排在最前面的是莱比思·拉祖丽和劳瑞蕾·李:

公元1916年8月4日

亲爱的:

我犯了个错误。我是两天前到的,比计划的时间提前了三年!不过我还是想让你们在我离开刚好十个地球年的那一天到那个陨石坑来接我,即公元1926年的8月2日。

请告诉多拉这不是她的错。可能是我的错,也可能是安迪的错——也许我们用的仪器还不够精确。如果多拉想重新校正时间的话(没有必要这么做,因为会合时间仍然是我离开后的第十个地球年),告诉她向雅典娜索要这十年的月食数据——我还没有时间找这些数据,因为我刚刚到达堪萨斯城。

一切都很顺利。我的健康状况很好,有足够的钱,也非常安全。我会用上所有贾斯廷建议的信件联络点,会再写长信给你们——那些信会保存得更好,这封信我没时间蚀刻。

替我亲吻所有的人。后面还会有长信。

致以我永恒的爱,

你们的老兄

又及:我希望会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真要那样就好了!

Ⅱ 一个时代的结束

公元1916年9月25日

亲爱的拉祖-劳瑞,

这是我将要写给你们的很多信中的第二封,我会用上所有贾斯廷建议的延迟信件联络点——三个律师事务所、大通国民银行、让伍德罗·威尔逊·史密斯把装在保险箱里的时间盒交给高登·哈迪博士(那个史密斯是个不可靠的笨蛋;他可能会打开它,毁坏它——但我不记得做过这种事),以及其他一些我能记得的方式。在大散居以前,只要有一封信能存入档案,你们就应该能收到它。按照我们的计划,你们收到信件的时间应该是公元4291年年末。

如果走运的话,你们可能会同时收到几十封信。把这些信按时间顺序排列好,它们就能描绘出我今后十年的生活。也许描述的内容中会有空白点(可能有的信没有送到)。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在你们接到我之后,我会向雅典娜口述补充以上缺失的记录,以实现我对贾斯廷和格拉海德做出的承诺:向他们提供完整的记录。对我来说,哪怕你们只能收到一封信,我也很满足了。告诉雅典娜,让她继续研究早期的「时间盒暨延迟信件体系」;应该有一些办法能够让它运转得更可靠一些。

我会写上很多收件人。我还想出了一个主意:我要发一封信给大散居2000年后塞昆德斯的主计算机,像其他信件一样,套了很多信封。这封信要由计算机启封、阅读(其他人不能碰),程序会指示计算机保留该信件,并在我们离开之后一天把它交给特蒂尤斯殖民地的首领。

我不相信悖论。一种情况是密涅娃在你们出生以前收到了那封信,把它存入长期存储器,然后转移到了雅典娜里,现在(你们的现在)这封信在艾拉手里,他会把它再交给你们——另一种情况是这封信根本没有送到。没有异常,没有悖论;要么完全成功,要么彻底失败。我想出这个主意是因为主计算机会启封、阅读、处理无穷多的书面信息,在不必要的时候,它是不会把这些信息转给代理族长或者其他人的。

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在我第一封信里已经说过了,而且会出现在每封信里。)我在进行时间校准的时候出现了失误,比预计的时间早了三年。这不是多拉的错误,在你们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事之前,一定要把我上面说的话告诉她。一定要让她相信。虽然她的脾气很泼辣,像个男孩子一样:但是她非常脆弱,不能受到伤害。如果我能给她足够精确的数字,她会按照我的要求,把着陆时间精确到秒;这一点我非常肯定。

基本的会合时间和地点不变,(在你们放下我那一刻以后的10.00地球年,地点为亚利桑那州的陨石坑,其他会合时间和地点像以前一样从基本时间和地点推出。)我的失误使得会合时间变成了公元1926年8月2日——但仍旧是放下我以后的第十个地球年,与计划的一样。

如果多拉能在我给她的日期数据中发现错误,或许可以让她安心一些。这里是一些她可以利用的时间标志:1916年8月2日至1926年8月2日期间,地球上能观测到的月全食时间。

1918年6月8日 1923年9月10日

1919年5月29日 1925年1月24日

1922年9月21日 1926年1月14日

如果这样也不能让多拉安心的话,她可以从雅典娜那里要来所有她想要的古太阳系日期数据;新罗马的大图书馆保存了无穷多那样的资料。但多拉自己的存储器里已经有了她真正需要的所有资料。

重申一下:

1.在你们放下我以后第十个地球年的那一天来接我。

2.我到的时间比计划提前了三年——这是我的失误,不是多拉的。

3.我很好,健康、安全、也有钱。我想你们,请把我的问候转达给所有的人。

下面我就要说说一个时间旅行者所经历的刺激和冒险了。开始叙述之前,我想首先声明,这些经历既不刺激,也不可怕。我非常小心地避免引起别人的注意,就像老鼠在猫面前一样老实。如果当地人在他们肚脐周围抹上蓝色的泥巴,我也会一本正经地给我抹上蓝色泥巴。我会赞同任何一个跟我说话的人的政治观点,去他去的教堂——同时还会羞怯地向他承认我最近没有做礼拜。我只听不说(你们可能会很难相信),从来不跟人顶嘴。如果有人想抢劫我,我不会杀了他,甚至不会扭断他的胳膊;我会一声不吭,让他拿走在我身上找到的所有财物。我不变的目标就是十年以后在亚利桑那州的那个陨石坑边上等你们;我不会让任何事情妨碍我履行我们的约定。我到这里来不是为了改变这个世界,只是想重新看看我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

事情比我想象的要容易一些。起初,我的口音给我带来了一些麻烦。但我认真倾听别人讲话,现在的我操着一口粗声粗气的考恩贝特口音,就像我小时候一样。让人惊奇的是,过去的事都回到我的记忆里了。我的经历印证了一个理论,那就是孩提时代的记忆是永久的记忆,尽管在它们被激发以前,一个人可能会「忘记」它们。我在比你们年龄还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座城市;自那以后,我去过两百多个行星,其中绝大部分我现在都忘记了。

但我发现自己还记得这个城市。

有一些变化……但变化的方向却与熵变相反;在我眼中,现在的它与我四岁大的时候一模一样。四岁的我正在这个城市的什么地方转悠着呢。我避免去我家周围的地区,也没去看我生长的第一个家庭——这个想法让我有些不自在。哦,离开这儿去其他地方之前,我会去看看的。我不担心被他们认出来。没这种可能性!现在的我看起来像个年轻人,(我认为)很像我真的年轻时的模样。但这里没有人见过那个四岁的孩子长大以后的样子。我面临的唯一风险就是把事实告诉众人。倒不是说大家会相信我的话——这里甚至没有人相信太空旅行,更不用说时间旅行了——但危险还是有的,我可能会被当作「疯子」关起来。疯子是一个很不科学的称谓,它只意味着,戴上这个标签的人看待世界的方式不同于大家广为接受的方式。

1916年的堪萨斯城。你们把我放到了一个牧场里;我钻过窝笆,走到了最近的一个小镇。没人注意到我们。告诉多拉她干得很漂亮,像个技术精湛的小偷。那个小镇很不错,镇上的人也很友好;我在那里停留了一天,适应了一下环境,然后去了一个大一些的镇子。我在那里也只待了一天,搞到了一些衣服,把自己从一个农民变成了一个到了大城市不会引人注目的人。(你们这些在没有必要时从来不穿衣服的人——除了一些节庆场合——肯定很难相信,此时此地,衣服显示着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比新罗马的情况更甚。在这里,看一个人的衣着就能判断出他的年龄、性别、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可能从事的职业、大概的教育程度,以及其他很多情况。仅仅是看衣服。这些人甚至穿着衣服游泳——我不是开玩笑;去问雅典娜吧。天哪,他们甚至穿着衣服睡觉。)

我是坐火车去的堪萨斯城。请雅典娜给你们展示一下这个时代的火车的照片。这里还处于原始技术时代,刚开始从人力和畜力向机械动力转化,如烧煤产生的动力,还有风力和水力。其中有些动力被转化成了初级电力,但火车仍用烧煤产生的蒸汽作为动力。

在这个时代,原子能甚至还没有形成理论;它只是梦想家的奇思异想,人们对「圣诞老人」的态度比对它还要认真严肃一些。说到多拉穿越时空的方法,还没有人产生过哪怕只是一丁点的空间-时间理论概念。

(我也可能是错的。在各个时期都有很多关于UFO和奇怪来访者的传说,这说明在几千个、甚至是几百万个来访者中,我不是第一个时间旅行者。但是,也许绝大多数来访者都不愿意像我一样打扰这些「野蛮土著」。)

到了堪萨斯城以后,我住在一个教会旅馆里。如果你们收到了我刚到时写的第一封信,信封和信纸上应该有旅馆的标识。(我希望那封信是我最后一次不得不信任纸和墨水——但进行蚀刻是要花很长时间的。这里能用的技术和材料都非常原始,但我可以秘密地使用其他技术。)

作为一个暂时的休整地,这个教会旅馆有很多便利条件。它很便宜,现在我还没时间去挣我需要的钱。比起花费相同的商业旅馆,它既干净又安全。离市中心也很近,刚好能满足我现在的需要。还有,这里是禁欲的。

「禁欲」?别那么吃惊,亲爱的。我计划在这十年里过禁欲的生活,我要在梦里想念与你们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虽然你们生活在距离此时几千年、距离此地许多光年的地方。

为什么要这样?这是当地的道德规范。在这里,如果没有州政府专门发放的、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结婚证,男女之间发生性关系是被法律禁止的。在这里,婚姻会带来永久性的法律、社会和经济后果。

这样的法律制定出来就是要被打破的——确实也被打破了。离这个禁欲的旅馆、即基督教青年会三个街区、也就是几百米远的地方,就有「红灯」区,即非法、却为大家所容许的妓女聚集区——费用很低。不,我并不是懒到了连这几步路都不想走的地步;我已经和一些妓女攀谈过了。她们站在大街上,向路过的男人提供服务。但是,亲爱的,这些女人并非是得到大家承认的艺术家,并为自己伟大的职业而感到自豪。哦,亲爱的,不是这样!她们是可怜的妓女,偷偷摸摸的,为自己感到羞耻。她们处于社会的底层,而且其中很多人(绝大多数?)是受男人操纵的,后者夺走了她们那可怜的一点点钱。

我觉得,整个堪萨斯城都没有一个塔玛拉那样的妓女,就连稍微近似的都没有。在红灯区以外,有更年轻、更漂亮、费用也更高的妓女,购买她们的服务需要更复杂的安排。但她们同样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没有为自己感到骄傲的、快乐的艺术家。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她们对我没有诱惑力;在当地的法律和习俗下,她们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我没办法从心里抹去这件令人厌恶的事。

(我向那些和我谈过话的妓女付了钱;对她们来说,时向就是金钱。)

除了从事这种职业的女人,我本来完全可以接触另一类女人。

根据很小的时候我在这里生活的经验,我知道有很大一部分「单身」女人和「结过婚」的女人(划分得非常清晰的两类人,比特蒂尤斯、甚至是塞昆德斯清晰得多),她们中有很多人会为了有趣、刺激、爱情或其他什么原因而更换非法的性伴侣。这里绝大多数女人都可以在某些时间投入某些男人的怀抱——尽管不是所有的男人,也不是所有的时间。此时此地,这样的活动是秘密的。这很有必要。

我不是对自己没有信心,也不认同当地的「道德」观念。

但我的答案仍然是不。为什么?

第一个原因:这样做太容易成为别人的目标了。

不是开玩笑,亲爱的。此时此地,几乎每个女人都是某个男人的准私人资产。丈夫、父亲、情人、未婚夫——总是有那么一个人。如果他抓住了你,他可能会杀了你——而大家会认为他不应该受到惩罚。但如果你杀了他,你会被吊死、吊死、吊死!

这样的代价有些太大了。我不想冒这种风险。

但还有一小部分女人不是某个男人的「财产」。所以,又是什么让你却步不前呢,拉撒路?

首先是麻烦。(最好别告诉格拉海德;这会让他伤透了心。)协商的过程通常非常长、非常复杂,成本也很高——而且她「成功」的标准很可能是让你提出缔结终身婚约。

更为重要的是,她可能会怀孕。也许我应该为了这次旅行让伊师塔给我做节育手术。(我没有这样做——我真是太高兴了。)(我非常想念你们两个,你们是另外的我。感谢你们的主动,帮助我完成了这件事。我是不可能主动提出的,虽然我是那么热切地想和你们做爱!)

拉祖、劳瑞,请一定相信:这里的成熟女人不知道她们什么时候是受孕期。她们依靠的要么是运气,要么就是靠不住的、毫无效果的避孕方法。而且,从医生那里她们也找不到答案。那些医生自己也不太了解这种事。(这里没有遗传学家。)在1916年,医疗技术还处于十分原始的阶段。我想,绝大多数医生都非常努力,但是医学还没有走出巫医治病的阶段。医生只能做一些简单的手术,药物也只有几种——我知道它们中绝大多数是没有用、甚至是有害的。至于避孕——请屏住呼吸!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这又是一个制定出来就是为了被打破的法律规定——而且也被打破了。但法律和习俗阻止了这些领域的进步。在目前(1916年),最常用的避孕方法是男人戴一个有弹性的、橡胶做的套子。也就是说,他们「性交」的时候和女人是没有接触的。不要惊叫;你们永远不需要忍受这个。听起来的确不怎么舒服。

我把最主要的原因放在最后说。亲爱的,我被惯坏了。在1916年,绝大多数人觉得一个星期洗一次澡就足够了。在有些人看来,这个频率还太多了。其他一些生活习惯也与此类似。诸如此类的事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是可以牺牲的。到了这里没多久,我自己身上的气味就像一只老公羊一样。没什么。我享受过银河系里最漂亮的六个亲爱的人的陪伴,所以,我宁可等等。哼,十年也不是很长。

如果你们已经收到了我在今后十年内发出的任何一封信,那么你们可能会急于去查找公元1916年至1919年之间发生的事情。我之所以选择1919年至1929年这段时间,既是为了享受这个时期——这是最好的十年,是地球历史上最后一段幸福时光——也是为了避开第一次地球大战。这儿的人们称这场战争(它已经爆发了)为「欧战」,以后它会被称为「世界大战」,再以后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在绝大多数历史资料中,它被命名为「第一次地球大战的第一阶段」。

别担心;我会远远地避开战争。这会改变我的一些行程计划,但不会影响1926年你们接我的时间。对于这场战争,我几乎没有什么印象;那会儿我还太小了。但是我记得(可能是从学校的课本上学来的,而不是直接的记忆)这个国家是在1917年卷入战争的,一年以后,战争就结束了。我确切地记得战争结束的那一天,因为那是我的第六个生日,我还以为街上嘈杂的声音和庆祝活动是为我举行的。

我不记得这个国家是哪一天卷入战争的。我在准备这次行程的时候也没有去查这个日期;我原本计划在1918年11月11日战争结束日以后来到这里,为了保险起见,还特意把时间算得很宽松。我很仔细地选定了这十年,因为接下来的十年,也就是从1929年到1939年,绝对不是美好的十年——在它之后,第一次地球大战的第二阶段开始了。

我没有办法查到那个日期,但我的记忆里有一条很清晰的线索:一个短语,「八月炮火」。在我的记忆里,这个短语和这场战争紧密相联。这也与我其他的记忆相吻合:我记得一个炎热的夏日(在这里八月是夏天),我的外公(亲爱的,从遗传学角度讲:是你们母系一支的祖父)把我带到后院,向我解释「战争」是什么,以及我们为什么必须赢得这场战争。

我没怎么听明白,但我记得当时的场景,记得他严肃的神态。我还记得当时的天气(很热)和时间(就在晚餐前)。

很好,这样一来,我预计这个国家会在明年八月宣布进入战争状态;我会在七月份找个地方躲起来。我对那场战争没有兴趣。我知道哪一方会胜利(这个国家所站的一方会获胜),但我也知道,无论对于「胜利者」还是「失败者」,这场所谓「结束所有战争的战争」(居然这么称呼它!)都是一场惨败——正是它不可避免地引发了大溃败,并促使我离开了这个星球。我无法做任何事来改变这个结果;没有悖论。

我会一直躲到战争结束的时候。到头来,地球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会选择支持战争中的某一方。但也有很多国家没有参战,而且战火也没有靠近他们,尤其是这个国家南边的一些国家,在中美洲和南美洲,所以我也许会去那里。

我有将近一年的时间来计划这件事。在这里,改变身份是很容易的。没有身份证、没有计算机编码、没有指纹、没有税务登记号。请注意,这个行星目前的人口和塞昆德斯一样多(我是指塞昆德斯今后的人口,即你们的「现在」),但这个国家的很多地区没有执行人口出生登记制度。我自己的就没有登记,唯一的记录是家族记录。一个人可以自称为任何人!离开这个国家不需要什么手续。进入这个国家会有一些麻烦,但我有很多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

根据一般的谨慎原则,我应该在战争之前离开这个国家。为什么?因为征兵。我才不想白费力气向几乎不知道战争是什么的姑娘们解释这个词的含义呢。一句话,它指的是「奴隶军」。对我来说,这个词意味着我应该让伊师塔把我弄得看上去像现在这个年龄的两倍。如果我在这儿待得太久,我很可能会不自觉地成为战争中的「英雄」,而这场故争本来在那时的我还没有上学时就已经结束了。

那样的话,可就太荒唐了。

所以我会集中精力在这一年挣够能维持我两年生活的钱,再把钱兑换成金子(大约八公斤,还不算太重),明年七月一日开始前往南方。这里有一个小麻烦:这个国家正在与一个南部邻国进行一场小规模的边境战争。(到北边去根本行不通;北边那个国家已经卷入了这场大战。)东边的大海里有潜水艇;它们会射击任何漂浮在海面上的物体。好在另一边的大海里没有这些讨厌的东西。如果我坐船从这个国家西海岸的某个港口出发,向南航行,最后我就会进入非战争区。在这期间,我必须提高我的西班牙语水平——这种语言很像格拉克塔语,但是更好听一些。我要找一个辅导老师——不,拉祖,我说的不是身体处于水平状态的女人。你脑子里还能想点别的吗?

(但转念一想,亲爱的,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值得考虑的呢?钱?)

是的,钱,目前的问题是钱。我已经想好怎么弄钱了。这个国家将要选举政府首脑,而我是地球上唯一一个知道谁会被选上的人。为什么这个人会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看看我在家族族谱上注册的名字吧[2]。

所以目前最紧迫的问题是要搞到一些钱,然后去赌谁会赢得选举。我会把赢来的钱放到股票交易所里,再赌一把——其实不是赌,因为这个国家已经进入了战争经济,而我知道这种情况会持续下去。

要是我能在大选赌局中做庄,而不是单纯的下注,那就好了。但这么做太冒险;我在政界没有关系。

要知道——不,我还是先介绍一下这个城市的情况吧。

堪萨斯城是一个让人觉得很舒适的城市。这里有树荫覆盖的街道,优美的居住区,它的林荫大道和公园在整个行星都很有名。城市的路况非常好,这促进了汽车运输业的发展。现在这个时候,汽车刚刚流行起来。这个国家绝大多数地区还是泥土路,堪萨斯城铺砌的却是很好的马路。跑在上面的车辆中,汽车多于马拉的车。这个城市很繁荣,是地球上最富饶的农业区内的第二大市场和运输中心,主要出产谷物、牛和猪。这个行业里肮脏的那一面坐落在城市低处的河滩,而市民们居住在美丽的、有树林围绕的山上。东潮湿的清晨,如果有风从河滩方向吹来,人们有时会闻到牲畜围场里的臭味;除此之外,城里的空气清新芬芳。

这也是个安静的城市。路上的车永远不拥挤,得得的马蹄声和有轨电车发出的警示铃声刚好能衬托出城市的宁静——相比之下,玩耍嬉戏的孩子们制造的声音还更大一些。

格拉海德总是对一个文化怎样利用闲暇时光更感兴趣,甚于对其经济情况的关注。我也一样。如何谋生是由环境决定的,但休闲娱乐却不是。我说的休闲娱乐不是指性行为。对于度过了青春期的成人来说,性不会占用很多时间(除了极少数怪人,比如传说中的卡萨诺瓦[3]——以及格拉海德)。

下面的叙述不适用于十年以后,当然更不适用于一百年以后;这是一个时代的末期。但在1916年,一个典型的堪萨斯城市民的各种休闲娱乐活动都是他自己组织的;他的社会活动包括去教堂,和血亲、姻亲一起活动——吃饭、野餐、玩游戏(不是赌博),或者只是串门和闲聊。绝大多数活动花不了多少钱,常常一点也不花——给教堂捐钱除外。教堂是宗教信仰的场所,但也是社交俱乐部。

主要的商业娱乐活动被称为「活动影像」,是一种把黑白影像投放在空白墙上的无声戏剧表演。这是很新的事物,非常受欢迎,也非常便宜。在收费变成一枚五分镍币以后,人们就把它叫做「五分钱表演」了。每个社区(以步行距离来定义)都至少有一个这样的剧场。这种形式的娱乐及其技术衍生产品与上述生活模式的最终消亡有很大关系;汽车运输对这种模式的消亡同样起了很大作用(这一点可以向格拉海德请教)。但在1916年,它们还没有扰乱看起来稳定的、像乌托邦一样的生活。

社会道德沦丧的情形还没有出现,道德规范的力量还很强,社会习俗也有约束力。此时此地,没有人相信偶尔出现的不满情绪是这个社会文化即将死去的先兆。在这个时代,文化教育达到了这一社会文化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亲爱的,1916年的人们根本想象不到2016年。他们甚至不相信自己会卷入第一次世界大战;这也是为什么我说的那个人会当选政府首脑。「我们是中立国」,「我们的自尊不允许我们参加战争」,「他使我们远离战争」。在这些口号下,他们向着悬崖进发,却不知道悬崖就在那里。

(事后耍小聪明是个恶习……尤其是当这个「事后」同时是预见未来的时候。一想到自己在做的正是这种事,我就觉得很恼火。)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这个可爱的城市的另一面吧。

这个城市表面上是个民主城市,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它是由一个并未担任公职的政客统治的。选举只是一本正经地走个过场,结果都是他预先安排好的。城市的街道修建得宽大平坦,只是因为这是他的公司修建的,给他挣钱。学校很好,真的能够起到教育功能——因为这个统治者希望如此。这个人很实际,表现得很和善,做事从来不过分。所有跟「犯罪」(指所有非法的活动,包括嫖娼和赌博)有牵连的事都由他的副手办理;他自己从来不碰。

这些犯罪活动中有很多是由一个组织来处理的;该组织后来被称为「黑手党」。但在1916年,它还没有名字,也从来看不到。这也正是我不敢开设赌局的原因;我会侵犯这个政客某个副手的垄断利益——这对我来说是非常危险的。

所以,我只能按照当地的规则,当个下注的人,而且守口如瓶。

这里「体面」的市民有漂亮的房子、花园、教堂,还有幸福的孩子们。他看不到犯罪,从来不会(我想)产生怀疑,对此的思考就更少了。这个城市被明确的、但却没有标示出来的界线划分成了几个区。以前奴隶的后代住在一个区,这个区是个缓冲带,一边是「高级」住宅区,另一边则是那些被赋予某个行业垄断经营权的人统治并居住的地区,比如赌博和性服务业。只有在夜晚、在不成太的规矩下,这几个区的活动才能混杂在一起,白天则什么都觉察不出来。最大的老板制定了严密、但却简单的规则。我听说他只有三条不可违抗的规矩:街道要宽敞平坦。不能碰学校。不能杀死住在某条街道以南的任何人。

在1916年,这个城市运转得很好——但好日子已经不多了。我得停笔了;我和K·C·影像设备公司约好了用他们的一个实验室——私下用用。然后我必须回到骗人钱财的工作上去:通过还算合法的、对别人不造成伤害的途径,把人们和他们的钱财分开。

永远爱你们,

直到你们的现在和未来,

拉 

又及:你们真该看看我戴着圆顶礼帽的样子。

Ⅲ 莫琳

西奥多·布兰松先生,原名伍德罗·威尔逊·史密斯,又名拉撒路·龙,离开他位于阿莫尔大道的寓所,开着他那辆福特轿车,来到三十一大街的拐角处。他把车停在当铺后面的一个小棚屋里——他认为晚上把车停在大街上不是件好事。倒不是拉撒路为这辆车花了很多钱;这是一个来自丹佛的过于乐观的家伙在牌桌上输给他的。丹佛人认为一对A加上另一副对子,准能打败一对「詹金斯」先生肯定是在虚张声势。问题是「詹金斯」先生的底牌里还有一个J。

这个冬天挣了不少钱,拉撒路估计春天里他会挣到更多的钱。在战争经济状态下,他知道某些股票和商品价格会有什么走势,他的预测通常都很准确。他投资的范围很广,虽说有一两次失误,也不会给他造成多么大的损失。而他的判断一般总是很准确——很难出现失误,因为他知道潜艇战会逐步升级,也知道是什么最终使这个国家卷入欧洲战争。

他只需要监测市场的变化就行,于是他有大把的时间来利用别人的乐观态度挣钱,有时候是在台球厅,有时候是玩牌。他偏爱打台球,但发现玩牌挣的钱更多。整个冬天他都在玩这两种游戏,他那张寻常而又友好的脸,再加上一副很愚蠢的表情,使他看起来特别像个笨蛋。他进城时总是打扮得像个乡巴佬,这又强化了这个效果。

拉撒路并不理会台球厅里其他赌球的人,别人玩扑克时耍什么「技巧」他也不在乎。他只是安静地玩着,收好他赢的钱,见好就收,在引来杀身之祸以前就退出游戏。他很喜欢玩这些掺杂了骗术的游戏;从出老千的人手里赢钱要比依靠诚实游戏挣钱更容易,也更有趣。这些事不会占用他很多睡眠时间;他总是很早就退出这种欺骗游戏,即使是在他输钱的时候。但他退出的时候一般都赢了钱。

他把赢来的钱都投入股市。

整个冬天,他都自称「莱德·詹金斯」,住在基督教青年会,几乎不怎么花钱。天气很糟的时候,他待在旅馆里读书,不去又陡又结冰的街上行走。他已经忘了堪萨斯城严酷的冬天是什么样的了。有一次,他看到一支马队非常努力、非常勇敢地拉着一辆很重的货车爬向盛大道上第十街的坡顶。右边一匹马在冰面上滑倒了,摔断了腿——拉撒路听到了腿骨骨折的声音。这让他很不愉快,真想抽那个赶车的人一顿——这个傻子为什么不绕路?

这样的时间,最好还是待在房间里,或者在基督教青年会附近的大公共图书馆里度过。那里有成千上万本真正的书,可以拿在手里的装订书。这些书引诱了他,几乎让他忘了要努力挣钱。在那个严酷的冬天,他把每一小时的空闲时间都花在那里,重新熟悉了他的老朋友:丹·比尔德绘制插图的马克·吐温的小说;柯南·道尔医生;由皇家历史学家撰写文字、约翰·R·奈尔绘制的《绿野仙踪》彩色图画书;卢迪亚·吉卜林;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儒勒·凡尔纳……

拉撒路感到,他完全可以在那座美妙的建筑里轻轻松松地度过剩下的十年。

但是,不合时宜的春天来到了。他开始计划从商业区搬走,并再次改变他的角色。无论是在台球厅还是在扑克游戏里,他都很难再让大家把他当傻瓜看待了。他的投资计划也已经完成,在忠诚储蓄信托银行里有了足够多的存款,不需要再在基督教青年会过简朴的生活了。他可以找一个更好的住所,向周围的人展示一张更为成功的脸。这对他待在这个城市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是必要的:与他第一个家庭里的人重新见面。现在,距离他制定的最后期限——七月——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为了执行自己的计划,他需要买一辆像样的汽车。他用了一天的时间,变成了「西奥多·布兰松」:把他的银行账户转到与原来银行只有一街之隔的密苏里储蓄银行,并取出一大笔钱;去了一家理发店,把发型和胡须变了个样式;到勃朗宁国王公司买了适合一位保守的年轻商人穿着的衣服。这以后,他开车去了城南,在林伍德大道寻找「空房」标志。他的要求很简单:一个装修过的住所,房子的地址和正面都要显得很体面,有独立的厨房和浴室,步行可以到达第三十一街上的台球厅。

他没想在那家台球厅赌球;这是他希望能够遇到他家里人的两个地方中的一个。

拉撒路找到了他需要的房子,不过是在阿莫尔大道,不是林伍德,离台球厅也比较远。于是他只好租两个车库。这比较困难,堪萨斯城还不习惯给汽车提供车库。好在每月两美元就能在离他的住所很近的地方找到一个谷仓,每月三美元就能在闲暇时光台球厅旁边的当铺后面租到一个小棚屋。

他的生活是这样的:每天晚上八点到十点待在台球厅,到他的家人过去(也就是现在)经常去的林伍德大道的教堂做礼拜;有业务需要的时候,他会在早晨进城,坐有轨电车去。拉撒路觉得没必要市中心开车,再说他喜欢坐电车。他的投资开始给他赚来大把利润,他把这些钱换成双鹰徽金币,存在另一家银行——大众银行——的保险箱里。按照七月份离开此地的计划,他预计可以提前完成财产积累,攒下足够的金币,使他能够坚持到1918年11月11日战争结束那一天。

在闲暇时间,他会把自己的车擦得锃亮,自己保养车子,开着车消遣。他还慢慢地、仔细地、非常秘密地做一件缝纫活:一件缝满衣兜的麂皮背心,每个衣兜都能放一枚二十美元的金币。做完以后,他打算把金币装进去,再把衣兜缝死。他计划在外面再穿一件西服背心盖住它。穿上这身行头会很热,但那么多金子,一根空心腰带盛不下。他不想存纸币。叮当作响的钱、而不是发出沙沙声音的钱,是战时唯一能确保可以在这个国家以外的地方使用的货币。还有个好处:装上金币以后,这个背心几乎可以当作防弹背心——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角落里藏着什么人,那些拉丁美洲国家是很动荡的。

每个星期六下午,他向一个住在附近的西港高中的老师学习西班牙口语。总而言之,他每天的生活愉快而又忙碌,而且正按计划进行着。

那天晚上,拉撒路把福特车锁在当铺后面的小棚屋里。他扫了一眼和当铺挨在一起的啤酒吧,心想他的外祖父可能会在回家前在那里喝上一扎慕莱白啤酒。整个冬天,他的脑海里不时浮起一个问题:怎样轻松自然地与他的家里人见面?他想作为一个朋友被他们的家庭(他自己的家庭)接纳。但他不能走上房前的台阶,按响门铃,然后宣布自己是他们长期失散的一个亲戚,甚至不能说是一个从帕迪尤卡来的朋友的朋友。他没有什么联系人可以扯上关系撒这种谎,如果撒一个很复杂的谎,准会被他的外公识破。

所以他决定非常小心地采取两个方法:去他的家人(除了外公)去的教堂,还有外公想躲避他女儿一家时常去的地方。

拉撒路知道是哪个教堂。第一个星期日去教堂时,他就确认了自己的记忆没错。那一次,他大吃一惊,甚至比知道自己早到了三年还吃惊。

看到他母亲的那一刹那,他把她错当成了他的双胞胎妹妹中的一个。

但几乎就在那一瞬间,他知道了这是为什么:从遗传学上说,莫琳·约翰逊·史密斯是他的双胞胎妹妹的妈妈,正如她是他的妈妈一样确定无疑。不过,这依然让他震惊不已。好在当时正好有几首赞美诗和一个长长的布道,他有机会让自己平静下来。他不再看她,而是花了点时间找出了自己的兄弟和姐妹。

那以后,他第二次在教堂看到了自己的母亲,这次他可以不再躲躲闪闪地看她了。他甚至发现这个可爱的年轻主妇和自己想象中的模糊的母亲形象很相符。但他还是觉得,要不是他对莱比思·拉祖丽和劳瑞蕾·李有着清晰的记忆,他永远不会认出她来。他曾不合逻辑地预期看到一个老得多的女人,比他离家时的母亲还要老很多。

在教堂,牧师把他介绍给了教区的其他居民。但他没找到机会接近母亲或是他的兄弟姐妹。不过他仍旧继续开车去教堂,以防哪一天他需要礼貌地送母亲和兄弟姐妹们回家。他们住在离他的住所六个街区远的本顿大道;现在是春季,天气不会总是这么干燥的。

至于外祖父常去的地方,他不是很确定。他确信这个地方是外祖父在十年或十二年以后经常去的地方,但他在伍迪·史密斯只有五岁的时候也常来这里吗?

他先打量了一下这个德国啤酒吧,发现它的名字很突兀地改成了「瑞士花园」[4],这才走进台球厅。所有台球桌都有人在玩;他走到后面,那里有一张台球桌,一张扑克桌,还有一张下象棋或跳棋的桌子。没有人赌台球;看来这是个装模作样显示自己水平低劣的好机会。

外公!他的外祖父一个人坐在象棋桌边;拉撒路立刻就认出了他。

拉撒路没有改变自己的步调。他慢慢走向球杆架,路过象棋桌时显得有些犹豫,低头看了看排列好的棋子。艾拉·约翰逊抬起了头。他好像认出了拉撒路,似乎想说什么,却又住嘴不说了。

「对不起,」拉撒路说,「我没想要打扰你。」

「没关系。」老人回答。(他有多老了?在拉撒路看来,他好像比自己想象的更老一些,同时却又年轻一些,个子也矮一些。他是哪一年出生的?内战爆发前十年?)「我也没做什么,只是在琢磨一个象棋问题。」

「离将死王棋还有多少步?」

「你也下象棋吗?」

「会一点。」拉撒路补充道,「是我的外祖父教给我的。但我最近一直没怎么下。」

「愿意来一盘吗?」

「只要你能忍受一个棋艺生疏的人。」

艾拉·约翰逊伸手拿起一个白色卒子和一个黑色卒子,把手放到背后,然后伸出握棋子的拳头。拉撒路指了一下,发现他选了黑棋。

外祖父开始摆棋子。「我叫约翰逊。」他说道。

「我叫特德·布兰松,先生。」

他们握了握手;艾拉·约翰逊将王前卒推进一步;拉撒路也走出同样的棋步。

他们安静地下着棋。下到第六步时,拉撒路开始怀疑外公是在模仿斯坦内兹的一局棋;下到第九步的时候,他已经确信无疑了。是不是用多拉发现的棋路来应对?不,这样做感觉是在欺骗。不用说,计算机当然比人下得好。他集中精力,尽自己的全力好好下棋,没有试图用多拉发现的那种狡猾的变招来应对。

第二十九步时,拉撒路被白棋将死了。他觉得这盘棋完美地复制了威廉·斯坦内兹和某个俄国人下的那一局——他叫什么名字来着?一定要问问多拉。他招手唤来记分员,准备为这局棋付钱。外公却把他的硬币推到一边,坚持由他支付这张桌子的使用费,又对记分员说:「孩子,再给我们拿两杯菝葜饮料。你喝这个吗,布兰松先生?要么让这孩子给你从隔壁德国佬那儿买杯啤酒过来?」

「菝葜饮料可以,谢谢你。」

「准备复仇了吗?」

「等等,让我喘口气。你下得太厉害了,约翰逊先生。」

「嗯!你还说什么棋艺生疏。」

「我是生疏了。不过我的外祖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会我下棋,在很多年里每天都和我下。」

「真没想到。我也有一个外孙和我下棋。那孩子还没上学,可我只能让他一个马。」

「也许他能和我下。打个平手。」

「唔,你可以让他一个马,和我一样。」约翰逊先生为饮料付了钱,给了那个男孩五美分的小费,「如果不介意的话,请问你是干哪一行的,布兰松先生?」

「一点儿也不介意。我自己做生意。买东西,再把它们卖出去。挣得很少,亏得也少。」

「真的?你打算什么时候把布鲁克林大桥卖给我?」

「对不起,先生,我上个星期刚把它卖掉。但我可以便宜卖给你一些西班牙俘虏。」

约翰逊先生咧嘴一笑,「那肯定够我喝一壶的。」

「但是,约翰逊先生,如果我告诉你我是在台球厅里赌球的,你是不会让我和你的外孙下棋的。」

「也许会,也许不会。咱们再来一盘?这次你下白棋。」

白棋先走,这使拉撒路可以控制整个局面。他慢慢地、仔细地构筑起了强大的攻势。外公也同样谨慎,他的防御体系中没有漏洞。双方势均力敌,最后,拉撒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在第四十一步将先手优势变成了胜势。

「再下一局定输赢?」

艾拉·约翰逊摇了摇头。「一晚上两盘棋是我的极限。两盘这样的棋其实已经超出极限了。谢谢你,先生,对于一个棋艺『生疏』的人来说,你下得很好。」他把椅子向后推了推,「我这匹老马该回马厩了。」

「外面下着雨呢。」

「我看到了。我会站在门口,等第三十一街的有轨电车。」

「我的汽车就在这儿。我很荣幸能送你回家。」

「什么?不需要。我家离电车站只有一个街区,淋几滴雨也没什么,回家就能换。」

(有超过四个街区的距离呢,你会湿透的,外公。)「约翰逊先生,我自己反正要开着那辆小破车回家。捎上你,把你放在沿路什么地方也不麻烦;我喜欢开车。三分钟后,我会把车停在前面,按响喇叭。如果你在那儿,很好。如果你不在,我会认为你不喜欢搭陌生人的便车,也不会觉得受到了冒犯。」

「别过于敏感。你的车在哪儿?我和你一起去吧。」

「不用,谢谢。没必要让两个人都淋雨去做一件一个人就能完成的工作。我会穿过那个通道从后门出去,没等你走到前门,我已经把车停在路边了。」(拉撒路决定在这个问题上固执点;外公可以在猫都闻不出的地方嗅出老鼠的踪迹,他会奇怪为什么「特德·布兰松」会在这里租一个车库,同时却声称住在需要开车才能去的地方。这不好,你会怎么应付这个问题,伙计?你不得不对外祖父说上一大堆谎话,否则你永远无法进入那所房子你自己的家!——与家里其他人见面。复杂的故事与成功撒谎的基本原则相悖,正是外祖父教你这一点的。不能说出事实真相,沉默不语也同样没用。你要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外公和你一样多疑,而且比你精明两倍。)

艾拉·约翰逊站了起来。「谢谢你,布兰松先生;我在前门等你。」

当拉撒路把他的车发动起来以后,他已经想好了应对策略,并且制定了一个长远计划:(1)绕着这个街区转一圈,这辆车的车身上应该有雨;(2)不要再用这个小棚屋了;即使这辆破车被偷了,也比在你的封面故事上留一个大漏洞强;(3)在你交回小棚屋的时候,看看达特鲍姆「叔叔」有没有一副旧象棋;(4)你说的谎话要和你说过的话一致,包括你太急于说出的是谁教你下象棋的事实;(5)尽量说实话,哪怕实话听起来不那么好听。但是,该死的,你应该是一个弃儿……孤儿不应该有外祖父,除非你又编出一堆复杂的故事,其中任何一个都可能让你露出原形。

拉撒路按了按喇叭,艾拉·约翰逊跑了出来,爬进车里。「现在去哪儿?」拉撒路问道。

外祖父说了去他女儿家的路线,然后补充说:「这车挺时髦的嘛,怎么能叫小破车?」

「我把布鲁克林大桥卖了一个好价钱。我应该拐上林伍德路,还是沿着电车轨道走?」

「你自己看着办吧。既然你已经卖掉了那座桥,那么是不是可以给我讲讲那些『西班牙俘虏』。是个好的投资机会吗?」

拉撒路在集中精力开车,他要沿着轨道往前开,还要避免压在轨道上面。「约翰逊先生,刚才你问我靠什么谋生时,我没有正面回答你的问题。」

「那你是做什么的?」

「我真的当过台球厅赌球的人。」

「我再问一遍,你是做什么的?」

「我的钱用完了,所以还让你付了第二局的钱,还让你买饮料。我没想那么做。」

「这算什么。三十美分,加上五美分的小费。减掉我本来坐电车要花的五美分。算下来你应该付十五美分。如果你觉得不安的话,下次路过哪个乞讨的盲人面前时,把钱放在他的杯子里好了。下雨的晚上,专车送我回家。这笔费用很便宜。比坐有轨电车好多了。」

「很好,先生。我想对你坦诚相待……因为我很喜欢和你下棋,还想再和你下棋。」

「我也喜欢和你下。我喜欢在下棋时,有人能让我真正动动脑子。」

「谢谢你。现在我来老老实实地回答你的问题:是的,我赌过球。这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不赌了。我自己做生意。买东西,也卖东西——但不是布鲁克林大桥。至于『西班牙俘虏』的骗局,我遇到过一次。我是在市场上买卖商品的,谷物期货等等。 在股票市场上也做相同的事。但我不会卖给你什么东西。我既不是经纪人,也不经营杂货铺;我自己也是通过市场上已有的经纪人来买卖商品。哦,对了,还有一件事:我也不给别人提供建议。如果我把自认为很好的建议告诉别人,对方却连衬衣都赔掉了,他会来责备我的。所以我不做这种事。」

「布兰松先生,我没有理由问你的职业。是我多事了。但我的问题纯粹串于善意。」

「我也把它当作善意的问题,所以我想给你一个坦诚的回答。」

「还是我多事了。我没有必要知道你的背景。」

「没什么,约翰逊先生,我没什么背景。只是个在台球厅赌球的人。」

「这也没什么错。台球是公开的游戏项目,就像象棋,很难依靠欺骗赢得比赛。」

「嗯……我也做过一些你可能会认为是欺骗的事。」

「孩子,如果你需要一个忏悔神父,我可以告诉你到哪儿可以找到。我不是。」

「对不起。」

「我不想显得唐突。可你心里有事。」

「嗯,也许没什么。与我没有什么背景有关。我没有任何背景,所以我去教堂——去结识人,结识好人,令人尊敬的人。结识那些没有背景的人不这样做就无法结识的人。」

「布兰松先生,每个人都有一些背景的。」

拉撒路转向本顿大道,这才回答道:「我没有,先生。哦,我出生在……某个地方。多亏那个让我称他为『外祖父』的人,还有他的妻子,让我有了一个还算美好的童年。但他们很早就过世了,而且——哼,我甚至都不知道我的名字该不该叫『特德·布兰松』。」

「这种事儿常有。你是个孤儿?」

「我想是这样。可能是个私生子。是这所房子吗?」拉撒路停在离他-他们家只隔一幢房子的地方。

「再过去一幢,门廊灯亮的那一个。」

拉撒路让车向前滑动了一段距离,停下车子。「很高兴认识你,约翰逊先生。」

「别急。那些照顾你的人,叫布兰松?他们是哪里人?」

「『布兰松』是我从日历上随便挑的一个名字。我觉得它比『特德·琼斯』或者『特德·史密斯』好听一些。我可能出生在这个州的南部。但是连这个我都无法确认。」

「是吗?我以前在那边行过医。是哪个县?」

(我知道你在那边待过,外公,所以我得小心一些了。)「格林县。我不是说我出生在那里;只是他们告诉我,我是从斯普林菲尔德的一家孤儿院领养的。」

「看来不可能是我给你接生的;我行医的地方在那里北边很远的地方。嗯,但我们可能是亲戚。」

「啊?我是想说,『什么,约翰逊医生?』」

「别叫我『医生』,特德;我不再给孕妇接生以后,我就不用这个称呼了。我的意思是:当我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吃了一惊。你和我的哥哥爱德华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他在圣路易和旧金山当工程师,后来有一天制动器失灵,结束了他碌碌无为的一生。他在福特斯科特、圣路易、威奇塔、孟菲斯都有情人;没有理由认为在斯普林菲尔德没有。可能真是这样。」

拉撒路笑了起来。「那么我应该叫你『叔叔』了?」

「随你的便吧。」

「哦,还是不叫吧。无论是怎么回事,我们反正没有办法证明。但是能有一个家真不错。」

「孩子,别再为这种事耿耿于怀了。我这样的乡村医生知道,像这种不幸实在太多了,比绝大多数人想象的多得多。很多伟大人物都是这种情形,随便说两个: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里奥纳多·达·芬奇。所以尽管抬头挺胸做人,蔑视那些看不起你的人。我看到门廊灯还亮着;想不想进来喝杯咖啡?」

「哦,我不想麻烦你,或者打扰你的家人。」

「你放心,不会的。我女儿总是给我把咖啡壶留在厨房。如果她碰巧穿着睡衣下楼来——这不太可能发生——她会飞快地跑回后面的楼梯上,转眼间就盛装出现,快得像听到火警铃声的消防骑队;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来吧。」

艾拉·约翰逊打开前门门锁,边开门边喊道:「莫琳!有个客人和我一起回来了。」

「进来吧,父亲。」史密斯夫人微笑着站在走廊里迎接他们,神态安祥而又高贵,穿戴得好像一直等着来访者到来一样。拉撒路努力压抑着自己兴奋的心情。

「莫琳,这是西奥多[5]·布兰松。这是我的女儿,特德——布莱恩·史密斯太太。」

她伸出手,「非常欢迎你,布兰松先生。」史密斯夫人热情地说,声音富于磁性,让拉撒路想起了塔玛拉。

拉撒路轻轻握住她的手,激动得指尖发麻,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自己,没有深深地鞠一个躬,亲吻那只手。他强迫自己只是略微欠了欠身,然后立刻放开那只手。「我很荣幸,史密斯太太。」

「请进来坐吧。」

「谢谢你,但已经很晚了,我只是在回家路上捎了你父亲一程。」

「这么快就要走吗?你不会打扰我们的,我只是在补袜子,读《家庭妇女杂志》,没什么要紧的。」

「莫琳,我答应布兰松先生请他喝一杯咖啡。他把我从象棋俱乐部捎了过来,要不我就要被淋透了。」

「好的,父亲,马上就好。请帮他拿一下帽子,让他坐下来。」她微笑着离开了。

拉撒路按照外公的指示在客厅坐下,趁母亲不在的时候让自己平静下来。他环顾四周,觉得除了房间比印象中的小一些以外,一切都和他记忆中的差不多:一架立式钢琴,她曾经教他弹过;带一个煤气火嘴的壁炉,壁炉架上斜放着一面镜子;玻璃门的组合书架;厚重的窗帘和蕾丝花边纱帘;父母亲的结婚照镶在带有心形和花状图案的结婚证上,旁边是米勒名画《拾穗人》的复制品,还有其他一些大大小小的画;一把摇椅,一张带脚凳的摇床,长椅,带扶手的椅子,桌子,台灯。家具不是橡木的,就是枫木的,放在房间里显得很拥挤。拉撒路感觉像是回到了家;就连壁纸看起来都那么熟悉亲切。唯一让他有些不自在的是,外公让他坐下的那把椅子是他父亲的座位。

挂着珠帘的拱门后面黑乎乎的,那里是通往起居室的走廊。拉撒路努力回忆那边应该有什么,是不是同样会让他感到万分熟悉。客厅整洁干净,他知道这里一直都是这样,尽管这是一个大家庭。起居室主要是孩子们用,而客厅是留给大人们和客人的。现在有多少个孩子了?南希,下面是卡洛尔,小布莱恩,乔治和玛丽——然后是他自己。现在是1917年春,那么迪克大约三岁,伊瑟尔应该还在戴尿布。

母亲坐的椅子后面是什么?难道是……是的,我的大象!伍迪,你这个小坏蛋,你知道不应该在这儿玩;上床之前,你得把所有玩具都放回玩具箱去;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这个动物玩具很小(大约六英寸高),里面填充的是旧衣物,因为玩得太多,颜色已经发黑了。拉撒路有些怨恨地想,这样一个珍品——是他的!——却给了一个小屁孩。他开始笑话自己,但还是无法驱散怨恨的情绪。他很想把那个玩具偷走。「对不起,你刚才说什么,约翰逊先生?」

「我说我暂时来这里当家长,我都快被他们搞疯了。我的女婿去了普莱兹勃格……」下面的话拉撒路没有听清楚;史密斯太太回来了,柔软的锻裙沙沙作响,手里端着一个堆得满满的托盘。拉撒路跳了起来,接过她手中的托盘。她笑了笑,没有阻拦。

天哪,这是那套哈威兰德瓷器。这可是他第一次穿上正装以前、父母一直不准他碰的东西!旁边陪衬的是喝咖啡用的器具:质地非常好的银制咖啡壶、奶油罐糖碗和夹子、哥伦比亚博览会纪念勺。杯垫是和餐巾配套的亚麻布做的。还有小蛋糕,银盘子里盛着薄荷糖——你在三分钟、或者更短的时间里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真是太隆重了!不,别傻了,拉撒路;她是为了让她的父亲高兴,要好好招待他的客人。而你只不过是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陌生人。

「孩子们都上床了?」约翰逊先生问道。

「除了南希。」史密斯太太一边回答,一边为他们斟咖啡,「她和男朋友去了伊瑟斯,很快就要回来了。」

「演出半小时以前就结束了。」

「他们停下来吃个冰淇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冰淇淋店就在电车站旁边那个很亮的街角。」

「没有陪伴,女孩子不应该在天黑以后出门。」

「父亲,现在是1917年,不是1890年。他是个很好的男孩……他们那么喜欢那个系列剧《珍珠白》,总不能不让他们去吧。南希都告诉我了,今晚好像是威廉姆·S·哈特主演。我自己也会很喜欢看的。」

「哼,我的猎枪还没扔呢。」

「父亲!」

拉撒路集中精力,努力回忆怎么用叉子吃蛋糕。

「她总想让我跟上这个时代,」外祖父气哼哼地说,「但没用。」

「我相信布兰松先生对我们家里的问题不感兴趣,」史密斯太太轻声说,「不过这件事其实算不上问题。需要我把你的咖啡热一热吗,布兰松先生?」

「谢谢你,太太。」

「没错,他不会感兴趣。但你应该尽快跟南希谈谈。玛丽,仔细着看特德。以前有没有见过他?」

他的母亲端着咖啡杯,抬起头看着拉撒路,然后放下杯子,道:「布兰松先生,你进来的时候,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是在教堂见过吧,对吗?」

拉撒路承认有这种可能。外祖父的眉毛立了起来。「真的?看来我得提醒提醒牧师了。但就算你们在那里见过面——」

「我们没在教堂见过面,父亲。我要照顾一群孩子,几乎连和牧师以及德拉普尔夫人说话的时间都没有。不过,现在回想起来,我肯定在上个周日见过布兰松先生。一群熟悉的人当中,一张新面孔总是引人注目。」

「女儿,可能是那样,但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特德看起来像谁?不,别想了——他难道不像你的伯伯奈德吗?」

他的母亲又一次看了看拉撒路。「是的,我觉得有点像。但他看上去更像你,父亲。」

「不,特德是从斯普林菲尔德来的。我所有的亲戚都住在北边离那里很远的地方。」

「父亲。」

「女儿,别担心,我不会喋喋不休地抖落我们的家丑。不过也许——特德,我能说吗?」

「当然,约翰逊先生。正如你所说的,这种事没什么值得羞耻的——再说我也不觉得羞耻。」

「特德是个孤儿,莫琳,是弃儿。如果奈德不是正在地狱里暖他的脚,我一定会好好问问他。时间和地点都合适,而且特德的长相实在很像我们家的人。」

「父亲,我想你让我们的客人难堪了。」

「我没有。你也不要这样装模作样的,年轻女士。你是个成熟的女人,生了孩子;你能够接受开诚布公的谈话。」

「史密斯太太,我没有难堪。无论我父母是什么人,我都会为他们骄傲。他们给了我强壮、健康的身体,以及能够满足我需要的大脑——」

「说得好,年轻人!」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很荣幸能够把你的父亲当作叔叔——把你当作我的表亲。我的父母大概是死于伤寒流感;按日期看,应该是这样。」

约翰逊皱起眉毛。「你多大了,特德?」

拉撒路脑子急转,然后决定和母亲的年龄一样。「我三十五岁了。」

「啊,和我一样大!」

「真的,史密斯太太?要不是你说过有个可以和年轻男人一起出去看演出的女儿,我会认为你只有十八岁左右。」

「哦,不会吧!我有八个孩子。」

「不可能!」

「莫琳看起来不像她那个年纪的人。」他的父亲赞同道,「她嫁人以后就没什么变化。我们家的人都这样,她母亲至今还没有一根白头发。」(外婆在哪儿?——哦,想起来了,所以你最好还是别问了。)「但是,特德,你看上去也不像三十五岁的人。要我猜,会说二十五岁左右。」

「嗯,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多少岁,但不可能小于三十五岁,说不定还更大些。(大很多呢,外公!)不过大也大不到哪儿去。别人问我时,我会说我的生日是1882年7月4日。」

「啊,我的生日也是那一天!」

(是的,妈妈,我知道。)「真的,史密斯太太?我可不想偷走你的生日。那么我就挪几天吧——七月一日。反正我也不能确定是哪一天。」

「哦,不要换!父亲,我们两个共同的生日那天,你一定要带布兰松先生回家吃生日宴。」

「你觉得布莱恩会喜欢这样的安排吗?」

「当然会喜欢!我会写信告诉他的。反正七月四日之前很久他就回家了。你知道布莱恩总是说,『越多越好』!我们期待着你的到来,布兰松先生。」

「史密斯太太,你真是太客气了。不过我计划七月一日要出趟远门,生意上的事。」

「我想你是被父亲吓住了。是不是害怕和八个闹哄哄的孩子一起吃饭?别介意,我丈夫会亲自邀请你的,到时候再看你怎么说吧。」

「莫琳,别逼他了;你已经让他很狼狈了。有件事我想瞧瞧。你们两个站在一起,肩并肩。去啊,特德;她不会咬你的。」

「史密斯太太?」

她耸了耸肩膀,露出酒窝,握住他伸过去的手,从她的摇椅上站了起来。「父亲总是『有件事想瞧瞧』。」

拉撒路站在她身边,面对自己的外公,努力不理会她身上发出的香气——其中只有一点点香水味,主要是一个可爱、健康的女人身上那种温暖、芬芳的气息。拉撒路不敢再想下去了,同时非常小心地不让自己的感受显露在脸上。但这种气息仍旧让他胸中剧震。

「嗯。你们两个都走到壁炉架那里去照照镜子。特德,1882年,那里没有伤寒。1883年也没有。」

「真的吗,先生?当然,那时的事我已经不记得了。」(真不应该说这样的事!对不起,外公。你会相信事实真相吗?你可能会……所有我认识的人里,只有你有这种可能。还是别冒险,小伙子,算了吧!)

「没有伤寒。那两年死的人中,很多只是因为太懒,盖厕所时不肯离水井太远。为这个送命的人每年都有。但我相信你的父母不是这种人。猜不出你母亲是什么样的人,但我相信你父亲准是个能负责任的,死的时候还双手把着方向盘。莫琳?」

史密斯太太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和客人,慢慢地说:「父亲……布兰松和我看起来真像一对亲兄妹。」

「不。是最近的堂兄妹。奈德死了,没有办法证明这件事,但我想——」

约翰逊的话被前面楼梯平台上的一声叫喊打断了:「妈妈!外公!来给我扣扣子!」

艾拉·约翰逊回答道:「伍迪,你这个小混蛋,回楼上去!」那个孩子没有听他外公的话,反而走了下来。他个子很小,是个男孩,脸上长满雀斑,姜黄色的头发,穿着婴儿服,裤子的后帘没扣上,在屁股后面吊着。他瞪着又圆又亮、充满怀疑的眼睛盯着拉撒路。拉撒路感到后背一阵寒颤,努力不去看这个小孩。

「他是谁?」

史密斯夫人赶紧说:「请原谅,布兰松先生。」然后平静地接着道,「到这里来伍德罗。」

她的父亲说道:「别麻烦了,莫琳。我会把他带到楼上,把他的屁股打个稀巴烂——然后再帮他扣上扣子。」

「凭你一个人,办得到吗?」男孩挑衅地问。

「就我自己,还有一根棒球棍。」

史密斯太太一声不吭,很快满足了孩子的要求,然后把他带出客厅,领他上楼。过了一会儿,她又回来坐下。她的父亲说:「莫琳,那只是他的一个借口。伍迪可以自己扣扣子。还有,他已经太太了,不适合再穿婴儿服装。给他穿长睡衣吧。」

「父亲,我们能不能以后再讨论这个问题?」

约翰逊先生耸了耸肩膀。「我又多管闲事了。特德,那就是我说的下象棋的小家伙。他绝顶聪明。是以威尔逊总统的名字命名的,可他才不会说『我们有自尊,不会去打仗』。调皮捣蛋的小鬼头。」

「父亲。」

「好吧,好吧——但这是事实。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伍迪的原因。他会有出息的。」

史密斯太太说道:「请原谅我们,布兰松先生。我的父亲和我有时候会在怎么抚养男孩子的问题上有一点点意见分歧。但我们不应该让你卷入这个沉重的话题。」

「莫琳,我只是不想让你把伍迪变成一个妈妈的宝贝。」

「变成那样也没什么坏处,父亲;他跟你很像。我父亲参加过1898年的战争,布兰松先生,还有起义——」

「还有拳击手反叛。」

「——他老是忘不了这些事——」

「当然忘不了。我女婿不在的时候,我总是把我那把点三八式手枪压在枕头底下。」

「我也不希望他忘记;我为我父亲感到自豪,布兰松先生,也希望我所有的儿子长大后都有他那种精神。但是我也想让他们学会礼貌地说话。」

「莫琳,我宁愿伍迪和我顶嘴,也不愿意他对我唯唯诺诺。他很快就能学会礼貌地讲话了;大些的孩子会教他的。脸上的黑眼圈是最深刻的礼仪教育。这是我个人的经验。」

门铃的叮当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是南希。」约翰逊先生说着起身开门。拉撒路听到南希对什么人说晚安,然后他站起来,等着被介绍。看到南希并没有让他吃惊,他在教堂时已经认出了他的大姐,也知道她看起来像年轻的拉祖和劳瑞。她礼貌地问候了他,打完招呼后立刻上了楼梯。

「请坐吧,布兰松先生。」

「谢谢你,史密斯夫人,但你没有睡觉就是为了等女儿回来。现在她回来了,所以我得走了。」

「哦,不着急,父亲和我都是夜猫子。」

「非常感谢你们。咖啡和蛋糕我很喜欢,更喜欢和你们聊天。不过真是到了我说晚安的时候了。你们太客气了。」

「如果你一定要走的话,先生。周日我们能在教堂见到你吗?」

「我想我会去的,夫人。」

拉撒路开车回了家。他的脑袋有些发晕,虽然身体仍旧很警觉,但思想却跑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他到了自己的住所,进屋闩上门,机械地检查了窗户和百叶窗,然后脱下衣服,开始给浴盆放水。「你这个愚蠢的家伙,」他咬着牙,恶狠狠地慢慢说,「你这个混蛋。你就不能做一丁点正确的事吗?」

不,显然不能,连再次结识自己的母亲这种简单的事,他都无法做好。外公不是问题;那个老狐狸没有让他感到惊讶,只是比拉撒路记忆中的个子矮一些、块头小一些。除此之外,他正是拉撒路记忆中的那个外祖父:脾气暴躁、疑心重、愤世嫉俗、有礼貌又好斗嘴——让人觉得很愉快的人。

有那么几次,当他「静听法庭裁决」的时候,事态的发展让人有些提心吊胆。但那一招的结果比拉撒路预期的结果还要好——外貌的相似没有引起怀疑。拉撒路从来没见过外公的哥哥(他在伍迪·史密斯出生以前就去世了),甚至忘了曾经存在过一个爱德华·约翰逊。

家族族谱上列了「奈德」叔叔吗?问问贾斯廷。没关系,这不重要。母亲的话说到点子上了:拉撒路其实是像他的外祖父。也像他的母亲,正如外公所说。但这只是让大家猜想这与亲爱的老奈德叔叔和他那「荒唐的生活方式」有关。母亲得知她的客人并没有感到尴尬的时候,她并不介意听外祖父说下去。

尴尬?这把他的身份从一个陌生人变成了「表亲」。拉撒路真想亲吻奈德叔叔,感谢他那种「荒唐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解释得通。外祖父相信了这个说法——当然,这是他自己的猜测——他的女儿看上去也很愿意把这个说法当成一个可能是事实的假设。拉撒路,这样一来,你就处在了一个对你十分有利、你又十分需要的位置上——只要你不是这么一个满嘴跑火车的傻瓜的话!

他试了试水温——凉的。他关上水龙头,拔出水塞。拉撒路租下这个散发着霉味的小屋时,人家向他承诺全天提供热水。现在看来,这个承诺只是个诱饵。看门入睡觉之前关掉了热水器。九点以后还想用热水的准是傻瓜。是的,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瓜。以他现在这个糊里糊涂的脑子,也许冷水比热水更合适。问题是,他原本打算泡个长长的热水澡,让紧张的神经放松下来,让他可以好好思考。

他爱上了他的母亲。

正视这个现实吧,拉撒路。这种事简直匪夷所思,你不知道应该怎么应付。两千年来,你做过无数傻事,但眼下这一桩是你陷入的最为荒谬的困境。

哦,当然,儿子都是爱母亲的。身为「伍迪·史密斯」时,拉撒路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点。他总会亲吻母亲,向她道晚安(通常情况下),看到她的时候拥抱她(时间不急的话),记得她的生日(几乎是这样),感谢她为晚归的他留出的饼干和蛋糕(除非他忘记了)。有时,他还会告诉她他爱她。

她是个好母亲。她从来不对他大声叫喊(对其他孩子也是这样);需要的时候,她会立刻用树枝惩罚他们,问题也就解决了。她从来不会采取「等你们的父亲来,看他怎么收拾你们」的态度。直到现在,拉撒路还能感觉到桃树枝打在小腿肚上的感觉。很小的时候,抽打让他懂得了很多道理。

他还记得,当他长大一些以后,他开始为母亲的样子感到自豪。母亲总是穿得很整洁,身姿挺拔,对他的朋友总是和蔼亲切,和其他男孩的妈妈不一样。

哦,当然,男孩爱他的母亲,而伍迪有幸得到了一个最好的母亲。

但这不是拉撒路对莫琳·约翰逊·史密斯——这个可爱的、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年轻主妇——的感情。这一晚的拜访既甜蜜又痛苦。

省省吧,省省吧!他不会给外公或父亲任何朝他开枪的理由,甚至不会让他们不高兴——还有你,你也省省吧,你这条瞎眼蛇!拉撒路想知道父亲什么时候回家,努力回忆他的模样。他发现自己的记忆模糊了。拉撒路一直跟外公更亲。父亲总是出差在外,外公白天的时候总在家里,而且愿意和伍迪待在一起。

他的祖父母呢?在俄亥俄州的什么地方。辛辛那提?没关系,他对他们的记忆非常淡漠,没有必要去看他们。

他已经完成了在堪萨斯城想做的所有的事。只要他还有上帝赐予的哪怕一丁点理智,他就应该马上离开。周日不去教堂了,远离那个台球厅,周一就走。卖掉剩余的财产,离开!开着那辆福特车——不,还是卖了它,坐火车去旧金山;在那里坐上第一艘轮船向南。在丹佛或旧金山给外公和莫琳寄一封礼貌的信,说自己很抱歉,但公务紧急,等等。一定要离开这里!

对,现在就离开这座城市,永远不再回来!

既然你不会再跟你的家人见面,那就没有必要躲到南美的某个地方等着战争结束了。关于这个注定灭亡的时代,你见识的已经够多了。让那两个姑娘回来,带你离开。就现在。

亲爱的拉祖和劳瑞:

我的小可爱们,我改变计划了。我已经拜访了我的第一个家庭,在这个时代我没有其他要做的事情了。没有什么值得让我在某个穷乡僻壤再忍上差不多两年的时间,等待这场血腥的战争走向一个无用的结局[6]。所以我想让你们现在就来接我,在那个陨石坑。忘了埃及吧;我现在去不了那里。

我说「现在来接我」是指公元1917年3月3日。再重复一遍,公元一九一七年三月的第三天,在亚利桑那州的那个陨石坑。

见到你们以后,我有很多话要和你们说。同时献上——

我永恒的爱,

拉撒路 

Ⅳ 家

公元1917年3月27日

亲爱的,你们好!

再重复一下基本信息:我比计划的时间提前了三年到达这里——1916年8月2日——但还是希望你们在放下我以后的整整第十个地球年的同一天来接我,也就是1926年8月2日。这是第六次重复。会合地点和备选时间安排和以前一样。请向多拉强调,这个失误是由于我向她输入了错误的数据造成的,不是她的错误。

我在这里过得很好。我结清了我的生意,找到了我的外祖父(艾拉·约翰逊),并通过他结识了我第一个家庭的成员——这得益于我撒的一个可怕的弥天大谎。幸运的是,我的长相和这家人很像,使外祖父认为我是他的一个(已经去世)哥哥的私生子。我没有这样说过;这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但一来二去就成了可靠的事实。现在我成了我第一个家庭里一个「失散已久的亲戚」。我没有和他们住在一起,不过他们很欢迎我,这很不错。

让我简要介绍一下这个家庭的情况吧,因为你们所有的人都是其中三个人的后代:外公,妈妈,还有伍迪。

贾斯廷在他那本书里描述了外公。真人和描述的没有什么不同,贾斯廷,你笔下他身高两米、结实得像花岗岩那部分除外。其实外祖父的身材和我差不多一样。只要他允许,我的每一分钟都是和他一起度过的,主要是每周和他下几次象棋。

妈妈:在拉祖和劳瑞身上该丰满些的地方加上五公斤肉,然后让她们老上十五岁,还要再多加上些高贵的气质。

爸爸:他不在家。我已经忘记了他的样子。事实上,除了外公以外,其他所有人的长相我都记不住了(我和外公长得一模一样)。但我看到了爸爸的照片,他长得有点像特德·罗斯福总统——是叫「西奥多」的那个,雅典娜,不是「富兰克林」。如果记忆库里有照片的话,你们可以看一看。

南希:是我离开前三年时拉祖和劳瑞的翻版。不过没有那么多雀斑,而且显得非常高贵——除了不那么高贵的时候。她已经能强烈地感知到(年轻)男性的魅力了,我想外公已经在敦促母亲,尽快把霍华德家族的规矩告诉她,以确保她能和家族内部成员结婚。

卡洛尔:又是一个拉祖和劳瑞的翻版,不过她比南希小两岁。和南希一样,她也对男孩子很感兴趣,却总是遇到一些麻烦;妈妈对她的行为有一些限制。她会气得下巴哆嗦,但妈妈总是不予理会。

小布莱恩:黑头发,模样长得更像爸爸,是一个年轻的、正处于起步期的资本家。他揽了份送报纸的活,路线和他的另一份活——点亮路边的瓦斯灯——一样。他还和本地的一家电影院签了合同,帮他们散发宣传单。他把后一份活派给了他的弟弟们和其他四个男孩,付给他的酬劳是电影票。他还会留一些票自己用,在学校向其他人打折出售剩下的电影票(原价五美分,他卖四美分)。夏天的时候,他会在街角开一个卖苏打汽水(一种甜甜的、冒气泡的饮料)的小铺子,但他打算在这个夏天把铺子的生意转给他的弟弟。他还有另一个生意正在计划中。(在我的记忆里,布莱恩年纪轻轻就发财了。)

关于我的家庭,我还想说说别的一些情况。按照此时此地的标准,我们家是比较富裕的——但并没有过分显摆,只不过住在一幢大房子里,周围的环境比较好。这不仅仅因为爸爸是个成功的商人,也因为在这个时期,从购买力上看,霍华德家族给新生婴儿的补贴力度相当大——而妈妈已经生育了八个孩子。对你们所有人来说,作为「霍华德」家族的成员,其优势在于遗传基因和健康的传统,但此时此地,它还意味着生育孩子获得的报酬。这是个良种繁殖计划,我们就是良种。

我想爸爸一定是把妈妈生育孩子挣来的钱拿去作了投资,而不是把这些钱全花了。这个情况也和我自己脑海里模糊的记忆相符。我不知道我的兄弟姐妹的情况怎样,但我记得我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就收到了一笔用于开创自己事业的启动资金。当时我没想到会得到这笔钱,它和我的第一个妻子因为具有生育能力、而且也愿意生育而获得的霍华德家族补贴也没有任何关系。我结婚的时候恰逢经济萧条时期,有没有这笔钱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再回头说说孩子。男孩子们不是因为喜欢工作才工作;他们是不得不工作,否则除了衣服和食物以外,他们什么都没有。女孩子们有一点点零花钱,但是要求她们做家务,帮忙照顾年纪小的孩子。这是因为在这个社会里,一个女孩子挣钱是非常困难的,但一个走出家门、努力尝试的男孩子会面临无穷多的机会。(这个世纪结束前,这种情形发生了很大变化,但1917年仍是这样的。)在家里,史密斯家的所有孩子都要干活(妈妈每个星期会请一个洗衣女工在家干一天活,仅此而已),但在外面找到了挣钱的活儿的男孩(或者女孩)可以不做家务。他不干活,也不需要向家里「付钱」;所有挣到的钱他都可以自己留下,可以花掉,也可以存起来。但存下多少钱,爸爸会再补相同的数额给这个孩子,以此鼓励孩子们存钱。

如果你认为爸爸和妈妈是刻意要把他们的子女培养成财迷的话,那你就对了。

乔治十岁,是小布莱恩的伙伴、跟屁虫和小随从。几年后,随着乔治揍向布莱恩嘴巴上的一拳,这种情形结束了。

玛丽:八岁,是一个长着雀斑、顽皮得像个男孩的小姑娘。妈妈正艰难地试图把她变成一个「淑女」。(妈妈那温柔的固执——以及遗传特性——最终还是胜利了。玛丽最后长成了家里的大美女,大批追求者倾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我恨这些人,因为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是她最宠爱的小弟弟。玛丽是我的兄弟姐妹里和我最亲的一个。在一个大家庭里也可能感到孤独,我就是这样。和外公在一起时我不会感到孤独,有那么一段时期,和玛丽在一起的时候我也不孤独。)

伍德罗·威尔逊·史密斯——还差几个月才到五岁,是最让人讨厌的坏小子。真让人难以置信,这个烦人的家伙最终竟会由一根杂草长成人类最美丽的鲜花——也就是本人,你们的老兄。到目前为止,他已经在我的帽子里吐过口水,而帽子本来挂在门厅衣架上,应该是他够不着的地方;他还用各种侮辱性的话骂我,其中「那个戴圆顶帽的臭家伙又来了!」是最轻的;当我想把他抱起来的时候他踢了我的肚子(这是我的错;我本来不想碰他的,但我决定打破自己这种没什么道理的厌恶感);他指责我在下象棋的时候作弊,其实作弊的是他自己——他先把我的注意力引向窗外的什么人,然后把我的皇后挪了一个方格。我当场抓住了他,然后让他解释这是怎么回事。类似的烦心事数不胜数。

但我还是继续在和他下象棋,这是因为:(1)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在这一段短暂的时光里和我第一个家庭里的每个人处好关系;(2)只要有机会,伍迪就想下棋,而他周围的人里只有外公和我能下象棋,并且能够忍受他的坏脾气。(必要的时候,外公会狠狠敲打他;而我没有这样的特权。但是,如果不是担心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话,我真会掐死他。会发生什么呢?人类一半历史会消失、剩下的一半会变得让大家都认不出来吗?不会,「悖论」是一个没有什么意义的词;我还活在这里的事实就证明了我能够忍着不发脾气,直到这个小畜生把嘴闭上)。

理查德:三岁,他令人喜爱的程度和伍迪令人厌恶的程度一样。他喜欢坐在我的腿上听我讲故事。他最爱听的是名叫拉祖和劳瑞的两个红头发双胞胎驾驶一艘神奇的「飞船」在太空遨游的故事。对于这个小可爱我觉得有些伤感,因为他会(已经)在年纪很轻的时候就去世了,死于进攻硫磺岛的战役。

伊瑟尔:身体的上端是天使般的笑容,下端则是湿透了的尿不湿。和她无法对话。

这就是我(我们)的家庭在1917年时的情况。我预计还要在堪萨斯城待一段肘间,直到爸爸回家——用不了多久了——然后离开;我有点紧张,但更多的是兴奋。战争结束以后我可能会回来找他们——也许不会;我不想让欢迎我的人挤破头。

为了把上面的事情说明白,我应该解释一下这里的风俗。在爸爸回到家里之前,我的身份只能是外公的一个棋友;不可能再有其他什么了,尽管他——也许也包括妈妈——相信我是奈德叔叔的儿子。为什么呢?因为我是一个「年轻」的单身汉。根据当地的习俗,一个已婚妇女不能和年轻单身汉成为朋友,尤其是当她的丈夫出门在外的时候。这个禁忌是如此严格,以至于我甚至不敢表现出想违反它的意愿。这是为了妈妈着想。当然,她也不会鼓励我这样做。外公也不会允许发生这样的事。

所以,只有以看望外公的名义去我自己的家,我才会受到大家的欢迎。如果打电话,我也只能找他。其他情况与此相类。

哦,在下雨天,我可以用我的车从教堂捎史密斯一家人回家。我几乎可以为孩子们做任何事,只要我不「宠坏」他们——妈妈对此的定义是在他们中某个人身上的花费多于五美分。上个星期六,我被允许用我的汽车带着六个孩子出去野餐。我还在教布莱恩开车。妈妈和外公都认为我对孩子的爱心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我很「孤独」,而且作为一个「孤儿」,我没有幸福的童年。

我绝对不能做的事是和妈妈单独待在一起。没有外公公开陪着我,我也不会单独走进我自己的家;邻居们会注意这样的事情。对这种事,我一直很小心;我不想让妈妈因为违反禁忌惹上麻烦。

我现在是在我的公寓,用一种你们想都想不到的「打字机器」写这封信。我得停笔了,因为我要带它进城,把它光致还原两次,然后蚀刻、碾压、密封,再把它送到一个递送延迟信件的邮寄点——这要花整整一天时间。我必须使用一个租来的实验室,离开时还得把所有中间过程留下的东西统统销毁;我不敢把这些东西留在一个看门人也有钥匙的房间里。等我从南美回来以后,我会建一个自己的、能放在汽车里的实验室。未来十年里,平坦的道路会越来越普遍,我计划沿着这些路去旅行。我还想继续在尽可能多的邮寄点发出这样的邮件,期望至少有一封能够最终穿越时空,到达你们那里。正如贾斯廷所说,这些信件面临的真正障碍来自接下来的这三个世纪,我只能指望它们中间能有一封熬过这段时间。但我会继续写下去的。

献上我所有的爱,给你们所有人

拉撒路

1917年3月3日,德国人密谋联合墨西哥和日本进攻美国——齐默曼证实电报属实

1917年4月2日,总统上书国会——要求宣战

1917年4月6日,美国加入战争——国会宣布「进入战争状态」[7]

美国这么快就向德国宣战了,拉撒路·龙一时有些措手不及。但战争无疑已然发生了。他毫无准备,直到事情过后好久他才开始分析,为什么他所信赖、所依靠的「后见之明」甚至比一般的预测更不准确。

1917年年初再次发生的潜艇冲突并没有使他惊讶;这符合他对于早年历史课程的记忆。齐默曼电报事件也没有使他不安,尽管他并不记得这件事;但这事也符合他有关从1914年到1917年这三年的时间里,美国是如何慢慢从一个中立国变成参战国的一些记忆——仍是历史课上学的,并不是一个小孩对亲身经历的记忆。欧战爆发时,伍迪·史密斯还不到两岁,美国参战的时候,他还不到五岁;对于国家事务,拉撒路没有自己亲身经历的记忆。那会儿伍迪还太小,无法记住离自己如此遥远的事情。

发现自己比预定时间早到了三年后,拉撒路定下了一个时间表。这个时间表运行得十分完美,于是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表」是不准确的,直到事件本身在他脸上狠狠打了一耳光。有时间分析自己的错误时,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不利于生存的重罪:过分沉溺于自己的愿望。他轻信了自己的时间表。

他不想这么快就离开他刚找到的自己的第一个家庭。包括家庭的所有成员,但主要是莫琳。

莫琳——经过一整夜狂乱的思想斗争之后,他决定按原计划在这里待到七月一日。这一夜他犹豫不决,焦虑,写了信又把信撕掉,最后还是觉得应该留下。他可以友好、礼貌地对待布莱恩·史密斯太太,避免任何超越道德规范的情感。

整个三月,拉撒路寻找各种可以被大家接受的方式来看望她。小布莱恩想学开车;外公认为他已经足够大了,拉撒路可以教他.。他在母亲家门口接上他,再把他送回家——经常得到的奖励是莫琳的注视。拉撒路甚至找到了一个接近伍迪的办法(不是下象棋)。他带这个孩子去跑马场剧院,看魔术师瑟拉斯顿的「伟大」表演;还承诺等夏天公园开放时带他去「电子公园」。那是一个游乐园,是伍迪心目中的天堂。这样一来,他们两人之间总算达成了休战协议。

拉撒路会从剧院把孩子送回家。玩累了的孩子睡得很死,他得到的奖励是和外公、莫琳一同喝咖啡。

拉撒路还自愿为教堂组织的男童子军提供帮助。乔治是普通队员:而布莱恩快升为小队长了。拉撒路发现当童子军团长的助手本身也很有趣,而且,男孩子们搭他的车回家的时候,外公会邀请他进家里坐坐。

拉撒路没怎么注意国家的对外事务。他买《堪萨斯邮报》,因为三十一街和突斯特路交界的十字路口卖报男孩把他当成了常客,一个出手大方的人,总是用一枚五分硬币买售价一美分的报纸,而且还不要找零。但拉撒路很少看报,卖掉了自己的生意以后,他连市场新闻都不关心了。

四月的第一个星期,拉撒路没有计划去看他的家人,有两个原因:一是外公离开了,二是他的父亲回来了。拉撒路不想在他能够自然地、便利地通过外公结识父亲之前与他见面。他留在家里,自己做饭、做家务,修理汽车,把它清洗干净,擦得锃亮,还给他在特蒂尤斯的家人写了一封长信。

星期四早晨,他带着这封信,原本想把它加工好后送到延迟邮件邮寄点去。他像往常一样在三十一街和突斯特路交界的十字路口买了一张报纸;在电车上坐下以后,他扫了一眼报纸头条——然后打破了自己平常的习惯,不再欣赏街景,而是仔细地开始看报。这以后,他没有按计划去堪萨斯城照相设备公司,而是去了大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补上了最近发生的事。他读了当地报纸,周二的《纽约时报》,读到了总统向国会提交的提案——「美国别无选择。愿上帝保佑她!」他还读了昨天的《芝加哥论坛报》,它是除了德文媒体外最坚定的反英报纸,现在也改口风了。

然后他去了男卫生间,把他准备的信撕成碎片,冲进下水道。

他来到密苏里储蓄银行,把账户里的钱都取了出来。接着他来到隔壁的圣达菲铁路公司设在城里的售票厅,买了一张前往洛杉矶、可以在亚利桑那州的弗拉格斯塔夫停留三十天的火车票。他又在文具店停了一下,出来后去了大众银行,找到他的保险箱,从中取出一个装满金币的盒子。他要求使用银行的盥洗室;他在这里租用的保险箱使他有这个权利。

金币分散地装在拉撒路的外衣、背心和裤子各处的十三个口袋内。他看起来不再那么整洁了,身上这里垂下一块,那里垂下一块,但只要小心一些,金币不会叮当作响。他走起路来万分小心,坐电车时提前准备好了零钱,上车后没有坐下,而是站在车尾。一路上他提心吊胆,直到回到自己的公寓,锁好门。

他给自己做了一份三明治,吃完后开始做针线活。他把金币放进以前做的那件麂皮背心上那些只能装一个金币的小兜,—把小兜缝死,再在这件背心外面套上一件样式完全一样的西装背心。拉撒路强迫自己慢慢地做这件事,整齐地对好缝线,让旁人无法看出这件背心的奥妙所在。

到午夜时分,他又给自己做了一个三明治,然后继续做他的针线活。

觉得背心很合身、外观也没什么问题了以后,他把装钱的背心放到一边,把一张对折的毯子铺在刚才做针线活的地方,在上面放上一台很重、很大的奥里弗打字机。他开始用两个指头操作这个叮当作响的怪物:

堪萨斯城,公元1917年4月5日

我最亲爱的拉祖和劳瑞,

紧急情况。我需要你们来接我。我希望能够在1917年4月9日,星期一,到达那个陨石坑。重复一遍,是一九一七年四月九日。我有可能会晚到一至两天。如果可能的话,我会在那里等十天。如果你们没有接到我,我会择照约定在1926(一九二六)年和你们会合。

谢谢!

拉撒路

拉撒路打了两份原稿,又写好两套嵌套在一起的信封,其中一套最外面的信封上写的是本地的联络人,另一套是芝加哥的地址。然后他写了一份出售声明:

我将我拥有的一辆福特T型车(发动机号1290408)的利益、权利和所有权,以已经收到的一美元以及善意友好的款待为对价,出售并转移给艾拉·约翰逊。我向他以及他的继承者保证这项财产完全没有任何约束,我是它的唯一所有者,拥有不受限制的转让权。

西奥多·布兰松

公元1917年4月6日

他把这份声明放进一个空白信封,把它和其他信封放在一起,然后喝了一杯牛奶,上床睡觉了。

他睡了十个小时,街上叫喊的「号外!号外!」也没有打扰他;他预计到会有号外,在潜意识里忽略了它。他要继续休息接下来的几天他会非常忙。

他的生物钟叫醒他以后,他起床了,很快洗了澡、刮了胡子,接着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把它吃完。然后他清理了厨房,把冰盒里容易腐烂的食物拿出来,扔进放在后门廊的垃圾箱。他把订冰块的服务卡转了过来,上面写着「今天不需要冰块」,又在冰盒上放了十五美分,把接冰盒融水的盘子倒干净。

冰盒旁边放着一夸脱新鲜牛奶。他没有订牛奶,但也没有特别说不要牛奶。所以他在一个空瓶里放了六美分,还写了张便条,告诉送牛奶的人在他下次留钱之前不要再给他送牛奶了。

他准备了一个小提包,里面放着盥洗用品、袜子、内衣、衬衫和领衬(对拉撒路来说,这些浆得硬硬的领衬象征着所有带给大家极大束缚的禁忌;没有这些禁忌的话,这个时代会更加美好)然后他在公寓里迅速搜寻了一番,看是不是落下了什么带有个人特征的东西。租金付到四月底;运气好的话,那时他已经在飞船多拉上了。如果运气不好,他应该是在南美。就算运气更差一些,他也会在其他地方——任何地方——用另外一个名字;他想让「特德·布兰松」消失得无影无踪。

没过多久,他来到前门,全部行装是一个手提包、一件外套、一套冬天穿的衣服、一副由象牙和黑檀木做成的象棋,还有一台打字机。他穿好衣服,小心地把三个信封和火车票放进外套衬里的口袋。装钱的背心穿着很热,但还算舒服;金币分散开来装的效果不错。

他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汽车后座,开车去了南边的邮政服务点,在那里寄了两封信,然后从那里去了闲暇时光台球厅隔壁的当铺。「瑞士花园」的百叶窗放了下来,外面挂着「不营业」的牌子。拉撒路注意到了这一点,心里暗自好笑。

戴托巴姆先生愿意用一把枪换他的打字机,但要加收五美元,才能让拉撒路拿走他挑的柯尔特式小手枪。拉撒路没有和他讨价还价,还抵押了冬天的套装。外套留在当铺,他手里是一张当票、一把手枪、一盒弹药和三美元现金。他实际上是把外套送给了戴托巴姆先生,因为他根本没想过把它赎回来。但拉撒路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还多了三美元。现在,不再需要的财产都清理了,而且,这最后一笔交易让他的这位朋友很高兴。

枪的大小很合适,拉撒路重新改造的背心左边口袋正好能凑合着当枪套用。只要他不蹦蹦跳跳——对这位明显令人尊敬的公民来说,这是绝不可能出现的行为——不会有人注意到它。苏格兰短裙更适合隐藏手枪,拔枪也更容易、更快,但穿着现在这身衣服,他只能做到这一步了。还好这把枪的前主人是个注重实用的人,卸掉了它的准星。

现在,他已经结束了和堪萨斯城的一切关系,只剩下一件事:向他的第一个家庭的人告别。这之后,他就会乘上第一趟向西的圣达菲火车。外公去了圣路易斯,这倒有点麻烦,但也没什么办法好想。这次他要自己闯进去,讲一个令人信服的故事。这套象棋是送给伍迪的礼物,这已经是足够令人信服的、让他亲自上门的理由了;那张出售声明给了他一个可以和父亲说话的借口。不,先生,这不完全是一份礼物。战争结束以前,总得有人开它吧。如果出了什么意外我没有回来……那么,这会让事情简单化——你懂我的意思吧,先生?你的岳父是我最好的朋友,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是我的亲人,因为我没有什么亲人。

是的,这是可行的,使他有机会和家里的每个人说再见,包括莫琳,而且不用说很多谎话。这是最好的撒谎的方式。

只是有一件事——如果他的父亲想招徕他,让他加入自己的军种,那就只好撒个谎了:拉撒路已经决心参加海军。不是想冒犯你,先生;我知道你刚从普拉茨堡受训回来,但是海军也需要人。

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撒这种谎。

他把车停在当铺的后面,过了马路,来到一家杂货铺。他在那里打了个电话:

「请问是布莱恩·史密斯家吗?」

「是的。」

「史密斯太太,我是布兰松先生。我能和史密斯先生讲话吗?」

「我不是妈妈,布兰松先生;我是南希。天哪,你会把我当成她!这太可怕了!」

「是可怕,南希小姐。」

「你找我爸爸?可他不在家;去了利文沃思基地。他去那儿报到——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看到他!」

「哦,这样啊。请不要哭泣,别哭!」

「我没有哭。我只是有一点点伤心。你要和妈妈说话吗?她在家……不过她正躺在床上。」

拉撒路的脑筋飞快地转着。他当然想和莫琳说话。但是——这会使事情变糟,现在的情况已经够复杂的了。「请别打扰她了。你知道你外公什么时候能回来吗?」(他能等到他回来吗?唉,该死的!)「哦,外公昨天已经回来了。」

「是吗?我能和他讲话吗,南希小姐?」

「可他也不在家。他几个小时之前去了城里,可能是在象棋俱乐部。你想给他留个口信吗?」

「不用了。就告诉他我打过电话……我还会再打来的。嗯,南希小姐——你别担心。」

「我怎么能不担心呢?」

「我能预见未来。不要告诉其他人,但这是真的;一个老吉普赛女人看出我有这个特异功能。你父亲会回家的,在战争中也没有受伤。这我知道。」

「嗯……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相信你的话——但它的确让我感觉好了一些。」

「这是真的。」他轻声和南希道别,然后挂上了电话。

「象棋俱乐部——」外公今天肯定不会在台球厅闲逛。但象棋俱乐部就在街对面,看看也无妨。没有的话,他会开车去本顿大道,在一个能看到他家的地方等外公回来。

外公就在那里。他坐在象棋桌前,但甚至没有假装在思考象棋问题;他只是坐在那儿生着闷气。

「下午好,约翰逊先生。」

外祖父抬起头来,「有什么好的?坐吧,特德。」

「谢谢你,先生。」拉撒路在另一把椅子上坐下,「没什么好的,我想。」

「嗯?」老头子看着他,好像刚刚注意到他的出现,「特德,你觉得我是个身体状况良好的人吗?」

「是的,这还用说。」

「可不可以扛着枪一天走上二十英里?」

「我觉得可以。」(我肯定你可以的,外公。)

「我就是这么跟征兵处那个小滑头说的。可他告诉我,我太老了!」艾拉·约翰逊像快要哭出来了,「我问他,哪条规矩说四十五岁已经太老了?可他让我走开,说我挡住别人了。我让他到外面来,说我能打败他;还有他选中的随便哪个人。可他们把我撵出去了,特德,他们把我撵出去了!」外祖父双手捂住脸,过了一会儿才把手拿开,喃喃自语道,「在那个混蛋小兵学会站着撒尿之前,我已经穿上美军军服了。」

「我很遗憾,先生。」

「是我自己的错。我带上了我的退伍证……我忘了上面写着我的出生日期。你说,特德,如果我把头发染了,再去圣路易,或者乔普林——会不会有用?应该会吧?」

「可能吧。」(没用的,我知道,外公……可我记得你成功地用这些伎俩说服了国民自卫队。但我不能告诉你这个。)

「我要试试!这次我要把退伍证留在家里。」

「我能送你回家吗?我的老爷车就停在后面。」

「嗯……我想是吧。说不定到头来还是得回家去。」

「要不要开车兜一圈,静一静?」

「好主意,如果不麻烦的话。」

「一点也不麻烦。」

拉撒路开着车,一声不响,直到老人的怒气慢慢平息下来。拉撒路觉察到这一点以后就开始掉头,然后向东转,回到三十一街。他停下车子。「约翰逊先生,能听我说说吗?」

「什么?说吧。」

「如果他们不收你——即使你把头发染了——我希望你不要太失望。因为这场战争原本就是一个可怕的错误。」

「你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说的那个意思。(要告诉他多少呢?我能让他相信多少呢?我不能隐瞒所有的事情——这是外公啊……是他教会我射击,还有其他很多东西。但他会相信吗?)打这场战争没有任何好处;它只能使事情更糟糕。」

外祖父死死地盯着他,眉头紧锁。「你是支持哪边的,特德?支持德国人?」

「不是。」

「那是和平主义者?这会儿想来,关于这场战争,你从来没说过一个字。」

「不,我不是和平主义者。我也不支持德国人。但如果我们赢了这场战争——」

「你应该说『当我们赢了这场战争的时候』!」

「好吧,『当我们赢了这场战争的时候』,最终的结果会表明我们实际上输了。我们会失去所有我们想通过战争赢得的东西。」约翰逊先生突然改变策略。「你什么时候入伍?」

拉撒路犹豫了一下。「我还得先做几件事。」

「我想这就是你的回答了,布兰松先生。再见!」外祖父胡乱摆弄着车门把手,嘴里咒骂。他迈出车门,站在路边。

拉撒路说:「外公!我是说『约翰逊先生』。让我把你送回家吧,求你了!」

他的外公停了下来,只停了一瞬间,回头扫了他一眼。「我不坐你的破车……你这个懦弱的胆小鬼。」他迈开大步,沿着街道向汽车站走去。

拉撒路一直等着,看着约翰逊先生上了电车,然后跟着那辆电车。他不愿承认自己其实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弥补和外公破裂的关系。他看着老人在本顿大道下车,心想是不是要赶上他,和他说两句话。

但他能说什么呢?他理解外公的感受,以及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还有,他已经说得太多了,没有什么话可以挽回或者纠正他说过的话。他毫无目的地沿着三十一街开着。

他把车停在印第安纳大街,从一个报亭买了一份《星报》,然后走进一家杂货铺,在冷饮柜边坐下,要了一杯樱桃果汁汽水,假装看报纸,使他在这里的出现显得合情合理。

但他根本读不进去。眼睛盯着报纸,脑子却陷入了沉思。

卖苏打的伙计擦拭他面前的大理石台面,在他周围转悠。于是他又要了一份果汁汽水。这种事第二次发生后,拉撒路要求用电话。

「本地还是贝尔[8]长途?」

「本地。」

「在卖香烟的柜台后面,你把钱付给我。」

「布莱恩吗?我是布兰松先生。我能和你妈妈说句话吗?」

「我去找她。」

电话里传出的却是他外公的声音:

「布兰松先生,你的脸皮真是厚得让我吃惊。你想干什么?」

「约翰逊先生,我想和史密斯太太讲话——」

「不行。」

「——因为她一直对我很好,我想谢谢她,并向她告别。」

「等一等——」他听到外公对旁人说话,「乔治,你出去。布莱恩,你带着伍迪,把门关上,还要看好门,让它一直关着。」约翰逊先生的声音又回到话筒上,「你还在吗?」

「是的,先生。」

「那么你仔细听好,不要打断我;我只说一遍。」

「好的,先生。」

「我的女儿不会和你讲话,现在不会,永远不会——」

拉撒路快速说道:「她知道我要和她讲话吗?」

「闭嘴!她当然知道。是她让我来回复你,我自己是不会和你说话的。现在,我也有一句话想对你说——不要打断我。我的女儿是一个体面的已婚妇女,她的丈夫已经响应国家的号召上前线去了。所以不要缠着她,不要到这里来,否则你会挨枪子儿。不要打电话,不要去她去的教堂。也许你认为我在开玩笑。让我提醒你,这里是堪萨斯城。折断两只手臂只要花二十五美元;再加一倍的价钱他们就会杀了你。如果两个一起干——先折断你的手臂,然后杀了你还会有折扣。如果你逼我这么干的话,我付得起六十二美元五十美分。你明白我说的话了吗?」

「明白了。」

「那就走你的吧!」

「等一等!约翰逊先生,我不相信你会雇人杀人——」

「你最好别冒这个险。」

「——因为我想你会自己去杀了那个人。」

电话里出现了片刻停顿。接着老人轻轻笑了起来,「你可能是对的。」他挂断了电话。

拉撒路开着他的汽车离开了。很快,他发现自己正沿着林伍德大道往西开。之所以注意到这个,是因为他路过了自己家人去的教堂。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莫琳——

他再也见不到莫琳了。

永远见不到了——即使他再回来一次,并且努力避免这次犯的错误。没有悖论。这个错误是时空框架里不可改变的一部分,所有安迪数学理论中的精妙概念、所有装在多拉上的先进功能,都无法抹去这个已经发生的事实。

拉撒路在距离布鲁克林大街很近的林伍德大厦前停下车,他要考虑自己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开车到火车站,乘下一班往西去的圣达菲火车离开这里。只要任何一封求救信能够穿越时伺、到达目的地,星期一早晨他就会被接上飞船。这场战争和所有的麻烦都将再次成为很久以前的历史;「特德·布兰松」也会成为外祖父和莫琳认识时间不长、然后很快忘却的某人。

糟糕的是,写那些求救信时他时间不够,没有蚀刻信息;但就算这样,它们中仍然可能会有一封信成功穿越时空。如果一封都没收到,那就在1926年去会合地点等着被接走。如果所有信件都没能够到达目的地——总是有这个可能,他是试图在延迟递送系统还没有完全建立好的时候来使用它——那就等到1929年,执行原订计划中的会合方案。那肯定没有问题;无论在什么条件下,双胞胎姐妹和多拉都会作好准备,执行那个方案。

那么,为什么他的心情如此糟糕?

这不是他的战争。

经过足够长的时间,外公会知道他脱口而出的预测是绝对的事实。过一段时间,外公会知道法国如何向美国表达感激,也会知道英国如何表示感激。国与国之间是没有感激的,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支持德国人」?才不是呢,外公!德国文化核心的某些东西已经腐烂了,而且,这场战争会引发另一场战争;在那场战争中,德国人的暴行会比他们现在倍受大家指责的罪行残忍一千倍:毒气室、大规模焚烧尸体散发的恶臭,这种恶臭将穿越时间,恒久不灭——

但是,他无法把这些事告诉外公和莫琳,也不应该作这种尝试。关于未来,最好的就是什么都不知道。卡桑德拉好就好在从来没有人相信她的话[9]。

两个过去世界的人,误解了他认为这场战争毫无意义的真正原因——这件事有那么重要吗?

但事实是,它真的很重要,非常重要。

他能感到左肋上那个鼓包,这是他的枪。

枪可以保护他的金币,但他半点也不在乎金币。但枪同时还是一个「自杀选择」开关。

别胡思乱想,你这个傻瓜!你不想送死,只是想得到外祖父和莫琳的认可——莫琳的认可。

征兵站设在邮局总部,离城里很远。已经很晚了,但它仍旧开着,外面排着长队。拉撒路给了一个老黑人一美元,让他坐在车里,并且提醒他车后面有一个小手提包。他承诺回来以后再付给他一美元。他没说起装钱的背心和手枪,这两样东西现在都在那个手提包里。其实拉撒路并不担心车子或者钱,这两样东西被偷了的话,也许还会让事情变得简单一些。他在队尾排上了队。

「姓名?」

「布兰松·西奥多。」

「以前有没有当兵的经历?」

「没有。」

「年龄?不,出生日期——最好是在1899年4月5日以前出生的。」

「1890年11月11日。」

「你看起来没那么老,但就这样吧。拿着这张纸,进那个门。你会看到一堆大袋子,或者枕套。脱下你的衣服,把它们装进一个袋子,然后拿着袋子,把这张纸交给一个医生,照他说的做。」

「谢谢你,中士。」

「走吧。下一个。」

房间里有一个穿军装的医生,还有六个穿便服的助手。拉撒路正确地读出了视力表,但医生似乎没怎么听。检查做得非常宽松。拉撒路只看到有一个人被拒绝;根据拉撒路粗浅的判断,这个人已经是肺结核晚期了。

只有一个医生像是希望能够发现问题。他让拉撒路弯下腰,把他的屁股分开,检查他是否患有疝气症,然后他让拉撒路咳嗽,还触摸检查他的腹部。「右边这块硬的东西是什么?[10]」

「我不知道,先生。」

「你的阑尾被割掉了吗?是的,我看到伤疤了。摸到缝合线了;伤疤几乎看不出来。你的外科医生技术真不错;但愿我也能做出这么漂亮的手术。也许只是一些排泄物堆在了里面;吃一点泻药,明天早晨你就会把它排出来了。」

「谢谢你,医生。」

「不用谢,孩子。下一个。」

「举起你们的右手,跟着我重复……」

「保存好这些文件。明天早晨七点种之前赶到征兵站,把你们的文件给问讯处的中士看;他会告诉你们去哪里。如果你们把这些文件丢了,那也要来报到,否则山姆大叔会去找你的。就这样,士兵们,你们现在已经是军人了!从那个门出去吧。

他的汽车还在那里;那个老黑人从汽车里出来。「一切都好,上校!」

「当然。」他心情愉快地附和着,从口袋里拿出一美元的钞票,「但我是『二等兵』,不是『上校』。」

「他们要你了?这样的话,我怎么能要你的钱呢?」

「当然可以要!我不需要它了;服役期间,山姆大叔会照看我的,还会每月付给我二十一美元。所以,拿着它和刚才那一美元,去买杯杜松子酒,祝福我,二等兵特德·布兰松。」

「我不能那么做,上校——二等兵特德·布兰松,真的。我是白丝带成员[11],在你出生之前就宣过誓。你只管把钱收好,为我们去打德国人。」

「我会努力的,大叔。我给你五美元吧,你可以把钱交给教堂……然后为我祈祷吧。」

「嗯……如果你坚持的话,上校二等兵。」

拉撒路开着车沿麦克吉大道向南行驶,心情很愉快。别在意小事,享受生活!「凯——凯——凯——凯蒂!美丽的凯蒂——」

他在一家杂货铺前停车,看了看卖香烟的柜台,发现了一箱已经快卖空了的白猫头鹰牌香烟。他把剩下的烟都买了,并要求把箱子也给他。他还买了一卷棉花和一卷外科用的胶带。一时冲动,他还买下了店里最大、最漂亮的糖果盒。

他的车停在一盏弧光灯下;他没有发动汽车,而是钻进后座,打开他的手提包,拿出背心和手枪。他开始拆开以前缝好的线,也不在乎会不会有人看见。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他只花了五分钟就把几个小时的缝纫活都拆开了。厚重的金币叮当作响地滑进装香烟的箱子。他用棉花塞进箱子当填充料,再把箱子封上,用胶带缠了一圈,让它更结实一些。划烂的背心、手枪和往西去的火车票全都扔进下水道,拉微路残留的最后一丝忧虑也随着这些东西一块儿进了下水道。他微笑着站起身,掸了掸膝盖上的灰。伙计,你老了。为什么?因为你一直活得太谨慎!

他心情愉快地驶出林伍德大道,来到本顿大道,完全不考虑城里每小时75英里的限速规定。他很高兴地看到布莱恩·史密斯家楼下的灯还亮着;这样他就不用叫醒家里的任何人了。他拿着糖果盒、象棋盒和那个用胶带封好的香烟箱子,沿着走廊走到房前。刚走到台阶上,门廊上的灯亮了。小布莱恩打开门,向外张望着。「外公!是布兰松先生!」

「更正一下,」拉撒路沉稳地说,「请告诉你的外公,二等兵布兰松在这里。」

外公立刻出现在门口,怀疑地打量着拉撒路。「怎么回事?你跟那孩子说了什么?」

「我让他告诉你们『二等兵布兰松』来了,就是我。」拉撒路费力地把所有三样东西都夹在左胳膊下,腾出一只手伸到兜里,拿出在征兵站人家给他的文件,「看看这个。」

约翰逊先生看了看文件。「我明白了。可这是为什么?从你说的话,我觉得你不会这样做。」

「约翰逊先生,我从来没说过我不会应征入伍;我只是说我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先做。这是真的,我确实有其他事情。而且,我对这场战争最终的结果是不是有意义还心存疑虑,这也是真的。但是不管我有什么想法——我应该把自己的想法藏在心里——现在到了把大家集合起来、向前进发的时候了。所以我去了征兵处,自愿入伍,他们接受了我。」

约翰逊先生把征兵文件还给他,大大地敞开大门。「进来吧,特德!」

进屋时,拉撒路只见人影晃动,朝后面去了。很显然,家里大多数人都没睡。外公领他走进客厅。「请坐。我去告诉我女儿。」

「如果史密斯太太休息了,我觉得还是不要打扰她了。」拉撒路违心地说道。(喂,外公,你别去!我要悄悄溜进去,和她在一起。但这是一个我会永远藏在心里的秘密。)

「别担心。这是她愿意知道的事情。嗯,那个文件——我能拿给她看看吗?」

「当然,先生。」

拉撒路坐在那里等着。几分钟之后,艾拉·约翰逊回来了,把入伍证明还给了他。「她马上下来。」老人长舒了一口气,「特德,我为你感到骄傲。今天早些时候,你让我很失望——我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对不起,我向你道歉。」

「我不能接受你的道歉,因为没有什么需要道歉的,先生。我的话讲得太突兀了,也没有把话说清楚。我们能忘了这件事吗?你愿意和我握握手吗?」

「什么?是的。当然了!来!」两个男人郑重地握了握手。(也许外公现在还能够伸平手臂,端起一个铁砧——我的手指都被握疼了。)

「约翰逊先生,你能帮我照看些东西吗?我没时间安排这些了。」

「嗯?当然!」

「主要是这个箱子。」拉撒路把用胶带封好的香烟箱子递给他。

约翰逊先生接了过去,吃惊地扬起盾毛。「很重。」

「我把我保险箱里的东西都拿出来了。这是金币。战争结束后,我会回来取它的……如果我没有回来,你能把它给伍迪吗?在他二十一岁的时候?」

「什么?你听我说,孩子,你会好好地回来的。」

「我也希望这样,那时我会来取它。但我也有可能在运兵舰上爬梯子的时候摔下来断脖子。你能照我说的做吗? 」

「好的,我会的。」

「谢谢你,先生。这个是现在给伍迪的礼物。我的象棋。我没法带着它到处跑。我本想把它送给你,但你会想出理由拒绝它……伍迪不会这么做。」

「嗯,好吧,先生。」

「这是给你的礼物——其实并不完全是上面写的那样。」拉撒路把汽车的转让声明递给他。

约翰逊先生看了看声明。「特德,如果你要把你的汽车送给我,你要再想一想。」

「只是名义上的所有权转移,先生。我想做的只是把它留在你这儿。布莱恩会开车;他现在已经是个很好的司机了,他天生就是个好司机;甚至史密斯太太可能也会想学开车。史密斯上尉回家后,他会觉得有车很方便。如果他们送我到这附近的地方训练,而且在把我派到海外战场之前给我一些休息时间,那么我也会来用车的。」

「但为什么给我一份转让声明?当然,这车可以放在我们的谷仓里,而且布恩——两个布莱恩——都会开它。我自己可能也会学开车。但是不需要写这个呀。」

「哦。我没有把话说清楚。假设我被送到其他的地方,比如新泽西——但又想把车卖了,我可以花一美分给你寄一张明信片,这样就很简单了,因为你拥有那辆车。」拉撒路又补充了一句,「或者我也有可能会从梯子上摔下来……这种情况下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你不想要它,你可以把它转让给小布莱恩。随你怎么办。约翰逊先生,你知道我没有亲人——所以为什么不把事情弄简单些呢?」

外祖父还没来得及回答,史密斯太太进来了。她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脸上带着微笑(她哭过,拉撒路很肯定)。她伸出手,「布兰松先生!我们都为你感到骄傲!」

「谢谢你,史密斯太太。我只是路过,来对你们说声谢谢,并向你们告别。我明天一早就要出发了。」

「哦,请一定再坐一会儿!至少要喝杯咖啡,而且孩子们也要和你道别。」

一个小时以后,他仍旧在那里,仍旧很开心——他一直很开心。他把糖果盒给了卡洛尔以后,糖果盒立刻被打开来,给所有的孩子吃。拉撒路喝了许多加了厚厚的奶油和很多糖的咖啡,还吃了一大块莫琳自己做的、上面带有巧克力糖霜的白蛋糕,过后他又接过来一块蛋糕,说自己自从早餐以后就没有吃过东西。莫琳想起身给他做饭的时候,他强烈地表示反对。最后他们达成了一致,让卡洛尔去厨房给他做一个三明治。

「这一天很忙,」他解释道,「我没有时间吃东西。你让我改变了计划;约翰逊先生。」

「是吗,特德?是怎么改变的?」

「你知道的,我想我跟你说过。我本来计划七月一日去旧金山,办些生意上的事。然后就发生了现在这件事,国会对德宣战。所以我计划立刻去旧金山,把我在那边的事情处理一下——然后再参军。我看见你的时候,我马上就要走了,东西都收拾好了。是你让我认识到德国人不会等着我处理好个人事务。所以我立刻报名参军了。」拉撒路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有点羞怯、不好意思,「我准备好的行李还在外面的车上呢,哪儿也不去了。」

艾拉·约翰逊看上去有点难受。「我没有想要催你,特德。花几天时间把你自己的事料理好,这也没什么;他们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成立一支军队。我知道,我见他们试图这样做过,在1898年。唉,也许我可以替你去一趟?我可以作为你的代理人。因为——嗯,看样子我不会太忙的。」

「不用,不用!非常感谢你,先生。我刚开始没有想明白。我是按照『和平时期』的思考方式,而不是『战争时期』。是你把我带上了正轨。我去了西联邮局,给我在旧金山的经纪人发了一封夜间电报,告诉他我想让他做的事;然后我写了一封信,指定他为我的代理人,作了公证,又去城里的邮局把这些东西都寄给他了。都安排好了,所有的事情。」拉撒路对他即兴编的这个故事很满意,连他自己几乎都要信以为真了,「最后就是报名参军。但那个手提包——你觉得能不能把它放到阁楼上?我不能拿着个手提包去当兵。里面只有一些盥洗用品。」

「我会把它收好的布兰松先生!」小布莱恩说,「就放在我的房间里吧。」

「是我们的房间。」乔治更正道,「我们会把它收好的。」

「等一等,孩子们。特德;如果丢了那个手提包,你会很伤心吗?」

「不会呀,约翰逊先生。为什么这么问?」

「那么你就带着它吧。今晚回住所后,你要重新装一下里面的东西。你一定装了白衬衫和硬领衬,这毫无疑问。这些东西你不需要。如果你有工装衣的话,带上它们。还要带上一双合脚的旧高腰鞋,可以在行军的时候穿。袜子都要穿自己的。还有内衣。我猜测——根据以前不愉快的经历——他们不会立刻备足军装。事情会很混乱,很多方面都是。你可能在参军后一个月或更长的时间里都得穿自己带的衣服。」

「我认为,」史密斯夫人郑重地说,「父亲说的是对的,布兰松先生。史密斯先生——就是史密斯上尉,我丈夫——离家前也说过类似的事。他没等收到发给他的电报就走了——电报几个小时以后才送到——因为他说他知道刚开始的时候会出现混乱的情况。」她撇了撇嘴,「他说这话的时候口气更强烈一些。」

「女儿,这种情形,无论布莱恩怎么骂都不过分。如果特德能够按时吃上饭,他就已经够幸运的了。任何一个能分清自己右脚和左脚的人都会被抓去成为一个上等兵。他们不会关心你穿的是什么,但是你要关心,特德。所以带上一些你会在农场里穿的衣服。还有鞋——舒服的、不会让你行军不到一英里的时候就让你脚上起泡的鞋。嗯,特德,你知道『冷奶酪』这个窍门吗?如果你要在一个星期、或者更长的时间里一直穿着鞋子,这个办法可以保护你的脚。」

「我不知道,先生。」拉撒路回答道。(外公,你以前教过我——或者说「以后」——这个方法很管用,我从来没忘记过。)

「如果可能的话,先把你的脚洗干净、擦干。接着用冷的奶酪涂遍你的脚,尤其是脚趾间的部位。也可以用凡士林,含有石碳酸成分的最好。要涂很多,弄上厚厚的一层。然后穿上袜子——如果可能的话,要穿干净的,不得已的话也可以穿脏的,但一定不要不穿——最后穿上靴子。刚站起来的时候,你可能会觉得像站在一桶肥皂液里。但你的双脚会感谢你的。你的脚趾不会烂,或者不会烂很多。照顾好你的脚,特德,还有;保持肠道畅通。」

「父亲!」

「女儿,我是在和一个士兵说话,告诉他一些能救他性命的事。如果这些孩子不能听这些,就让他们上床吧。」

「我觉得也到时间了,」莫琳回答道,「至少得安排小一些的孩子先睡。」

「我不要睡觉。」

「伍迪,照妈妈说的做,不许顶嘴,否则我要在你的屁股上把棍子打折。这条命令一直有效,直到你的父亲打完仗回家。」

「我要等二等兵布兰松走了以后再睡觉!爸爸说我可以。」

「嗯。我会用一根棍子来告诉你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这是唯一能让你认识到这一点的办法。莫琳,我建议我们从最小的孩子开始,让他们挨个告别,然后直接上床睡觉。最后我会陪着特德去电车站。」

「我要开车送特德舅舅回家!」

拉撒路觉得到他说话的时候了。「布莱恩,谢谢你。但我们今晚还是别给你妈妈再增添一件需要担心的事了吧。电车几乎可以把我直接送回家……而且从明天开始,我连电车都没得坐了;我要走路了。」

「是这样,」外祖父赞同道,「他要行军。『左右左,左右左!——头昂起来,英勇豪迈!』特德,布莱恩的父亲已经任命布莱恩担任护卫中士,在他回来之前负责保证这个家庭的安全。」

「那么他就不能擅离职守,为一个二等兵当司机把他送回家了,对吗?」

「在护卫长——也就是我——以及今天的长官——我的女儿在场的时候,他是不能这样做的。这倒提醒了我,趁这些小朋友和你亲吻道别的时候,我去找一些旧军装;我觉得你穿着会合适的。如果你不介意这是别人穿过的衣服的话。」

「先生,我为自己能穿这些衣服而感到非常骄傲和自豪!」

史密斯夫人站了起来。「我也有一些东西要拿给布兰松先生——二等兵。南希,你能带着伊瑟尔睡觉吗?还有卡洛尔,你能带上理查德吗?」

「可二等兵布兰松还没有吃他的三明治!」

拉撒路说:「对不起,卡洛尔小姐。我太兴奋了,都忘了吃了。嗯,能否请你把它包起来给我?我一回到家就把它吃了,它会让我睡个好觉的。

「就这么办吧,卡洛尔。」她的母亲说,「布莱恩,你能带上理查德吗?」

又说了一些客套话以后,拉撒路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和每个孩子告别。他抱了一会儿伊瑟尔,看着婴儿天使般的笑容,他自己也对她笑了笑,亲了亲她的前额,把她递给南希。南希抱着她上楼,很快又回来了。为了亲吻理查德,拉撒路不得不单膝跪地,那孩子似乎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但他知道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他紧紧抱着拉撒路,嘴巴在他的脸上抹了一下。

然后是伍迪来和他吻别。

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但拉撒路已经不再因为触摸「自己」而感到不舒服了,因为这个小孩不是他自己。在这种奇特的转世经历中,拉撒路只能从对方身上找回一些零星记忆。他不再想掐死他了——或者说,不那么经常想了。

伍迪用拉撒路还不习惯的亲昵口吻在他耳边悄声道:「那个象棋真的是象牙做的吗?」

「真的象牙。象牙和黑檀木,跟你妈妈钢琴上的琴键一样。」

「嘿,太棒了!这样吧,等你回来,二等兵布兰松叔叔,我会让你玩这副象棋的。随时都可以。」

「我会打败你的,我的棋友。」

「等着瞧吧!嗯,再见。」

小玛丽眼里含着泪水,亲了他一口,从房间里跑了出去。乔治在他的面颊上吻了一下,低声道:「你保重,特德舅舅。」然后也离开了房间。小布莱恩说:「我会好好照料你的车——我要像你一样把它擦得锃亮。」他迟疑了一下,突兀地在拉撒路脸颊上吻了一下,带着理查德离开了。

卡洛尔把他的三明治整齐地包在蜡纸里,还用一根丝带系好。他向她表示了感谢,把三明治放进外套的一个口袋里。

她把手搭在他的肩上,踮起脚尖,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里面有一张给你的便条!」——然后在他的脸颊上吻了一下,迅速离开了。

南希站到卡洛尔刚才的位置上,轻声说道:「那张纸条是我们两个人写给你的。每天晚上为爸爸祈祷的时候,我们也会为你祈祷。」她扫了一眼她的妈妈,然后把手放在拉撒路肩上,深深吻了他的嘴唇,「这不是再见,这是au revoir[12]!」她离开的速度比她妹妹还要快,高昂着头走路的姿势和她的母亲一模一样。

史密斯太太站起来,双手捧着一本小书。「这是送给你的。」这是一本袖珍《新约圣经》,翻开在最后一页。他接过书,看着上面已经有些褪色的题字:

「赠给莫琳·约翰逊,1892年耶稣受难节,谢谢她的悉心照料。马修七世。」

题字下面,有几行刚写上去的、斯宾塞体的字:

赠给二等兵西奥多·布兰松

忠于自己和国家。

莫琳·史密斯

1917年4月6曰

拉撒路咽了口唾沫。「我会珍藏它,并且随身带好它,史密斯夫人。」

她轻声说道:「西奥多……好好保重。一定要回到我们身边来。」

芬斯顿军营,堪萨斯

亲爱的双胞胎和家里其他人:

让你们大吃一惊!到美利坚合众国军队来吧,寻找下士兼代理中士、最凶恶的训练教官特德·布兰松。不,我没有神经错乱。我只是在刚开始时暂时忘记了逃离某件事务的基本原则:即,藏一根针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放到一堆针里去。要躲避可怕的战争,最好的地方就是军队。你们中没有人经历过战争,甚至没有见过任何一支军队,所以我必须解释一下。

我曾经(愚蠢地)计划去南美躲避这场战争。但是在南美,无论我能讲一口多么流利的当地话,我都不可能被看作当地人——而那个地方到处是德国探子,他们会怀疑我是美国密探,可能会针对你们的老兄安排一些可怕的事故。保佑无辜的他吧。还有,那里的姑娘有美丽的大眼睛,有充满疑心的保姆,还有乐意开枪射击那些不怀好意的外国佬的父亲。这太危险了。

如果我还待在美国,却不肯参军——一个小小的失误就会让我被关在冰冷的石墙后面,吃糟糕的食物,做采石匠的工作。这可不怎么吸引人。

战争时期,部队具备所有最好的条件。只有一点小小的风险:有可能吃枪子儿。但后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怎么避免?现在战争还没有全面爆发,军队里有无数的机会,可供儒夫们(比如我)躲避来自陌生人的风险。目前,军队里只有一小部分人真正面临被射击的危险。(会被射中的人就更少了。但我不打算冒这样的风险。)此时此地,只有几个地方发生了地面战斗,而军队里有无数工作是不在这些地方的。在没有战斗的地方,当兵的除了那身军服以外,实际上只是享有特权的平民。

我现在就干着这样的工作,战争结束以前可能都不会有什么变化了。这里需要有人把那些勇敢的、年轻的、不懂事的、刚从农田里出来的小伙子变成大致像战士的人。一个可以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是十分宝贵的,军官们不肯放这样的人才离开。

所以,虽然我现在浑身上下散发着那种古老的战斗激情,但却不用参加战斗。我只管教他们。密集队型演练,松散队型演练,枪法练习,如何保养步枪、刺刀,徒手搏斗,战地救护……什么都教。我「出众」的军事才能让大家感到惊讶,因为我是作为一个「没有当兵经历」的人被招进来的。(其实,外祖父教会我射击时,这场战争已经结束五年了。我第一次接触这些技巧时还是一名高中学生,那是从现在起十年以后的事。我的军事经验分散在这以后的几百年里,在那之后的几个世纪里还时不时地有温习的机会。当然,这些事我是没法告诉他们的。)

这里有一种流言,说我以前是法国外籍军团里的一名士兵。外籍军团是我们的友军之一,是由刺客、小偷、越狱的逃犯组成的,这个军团因其亡命式的战斗方式而闻名遐迩。有传言说,我可能是其中的一名逃兵,几乎可以肯定我用了另外一个名字。我通过以下这些方式表明我不认同这样的谣言:如果有人问起此事,我会马上拉下脸来,而且我只偶尔犯个小错,用法国人的方式敬礼(手掌向前),并且会立刻更正自己。另外,每个人都知道我「讲法语」。在我从「代理下士」升到真正的、负责训练的下士过程中我的法语起了很大作用,现在我又在争取中士的职位了。这里有来自法国和英国的军官和中士,教我们怎么打堑壕战。来这里的所有法国人按说都会讲英语,但堪萨斯和密苏里的这些拿着锄头的农民却怎么也听不懂他们讲的英语。所以,不知不觉中,懒惰的拉撒路成了他们中间的联络人。我和一个法国中士加在一起,几乎成了一个优秀教官。

没有那个法国中士的情况下,我完全是一个优秀教官。这种时候,我就可以把我知道的都教给他们了。但他们只允许我在教授徒手搏击的时候自由发挥,反正不用武器的徒手战斗几个世纪以来都没有什么变化;变的只是名称,原则还是那一条:先下手为强,动手要快,要用最下流的手段。

但教怎么拼刺刀时就不行了。所谓刺刀,是安装在枪头上的一把刀,刀和枪加在一起,跟罗马人用的重标枪差不多。这是两千年前使用的武器,即使在当时也不是新玩意儿。到了1917年,你准会以为拼刺刀的技巧早已臻于尽善尽美。

不是这样。「书本」只教了如何格挡刺刀,没有教如何反刺。其实,反刺和格挡一样快,而且更有欺敌功能,可以把一个没听说这种技术的人搞糊涂,让他送命。公元二十六世纪爆发过(会爆发)一场战争,那期间,刺刀的使用发展成了一种艺术,而我曾很不情愿地参加了这场战争,经过百般努力才逃离了它。在这里,有一天早晨,我们打了个赌。我向他们展示了我可以制住对手,却永远不会被一个美国中士教官碰到——然后是一个英国教官——最后是一个法国教官。

他们允许我教授我所展示的技术了吗?没有。其实是「绝对不准」!我没有「照本宣科」,这种「耍小聪明」的做法几乎让我失去这份轻松的工作。所以我重新严格按照神圣的「书本」去做了。

但这本书其实也不算太差。我父亲——也是你们的父亲——受训的普拉茨堡用的也是这本教材。讲解如何拼刺刀的时候,它的重点放在进攻上。这种方法虽说有局限,但还算过得去。在一个渴望接敌、杀敌的人手中,刺刀这种武器是很能吓唬普通对手的。从这些小孩子的受训时间看,他们也许只能学到这个程度。但我可不敢让这些脸蛋红扑扑的、勇敢的小伙子去面对那些老练、疲惫、悲观的二十六世纪老雇佣兵,后者的唯一目标就是让自己活着,同时看到他们的对手死去。

这些孩子们能够赢得战争,他们将会赢得这场战争。从你们那个时候往回看,他们也的确赢了。但是,许多完全没必要死去的人将会死去。

我爱这些孩子们。他们年轻、有热情、勇敢,而且渴望到「那边」去,想证明一个美国兵可以干掉六个德国鬼子。(这不是真的。真正的比例甚至不到一比一。德国鬼子都是老兵,不受「公平竞争」或别的什么幼稚观念影响。但这些稚嫩的孩子们会一直战斗、死去,直到德国人投降。)

但他们实在太年轻了!拉祖和劳瑞,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甚至比你们两个更年轻,有些人还要年轻得多。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年龄问题上撒了谎,但他们中的很多人都不需要刮胡子。有时候在晚上,我会听到有人在行军床上哭泣,他想自己的妈妈了。但是第二天他会非常认真地训练,比以往更努力。我们不用太担心逃兵的问题;这些孩子渴望战斗。

我竭力不去想这场战争是多么没有意义。

这是看待事物的角度问题。有一个晚上,还是一台计算机的密涅娃向我证明,所有的此时此地都是一样的,所谓「现在」,只不过是某人所处的那个此时此地。如果我没有倾听野鹅的召唤,待在我应该在的地方,我「理应」所处的此时此地是我在特蒂尤斯上的家。根据那个此时此地,这些充满热情的自负的大男孩早就死去了,虫子已经吃掉了他们的尸体;这场战争及其可怕的后果都是古老的历史,不用我操心。

但是,我在这里,这些事正在发生。我能感受到这一切。

信越来越难写了,也很难送出去。贾斯廷,你要求我把所做的事情详细记录下来,还要在现场写,你要把这些都加到你编纂的那堆谎言中去。光致还原和蚀刻现在都不可能了。有时我可以离开军营一天,只够我去一趟最近的大城镇,托皮卡(距离大约160公里,往返路程),但总是在商店都不营业的星期天。所以我还没有机会找到一个关系,让我可以使用托皮卡的实验室——假设那里有这么个地方,而且有我需要的设备,这一点我很怀疑。我想把信锁在保险箱里(什么时候送出这些延迟邮件现在已经无关紧要了),但星期天银行向来不开门。所以我最多只能写一封不太长的、体积不是很大的手写信。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机会得到嵌套信封(现在也困难了),我就会写信。但愿纸张和墨水在经历了这么多个世纪以后不会氧化得太厉害。

我开始记日记了,日记中我没有提到和特蒂尤斯有关的事(大家会把我当作疯子关起来)。我的日记只是简要记录每天发生的事。记满以后,我可以把它寄给艾拉·约翰逊外公,让他替我保存;战争结束后,等我有了时间和私密空间,我会在日记的基础上写一篇你需要的、传记类的东西,然后花些时间,弄一封可以长久保存的缩微长信。一个进行时间旅行的史学家面临的环境真是困难啊。如果有一个威尔顿精密存储器,我在未来十年里说的每句话都可以保存下来。只可惜即使我有也用不上;没有它所需要的技术条件。

对了——伊师塔,你在我肚子里放了一个录音器吗?你很可爱,亲爱的,但有时候你的可爱走上了邪路。这对我倒没什么,要不是有个医生在我参军那天留意到了,我永远不会注意它。他没有追究这件事,但后来我自己用手检查了一下。那里有一个植入物,不是艾拉所谓的我的「满肚子狗屎」。也可能是你们这些回春医士不愿跟你们的「病人」讨论的某种人造元器件。但我怀疑它是一个配有监听器的威尔顿存储器,带十年电量供应;那东西的大小正好差不多。

为什么你们不问问我呢,亲爱的?偏要趁我意识不清的时候偷偷给我装上这个东西。拉祖和劳瑞总是说,如果客客气气地问我,我准会说「不」。这是她们散播的谣言。贾斯廷完全可以让塔玛拉来说服我,没人知道怎么对塔玛拉的请求说「不」。为了这个,贾斯廷是要付出代价的:要所我说了什么,还有我在场的时候别人说了什么,他就不得不听我的肚子在十年里发出的咕咕声。

不,该死的,雅典娜会滤掉杂音,给他一份标明日期、意思清楚明白的打印稿。不公平,也没有隐私。雅典娜,我一直对你不错,对吧,亲爱的?让贾斯廷为他的恶作剧付出代价。

自从参军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我第一个家庭里的人。等到我有足够长的假期时,我会去堪萨斯城看望他们。作为一个「英雄」,我可以享有「年轻的单身平民」无法享受的特殊待遇。战争时期,人们的道德观念总会有一点点松懈,这样我就可以和他们待在一起。他们对我非常好:几乎每天写一封信,每周都会送小点心或者蛋糕来。我把吃的都和大家分了,虽说有些不情愿;至于那些信,我把它们像珍宝一样收藏起来。

也能这么方便地收到来自特蒂尤斯的家信就好了。

基本信息,再重复一遍:会合日期为1926年8月2日,把我放到这里以后的第十个地球年。最后一位数是「六」——不是「九」。

献上我所有的爱,

下士特德·布兰松(你们的「老兄」)

亲爱的约翰逊先生:

请代我向家里所有人问好——南希、卡洛尔、布莱恩、乔治、玛丽、伍迪、小迪克、小伊瑟尔,还有史密斯太太。听说我这个孤儿「在战争期间被史密斯家庭收养」、史密斯上尉也同意了这件事的时候,我真说不出来我是多么感动。在我心里,自从那个悲伤而又快乐的夜晚之后,你们就已经是我的家人了。那晚你送我踏上征程,我身上装满了礼物,脑子里装满大家的祝福,心里还记着你给我的那些非常实用的建议——我感动得都快哭了,但却不敢让别人看出来。史密斯太太告诉我——信里有一句话是她从丈夫史密斯上尉的来信中摘抄的——我真的被「收养」了。那一刻,我的眼泪又快下来了。当士官的真不应该显露出如此脆弱的一面。

我没有去找史密斯上尉。我看懂了你信中的暗示——但我真的不需要。我当兵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知道士兵不该那么做。我几乎可以肯定史密斯上尉也不会找我。我用不着向你解释这个原因,因为你当兵的历史比史密斯上尉和我加起来还长。史密斯太太能够想到这一点,她真是太好了——但能否请你向她解释我为什么不能去和史密斯上尉攀关系,为什么她不应该催促她的丈夫来找一个士官。

如果你无法让她理解这些事(有这种可能,毕竟军队和外面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也许说下面这段话就可以解决问题了:芬斯顿军营很大,在这里,除了两条腿,没有别的交通工具。如果我甩开大步走的话,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能走遍军营。如果能找到上尉,还得再加上五分钟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你知道我们的时间表我给过你一份。一看它就知道,我根本没这个时间。

但是我确实感谢她周到的考虑。

请转告卡洛尔,我衷心感谢她做的果仁巧克力饼。简直和她妈妈做得一样好;我找不到更高的评价了。这里我应该用过去时态,因为它们都早已消失在我们这些饭桶的身体里了,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人(我这里的兄弟们是一群贪吃的家伙)。如果她想嫁给一个又瘦又高又能吃的堪萨斯农村小伙子,我手头就有一个。为了那些巧克力饼,他会在没有看到她本人以前就决定娶她。

我在以前的信里把这个地方描述成一个乱糟糟的墨西哥救火队训练场,规在它已经不再是那样了。原来竖着大烟囱的地方,现在摆着真正的迫击炮;木枪不见了,哪怕是最嫩的新兵蛋子,只要学会了班队列行进、立定的时候多多少少能站在一起,都会得到一支斯普林菲尔德步枪。

但是,教会他们如何「按照教范」使用步枪仍旧是一件头疼事。我们这里有两种新兵:一种是从来没有用过枪的人;还有一种人吹牛说他们的父亲过去常常派他们去打些猎物来当早餐,而且只准他们开一枪。我喜欢教前一种人,即使这个小伙子很害怕,我不得不叫他别哆嗦。至少他没有养成坏习惯,我可以把正规军教官教给我的东西再教给他,而且现在我肩膀上的三道杠也能让他听我的。

但是那些觉得自己什么都懂的乡下小伙子却不会按我说的做,虽然他们中有些人的确是好射手。

我们的日常工作就是说服他们不能按照他们的方式去做,得按军队的方式做;而且他最好学着喜欢军队的方式。

有时候,这些觉得自己什么都知道的人会变得很不耐烦,他们想战斗——和我战斗,而不是德国佬。通常是那些不知道我教过徒手搏击的小伙子。我有时不得不在降旗号响完后,在厕所后面招待他们中的一些人。我不会和他们正儿八经地拳击;我可不想让我的鼻子被挤牛奶的拳头打扁。只是在一起胡打一气,没有什么规则。最后不是把他们打得鼻青脸肿,就是他们决定和我握手和好,只当什么也没发生。如果他们先动手,整个过程不会持续两秒钟;因为我不想受伤。

我向你保证过要告诉你我是在哪里学的法国搏击术和柔道。但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从某种程度上说也不是个好故事,我不应该在信里讲它。等我有了休假,有足够长的时间可以回到堪萨斯城的时候再给你讲吧。

已经至少有三个月没有人向我发出挑战了。一个中士教官告诉我,他听说那些新兵叫我「死亡」布兰松。我倒不介意,只要这个绰号能让我平静安宁地度过我的休息时间就行。

芬斯顿军营还是只有两种气候,不是太热、尘土飞扬,就是太冷、道路泥泞。我听说后者是训练在法国气候条件下作战的好时机;这里的英国兵声称,这场战争中最大的危险就是溺死在法国的泥沼中。我们中的法国兵并不怎么辩解,只是抱怨大雨影响了炮火的效力。

法国的天气可能是很糟糕,但每个人都想到那里去。第二个大家最热衷于谈论的话题是;「什么时候去?」(第一个话题是什么?你是个老兵,当然用不着我告诉你。)关于派兵去法国的谣传无穷无尽,只不过都是假的。

但是我已经开始考虑了。战争在其他地方如火如荼地进行着,难道我要一直陷在这里,日复一日地做着同样的事吗?以后我怎么和我的孩子讲这段经历呢?大战期间你在哪儿打仗,爸爸?芬斯顿,比利。那是在法国的哪儿呢,爸爸?在托皮卡附近,比利快闭嘴,吃你的麦片粥吧。

我必须做些改变。

告诉一批又一批的新兵如何架枪、用铁铲让我有些厌倦了。我们在这片牧场上挖了太多的战壕,足可以从这里连到月球上去。现在我已经知道了四种挖战壕的方法:法国人的方法,英国人的方法,美国人的方法——还有一种是每批新兵都会用的方法,它会让堑壕整个讲塌下来。新兵们还觉得无所谓,因为,只要我们赶到,潘兴将军[13]就会打破堑壕战的僵局,撵得德国佬屁滚尿流。

他们也许是对的。但我还是不得不向他们传授那些上头让我教的东西,也许会一直教到我两鬓斑白。

得知你加入了第七团,我真的很高兴;我知道这对你意味着什么。但是请别把密苏里第七团称为国民自卫队,以此来贬低它。除非有人能很快收拾掉兴登堡[14],你说不定还会有不少仗打呢。

但是坦白讲,先生,我希望你不要参战。我想史密斯上尉也会赞同我的想法。需要有人来保卫我们的家——我指的是在本顿大道上的那个家。小希莱恩还不够成熟,不能成为家里主事的男人。我想,如果你不在那里的话,史密斯上尉准会担心家里的情况。

但我很理解你的心情。我听说,如果一个中士教官想逃离这份枯燥无味的工作,唯一的办法就是降衔。如果我在休假的时候失踪,消失的时间长到正好能把我降级到下士,你会为我感到羞耻吗……再干点其他什么事,把下士的杠杠也丢掉呢?我确信,这样一来,我就会被送上往东去的头一班军列。

最好别把后面这段念给家里其他人听。身为「体面的史密斯家的人」,我最好还是找到其他途径。

向你和史密斯太太献上最诚挚的敬意,

向孩子转达我的爱,

特德·布兰松·「史密斯」

(能被这个家庭「收养」,我是多么幸福)

「进来!」

「长官,布兰松中士奉命向史密斯上尉报到!」(爸爸,我本该认不出你,但你实在太像你了。只是年轻些。)

「稍息,中士。关上门,坐下。」

「是,长官。」拉撒路照吩咐做了,但仍旧摸不着头脑。他不仅从来没想到史密斯上尉会和他联系,也一直没有申请时间长到可以让他去一趟堪萨斯城的休假。有两个原因:一、他的父亲有可能也在那个周末回家;二、他的父亲也可能那个周末不在家。拉撒路不知道哪种情况更糟糕,所以干脆两者都回避。

可现在,一个骑着一辆跨斗摩托车的勤务兵突然带着「去见史密斯上尉」的命令来接他。坐上摩托以后,他才知道「史密斯上尉」是布莱恩·史密斯上尉。

「中士,我岳父告诉了我很多有关你的事。我妻子也是。」这话好像没办法回答,所以拉撒路只是显出很羞怯的样子,什么都没说。

史密斯上尉继续道:「哦,中士,别不好意思;这是男人和男人的对话。我的家庭『接受你成为家庭的一员』,这么说吧,我从心底赞同这个做法。事实上,它符合战争部通过红十字会、基督教青年会和教堂发起的一个计划,这个计划就是要寻找每一个身在部队、却不能定期收到家信的青年,想办法让他们收到信。换句话说就是『在战争期间被收养』。给他写信、记得他的生日、送给他小礼物。你觉得这个计划怎么样?」

「长官,听起来不错。上尉家庭为我做的肯定会提升我的士气。」

「你这么说我很高兴。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怎么计划这项活动?没关系,随便说,不要害怕表达你的观点。」

(给我个职位,看我怎么大显身手吧,老爸!)「长官,这个问题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不,三个部分。两个是如何准备,一个是如何执行。首先是要找到这些人。第二,与此同时,要找到那些愿意提供帮助的家庭。第三,让双方互相结识。第一个工作应该由连军士长来做。」(那些军士长会喜欢这份工作吗?门儿都没有。)「让他们命令连里的办事员在分发邮件之前,按照花名册检查谁没有收到家信。嗯,检查工作必须做得很快才行;无论有什么理由,推迟发送邮件都不是个好主意。还有,检查的事不能交给副排长;他们的工作不是这个,做起来肯定会磨洋工。邮递员一把信交给各连办事员,马上就得着手。」

拉撒路想了想,「但是,我冒昧地说一句,要办好这件事,基地长官必须让他的副官要求各连连长每周汇报他手下的士兵本周收到了多少封信。(这种事纯粹是瞎扯蛋,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还会成倍地增加文书工作量,让部队的工作更加拖沓!想家的人都有家,也会收到邮件。至于独来独往的人,他们想要的才不是信件呢;他们想要女人和威士忌。这个「干旱[15]」的州卖的威士忌跟草原土拨鼠的尿差不多,连我都快变成绝对禁酒者了。)应该不会增加多少文案工作,上尉,在正常的每周报告中加一列统计数字就行。花费时间太多的事儿,连长和军士长们准会大不乐意,最后让连里办事员随便编几个数字应付基地长官。我敢说,这样的事上尉您一定知道不少。」

拉撒路的父亲笑起来,这种笑容让他看上去很像特德·罗斯福。「中士,我本来正在给长官写一封信,听了你的话,我打算把那封信好好修改修改。奉命负责『计划和培训』工作以后,我做了很大努力,想让任何一个新计划不会增加已经垒得像山一样高的文案工作。至于这个新计划,我一直在想办法,想把跟它相关的工作量减到最少。你给我出了一个好主意。告诉我,给你军官培训的机会时,你为什么拒绝了?如果你不想说的话就算了;这是你自己的事。」

(老爸,我要向你撒谎了。一个排长,如果他按照条令要求,率领全排「跃出战壕」,他的预期寿命只有二十分钟左右。这话我当然不能告诉你。战争真够呛!)「长官,这么说吧。假设我申请参加培训,得到批准需要一个月。然后要在本宁堡或者利文沃思、或者上头送这些人去的随便什么地方待上三个月。然后再回到这里,或者布利斯基地,或者其他什么地方。我会被派去训练新兵,要和他们再待上六个月,最后才能到国外战场去。据我所知,到了『那边』的后方,我们还要接受更多训练。加在一起就有一年时间了,我还没机会参战,战争已经结束了。」

「嗯……你也许是对的。你想去法国吗?」

「是的,长官!」(天哪,不要!)

「就在上个星期,在堪萨斯城,我岳父告诉我你准会这么说。但你可能不知道,中士,就算待在这里,你可能还是没机会上战场……而且不会让你肩膀上的杠杠多起来。在我这个『计划和培训』部门,我们跟踪记录每个部队教官。我们会把干得不好的人送到战场上去……但确实干得好的人,我们会抓住不放。

「不过现在有了一个机会——」他的父亲又笑了起来,「我们被要求——这是比『命令』礼貌一些的说法——提供几个最好的教官,去从事你刚才说的在法国后方的培训工作。我知道你是合格的;自从我岳父向我提起你以后,我就开始注意你的每周报告。对于一个没有参加过战斗的人来说,你的军事知识和经验令人惊讶。你在行为上有一点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倾向,但——私下里说——我不认为这是个缺点;完全遵守纪律的士兵只是兵营里的士兵,适应不了战场。Est-ce que vous parlez la langue francaise?」(你会说法语吗?)

「Oui,mon capitaine。」(会,上尉。)

「Eh,bien!peut-etre vous avez enrole autrefois en lalegion etrangere,n est-cepas[16]?」(太好了!)

「Pardon,mon capitaine?Je ne comprends pas。」(对不起,上尉,我没听懂。)

「再说几句,你的话我也听不懂了。但我学得很努力,我把法语看作能把我带出这个满是灰尘的地方的一张车票。布兰松,忘了刚才那个问题吧。可我必须再问一个问题,而且要你绝对诚实地回答。法国当局是否会因为什么原因,无论是什么,非要找到你?我一点也不在乎你过去做过什么,战争部也不会在意。但我们必须保护自己的人。」

拉撒路毫不犹豫。(爸爸在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如果我是法国外籍军团的逃兵,或者是从魔鬼岛或其他监狱逃出来的,他会保护我不受法国的审判。)「绝对没有,长官!」

「听你这么说,我松了一口气。这里有些厕所流言,我问过约翰逊老爸,但他既不能确认,也不能否认。说到他一你站起来一下,让我看看你的左脸,再转过来。布兰松,我信服了。我不记得我妻子的奈德叔叔了,但我相信,你极有可能和我岳父有亲缘关系。他的推测完全站得住脚,方方面面都吻合。所以我们也是亲戚了。战争结束以后,也许我们可以好好调查一下这件事。我知道,我的孩子们现在都叫你『特德舅舅』。这个称呼很恰当,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没什么意见。」

「长官,当然不反对!不管怎么说,有一个家真好。」

「我也这么想。还有一件事……出了这个门以后,你就要忘了它。我想这几天就会来一个军官,负责选拔赴法国的士官……那之后不久,部队会让你去休一个你没有申请的短假。拿到假期后不要声张,引得大家胡乱猜测。Comprenezvous?」(明白吗?)

「Maisoui,moncapitaine,certainement。」(是,上尉,当然明白。)

「真希望我能告诉你我们会去同一支部队;约翰逊老爸准会喜欢这样的安排。但我不能那么做。同时,请记住我没有告诉你任何事。」

「上尉,我已经忘了。(爸爸还觉得他是在帮我!)谢谢您,长官!」

「不用谢。走吧。」

上士西奥多·布兰松发现堪萨斯城变了——到处是穿军装的人和宣传画。山姆大叔瞪着眼睛看着他:「我要你参加美军。」一幅画上,一个红十字会护士抱着一个躺在担架上的伤员,好像他是个婴儿,上面只有一个单词:「奉献」。一家饭店的招牌上写着:「我们见证了所有没有肉、没有面包和没有欢乐的日子。」很多人家的窗户上都挂着服役旗[17]。他看到一家人的旗子上有五颗星,还看到几面旗子上有金星。

街上的车比他记忆中的多。电车上挤满了人,很多乘客都穿着军装,仿佛芬斯顿军营以及周边所有军营或军事基地的人全都来到了这个城市。这当然不是真的,他知道,但一想到昨晚他睡了大半宿的那辆列车上挤满了人,好像这又是真的了。

那辆「特别军列」几乎和运牲口的火车一样脏,比那还慢。为了避让货车,它一次又一次地驶入支轨,还有一次是为了避让一辆运兵车。拉撒路是在上午晚些时候到达堪萨斯城的,又累又脏——而他离开军营的时候整洁利落,精神饱满。好在他带上了已经挤扁了的旧手提包。他计划在见「收养」他的家庭之前,让自己的面貌焕然一新。

他在火车站前挥舞着五美元的钞票,找到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问了他去的方向以后坚持要再带上三个乘客。出租车是一辆福特小型车,和他自己的那辆一样,只是车况差得多。一块把前座和后座分开的玻璃(正是这个特点使得这辆车被称为「豪华汽车」)已经被去掉了,后车厢的可折叠车蓬看起来好像已经塌了。但是车里有五个人,大家膝盖上还放着行李,多通通风还是很有必要的。

司机道:「上士,第一个送你。要去哪儿?」

拉撒路说他想在南城的三十一街附近找一家旅馆。

「你可真是个乐天派——城里很难找到旅馆了。咱们可以试试。要不先送其他人?」

最后,拉撒路来到了靠近三十一街和美茵河的一家旅馆——「可长期或短期居住——所有房间和套间都可洗浴。」司机说,「这个地方太贵了——不过要么住下,要么我们就得回城里去。别,还是先看看他们是不是让你住,然后再给我钱。你要去海外战场?」

「我是这么听说的。」

「那么你的车费是一美元;我不会向一个要去『那边』的人收小费——我有一个孩子也在『那边』。让我跟那个接待员说。」十分钟以后,拉撒路自1917年4月6日以来第一次躺在一个浴缸里。然后他睡了三个小时。体内的生物钟叫醒他以后,他从里到外换了一套干净衣服,穿上他最好的军装(他把裤子的臀部部分改过了,让膝盖部位的裤型更合身)。他下楼来到大堂,给他的家里打了个电话。

接电话的是卡洛尔,她尖叫起来。「啊!妈妈,是特德舅舅。」

莫琳·史密斯的声音安详又温暖。「你现在在哪里,西奥多上士?小布莱恩要去接你回家。」

「请代我谢谢他,史密斯太太,但我现在就在三十一街电车站旁边的一家旅馆;我能在他到这里来之前就到家;如果你们欢迎我的话。」

「『欢迎』?我们收养的士兵怎么这么说话!你不应该住旅馆;一定要住这里。布莱恩——我是说我的丈夫,上尉布莱恩——告诉我们你要回家,要和我们住在一起。他没这么跟你说吗?」

「太太,我只见过上尉一次,还是在三个星期之前。据我所知,他不知道我休假了。」拉撒路补充说,「我不想麻烦你。」

「哎,哎,哎,西奥多上士,这些话就别说了。战争刚爆发,我们就改了楼下的工人房——原来是我的缝纫房,就是你和伍德罗下象棋的地方——把它变成了一个客房,这样上尉可以在周末的时候带一个军官兄弟回家住。我要告诉我丈夫说你拒绝住在那里吗?」

「慷慨大方的上尉家的女主人,我非常愿意住在你的缝纫房里。」

「这还差不多,上士。我刚才都在想我是不是该打谁的屁股了。」

小布莱恩在本顿车站等着,乔治像个男仆似的站在旁边,卡洛尔和玛丽坐在汽车后座。乔治一把抓过手提包,一直提着它;玛丽尖叫道:「天哪,特德舅舅真漂亮!」

卡洛尔纠正她:「应该说英俊,玛丽。战士应该是英俊潇洒,不是『漂亮』。对吗,特德舅舅?」

拉撒路双手托着玛丽腋下,把她抱起来,吻了吻她的脸颊。「从技术上说是对的,卡洛尔,但如果玛丽觉得我漂亮,用『漂亮』形容我也可以。真是个庞大的欢迎委员会——我要跟着车在后面跑吗?」

「你坐在后面,和女孩坐一起。」布莱恩布置着,「但先看看这个!」他指着一样东西,「脚踏油门!真棒!对吗?」

拉撒路赞同着,然后花了片刻工夫打量了一下这辆车。车况比他走时还好,从辐条到车顶都洁净程亮。除了油门踏板,车里还添了其他一些新东西:一个讲究的散热器盖;脚踏板上套着橡胶防滑套;车后部多了一个放备胎的架子,上面还有一个盖备胎用的漆皮罩;后车厢里有个放衣服的架子,上面整齐地叠放着一张盖膝盖的毯子;还有——画龙点睛的最后一笔——一个插着一枝红玫瑰的刻花玻璃花瓶。「发动机也和其他部位保养得一样棒吗?」

乔治打开车前盖。拉撒路看了看,赞赏地点点头,「都可以带着白手套检查了。」

「外公就是那么做的。」布莱恩道,「他说如果——好好保养它,我们就不能开。」

「你们确实保养得很好。」

拉撒路一只手臂揽着大点的小女孩,另一只揽着小点的小女孩。这个迎接规格简直是皇室待遇。外公等在前门廊,沿着小路走出来迎接他。拉撒路突然修改了他脑海里对老人的印象:这个老战士穿着军装,看起来好像高了一英尺,显得硬朗挺拔。前胸戴着绶带,袖子上戴着袖章,布绑腿十分仔细地缠在腿上,头上戴着高高的宽檐军帽。

拉撒路扶着卡洛尔下了车,等他转过身时,玛丽已经蹦蹦跳跳跑到前面了。外公顿了一下,然后向拉撒路行了一个幅度很大的军礼。「欢迎回家,上士!」

拉撒路也夸张地回了一个军礼。「谢谢你,中士;我很高兴到这里来。」他补充道,「约翰逊先生,你没有告诉我你是一个军需中士。」

「那些袜子总得有人数啊。我同意去——」

下面的话淹没在伍迪的喧闹声中。「嘿,上士舅舅!你要和我下象棋。」

「当然了,我的棋友,」拉撒路同意了,他的注意力被其他两样事物吸引了:站在开着的大门处的史密斯太太、门廊窗户上的一面服役旗。三颗星——三颗?

外公催他赶快进屋,说今天晚上要训练,得早点开晚饭。南希吻了他一下,公开的,事先也没有用眼光征求她妈妈的同意——然后拉撒路不得不抱起迪克去亲他,接着是小伊瑟尔(她会走了)。最后,莫琳伸出她那纤细的手,把他拉向自己,嘴唇在他的面颊上扫了一下。「西奥多上士……你回到家真好。」

晚餐聚会像个喧闹但却井井有条的马戏场。外祖父代表他的女婿坐在主座上,他的女儿坐在另一端主持大局。莫琳始终保持着高贵安详的仪态,自从拉撒路帮她拉开椅子让她坐下以后,她连站都没站起来过就把一切管得井井有条。拉撒路坐在她右手的贵客位子。所有杂事都由三个年长的女儿负责。伊瑟尔在她母亲的左边,坐在一把高高的儿童椅上,由乔治照顾。拉撒路后来知道,这个工作是由最年长的五个孩子轮流负责的。

按战时标准,这是一顿奢侈的晚餐。热乎乎的、金黄的玉米面包代替了白面包(今天正好不供应白面)。餐桌上有严格的规定,由南希和小布莱恩监督执行,要求每个人必须吃完自己要的食物。不时有人提醒大家记住正处于饥饿中的比利时人。拉撒路并不在意他吃的是什么,但他没有忘记赞赏厨师(三位),也努力回应大家对他说的话——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布莱恩和乔治想告诉他,他们的童子军军团如何到野外收集胡桃果核和桃核,以及一个防毒面具需要多少这样的果核;而玛丽则吹嘘她的编织技术和乔治一样好,而且她不会脱针!——以及一张毛毯要多少平方英尺;而外祖父想和拉撒路谈谈自己的工作,为了插句话,他不得不严厉地制止大家。

莫琳·史密斯似乎觉得她没有必要讲话。她微笑着,看起来很高兴。但拉撒路意识到,平静的外表下,她的内心十分紧张。这是牵挂亲人的紧张;这种感情历史悠久,和珀涅罗珀[18]的感受相同。(是为了我吗,亲爱的?不是,当然不是。我真希望我能告诉你,爸爸会安然无恙地回到家中。但我怎么才能让你相信我的话呢?你将不得不像珀涅罗珀一样,挨到最后一刻。对不起,亲爱的。)「对不起,卡洛尔,我没听清你的话。」

「我刚才说,你马上就要到『那边』去了,可还是让你这么快就回军营,真是太不应该了!」

「卡洛尔,战争期间,这个假期已经很长了。只不过往返路上花的时间太多。我没有被派到海外,所以享受不到特殊待遇。」

饭桌上出现了一片沉寂,大一些的男孩子们互相看了看。

艾拉·约翰逊打破了沉寂,他轻声说:「上士,不是周末却给了你休假,孩子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们不会到处乱说的;他们很守纪律。我的女婿早就决定——我认为这很明智——不向孩子们隐瞒没有必要隐瞒的事。」

「可是,外公,爸爸休假的时候他不用第二天就回去。这不公平。」

「那是因为小布莱恩很聪明,」他说,「爸爸通常都是和博兹尔上尉一起坐那辆很大的奥尔·玛蒙六号一起回军营,开车回去快得多。上士特德舅舅,我可以开车送你回军营。这样你可以明天晚上很晚再走。」

「谢谢你,布莱恩,但那样不一定好。如果我赶上明晚的那趟火车,我们叫它『起床号专列』,虽说火车慢点,我也会按时归队的。这一次很重要,我不想冒险超期不归。」

「我同意布兰松上士的话,」外祖父补充说,「就这么定了吧,布莱恩。特德不能迟到。我看我也该动身了。闺女,我能先走吗?」

「当然,父亲。」

「约翰逊中士,我能送你去训练场吗?或者其他什么地方?」

「是兵工厂。不,不用了,特德,我的上尉会接上我,完了以后还会把我送回家;他和我都到得早,走得晚。嗯,你为什么不带着莫琳出去兜兜风?她已经一个星期没出过家门了;脸色都变得苍白了。」

「史密斯太太?我很荣幸。」

「我们都要去!」

「乔治,」外祖父口气坚决地说,「这是为了让你们的母亲可以放松一个小时,没有压力,没有孩子们的吵闹。」

「特德上士答应和我下象棋!」

「伍迪,我听到他说什么了。他没有说什么时候下……再说他明天还会在这里。」

「他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前还答应带我去电子公园,可他从来没带我去!」

「伍迪,我很抱歉,」拉撒路回答道,「但那家公园还没开放,战争就爆发了。我们能要等到战争结束的时候才能去。」

「可你说过——」

「伍德罗,」他的妈妈口气坚决地说,「别说了。这是西奥多上士的假期,不是你的。」

「别板着你那张脸,」外祖父接着说,「不然我们会搭起军事审判台,把你绑在旗杆上用鞭子抽。南希,剩下的勤务就交给你了,亲爱的。」

「可是——」这个最年长的女孩欲言又止。

「父亲,南希的男朋友快过生日了,他是不会等着别人来征召他入伍的。我想我告诉过你。这些年轻人今晚要为他举办一个惊喜派对。」

「噢,想起来了——我差点忘了。那是个好小伙子,特德,你会喜欢他的。我更正一下,南希,今天晚上你不用值班了。卡洛尔?」

「卡洛尔和我会把一切都做好的,」布莱恩回答道,「是吗,卡洛尔?今晚该我洗碗,玛丽把碗擦干,乔治负责收拾桌子。安排睡觉的事按照值日表来,紧急电话号码写在黑板上——我们知道每个人的职责安排。」

「那我这就走了。」南希道,「特德上士,你明天还会在这里,对吗?」

拉撒路出门来到马路边,和外祖父的民兵上尉见了个面。再进屋的时候,莫琳已经上楼了。他抓紧时间在以前的缝纫房旁边的卫生间里梳洗了一下。十五分钟后,他挽着史密斯太太的手,把她扶上福特小型车的前座。她身上的芳香熏得他有些发晕。

汽车发动了;他上了车,坐在她身旁。「你想去哪里,史密斯太太?」

「哦,往南走吧。去一个安静些的地方。」

「好,往南走。」拉撒路扫了一眼落山的太阳,打开车前灯。他掉了个头,向南开去。

「不过,我的名字不是『史密斯太太』,西奥多……当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

「谢谢你……莫琳。」直接开到三十九街——然后去散步大道?或者走普罗斯派克,然后到斯沃普公园那么远的地方去?哦,真希望莫琳能陪着我,我们一路开他一千英里!

「我喜欢听你叫我的名字,西奥多。你还记得战争爆发前不久、你带孩子们去野餐的那个地方吗?」

「在靠近布鲁河的地方。你想去那里,莫琳?」

「是的。如果你不记得那个地方了,我可以给你指路;上次就是我提议去那儿野餐的。」

「我们会找到的。」

「也不一定非要去那儿,只要找个安静地方就好——一个不需要你集中全部注意力开车的地方。」

「好!」他小心地开上那条路,避开路上的车辙。最后,前面的路变成了他记忆中的那片平坦草地。他开车转了一圈,部分原因是要把车头冲外,主要还是想看看附近有没有其他人。车灯照到的地方除了草和树以外什么都没有——很好!

他关掉车灯和发动机,拉上手刹。

她打开车门——突然停下。

她用轻快的声音大声道:「伍德罗,你这个小坏蛋!西奥多上士!你看是谁睡在车后座上!」

「特德上士答应带我去电子公园的!」

「我们这就去,亲爱的;就快到了。现在告诉妈妈——我们是要带你回家、把你放到床上去,还是你已经长大了、可以一直醒着去电子公园?」

「对,小伙子,」拉撒路附和道,「回家还是去电子公园?」

「嗯?去电子公园!」

「那么坐回去,我们很快就会把你带到电子公园。」

「我想坐前面!」

「小朋友,你可以坐在后面去电子公园,或者坐在后面,让我们把你送回家、放上床。有三个人在前面我没法开车。」

「布莱恩就能!」

「咱们回家吧,史密斯太太。伍迪这会儿连是谁在开车都弄不清——他肯定困极了。」

「不对!我刚才睡了一觉。好吧,我坐后面——去电子公园。」

「史密斯太太?」

「我们去电子公园,西奥多上士。如果伍德罗能躺下再睡一觉的话。」

伍迪立刻躺了下来;他们关上后门,拉撒路开车带着他们离开那里。当车内发动机的声音足够大、可以盖住人声时,莫琳说道:「我得打个电话。开回我们转弯的地方,再往前走一点,你会看到一个杂货铺——就在去电子公园的路上。」

「马上就到。」

他们都进了杂货店,因为伍迪也醒了。拉撒路给小男孩买了一只蛋卷冰激凌,让他安生下来,把他放在一边坐好。然后他走上前去听莫琳打电话。

「卡洛尔?我是妈妈,亲爱的。你们刚才有没有清点一下动物园里的小动物?……别担心了;那个小坏蛋藏在汽车的后座上,我们都快到电子公园的时候才发现他。是的,亲爱的,电子公园,我很愉快。我会带着伍德罗,不会让这个小淘气破坏了我们的兴致……会比我想的早些;伍德罗很快就会困了,不能和妈妈一起玩了……各种设施我都要玩玩,在游戏场至少要赢一个丘比特娃娃……是的,只要玛丽能按时上床就行。给男孩子们做软糖吃吧——不,还是别做软糖了;得注意糖的配给量。做玉米花吧,然后告诉他们,我很抱歉让他们担心了。你们这些岁数大一点的孩子不要睡觉,等着特德舅舅回来道晚安。再见,亲爱的。」

她谢过杂货店的店员,脸上带着高雅端庄的微笑,然后牵着伍迪的手,不慌不忙地离开了。

「孩子们一直在玩游戏,直到要安排伍迪睡觉的时候,才发现他不见了。就在我给他们打电话前几分钟。他们有些担心,但还没有慌了手脚。我的这个小捣蛋鬼以前也把自己藏起来过。西奥多,电子公园的花费你可能事先没有准备,你愿不愿意暂时放下你的骄傲和自尊,让我帮你一把?」

「我会的,如果我需要帮助的话;我没有那种毫无用处的骄傲和自尊。我的钱足够,这是真的。钱不够的话,我会告诉你的。」

带伍迪和他妈妈去电子公园其实比拉撒路想象的更有趣。他并不讨厌游乐园,而且愿意和莫琳待在任何地方。问题是在公众场合,他必须把莫琳当作「史密斯太太」来对待。

周围到处是人,他发现莫琳面带笑容,仪态高贵。做到这一点的诀窍是始终保持她的外在形象快乐的年轻主妇,带着孩子,和他们的客人西奥多「堂弟」、特德「舅舅」一起,纯洁无邪地享受这个夜晚。

他们找了个长凳坐下来,可伍迪却不肯让他们安闲。拉撒路送伍迪去骑木马。他付了钱,回到长発,却发现莫琳面带寒霜,原来有个士兵正打量着她。拉撒路碰了碰那个士兵的袖子。「走你的吧,二等丘。」

士兵转过头来,准备起衅,接着定睛一看,道:「哦,对不起,上士。我没想冒犯您。」

「你没有。换个地方,看运气能不能更好些。」

莫琳说:「我不想责骂一个穿军装的人,即使是在必须这么做的时候。他这样的人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了,西奥多。其实他也没怎么,只是瞧瞧有没有机会。我的年龄肯定是他的两倍。当时我真想告诉他,但又怕伤害他的感情。」

「问题是你看上去只有十八岁,他们当然想瞧瞧你这儿有没有机会。」

「亲爱的,我的样子不可能只有十八岁。我的大女儿都十七岁多了。如果南希和她的男朋友在他参军之前结婚——她想这么做,布莱恩和我不会反对——我明年就要当外祖母了。」

「你好,老太婆。」

「去你的。我会享受外祖母这个身份的。」

「你肯定会,亲爱的;我觉得你有很强的享受生活的能力。」(我也一样,妈妈!——我现在敢肯定,这是你和父亲两个人的遗传。)

拉撒路决定了,他要把实话告诉她。

「莫琳,我不是你同父异母的兄弟。」

「你肯定吗?即使你不是,你仍旧是我的勇士。你自愿应征入伍的时候,我和父亲一样为你骄傲。」

「我是你的勇士,这一点很肯定。但是……我想先知道一些事。南希可能结婚的那个对象——他是霍华德家族的人吗?」

「你说什么?」

「他是不是艾拉·霍华德基金会批准名单上的人?」

他听到她屏住了呼吸,「你是从哪里听说的基金会?」

「『生命是短暂的。』」

「『时光是漫长的。』」她回答道。

「罪恶的日子就要结束。」

「天哪!我——我想我又要哭了!」

「不要哭。那个男孩子的名字叫什么?」

「乔纳森·维萨罗。」

「——是维萨罗-斯伯林那一支的。是的,我记起来了。莫琳,我不是『特德·布兰松』。我是约翰逊家族的拉撒路·龙。你的家族。我是你的孩子。」

有几分钟,她看上去好像无法呼吸。然后她轻声说:「我想我的精神错乱了。」

「没有,你是我遇到过的最坚强、心智最健康的人。让我来解释一下,因为我必须告诉你一些事,而你必须相信我。你有没有读过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写的一本叫《时间机器》的小说?」

「什么?啊,是的。父亲有一本。」

「那就是我,莫琳。拉撒路·龙船长,时间旅行者。」

「但那本书——我以为那只是一……个——」

「只是一个故事。是故事。但不仅仅是故事。哦,不完全是威尔斯预见的那样。但那就是我,一个来自未来世界的访问者。我不想让任何人怀疑到这一点;所以我声称自己是个孤儿。不仅因为我说的很难被证明,而且任何想讲出事实的努力都会影响我此行的目的……我的目的只是来到这个时代,好好观察一下这个时代。我有可能会被当作疯子关起来,所以我一直很小心地保护着我的面具。」

「西奥多,听上去你真的相信这些。」

「也就是说听起来我很诚挚,但我一定是疯了。」

「不,不,亲爱的,我——是的,我就是那个意思。我很抱歉。」

「不用道歉;这些话听起来是有点疯狂。但我不担心你会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我在你这里,就像你在我这里一样安全。但我必须找到办法,让你相信我说的确实是事实……因为我还要告诉你一些事,你必须相信的事。否则我摘下面具就没有意义了。」

他停下来想了想。怎么证明呢?说一些会在未来发生的事?他主动说明身份是有目的的,为了实现这个唯一的目的,这事必须发生在距离现在很短的时间范围里。但他甚至没有简要地了解这一年会发生的事;他没想过在1919年以前到这里,对于1919年以前的事,他知之甚少,连美国卷入战争的日期都弄错了。拉撒路,你马马虎虎的做事方式真该死。下次再要做时间旅行的时候,一定得记住雅典娜能提供的、那个时代发生的所有的事——包括发生在距离行期起始日期两头很长时间范围里的事。

伍迪的记忆也帮不了什么;拉撒路甚至不记得自己曾被一个穿着军装的上士带到电子公园去玩过。又以自我为中心了,你这个臭小子!他记得电子公园;伍迪·史密斯去过那里很多次。但没有哪一次在他的记忆里显得很特别。

「莫琳,也许你可以想出一些方法,能让我向你证明我来自未来。好好想想,什么事能让你信服。但我必须告诉你的是这个:布莱恩——你的丈夫,我的先辈——会安然无恙地回来。他会经历那些战争。炮弹会落在他周围,子弹会呼啸着飞过他耳边——但是都不会碰到他。」

史密斯夫人喘息着。过了好久,她才慢慢地说:「西奥多……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你们两个是我的先辈。我不可能记住基金会记录上这个时代所有霍华德人的名单,但我研究过我祖先的资料,包括那些我可能遇到的人。你,布莱恩,布莱恩在辛辛那提的父母。我推测,布莱恩之所以会遇到你,是因为他去过罗拉[19],然后他在基金会给他的密苏里的名单上找到了你——不是俄亥俄的名单。这些事,我肯定不会从你、布莱恩或者艾拉那里得知,你的孩子们可能也不知道。嗯,也许南希知道;她一定已经问了很多很多问题。是这样吗?」

「嗯,是的,几个月以前。那么,你说的确实是真的,西奥多。或者我应该叫你『拉撒路』?」

「你愿意叫什么就叫什么吧,亲爱的。但我还是什么都没有证明。我的话只证明我看过基金会的资料——有可能是去年,而不是未来的某个时候。我们还得继续寻找证据。嗯……我知道一个,发生在距离现在几个月以后——但我必须让你今晚就相信我。这样你就不会在枕头上流更多的眼泪了。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在你的肚子里有一个证据,可它不会现在就出来证明。这是布莱恩放到你肚子里的最后个孩子——是个男孩,我最亲爱的女先辈,你和布莱恩将会把他命名:为『西奥多·艾拉』——我深感荣幸。读到他在家族记录上的名字时,我还没有意识到那是因为我的名字的缘故,因为那会儿我还没想好自己用什么化名。」

她叹了一口气,「我想相信你。但如果布莱恩想叫他约瑟夫、或者是约瑟芬怎么办?」

「『约瑟芬』不是男孩的名字。亲爱的,布莱恩会用服役旗上另外两个人的名字来命名这个在战争中孕育的宝宝;这场战争对他非常重要。也许是他自己提出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西奥多·艾拉』是你将在基金会名录上为他登记的名字。还有我的另一位先辈——阿德丽·约翰逊,当然,她是你的母亲,艾拉的妻子她住在圣路易斯。在你结婚前后,她离开了艾拉,但他们并没有离婚——这可能让他有些恼火;但我不认为艾拉会就此禁欲,只因为按照法律,他的妻子并没有离开他。」

「他没有,亲爱的。我肯定父亲有一个——嗯,一个情妇。有些晚上他本应该在那个象棋俱乐部,但他其实是去见她。对了,那其实不是一个象棋俱乐部;是个台球厅。我没有戳穿他,因为他在孩子们面前也是那样叫它的。」

「他是在那里下象棋。」

「也打台球,父亲的台球打得很好。接着讲,亲爱的——拉撒路。我愿意相信你。也许我们能想到什么事来证明。」

「嗯,我不想去找你的母亲;我不认为我能和她相处得很好。」

「我只有向她撒谎才能和她处好。父亲给我的支持比她给的多得多,我是他最喜欢的孩子。他表现出了这一点,这也是为什么我很小心不显露出我偏爱伍德罗的原因。继续说,西奥多。拉撒路。」

「我的先祖中,跟你有关的就这些了。除了一个。藏在车后座的那个小子。莫琳,我是你和布莱恩的后代,是通过伍德罗延续下来的。」

她倒吸了一口气,「真的?哦,我希望是真的!」

「和我们要交税一样真实,亲爱的。这一点可能救了他的命。发现他藏在车后座的时候,我还从来没有像那时一样想杀掉一个孩子。」

她吃吃地笑起来,「亲爱的,我也有同样的感觉。但就算我想用鞭子抽哪个孩子时,我也不会让声音显露出愤怒。」

「但愿我没有让愤怒表现出来,但我实在很气愤。我们还是把心思转回时间旅行吧;我还在想证据。这样你就会明白为什么我肯定布莱恩会安然无恙地回来。为了让你别再担心,这证据必须是很快就要发生的事,而且一定要发生在伍迪的生日以前。」

「为什么是伍德罗的生日?」

「我还没说过吗?这场战争会在伍迪过下一个生日那天结束,十一月十一日。」他补充道,「这我很肯定,那是历史上一个很重要的日子。但是,为了说服你不要再担心,我正在脑子里搜寻发生在现在和那一天之间的某件事——要尽可能地快。但是——哦,天哪,亲爱的,我犯了一个可笑的错误。我本想在这场战争结束以后到这里。但我给我的电脑输入了一个错误的关键数字——只是个小错误,但是使我到达的时间提前了三年。这不是她的错误;她接受我给她的任何数据,而且她是驾驶飞船的计算机中最精确的一台。这也不是个致命的错误;我没有迷失在时间旅行中,我的飞船会在我到这里后整整第十个地球年的时间,也就是1926年,来接我。但就是这个原因,使我没有研究这以后几个月会发生的事。我本来想躲过这场战争。我不是来研究战争的;历史上充斥着各式各样的战争。我想研究的是人们的生活。」

「西奥多……我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亲爱的。时间旅行本身就让人糊涂。」

「你说到计算机,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你还说『她』驾驶飞船,飞船是什么意思?还会在……1926年接上你?我一点儿也不懂你说的是什么。」

拉撒路叹了口气,「这就是为什么我从来没打算告诉任何人的原因。但我必须告诉你——让你不再担心。飞船是一种在宇宙中飞行的船只——跟儒勒·凡尔纳小说里写的一样,只是比那个更先进。她是一艘星际飞船,我住的星球离这里很远。同时,她还是一台时间旅行器,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穿梭。这太复杂了,很难解释。计算机是飞船的大脑——是一种机器,非常复杂的机器。我的飞船名叫『多拉』,那个操纵它——运行它——驾驶它的机器就是那台计算机,也叫多拉;我用这个名字称呼她时,她会回应我。她是一台智商非常高的机器,会说话。哦,飞船上还有两名航天员,是我的两个妹妹。当然,她们也是你的后代,而且长得非常像你。设置航天员是很有必要的。不能让一艘飞船自己在太空中飞行,除非是无人驾驶飞船,沿着预先计算好的路线飞行。但多拉承担的是极其复杂的工作,所以拉祖和劳瑞——莱比思·拉祖丽·龙和劳瑞蕾·李·龙会告诉多拉要做什么,然后让多拉自己完成。」

「拉撒路……你有多大年纪了?」

拉撒路犹豫了一下,「莫琳,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我比我看起来的样子老得多;艾拉·霍华德的实验获得了成功。还是让我给你讲讲我的家庭吧。也是你的家庭;我们都是你的后代,不是这一支就是那一支。我妻子们中的两个,还有我合作丈夫中的一个是南希和伍迪的后代。」

「『妻子们』?『合作丈夫』?」

「婚姻有很多种形式。在我住的地方,你不需要离婚或者死亡就能更换你爱的人。我有四个妻子和三个合作丈夫。我的妹妹,拉祖和劳瑞……她们可能会和我们家以外的人结婚,也可能会留在家里。

「我们有很多孩子。还有很多猫啊,狗啊,以及孩子宠爱的任何动物。这是一个真正的家庭,住在一所足够容纳一个大家庭的房子里。

「我没法向你描述每一个家庭成员;时间不够,我们得把这个偷乘者送回家了。但我想给你讲一个人,因为你曾说你看上去不像十八岁。我想讲的那个人叫塔玛拉。她也是你的后代,是南希和她的乔纳森那个家族的子孙。想不想听听南希的第N代曾孙女的事?塔玛拉大约有二百五十岁了,我想——」

「二百五十岁?」

「是的。我的合作丈夫之一,艾拉·维萨罗,也是南希和乔纳森的子孙,但他同时也是伍迪的后代——他是以你的父亲命名的,不是艾拉·霍华德。艾拉有四百多岁了。莫琳,艾拉·霍华德的实验很有效果;我们的寿命很长,是从你和所有霍华德祖先那里遗传来的,但也是因为在彼时彼地,他们知道如何使一个人恢复青春。塔玛拉经历了两次回春手术,其中一次是最近做的,这使她看起来和你一样年轻。真的是重获青春——我离开的时候,塔玛拉又怀孕了。

「但她外表怎样并不重要;塔玛拉是一剂治病的良药——我怀疑她是继承了你的特点。」

「西奥多——拉撒路,我又一次被搞糊涂了。一剂治病的良药?这么说,她就像那种用宗教信仰给人治医的人?」

「不是。就算塔玛拉有宗教信仰,她也从来没有提起过。塔玛拉宁静、快乐、祥和,每一个在她周围的人都如此强烈地感受到了她的这些特点——就像和你待在一起一样,亲爱的!——以至于他或者她也会感到幸福快乐。有人病了的时候,如果塔玛拉能抚摸他们和他们说话,或者和他们睡觉的话,他们就能很快地好起来。

「但是,我遇到塔玛拉的时候,她并不年轻。她很老了,而且在考虑就那样顺其自然,最后因衰老而死。但那时我病了,病得非常厉害,病到心里去了。于是伊师塔去找来了塔玛拉。伊师塔后来成了我的妻子,她是银河系中顶尖的回春高手。那时的塔玛拉肚子鼓着,乳房松她;眼睛下面有眼袋,脸颊也垂下来了,完全是一个老年人。」

「塔玛拉治好了我心里的病,仅仅和我待在一起就治好了我……不知怎的,这也重新燃起了她对生活的兴趣,于是她又进行了一次回春手术,重获青春。她已经为莫琳-南希这一族增添了一个小宝宝,现在她又怀孕了。你和塔玛拉是如此相像,但是——」拉撒路停顿了一下,皱了皱眉头,「 莫琳,我真不知道怎么才能让你相信我讲的话。伍迪过第六个生日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了。那一天,他们拉响每一个汽笛,敲响每一口大钟,报童喊着:『号外!号外!德国人投降了!』但那已经太晚了,帮不了你了。我想让你现在就不要担心!」

「我已经不再担心了,亲爱的。你讲的听上去美极了……也不太可能。但我相信你。」

「你相信吗?我还没有找到证据呢;我只给你讲了一个表面上看绝不可能发生的故事。」

「但是,我相信你。等到伍德罗在十一月七日过六岁生日的时候——」

「不,是十一号!」

「是的,拉撒路。但你怎么知道他的生日是十一号?」

「这个,是你自己告诉我的。」

「亲爱的,我说过他是十一月生的;但我没说是哪一天。刚才我故意把它说错了——你立刻纠正了我。」

「嗯,也许是艾拉告诉我的。或者是孩子们中间一个。最有可能是伍迪自己。」

「伍德罗不知道他的生日是那一天。不信你把他弄醒,问问他。」

「我们到家之前还是别把他弄醒吧。」

「我的生日是哪一天,亲爱的?」

「1882年7月4日。」

「玛丽的生日呢?」

「我想她九岁了。我不知道她的生日。」

「其他孩子呢?」

「我不知道。」

「我父亲的生日呢?」

「莫琳,问这个有意义吗?1852年8月2日。」

「亲爱的,称自己为『西奥多』的拉撒路,对于我的孩子,我严格地执行着一个原则:我会在尽可能长的时间里不让他们知道自己的生日,这样他们就不会宣扬自己的生日,有借口向其他人索要礼物。等到孩子要上学了,需要知道自己生日的时候,他们已经足够大了,可以告诉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了。到那时,我会直白清楚地告诉他们,如果他们在生日以前告诉别人的话——就没有生日蛋糕,没有生日晚会。我还没有实施过这样的惩罚;他们都很聪明。

「去年伍德罗还太小,这还不是问题;他的生日是作为一个惊喜到来的。他还是不知道自己生日的确切日期——所以我完全相信你了。拉撒路,你知道你直接的祖先的生日,因为你查过基金会的记录。但是,正因为你说不出我其他孩子的生日,我想我找到了证明。」

「你知道我可以看到基金会的资料,我完全可能是在去年看到的生日记录。」

「不对。为什么你要记住某一个孩子的生日,然后跳过其他七个孩子?如果你不是对我父亲特别感兴趣的话,你又怎么会记住我父亲的生日呢?这说不通,亲爱的。你打算寻找你的先祖,所以来的时候就准备好了。我不再相信你出现在我们教堂是件偶然的事了;你到那里是去找我——我很荣幸。你可能也是这样去找父亲的——在他那个台球厅的『象棋俱乐部里』。你是怎么做的?请了私人侦探?我不认为基金会的资料里有关于我们的教堂和那个台球厅的记录。」

「差不多吧。是的,善良的女先祖,我努力设法找到一种可以被大家接受的方式与你们会面。如果需要的话,我可能会花上几年的时间……因为我不能按响你们的门铃,然后说,『嗨,你好!我是你的后代。我能进去吗?』你可能会叫警察的。」

「我希望我不会叫警察,亲爱的。但还是谢谢你采取了一种更温和的方式。哦,拉撒路,我相信你说的每一句话,而且不再为布莱恩担心了;我知道他会回到我身边的!」

「莫琳,只要你能说服布莱恩……嗯,我会待到1926年8月份。」

「嗯……我会想出办法的,我想那么做!」她补充说,「你允许我告诉他吗?你是谁、从哪里来,还有未来世界、你说他不会受伤的预测?」

「莫琳,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告诉任何人。问题是没有人会相信你。」

她叹了口气,「我想是的。而且,如果布莱恩真的信了你的话,相信他会安然无恙——他可能会不再小心照顾自己。他自愿为我们战斗,我愈到骄傲……但我不想让他冒不必要的风险。」

「我想你是对的,莫琳。」

「西奥多……我脑子里突然间装了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我差点儿忘了一件事。既然我已经知道了你是谁——那么这儿既不是你的国家,也不是你的战争,你又为什么要自愿参军呢?」

拉撒路犹豫了一下,然后说出了实情:

「我想让你为我骄傲。」

「噢!」

「你说得对,我不属于这里,这也不是我的战争。但这是你的战争,莫琳。其他人为其他原因而战——而我要为莫琳而战。不是为了『让这个世界更民主更美好』。尽管同盟国会赢得战争,但它不会实现那个目标。我为莫琳而战。」

「噢!噢!我又要哭了——我忍不住。」

「别哭。」

「好的,勇士。拉撒路,你会活着回来吧?你一定有办法知道答案。」

「这个嘛,亲爱的,不用担心我。有人曾想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杀我,但我还是比他们都活得长久。我是一只机警的老猫,周围又总,是有一棵树可以爬上去逃命。」

「你没有同答我的问题。」

他叹了口气,「莫琳,我知道布莱恩会回家;这在基金会的资料里有记载。他会活很长时间,不要问我是多长时间,因为我不会告诉你。关于你的也是,我同样不会回答;知道太多未来的事情也不好。但是关于我?我不可能知道我的未来。资料里也没有相关记录。怎么可能有?这件事我还没做完呢。但我可以告诉你的是:这不是我经历的第一场战争,大约是第十五场。在其他战争中,他们没有打死我。想在这场战争中打死我,他们的动作必须非常快才做得到。亲爱的,我是你的勇士,我要为你去杀德国鬼子,而不是让他们来杀我。我会执行我的任务,但我不会做什么发疯的事来赢得一枚奖章——老拉撒路才不会干这种傻事呢。」

「就是说你不知道。」

「是的,我不知道。但我向你保证:不需要的时候,我不会伸出脑袋。跳进德国鬼子的战壕之前,我会先扔进一颗手榴弹。我不会因为一个德国鬼子看起来死了,就认为他已经死了——我会确认他死了;我不介意在一具尸体上再浪费一颗子弹,如果是个装死的人,我就更不介意了。我是个老兵。一个士兵怎么才能成为老兵?要当悲观主义者。所有窍门我都知道。亲爱的,你已经不再为布莱恩担心了,如果再让你为我担心的话,那未免太傻了。不要为我担心!」

她叹了口气,「我会努力的。如果你转过这条街,我们可以走普罗斯派克,然后穿过林伍德大道到本顿大道。」

「马上就到家了。我们来谈谈爱情吧,別谈战争了。说说我们的南希。基金会现在在执行关于怀孕的政策吗?对于第一次婚姻?」

「天哪!你真的什么都知道。」

「那还用说。我还是讲南希的事吧。如果乔纳森真去参战了——这我不知道——我可以向你保证,即便他丢了一只胳膊或者一条腿,他的睾丸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虽说我没有关心你其他孩子们的生日,但我看了他们所有人的生育记录。乔纳森和南希会有很多孩子。也就是说他回来了——或者被拒绝了,没去参战。」

「这话很让人安心。有多少孩子?」

「你这个多事的小姑娘。我不会回答那个问题,也撤回关于怀孕政策的问题。」

「给你说件事,拉撒路——」

「亲爱的,你真想知道答案吗?如果不是为了说服你不要为布莱恩担心,所以必须说出实情的话;我还是愿意继续当『特德·布兰松』。我喜欢当你的『西奥多』。我不知道一个来自未来的神秘人会不会让你觉得跟『布兰松』在一起时一样自在,尤其是如果你把我看作隔了好几代的子孙。我在这里,就在你身边;不在遥远的未来。」

「在我身边,而你甚至还没有出生呢,对吗?还有,在你的时间里……我早就死去了。你甚至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去世的。你说过的,只是不肯告诉我。」

「哦,该死,莫琳;问这些是不对的!向你承认我是时间旅行者,只会造成这种后果。我不得不把真相告诉你。为了你。」

「对不起,拉——西奥多,我的勇士。我不会再问问题了。」

「亲爱的,我现在在这里,这一事实本身就说明你现在没有死,而我当然是已经出生了——掐我一下,你就会知道了。所有的『现在』都是一样的;这是时间旅行的基本法则。『现在』不会消失;『过去』和『未来』都是数学上的抽象概念;『现在』永远是这里的一切。至于是不是知道你去世——或者说将要去世的日期——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过去曾经——已经——将要——有很多孩子,而且你活了很长时间……而且你的头发一直没有变白。但基金会失去了你的线索——或者说以后会失去。基金会的记录里没有你死亡的日期。也许你搬了家,没有通知基金会。嗯,也许我回来了——将要回来——在你年纪很老的时候把你接到了特蒂尤斯。」

「哪里?」

「那是我的家。我想你会喜欢那里的生活的。你可以成天到处跑,穿着衣服,或者裸体——像法国明信片上的画一样。」

「我现在就能肯定,我准会喜欢那种生活。但身为一个老太婆,我不认为我会那样做。」

「你要做的就是让伊师塔给你做个回春手术。我告诉过你她对塔玛拉做过那样的手术……那会儿塔玛拉的乳房垂到了腰间,成了干瘪的袋子。但你看看现在的塔玛拉——我是指那个『现在』——她又怀孕了,年轻得像个小姑娘。但是,忘了这些事吧。如果它曾经发生过,那么它就会发生。妈妈,我可以确定,我不知道你去世的日期,而且我很高兴我不知道。你也应该高兴。我同样不知道我的死亡日期,为此我也很高兴。抓住今天,及时行乐!我们马上就要到家了,你刚才在讲一件什么事,然后我们就偏离了主题。是在讲塔玛拉吗?」

「哦,对了!西奥多,无论你家在哪里,回家的时候,你能不能随身带上些东西?或是只能带上你自己?」

「啊,不是只能带上我自己。我来的时候也带了衣服和钱。」

「我想给塔玛拉送个小礼物。可我不知道她会喜欢什么……我在现在,而她在那个美好的时代。你能猜猜她会喜欢什么吗?」

「嗯……塔玛拉会珍视你送的任何礼物。她知道她是你的后代,而且她是我们家所有人中最重感情的。礼物要非常小,是我即便在战壕里也能带在身上的东西,因为我随时可能舍弃任何我没带在身上的东西——我只能这样。不要珠宝。塔玛拉对钻石手镯不会比发卡更喜爱……但她会极度珍视一只发卡,只要我告诉她我见你戴过它。要小东西,要你用过的。这样吧,送她一副吊袜带吧!太棒了!你现在戴的这一副,把其中一条送给她。」

「我是不是应该送她一副全新的?哦,我可以先戴上一会儿,这样你就可以告诉她是我戴过的。但这一副——它们旧了,破了,而且今晚我出的汗都在上面。它们不新,也不干净。」

「不,不,就要其中的一条。我希望当我把它送给塔玛拉的时候,你芳香的体味还能留在上面;那会让塔玛拉很开心的。」

到家了。拉散路停稳了汽车,为莫琳打开车门。

「谢谢你,上士布兰松。你让我的儿子和我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

「你能拿上泰迪熊和丘比娃娃吗?我来抱我们的陪护人。」

艾拉·约翰逊和南希还没回家。小布莱恩接过拉撒路怀中软塌塌的孩子,把他抱上了楼。卡洛尔要跟着上去把伍迪放到床上,走前强烈要求「特德舅舅」在她下来之前别上床睡觉。乔治想知道他们去了哪里,都做了什么,拉撒路答应他过会儿告诉他。拉撒路利用这个短暂的时间来到房间内狭小的浴室,把自己修整了一番。

五分钟之后,拉撒路焕然一新,来到前屋,给乔治和小布莱恩讲述了这个晚上他们做的事情。他讲的每一句话都是事实。

卡洛尔下楼的时候,他刚刚开始,所以她也一块儿听了起来;然后史密斯太太也加入了他们。她和往常一样优雅,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用薄纱纸包裹的包装盒。「这是给你的一个惊喜,上士西奥多——回到军营之前请不要打开它。」

「那么我最好现在就把它放到我的手提包里。」

「好的,先生。我想现在是该上床的时间了,孩子们。」

「是,妈妈。」卡洛尔附和着,「可特德舅舅刚刚讲到你怎么在撞球游戏中打中了所有瓶子。」

「他说你本来应该只打蓝色的,妈妈!」乔治补充道。

「好吧,好吧,允许你们再待十五分钟。」

「史密斯太太,」拉撒路说,「应该等我回来以后再开始计时。」

「你和我其他的孩子一样坏,上士。好吧。」

拉撒路把小包装盒放进他的手提包,把包锁上,这是他长久以来的习惯。他这才回到前屋。南希和她的男朋友回来了;拉撒路被介绍给客人,他带着浓厚的兴趣仔细打量着乔纳森·维萨罗。这是个令人愉快的年轻人,稍微有点笨拙。塔玛拉和艾拉会对他非常感兴趣,所以用眼睛把他拍下来吧,要能描述出他的长相,还要记住他说的每句话。

史密斯太太催促她未来的女婿进到客厅,让南希一个人进了里屋;拉撒路接着描述他们在游乐园都做了什么,乔纳森显得很有礼貌,但不是很感兴趣。史密斯太太回来了,端着一只装满东西的托盘,「十五分钟到了,亲爱的。乔纳森,南希要你去帮她干点活;你能去看看吗?她在厨房。」

小布莱恩问他是不是能把车停到谷仓里去。「上士特德舅舅,我从来没有让你的车停在马路边过夜一次也没有。我会把它开出来给你用的,明天早晨的第一件事;把车倒出来得有点技巧,有点像走个『Z』宇形,你得一会儿倒车,一会儿前进。」

拉撒路向他表示了感谢,然后吻了卡洛尔,向她说晚安;她显然正等着他这么做。乔治好像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适合行吻别礼,所以拉撒路只和他握了握手,然后说他握手很有劲。就在这时,约翰逊先生回来了,告别礼于是又重复了一遍。

五分钟以后,史密斯太太、她父亲和拉撒路坐在客厅里,喝着咖啡,吃着蛋糕。拉撒路不由得回想起他第一次被邀请到这里时的情景。场景几乎是一样的,除了他穿着军装以外;每个人都坐在那一次坐的位置上,史密斯太太以同样娴静优雅的姿态为他们准备咖啡;连小点心都是一样的。他寻找着有什么东西发生了变化,但只找到了三样:他的大象玩具不在史密斯太太的椅子后面,他们在游乐园赢来的奖品放在了离门不远的地方,钢琴上放着一本打开的《你好,接线员,给我接无人区》[20]的活页乐谱。

「你今天晚上回来很晚,父亲。」

「有七个新兵,而我手头的袜子只有普通尺寸,不是太大就是太小。特德,我们有的都是部队不要的东西。当然,也应该这样。现在我们给机枪连配了刘易斯枪,还有足够多的斯普林菲尔德枪可以供应;总算不大像一群土匪了。但我不是在抱怨。女儿,那桌子上是什么东西?好像放得不是地方。」

「是我赢的丘比娃娃,我想把它放在一个重要的地方,就在钢琴上面。泰迪熊是西奥多上士赢的;也许他要把它带到法国去。我们去了电子公园,父亲,西奥多上士为我们赢得这两个奖品所花的钱货它们的实际价值多过一倍;我们这个晚上很幸运,也很快乐。」

拉撒路看到老人的脸色阴沉下来。大庭广众之下,和一个单身汉在一起?在她的丈夫不在家的时候?所以他说话了:

「我不能把它带到法国去,史密斯太太;你不记得了?我和伍迪做了个交易,我要用我的泰迪熊换他的大象。我想这个交易反悔不了;从那会儿起他一直抱着小熊。」

约翰逊先生说:「只要你们没把交易写下来,特德,他准会骗你。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伍迪和你们一起去了电子公园?」

「是的,先生。咱们私下说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我打算把大象移交给伍迪照管。但我会跟他好好谈谈交易条件。」

「那他还是会让你上当。莫琳,我本来是想让你摆脱孩子们、轻松一下。尤其是伍迪。你怎么会带上他?」

「准确地说,不是我们带他去的,父亲;他偷偷上了车。」她向她父亲详细讲述了一遍经过,只是省略了一些事,也没有说明准确的时间表。

约翰逊先生摇了摇头,看起来很满意。「那个孩子会有出息的——只要他不先被绞死的话。莫琳,你应该打他的屁股,把他送回家,再和特德继续兜你们的风。」

「哦,没事的,父亲,我兜了风,而且过得很愉快;我让伍德罗待在后座,保持安静。后来我在游乐园也玩得很开心。要不是伍德罗不请自来,我还享受不到这么多乐趣呢。」

「伍迪也有他的理由,」拉撒路承认,「我的确答应球带他去电子公园,却一直没有履行过承诺。」

「应该狠狠教训他一下。对了,莫琳,我们的年轻小姐回来了吗?」

「你回来前不久回来的,父亲他们在厨房,借口是她要给乔纳森做个三明治。我知道这是个借口,让他们用不着待在这里。是我建议他们这么做的。如果你想从厨房拿什么,你告诉我,我替你拿;我会弄出足够大的声音,让南希从他的腿上跳下来。西奥多,南希订婚了;只是还没有正式宣布。我想最好让他们现在就结婚,因为乔纳森很快就要参军了。你怎么想?」

「我几乎没有权利表达意见,史密斯太太。我希望他们能够幸福。」

「他们会的,」约翰逊先生说,「他是个好小伙子。我想劝他加入第七团,可他坚持要等到过了生日,这样他就可以直接参军了。其实他在三年内本来不会被征召入伍。要的就是这种精神。我喜欢他。特德,如果你想回你的房间,可以从那边绕一下,别经过厨房。」

几分钟以后,那对年轻人从厨房里出来了。他们没有坐下,只是礼貌地告了别;南希到门廊上送她的爱人离开,这才回到客厅,坐了下来。

约翰逊先生打了个哈欠。「我要睡了。你也睡吧,特德,如果你够精明的话。大清早会吵得很厉害,尤其是在你房间的那个地方。」南希赶紧说:「我会让小孩子们安静一些的,外公,保证让特德舅舅睡个好觉。」

拉撒路站起身来,「谢谢你,南希,但我昨晚在火车上没睡好;我想我还是睡吧。不用费力让大家明天早上保持安静;我会在响起床号的时间醒来。成了习惯了。」

史密斯太太站起来,「我们都睡吧。」

约翰逊和他握了握手,道了晚安;史密斯太太象征性地在他脸颊上吻了一下,和他刚来时给他的那个吻一样,她感谢拉撒路陪她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然后催他赶快去睡;南希等了等,长辈们开始上楼梯的时候,她吻了他一下,然后向他道了晚安。


[1]指美国西部牛仔用的一种大号单发左轮手枪。

[2]当选总统叫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而老祖的名字叫伍德罗·威尔逊·史密斯。

[3]卡萨诺瓦,1725-1798,意大利冒险家,所写的《自传》中叙述了他的许多风流韵事。

[4]当时美国已经快要参战,与德国关系恶化,所以德国啤酒吧改了名字。

[5]特德的全称。

[6]美国于1917年向德国宣战,但拉撒路记错了开战时间,以为还要过两年。(见后文)。

[7]从原文格式看,这些是当时报纸的标题。

[8]电话公司,垄断了当时美国的长途电话。

[9]卡桑德拉,希腊神话申不为人所信的预言家。

[10]这是拉撒路的植入物。

[11]当时的美国戒酒运动。

[12]法语,再见的意思。

[13]一战期间的美军将领。

[14]一战中的德军统帅。

[15]这里的「干旱」,指的是没有好酒,生活没有趣味。

[16]上尉的法语不怎么样,后面一句有些不通。

[17]指家中有人服役,金星表示亲人阵亡。

[18]《荷马史诗》中奥德修斯的忠实妻子,她的丈夫远征二十年期间,她拒绝了无数求婚者。

[19]美国密苏里州的一个城市。

[20]估计是当时的流行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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