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一颗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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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喵的平淡是真吧,
愿迤逦抛物线中的你饱经焦虑,饱经迷茫,饱经欲扬先抑的成长。
就像月月那样。

我们的人生轨迹,无外乎螺旋状矢量前行,兜兜转转起起伏伏,画出一段又一段抛物线。

许多人教我们如何去“正确”地经营这条抛物线,可这个世界又哪儿来那么多正确答案?

那些约定俗成的正确路线,那些大多数人的正确答案就一定适用于你吗?

去他喵的平淡是真吧,愿迤逦抛物线中的你饱经焦虑,饱经迷茫,饱经欲扬先抑的成长。

幸福或许是颗一直揣在你的口袋里的糖,不过那些奇妙的甜,只能被舔过百般滋味后的味蕾品尝。

祝愿成长在抛物线某一段的你,尝到属于自己的糖。

就像月月那样。

(一)

哪儿能把姑娘喊成兄弟呢?

还是喊声姊妹儿比较好。

我走江湖跑码头多年,姊妹儿一箩筐,个中不乏奇葩,其中有个三剑客:可笑、月月、椰子姑娘。

椰子姑娘不多说了,关于她那场长达13年的真爱漂流记,我写有专属的篇章。

椰子是棵小泡椒,可笑是个暖宝宝。

可笑产地嘉兴烟雨楼畔,原汁原味的江南女子,香香白白软软糯糯,和五芳斋的粽子一样。

没人比她脾气更好,没人比她人缘更好,没人比她更知书达理。她年轻的时候长得和蒋雯丽简直一模一样。

非典过后的第二年,我在成都宽巷子的龙堂青旅门前初见她,惊为天人。

她那时在杭州开马场,骑马,养马,自己驯马,再烈的儿马子到了她手里都乖得跟骡子似的。

我在内蒙古被马踹过,蛋蛋差点儿碎在锡林郭勒草原上,故而对她肃然起敬,不敢动半分歪脑筋。

可笑的履历蛮神秘,谁也猜不透她真正的根底,像古龙笔下的女子。

漂亮又神秘的女孩谁不喜欢呢?朋友们都爱她,当年的古城,没有一家民谣酒吧肯收她的酒钱,在那个烟火气日渐浓郁的古城,当年的她是很多人心里的女神。

彼时我也居古城,晚上开酒吧,白天街头卖唱,日子过得丰盈。

我们一干流浪歌手在街头卖唱时,可笑常来帮忙卖碟,我们自己卖碟的套路一般是:您好,这是我们的原创民谣,欢迎听一下。

她不按套路出牌,兰花指拈起一张碟片,另外一副兰花指虚虚地往街心一点,她笑道:过来一下好吗?

她笑得太温暖,被点中的路人傻呵呵地踱过来。

无一例外,呆头鹅一样。

她把碟片轻轻塞到人家手中,压低声音悄悄地说:……我跟你讲哦,这些音乐很好听哦。

然后就卖出去了!

就卖出去了!

她不去售楼真可惜。

我一直对可笑的过往经历蛮好奇,不止一次地打探过。

可她说:不来哉不来哉,和月月比起来,咱们又算什么呢?

可笑说:月月走过很多地方,一个人走了很多年,她是个三毛一样有趣的女人。

我的姊妹儿可笑说这话的时候,北京奥运会还没举办,那时的我还不曾认识月月。

认识她以后,我发现她和三毛一样有一头长发,却比三毛漂亮多了。

月月不算我的老朋友,到目前为止我们只认识了8年而已。

但于我而言,她却是个意义非凡的女人。

我浪费了她的两个第一次:她第一次给男人下跪,以及她人生中第一次穿婚纱……因为我而穿婚纱。

这两个第一次都发生在同一个小时里。

我们认识的第一个小时。

(二)

很多人都参加过“百城百校音乐会”。

很多人都知道这个变态的音乐会免费举办了1000多场,从未卖过门票,服务听众250万人。

但很少有人知道,百城百校音乐会的发端,并非2015年,而是2009年。

更罕有人知——在成功启动百城百校音乐会之前,当年的我和我那些默默无闻的朋友曾灰头土脸地尝试过一系列无人问津的全国巡回。

8年前我们巡演到杭州,垂头丧气筋疲力尽,可能是听说了先前的演出到场人数没有桌子腿儿多,一干天南海北的朋友纷纷用实际行动献爱心,自费赶来捧场充人数,顺便聚会。

那会儿大家相聚在西湖边喝茶叙旧加扯淡,有人带着家眷,有人带着朋友的朋友。

人刚刚聚拢,开始点单的时候,一个公务电话忽然打来,电话中台里的同事江湖告急,央求我赶紧去杭州婚庆市场挑选两套什么什么感觉的婚纱礼服,赶紧送到西溪湿地的外景地去救场救急。

我一个单身男人怎么可能有买婚纱的经历,还那个“什么什么感觉”,我怎么知道什么感觉啊。

情急之下,我拽上可笑就往门外跑,就你了!

和蔼可亲的可笑奋力挣扎,死命抓住门把手不肯松手。

我赔笑:可笑你害怕什么?我又不是要让你陪着去买充气娃娃,不过是买个婚纱而已啊!

可笑一边儿用鞋尖儿认真踹我的小腿,一边儿回答:我才不要陪你去呢,别人肯定会误会的啦,多丢人的啊……”

冲玻璃门照照自己的尊容……确实有点儿寒碜。

那两天因为操持演出,操心的事儿多且杂,没洗过脸胡子也没刮,披着的那件老式对襟棉袄也油脂麻花,上面还有饭嘎巴……陪这样的男人去买婚纱,实在是不太高雅,难免会让人以为人家可笑嫁了个大盲流子。

我松开可笑,扑回桌子旁重新捉人,要捉就捉结了婚的过来人,过来人嘛,抗造。

我真诚地建议道:把你媳妇借给我用用……

人家不说话,人家小媳妇肚子一挺,横在当间,痛斥道:瞎吗?你见过怀孕7个月才去买婚纱的吗?

不行拉倒,急什么急嘛,过来人不乐意那就换个准过来人试试吧。

我转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菜菜,跟哥走吧,买完婚纱给你和你们家小植买包子吃哈。

菜菜还没回答,我忽然屁股沟子吱溜溜一疼。

扭头一看,人家男朋友正默默用变调夹夹我大腿根儿的嫩肉……

催命的电话又响了,我不是个善于拒绝别人的人,吭哧了半天也没把无法完成任务的话说出口,反倒是电话那头儿冲我在着急:大冰你倒是快点儿啊,专业点好吗!救场如救火啊懂不懂啊!

我挂了电话很无奈地问:真没人愿意跟我去买婚纱吗?

完全没人响应,满屋子的人点单的点单,喝茶的喝茶。

只有一个女孩子戏谑道:买婚纱这么大的事儿,你一点儿诚意都没拿出来,谁敢跟你走啊。

诚意是吧,好,我给!

深吸一口气,我把那女孩子拖起来面对面站好,立时三刻行了个单膝跪礼。

我悲壮地问:这样够有诚意了吧?

如果还不够的话死给你看信不信,立马跳西湖信不信!

大家乐,那个女孩子也乐,她立马乐着还了个单膝礼,一边用清清脆脆的京片子乐道:得!第一次下跪就跪给这么个男人了,我说今儿个怎么就这么寸啊。我们就那么单膝对着跪着,谁也不肯先起来,不能起来,谁先起来谁就输了他奶奶个腿的……

不知情的客人们开始在不远处叽叽喳喳。

这俩人在干吗?求婚?

求婚哪儿有女生也跪下的?

可能是男的出轨在忏悔,女的伤心了要离婚……

对对对,你看那个女的多漂亮多清爽,你看那男的,哎哟这个62[12]胡子拉碴的一看就不像个好东西……

可笑说,大冰,这就是我老和你提起的那个月月,还没来得及介绍给大家认识,你们俩就夫妻对拜了哈。

我说:可笑你给我一边儿凉快去!

我哀怨地望着她:月月,我已经等不及啦,咱们赶紧买婚纱去吧。

(三)

按北京话说,月月是个挺飒的大蜜,大长腿大长发大眼仁儿,性感的大嘴巴,回头率巨高的一姑娘。可再飒的北京姑娘也有的时候,当然,我也好不到哪里去。

当时,我们俩站在婚庆用品大楼前酝酿了好一会儿情绪,才鼓起勇气走进去。不出意料,几乎每家店都把我们当成已经登记即将行婚礼的小两口来招揽,祝福话说得那叫一个真挚一个溜,也不怕咬着舌头。

我心里那叫一个别扭啊,又不好发飙,又不好意思挨家挨户发表声明把关系撇清,只好加快速度赶紧买两件婚纱后立马闪人。

不买不知道,原来婚纱尺码是那么奇妙,根本没有均码一说。

而且几乎每一家店的老板都可以秒变准新娘们的娘家人!

几乎每一家店的老板都盛情邀请你试穿,听那话里话外的意思,你不试穿就简直不是女人,你一个当相公的不让自己的娘子试穿一下简直就不是个人。

这样的人真不配结婚,结了也会离,离了也找不到新的啊呸……

我已经不知道自己该扮演个什么样儿的人了,月月也一样,于是只好任人摆布。

店主人把月月连同一套落地窗帘那么大的婚纱一起塞进了布帘子后面,然后亲切地和我聊天:哎呀,你们登记了吗?婚前检查做了没啊?准备什么时候办准生证啊,准备要个什么星座的宝宝啊,准备……

此店主人大有给我科普如何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的兴趣和爱心……

我这叫一个别扭,简直都不是害羞了,已然是害臊了。

月月在帘子里面叫:哎呀妈呀,拉链儿挤着肉了!

店主人一边儿把我往帘子里面推一边儿说:啊呀,你这个当老公的还不进去帮忙拉一下。

我立马开始哆嗦了。

从腮帮子哆嗦到脚后跟。

月月从帘子缝里嗖的一声伸出一颗脑袋,很紧张地说:你想干什么?!

我没想干什么啊……

我能干什么啊我!

青天白日的我我我我冤死了我。

那次买婚纱的经历永生难忘,绝对心理阴影。

后来我们抱着婚纱走出大楼,俩人皆是满头大汗。

月月走着走着,猛地用肩膀头撞了我一下,说:哥们儿,我这是第一次啊,怎么就这么浪费给你了啊?

我扔了婚纱扑上去捂她的嘴,可是已经晚了……

熙熙攘攘的杭州街头,路人纷纷侧首,耐人寻味地看着我。

……

这就是一个小时之内我浪费了月月的两个第一次的作案过程。

故事结束了以后,我们几乎成了生死之交。

恐怖的婚庆用品大楼是个喜庆的鬼门关,这是大龄单身女青年月月和我的共识。

我是个极度热衷恋爱感觉的人,却一直不是很明白婚姻的意义,很多年也没真正动过结婚成家的念头。33岁之前,在我的认知中,一直不明白如果一个人内心足够强大,人生足够丰富的话,为什么一定要靠婚姻家庭来维系自我安全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做人就一定要在规定的生理节点去按规则出牌,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人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为了家长而结婚,为了证明自己的成熟、让自己看起来不像个孩子而结婚。

我喜欢孩子,尤其爱小小的乖乖的小姑娘,但如果说让我用放弃个体自由为代价,为了一个孩子而建立一份婚姻关系,用婚姻来换一个孩子,那宁愿孤独终老。

33岁之后,方方面面的世俗压力与日俱增,之前那些想法有所动摇,但也不过是外力,自己内心还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明白。

我和月月探讨过这些问题,她捂着嘴哈哈大笑,然后告诉我:你的困惑和我的几乎一模一样。不是有种说法说咱们这类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还没找到对的人吗?

顷刻,她又改口:

哪儿是找得到的,应该是遇到。

我完全认同她的观点,但对遇到二字的概率表示没有什么信心,月月说她也一样,我们再次找到共识,于是互相拍拍对方的肩膀,继续喝着扎啤吃着望京小腰。

有种女人,你不论和她怎么相处都不会有什么压力。

这种感觉很舒服,我们忽略了年龄和性别,开始兄弟一样相处,彼此成为对方的好基友好丽友好朋友。

说也奇怪,这么投契的女人,长得又挺耐看的,居然没和她擦出火花。

后来听到有人说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朋友关系,我认为这是在放屁。

酣畅淋漓地做朋友,总比有始无终地当回恋人要好得多吧,买椟还珠的事儿咱可不干。

有一遭,我跟可笑说,我很自得于这种思想境界,觉得简直可以再用古诗来诠释一下:

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

可笑妹妹巧笑倩兮,一语道出真相:

对呀,不当朋友还能当啥,一般男人,谁又能降得住她呢?

(四)

月月大多数时间生活在北京,她人其实极为随和,爱开玩笑,不笑不说话。

她喜欢盘着两条大长腿坐着,耳朵里塞着耳塞,手里掐着麻花,开开心心地和人嘻嘻哈哈。

她指甲剪得极短,不涂甲油,无论冬夏,袖子永远挽到肘部,左臂上有明显的三条疤。

一条是因为在南亚被抢劫。

一条是因为在中美洲被抢劫。

还有一条是在北京被抢劫时留下的。

她并不怎么忌讳露出伤疤,大大方方地露着,好像那不过是三个无足轻重的蚊子包。

嗯,这点和其他那些没有遮瑕粉底就打死也拖不出门的女生不太一样。

认识的时间长了以后发现,在一众朋友里月月是最爽气的一个。

我每次到北京,电话一通,她就会开着她的小破车跑来管我吃饭,约好了几点就会几点出现,仿佛北京的交通拥堵完全不存在一样,我没见过比她更守时的女人。

她又是个极会体谅旁人的人,一起吃饭的人里间或有一些生活窘迫的穷朋友,她从不会冷落了人家,也从不刻意关照,不会让人家感觉到一点点的不自在。

我不是个多么成熟的男人,言行举止上时常有些桀骜,她包容之余向来都是直言不讳地鞭挞,算是个难得的诤友。

她有段时间兼职当买手,经常跑去首尔扫货,我半夜给她打电话,絮絮叨叨说自己的烦心事儿,她顶着国际长途加跨国漫游陪我煲电话粥,我一打打一两个小时她也不会不耐烦。

我那时和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店,自以为真心相待必得善果,故而不设防,未承想终究为兄弟阋于墙的状况伤透了心。难过时,她是唯一一个懂得如何宽慰我的女性朋友,我难过时喜欢沉默,她就在电话那头陪着我沉默,隔着万水千山陪我沉默。

我最落魄的那段时光,她亦见证过。

不只是见证,还有永生难忘的陪伴和照顾。

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终归有一天,我会把它记录下来……

我不爱和一门心思玩儿流浪的人交朋友,只和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的人投契。

众多既能沉下心来上班挣钱又能撒开丫子浪荡江湖的朋友中,我最喜欢听月月给我讲她曾经的万水千山。

月月17岁开始独自旅行,两年走完了大半个中国。

1999年起,她游学欧美大陆,十几年来独自旅居过20多个国家100多座城市,然后回到北京,开了一家小小的精品服装店,箪食瓢饮在市井小巷。

从北回归线到南回归线,她的故事曾经散落在大半个地球上。

她曾突发奇想地跳上最晚一班“伊丽莎白”号渡轮去维多利亚岛看郁金香,整个buchi花园只有她和满坑满谷的郁金香,她对着花儿哼《花仙子》,没有风,面前的花儿却忽然翼动了一下叶片儿,吓得她立起一身汗毛。

她跑去大温哥华北部山区专程偶遇山熊,洗出来的照片上熊眼像两个灯泡一样有奇异光斑。

她还曾偶遇过一头有性格的鹿,那头雄鹿突然跳上公路,被她的车蹭了一下。雄鹿气愤地瞪着她,嘴巴一张一合,像是在骂骂咧咧。

她刚拿到北美驾照,就敢独自开车走1号公路,东西贯穿加美。

借来的车比她爸爸年龄还大,和很多北美年轻人一样,住不起汽车旅馆的时候就睡在车里。

车载音响里放了一路评剧,她哼着《花为媒》,在加油站吃特价餐。

走到得克萨斯州,看见路边出现No Maximum[13]的路标,油门几乎踩到底,开了1个多小时的极品飞车也没碰到一个人。

近黄昏的时候看到了一座飘着烟的房子,小小的酒吧,荒野上的奇异宫殿,门口有巨大的猫王照片。

她走进这个酒吧不到10秒,就被一众50多岁的牛仔大叔举过头顶大喊:ho……Chinese Girl![14]

她说这些大叔头上都戴一顶牛仔帽,胡须粗糙整齐,眼神粗犷原始而温柔。

她给大叔们唱评剧:

爱花的人,惜花护花把花养,恨花的人骂花厌花把花伤。牡丹本是花中王,花中的君子压群芳,百花相比无颜色,他偏说牡丹虽美花不香。玫瑰花开香又美,他又说玫瑰有刺扎得慌……

大叔们举着杯子为她干杯,喊:good!

她纠正人家,教一帮得州牛仔大叔喊北京话:哎哟喂,巨牛掰!

她教老外北京话应该很有一套。

有一年她旅居新加坡,给《联合早报》当自由撰稿人,为了挣出下一程的旅费,兼职教中文,教的是富有的华裔后代。

老北京人不兴骂人,只损人,那刁钻调皮的孩子遭遇了天敌,每天被她损哭,却在多年后专程来北京看望她,被她培训出来的京片子一点儿也没遗忘,连出租车司机都以为拉的是个北京南城土产的小孩。

月月是个生存能力极强的女人。

她说纽约的雪比咱北京城厚得远了去了,打着滚儿地下,横冲直撞那叫一个横哦,搁咱这儿简直就是白色沙尘暴。

她曾经失业,最落魄的时候,穿着一条单裤流浪在深夜大雪纷飞的纽约,风大得能把人吹走,彻骨的寒冷讽刺般地让灵魂沉静,沉静得没有了呼吸,沉静到无法思索高楼广厦下自己有多么渺小。

第二天清早,被风雪侵略的城市遍布垃圾、遍体鳞伤,她躲到百老汇和卖艺的黑人们一起舞蹈歌唱,亲吻路人施舍的一元美金。

那一美元变成一杯热咖啡,所提供的热量,正好够她踩着积雪走完十几个街区,去面试找工作。

她不否认自己有时候也会孤独。

她说white rock[15]的炸鱼美味无比,失眠至四点的时候边吃边走到无人的太平洋畔,看着深沉的夜海渐渐穿上金衣,又轻浮又荒凉。此后,习惯熬夜的她开始拒绝看天亮的过程,把经常居住的房间装满了遮光帘。等她重新拉开窗帘的时候,也是一条爱情伤痕刚刚痊愈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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