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本感言:
| 上一章:第九十四章 终章! | 下一章:返回列表 |
《魔临》完本了,历时两年,528万字。
它是我写作以来,篇幅最长的一本。
其实原本我的规划是300万字,一个故事,在网文小说里,三百万字,感觉差不多可以有头有尾地讲述好了,再长,就容易变成作者累,读者也累。
但让我意外的是,
这本一开始目标是让我自己自嗨的书,
写着写着,
发现喜欢的读者居然这么多,越往后,字数越多,成绩反而越来越好了。
这对作者而言,
真的是一种幸福,
感谢你们,给了我这种幸福。
两年的更新时间,
有些读者,是从一开始就跟的,大部分读者,都跟了一年以上。
我,你们,彼此都像是晚上夜空里的星星。
我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你们。
你也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我以及其他读者,毕竟有本章说的互动。
每天更新时,大家就是一场遇见。
可能是晚上睡觉前,可能是坐地铁坐火车坐公交或者停在休息区休息时,亦或者抽空出来抽根烟的空档。
这就像是天上的星星,
普通人哪个能分得清楚天上的星星到底哪一颗是哪一颗呢?
但每晚都知道,他在,他们也在。
我们共同经历见证了一个故事,看到了里面的各种人物,这是属于我们共同的历程。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们彼此是陌生人,却在这一年近两年的时间里,每天都会做一样的事,有相似的呼应。
其实,
《魔临》写到三百万字时,我就不去看什么后台成绩了,也不去理会其他的事情,所有的任务,就是为了把这本书,完完本本地写好。
所以到后期几个月时,经常每天一更,因为不想赶量而让自己没时间细细琢磨。
很奇妙的事情是,
其实在动笔写《魔临》开头时,我设计了郑凡和七个魔王的形象,以及虎头城最开始的一段剧情,然后把这个开头给我的主编看。
主编问我:大纲呢?
我回答:没有。
我原本的设想是,主线,是以郑凡和魔王们之间的羁绊为主,
可谁知道写着写着,
写出了田无镜,写出了燕皇,写出了李梁亭,写出了小六子,写出了三边那个在堡寨里开红帐子的堡长以及后面的一连串的角色……
然后,
我这个作者就被带偏了。
好好的一本《魔临》,写成了《大燕战纪》。
主要原因,是这个故事里的“土著”,他们太精彩,他们也太有特色,他们站在那里,像是一个个精致的手办……
写着写着,我不舍得让魔王们去以一种破坏者的身份,去摧毁掀翻他们作为爽点;
而是让魔王们,成为了这个故事和背景之下的一部分。
越是写下去,就越是舍不得,魔王们只能继续被按着脑袋,接受《大燕战纪》的事实。
主角心态的一路变化,其实就是我这个作者的变化,也是你们的变化。
到最后,大家就都接受了这种变化。
总之,
我觉得《魔临》不是完美的,也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在网文小说里,也能算得上是一部优秀的小说。
一个故事,能做到让喜欢的人,很喜欢,这就已经足够了。
这一章结尾,
因为书里角色太多,
很多角色其实都没有交代最终的归宿,但我觉得,其实不用交代,因为大家脑子里,应该能想象出他会在哪里会干什么,太过细致,最后再来个点到,反而没什么意思。
我知道大家很期盼西方剧情,
而期盼西方剧情的原因,是不希望《魔临》完本。
因为大家心里其实很清楚,它快完本了,哪怕我这个作者并未提前说,多久后完本,但故事,东方的剧情,已经走入尾声是大家都清楚的事。
可要是强开西方剧情的话,在没有铺垫的基础上,再写风土人情,写各种新人物,写新势力,一是很难写得像之前那般出彩,二是会成为了换地图而换地图。
所以,没这个必要的。
我希望,在我水平力所能及之内,把我觉得最好的作品,留给大家。
真要写,肯定可以写,还能继续写很多,《魔临》的跟订一直在涨,收入又不会下降。
但我这个死肥宅,
差不离这辈子只能靠写小说养家了,又不会改行。
一本完了,肯定还会有下一本。
我之前说过,
《魔临》是我转型期的练笔之作。
既然有了一本练笔的作品,
那下本,
肯定得看看训练之后的成果。
就像是《恐怖网文》之后的恐怖广播,《他从地狱来》之后的《深夜书屋》。
所以,下一本作品,
会延续《魔临》的风格。
但会比魔临更精致,角色更立体,剧情更丰富,故事会更让人感动,也更有深度,让它变得更成熟。
差不离,
是一本豪华精装版的《魔临》。
喜欢《魔临》的你们,肯定会喜欢新作,我自己,也是无比的期待。
身体原因,需要休息一小段时间,但不会太久,年底前,新书会发布,可能是十一月,可能是十二月,我准备好时,就发布出来与大家见面。
短暂的告别,
是为了调整心情,
迎接更好的相遇。
诸位,
等我消息,
我们再开启下一趟两年之约。
番外一:剑圣
“酒。”
“好嘞。”
一跛脚男子,将一壶刚从前头酒家打来的酒,递给了坐在板车上的白发老翁。
老翁急不可耐地拔出塞子,
喝了一口,
发出一声“啊”,
砸吧砸吧嘴,
道:
“水,兑得有点多。”
跛脚男子看着老翁,道:
“我再去打一壶。”
“别别别,不必了,不必了,挺好,挺对味。”
“哦?”
“这酒啊,就好比人生一样。我听闻,晋东的酒乃当世第一烈,更引用于军中,为伤卒所用,天下酒中饕餮莫不为之趋之若鹜。
然此酒伤及脾胃,于饮酒者飘飘欲仙在前,体身受创于后。
此等酒好比快意恩仇,言之壮烈,行之壮烈,性之壮烈,壮烈之后,如言官受杖,将军赴死,德女殉节;
其行也匆匆,其终也匆匆。
此之烈酒人生。
又有一种酒,酒中掺水,有酒味而味又不足,饮之皱眉而不舍弃;
恰如你我芸芸众生,生死之壮烈与我等遥不可及,穷凶之极恶亦为不足。
人活一世,有些光彩有些酒味,可世人及后人,观之读之赏之,难呼当浮一大白。
可偏偏这掺水之酒可卖得长久,可偏偏似我这等之人往往能老而不死。
时至今日大限将至,品自己这辈子,莫说狗嫌不嫌,我自个儿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陈大侠看着姚师,笑了笑,道:“我也一样。”
乾国亡国后,姚子詹以亡国降臣之身,赴燕京为官;
姚子詹当年曾言燕国先帝愿以一万铁骑换文圣入燕,此等笑语终于成真,而入燕之后的姚子詹于人生最后十余载光阴间作诗词无数,可谓高产至极。
其诗词中有缅怀故国江南江北之风貌,有神思权贵黔首之习俗,有古往今来之悲风,更有为大燕朝歌功颂德之佳篇;
这个老头儿才华横溢了一辈子,也荒唐恣意了一辈子,临之人生最后之岁月,到底是干了一件人事儿。
李寻道身死之前曾对他说,后世人要说记得这大乾,还得从姚师的诗词之中才能寻起。
所以他姚子詹不忌讳为燕人鹰犬走狗之骂名,为了是多写点诗多作点词,以此慰藉某些他在乎之人的在天之灵,以及再为他这一生中再添点酒味儿。
陈大侠这辈子,于家国大事上亦是如此,他倒是比姚子詹更豁得出去,可次次又都没能找到可以豁出去的机会。
大燕摄政王灭乾之战,他陈大侠抱之以赴死之心死守阳门关,到头来守了个寂寞。
姚师:“大侠,你可曾想过当年在尹城外,你若是一剑真的刺死了那姓郑的,是否如今之格局就会大不一样。”
陈大侠摇摇头,道:“从未想过。”
紧接着,
陈大侠重新抓住车把手,拉着车前行,继续道:“他这辈子生死一线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多到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再者,我是不希望他死的。”
姚师又喝了一口酒,
摇摇头,道:“其实你一直活得最明白。”
恰好这时,前方出现一身着白衣之男子,牵手身边一女子,也是一样女子坐板车上,男子拉车。
陈大侠马上撒开手,将身后车上坐着的姚师颠得一个踉跄。
“弟子拜见师父。”
剑圣微微点头。
陈大侠又对那车上女子一拜,道:“弟子拜见师娘。”
车上妇人也是对其含蓄一笑。
姚师见状,笑道:“我姚子詹何德何能,于大限将至之期,竟能有剑圣相送。”
虞化平摇摇头,道:“携妻子给岳母上坟,本就是为了送人,恰巧你也要走,车上还有纸钱元宝没有烧完,带回家嫌晦气,丢了又觉可惜,毕竟是我与妻子在家亲手折的;
故而顺便送你,你可路上留用。”
说完,虞化平一挥手,车上那几挂元宝纸钱尽数飞向姚子詹,姚子詹张开双臂又将它们全都揽下。
“那我可真是沾了他老人家一个大光了。”其实老太太年纪细校起来兴许还没姚师大,这也足可说明,姚师这壶酒到底掺了多少的水。
若非真的大限将至,以姚师之年龄,真可称得上活成一个人瑞了。
当然,和那位真的已经是人瑞或者国瑞的,那自然是远远无法相比。
陈大侠向自家师父请罪,刚欲说些什么,就被剑圣阻止。
剑圣知道他要说什么,说的是他和那位赵地剑客交手却打了个平手,但剑圣知道,陈大侠的剑,早已无锋,不是说陈大侠弱,而是懒了。
懒,对于一名剑客而言,其实是一种很高的境界。
这本来就没什么;
怪就怪在,自家那几个徒弟,硬是要为自己这师父,全一个四大剑客尽出我门的成就。
甚至,不惜让那早已身披蟒袍的小徒弟,以尊贵之身亲临江湖,格杀那一江湖侠客。
其实有些事儿,剑圣自己也早已不在意了。
正如那位功成名就后就选择急流勇退的那位一样,人嘛,总是会变的;
徒弟还没长大时,总想着未来之盛况,徒弟们既已经长大,一个个都奔着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方向,拍打着他这座前浪。
既已有实,虚名什么的,不过尔尔。
不过,徒弟们这番好意,他虞化平心里还是高兴的,就像那大寿之日面对儿孙们满堂“福如东海”的老寿星一般,乐呵是真乐呵。
姚师此时开口道:“择日不如撞日,反正也无几日,今日正好酒和纸钱都有,就在今日就在此时就在此地了吧。”
陈大侠点头,挥手向前,以剑气直接轰出一个坑洞。
姚师有些诧异,略带不满道:“我说的随意,您竟然也这般的随意吗?”
“又当如何?”
“总得亲手挖吧?”
“那太费事。”
姚师无奈,摆摆手:“罢了罢了,就这般吧。”
说完姚师挣扎着下了板车,又挣扎着爬进了那洞里,又挣扎着正面躺起,最后,又挣扎着理顺了自己的白须。
“紧着,填土。”
“您还没断气儿。”
“这会儿,又给我来讲究了?”
“这不一样。”
“行吧,我死,我死喽,死喽!”
说完,姚子詹就真的断气了,他这一走,无形之中带走了那昔日大乾最后一抹的气息。
走得简单,走得干脆,走得突然,走得又是那么得顺理成章;
有人觉得他走得,太晚太晚了,合该于上京城破那一日自缢或自焚,方不负文圣之名;
有人觉得他走得,太早了,此等文坛大家多留一篇佳作即是为后世子孙多增一道风景。
陈大侠开始填土,
陈大侠又开始烧纸,
虞化平牵起发妻之手,过来示意妻子一起烧纸。
妻子有些疑惑,
问道:“合适吗?夫君。”
虞化平则笑道:“这纸钱本就是特意为他留的嘛。”
妻子点点头,道:“相公也是为他而哀吗?”
虞化平回答道:“只是眼瞅着,这天下动乱再过十载怕是也就该彻底平定了,等天下大定之后,按照惯例,当是读书人之天下。
大虎二虎,既以投身军旅,他们不谈,可咱那孙子,曾孙辈儿呢?
到底是要读书的,到底是要上进的。
瞧瞧,
那位既然已经‘死’了,也没再多留一些诗篇下来,眼前这位余生又是写了茫茫的多,且就算那位还没死,他的经历,也断不会让人往文圣上面去送,说到底啊,后世文曲星,就是咱眼前刚埋的这位了。
后人日后想为自家子弟进学而拜他,为了那一炷头香,怕是也得争得个头破血流。
你我这遭,可是正儿八经的往后千年之中,头香中的头香,可不得为了儿孙们赶紧烧它一烧,还是趁热。”
旁边的陈大侠听到这话,赶紧挪步让开,生怕挡了师父师娘的位置。
烧完这头香之后,剑圣看向陈大侠,道:“回家去?”
陈大侠指了指自己的腿,“是该回家再换个腿了。”
剑圣道:“郢城有座醉生楼。”
陈大侠会意,问道:“您家呢?”
未等剑圣回答,陈大侠马上醒悟:
“隔壁。”
师父笑了,师娘也笑了,大侠也笑了。
忽然间,
剑圣抬手,
一道剑气直入那苍穹,
非是从那天上借,而是自那跟前出。
一剑扶摇直上几千里,自这晋地遥遥落入那郢城。
恰好这时,
醉生楼有一脸上带疤的马夫,
被那楼中新来地位很高脾气更高的大厨,
催使着,翻过了那院墙,
正欲抓那一只正带着院内的那些鸡子鸡孙已然垂垂老矣的鸭子;
那鸭子,早年吸龙渊之剑气,后又被三爷喂过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更是被剑婢与那王府公主共同把玩调戏过,虽未修炼却已活成了精。马夫的手就要抓住其脖子时,一道介乎于有形与无形之间的剑意,不差丝毫的落在其跟前。
“叨扰,走错了路了。”
转身忙不迭的翻身回去,
恰那大厨正在烤鸭炉旁等着食材,
野人王面见大燕天子,
叩头道:
“陛下眼光真好,那只鸭子已然成了精,小狗子我实在抓不到,还得劳烦陛下亲去,以龙气镇压方可擒拿。”
番外二
江南的风,不仅能醉人,还能醉去刀客腰间的刀以及剑客手中的剑。
一身穿紫衫的女子,斜靠着坐在一棵柳树下,身侧地上插着一把剑,就是这剑鞘,显得厚重了一些;
而女子身前,
几个荷叶包上,
摆放着盐水鸭、醉香鸡、胡记牛肉以及崔记猪头肉;
下面几个纸包里则是几样素菜外加各式炒豆子作为解腻留备。
女子吃得很斯文,但进食的速度却很快,更重要的是,量也很大。
只不过,对于面容姣好的女子而言,看着她们吃饭,其实是一种享受。
就比如此时坐在旁边两棵柳树下的那两位。
一位,年近四十,却面露一种威严之气,显然身份地位不低,这种气质,得是靠久居高位才能养出来的。
一位,则二十出头,也是佩剑,是一名俊秀剑客。
他们二人,一个跟着这女子有半个月,另一个更长,有一个月,目的是什么,都清楚。
只可惜,这女子对他们的暗示,一直很冷淡仿佛根本就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待得女子吃完,
那中年男子起身,拿着水囊走来,递送到女子面前。
女子看都不看一眼,取出自己的水囊,喝了好几大口。
随后,
轻拍小腹,
吃饱喝足,
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她打小饭量就大,也容易饿,进食这方面,一直是个问题,好在她爹会挣家产,才没短了她吃喝;
就是她爹“没”了后,
留下的遗产更是富足,亲弟弟继承了家产,对她这个姐姐也是极好。
“姑娘,陈某已追随姑娘月余,诚意足见,陈某的家就在这附近,姑娘还是与陈某一同归家去吧。”
说完。
自这片杨柳河堤处,走出来一行身着统一镖局制式的持械武者。
陈家镖局,在大乾还没被燕覆灭时,就参与到与燕国的走私生意之中,后来燕国铁骑南下覆灭乾国,陈家镖局顺势投效,成为了燕国户部之下挂着名号的镖局押运之一,甚至还能经手一部分的漕粮的押送。
故而,说是镖局,其实不仅仅是镖局,这位陈家家主,身上也是挂着密谍司腰牌的,其身份地位,足以和寻常地方知府平起平坐。
换句话来说,这样的一个黑白两道都能混得开的大人物,为了一个“一见钟情”的女子,放下手中其他事,追随了她一个月,足以称得上很大的诚意。
而这时,
那名年轻剑客犹豫了一下,他是一名六品剑客,在江湖上,也不算是等闲之辈,可人家人多势众,外加这些镖局的人看似是跑江湖吃饭的实则也是兵丁之一,自然和普通江湖乌合之众不同。
故而,这位少侠默默地将剑拿起,又放下。
眼前这女子让他着迷,否则也不会尾随这般久,但他更爱惜自己的命。
女子拍了拍手,
站起身,
她要离开了。
像是之前这一个月一样,她每到一处地方,就是吃当地的有名小吃,吃完了睡,睡好了再吃,吃了一遍后择取符合自己口味的再吃一遍,吃腻了后就换下一个地方,周而复始。
陈奎目光微凝,
他本意是想和那位年轻侠客平等竞争一下,他不觉得自己的年龄是劣势,只觉得自己的沉稳与沉淀,会是一种更吸引女人的优势;
一树梨花压海棠,在民间,在江湖,甚至是在朝堂上,也永远是一桩美谈。
在这种情况下,抱得美人归,本就是一场快事;
可惜,他愿意玩这一场游戏,而那个他一见钟情的女子,却对此兴趣缺缺。
所以,他不打算玩了。
混到自己这个位置上了,
强抢民女,已经不叫作恶,而是叫自污了。
哪怕事情传出去,密谍司的高层怕是也会一笑置之,反而会觉得自己这个归顺的乾人更好受控制。
镖局的人,
拦住了女子的路。
女子回过头,
看了看陈奎;
陈奎开口道:“我会许你明媒正娶。”
随后,
女子又看向那个少侠。
少侠躲开了目光。女子摇摇头,又叹了口气,目光,落在自己那把剑上,确切地说,是那把明显比普通剑鞘宽厚一倍的剑鞘。
“爹当年抢娘亲时是何等雄姿英发,为何到我这里被抢时,就是这点歪瓜裂枣?”
摄政王当年入楚抢回楚国公主当婆姨,几乎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故事。
各地各个形式的戏曲节目中,都有这一主打戏,毕竟,无论什么时候,英雄和爱情这两种元素,永远是最受普罗大众欢迎的。
当然,戏说久了,难免失真,也难免放大。
不过她曾亲自问过娘亲当年的事,娘亲也认认真真尽量不带偏袒与美化地告知于她。
可哪怕没有了夸大,也没有了美化,光是从娘亲这个当事人口中说出来,也足以惊心动魄,甚至让她都觉得,无怪乎自己娘亲当年忍不住要选择跟着爹“私奔”;
世间女子,怕是也没几个能在那种情境下拒绝自家那爹吧?
再者,当世三妻四妾本就是风俗之一,他爹的女人,相较于他的地位,已经算少得很了。
且自幼在家里长大的她,自然明白,她家里后院的那种轻松闲适氛围,稍微上点门面的大宅门里都几乎不可能存在。
她娘也曾感慨过,说她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当年跟着她爹私奔,故国激荡这些暂且不谈,荣华富贵也先不论,就是这种吃喝不愁无忧无虑的后宅日子,这世上又有几个女子能享受到?
想到自己爹了,
郑岚昕心里忽然有些不舒服,
爹“走”了,
娘亲也跟着爹一起“走”了。
她这个当朝身份第一等尊贵的公主殿下,瞬间成了名义上和公认上的“没爹没妈”的孩子。
小时候她还曾想过,等自己再长大一些,可以跟在爹身边,爹打仗,她就在帅帐里当个女亲卫;
谁又能料到,还没等自己长大呢,她爹就已经把这天下给打下来了。
他爹玩腻了天下,也玩“没”了天下;
接下来,
她只能揉搓这个江湖。
偏偏江湖看似很大,实则也没多大的意思,南海那么多洞主,有名无实的居多,如果不是硬要凑一个顺耳的数字,她才懒得一次次乘船赶赴一座座孤岛,唉,还不是为了达成那个成就?
陈奎见女子还不说话,正欲伸手示意直接用强;
而郑岚昕也指尖微动,
龙渊露出来嘛,自己走哪儿哪儿轰动,江湖轰动那也就罢了,偏偏各地地方官守备什么的也会像哈巴狗一样凑到她面前一口口“姑奶奶”的喊着;
可你要是不露出来的话,
瞧,
苍蝇就会自己飞上来。
女子孤身走江湖,就是这样,阿弟曾建议她穿一身好的,再好好打扮打扮,穿金戴银的也可以,一般这样的女子在江湖上反而没人敢惹。
可偏偏郑岚昕实在是不想那副做派。
龙渊将出之际,
地面发出了微颤。
陈奎以及那名剑客,包括在场镖局的人,都将目光投向河堤处,只见堤坝上,有一队身着锦衣的骑士正向着这边策马而来。
陈奎眼睛当即瞪大,
锦衣亲卫意味着什么,他当然清楚;
当世大燕,唯有两个人能以锦衣亲卫做护卫,一个是摄政王爷,一个,则是摄政王爷的兄长,老摄政王的养子,已经继承了其父王位的靖南王爷。
郑岚昕默默地收回勾动龙渊的剑气,面朝那边,露出微笑。
都说英雄救美是一件极为浪漫的事,但前提也得看看人家美人愿不愿意给你搭这个台子。
很显然,大妞是愿意的,否则她完全可以龙渊祭出,将面前的这些家伙尽数斩杀;
一个三品巅峰剑客,真的不难办到这些,就是那陈奎身份有些特殊……好吧,随他特殊去呗。
她爹辛苦操劳半辈子,所求无非是这辈子能做到顺心意地活着,她爹做成了,连带着他的儿女们,也能生来无所顾忌。
哦,
也不是,
阿弟是有顾忌的,
大妞想到了已经继承了老爹王位的阿弟,曾有一次在自己回家姐弟俩相聚时,
无奈地叹息过,
他说干爹的野望,他本想帮着完成完成,可谁叫自家亲爹硬生生地活成了一个“国瑞”。
合着他想造反,也得等到自家亲爹活腻了和自己提前打一声招呼?
否则在那之前,他还得帮这大燕天下给稳一稳基石?
一瞬间,大妞脑海里想到了很多,或许是知道接下来将要见谁,所以得提前让自己“分分心”以免过于的着相,女孩子嘛,总得要矜持一些的。
可等到看见一骑着貔貅的将领自锦衣亲卫护卫之中脱颖而出后,
大妞当即放下了一切矜持,直接继承了当年娘亲之风,
大声喊道:
“天哥哥!!!”
天天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他刚平定了一场江南的乱事,率部在这附近休整,得到大妞的传讯,就只率亲卫赶来相见。
自家的白菜,被猪拱了,怕是换谁心里都不会好受。
但对于郑凡而言,
真要把天天和大妞搁一起来看的话,
他反而觉得天天才是那一颗白菜,
反倒是自家这闺女,才算是那头猪。
有意无意的,这年头,男子成亲年龄本就小,皇子不提,连郑霖那崽子小小年纪就被安排了包办婚姻,可偏偏天天就一直单着。
很难说这不是故意的,
目的是什么,
等自家这头猪再长大一些呗。
酒肆茶楼里的爱情故事,总是会将大小姐与朝夕相处的表哥分开,然后爱上街上的穷酸书生亦或者是乞丐,再顺带着,那位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表哥还会成为一个反派,成为二人爱情之间的试金石。
不过这类狗血的戏码在郑家并没有出现;
大妞对外头各式各样的男子,完全不屑一顾,打小就只对天哥哥情有独钟。
你可以理解成这是灵童之间的惺惺相惜,
但你更无法否认的是,
以天天的性格,
绝对是世间女子首选的良配。
经过干爹的从小培养,他完全和他亲爹是两个极端,一个是为了国可以舍家,一个,为了家人,可以其他什么都不顾。
先前这边的一幕,早就落入天天眼里。
陈奎上前准备叩首行礼时,
这位当朝靖南王压根就懒得理会,
手臂轻轻一挥,
锦衣亲卫直接抽刀上前砍杀。
这种杀戮,根本不用花费什么笔墨去描述,因为本就是一边倒的屠杀,传承自老摄政王的锦衣亲卫队伍面对这些江湖武装,就是碾压。
大妞完全无视了周边的血腥,走到天天面前。
而这时,
天天目光看向了不远处站着的那名年轻剑客,
“哥,不用看他。”
大妞马上说道,
同时怕天哥哥误会,
手指一勾,
龙渊自那厚重的两层剑鞘里飞出,
刹那间,
直接将那位年轻的六品剑客钉死在了柳树上。
“……”年轻剑客。
对此,
天天只是笑了笑。
他没什么道德洁癖,只要妹子高兴就好。
当然,他也没忘记,爹“临走”前,握着他的手说:大妞,就托付给你照顾了。
接下来,
锦衣亲卫开始收拾这边的尸体,
天天则和大妞重新在河堤上散步。
“皇帝与阿弟都写信与我,问我愿不愿意率军陪郑蛮一同西征。”
“天哥哥不想去?”
“嗯。”天天有些无奈地点点头,“确实不是很想去。”
“可是……”
“我这辈子,就一个父亲,他姓郑。”
………
寒冷的夜,
茫茫望不到边的军寨,
一面面黑色龙旗竖立在其间。
这时,
一队队身影开始向帅帐位置奔袭而去,一场营啸,在此时发生。
叛乱队伍里,竟然有身穿玄甲的斗者,还有四处放火制造混乱的魔法师。
帅帐内,
一白发男子坐在其中。
这时,已露出年迈之色的蛮族小王子走了进来,跪下禀报道:
“王,叛乱开始了。”
男子点点头,
将身边的锟铻抽出,
向上一甩,
锟铻刺破帅帐直入空中,
刹那间,于这黑夜之中释放出一道耀眼的白光,与此同时,营寨四周边缘位置,早就预备好的蛮族士卒开始有序地朝着帅帐推进,镇压一切叛乱。
被称之为王的男子,
站起身,
其身前,帅帐帘子被气浪掀开,
因位处营盘最高处,
前方的那座巍峨的城墙,尽收眼底。
那是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宗教的中心;
当年蛮族王庭最鼎盛时,也没攻破过这座城。
蛮族小王子笑道:“他们实在是没办法了,所以才只能搞这一出。等明日,城内的贵族们,应该会选择投降了。”
白发男子微微摇头,
道:
“抹了吧。”
——
之前受邀写了一篇《王者荣耀》征文,嗯,一篇几万字的小故事,年初时就写好了,不过活动方安排在月底发布,不是我完本了《魔临》后写的。
河南大水时,一位作者朋友去慰问救灾队伍,和人家聊小说,结果队伍里不少人对《魔临》赞不绝口,朋友告诉我,我好感动。
在这里,向所有位于抗灾抗疫前线的坚守者致敬。
原来咱的读者不仅会写书评让我抄,现实里也这么勇,叉腰!
另外,关于新书,
我之前所有作品,准备期都很短,《深夜书屋》是一个晚上写好的开头,魔临其实也就几天功夫,不过新书我打算做一个完整充沛地准备与规划。
我希望能写得精致一点,再精致一点,尽可能一切的精致。
我相信新书会给大家一个惊喜,等发布那天,头两章发布出来时,可以让你们看见我的野心与追求。
之前说最晚12月开新书,嗯,如果准备得比较好的话,应该会提前一些,其实我本人是很想重新恢复到码字更新时的生活节奏的。
之前也没节假期,《魔临》一写两年,完本后整得自己跟个老工人忽然退休了一样,觉得很是不适应。
不过难得有一个机会,可以安心地一边调整身体状况一边细细勾画新书蓝图,还真得按着自己的性子,好好磨一磨。
真的是好想大家啊!
最后,
祝大家身体健康!
莫慌,
抱紧龙!
| 上一章:第九十四章 终章! | 下一章: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