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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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初,我接到了有生以来最重要的一个消息。

我有个朋友莉莎·惠勒,在费尔斯通图书馆做图书管理员。她告诉我纽约一家文学杂志《签名》的编辑要在拿莎楼做一场演讲。这份杂志现在已经停刊了,但在当时,尽管发行量有限,还是颇受好评的。莉莎知道我想发表作品,就替我弄到了一张邀请函。她提议我在演讲过后和那个编辑聊聊,让他读读我写的故事。我不算害羞,但也不爱出风头,所以接下来的三天,我都在惴惴不安中度过,不知道该做什么。最终,在劳拉的不懈坚持之下,我挑了三篇短篇小说,和简历一起放在信封里,然后将它夹在胳膊底下去了演讲现场。

***

我到的时候还早,边等边在楼前抽了根烟。礼堂外,铅灰色的空气里回荡着乌鸦的叫声,它们在附近的树上筑巢。

雪又开始下了,礼堂入口处的两只青铜狮子好像点缀在巨大蛋糕上的杏仁蛋白软糖,上面撒满了白色糖霜。一个穿着灯芯绒夹克,手肘处打着皮革补丁,戴着一条领带的男人走过来向我借火。他用一根骨质或者象牙做的长烟斗抽自己卷的烟,用大拇指和食指捏着烟斗,像个爱德华时代[1] 的花花公子。

我们攀谈起来。他问我怎么看这次演讲的主题,我坦陈自己并不知道演讲会讲些什么,只是想把自己的短篇小说给那位《签名》杂志的编辑。

“挺好的。”他边说边向空中吐出一团蓝灰色的烟。他蓄着细长的铅笔尖状的胡须,有点儿滑稽。“你的小说是讲什么的?”

我耸耸肩。“很难说清楚。我还是更喜欢有人读它们,而不是谈论它们。”

“你知道吗?威廉·福克纳[2] 说过同样的话。他说,好的书只能被阅读,而非被谈论。好吧,把它们交给我吧,我猜它们就在那个信封里。”

他自顾自地说着,我则被惊得目瞪口呆。

“约翰·M·哈特利。”他说,把烟斗换到左手,伸出了右手。

我握了握他的手,感觉自己出师不利。他觉察到了我的尴尬,朝我报以鼓励的微笑,露出两排被烟熏黄的牙齿。我递给他装着我的小说和简历的信封。他破旧的皮包就倚在我俩中间那个垃圾桶的金属柱上,他接过信封,把它塞进了皮包。我们抽完了烟,走进礼堂,没再说一句话。

演讲的末尾,观众的所有问题都回答完毕后,他悄声示意我过去。我走向他,他递给我一张名片,告诉我一周之后再联系。

我把这些事都告诉了劳拉。

“这是一个预兆。”她说,扬扬自得,确信无比。

她赤身裸体,坐在前厅角落里那张我临时组装的桌子上。她来回晃着腿,好让脚上刚涂好的指甲油快点儿干掉,同时拿一块皮革擦着眼镜的镜片。

“命中注定的事都是这样发生的,”她继续说下去,“一切都自然而然地汇聚在一起,一气呵成,就像一篇流畅的散文一样。欢迎来到作家圈,理查德·弗林先生。”

“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我将信将疑,“我不知道自己的小说选得怎么样,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抽空去读。也许它们早被丢在垃圾箱里了。”

她有点儿近视,不戴眼镜的话就必须眯起眼睛才能看清东西,这让她看起来很生气。她就这么看着我,眉头紧蹙,向我吐了吐舌头。

“别这么悲观嘛!悲观主义者总让我精神紧张,尤其是那些年轻人。小时候不管何时我想尝试新事物,我爸就会不厌其烦地告诉我,我和梦想之间有多少克服不了的困难。我想这就是我15岁时放弃画画的原因,尽管老师说我天赋异禀。后来我第一次去法国参加国际数学竞赛,他警告我说评委会偏向法国选手,所以别抱太大希望。”

“那他说对了吗?他们真的偏袒自己人了?”

“并没有。我拿了第一名,马里兰[3] 来的一个孩子拿了第二名。”

她把那块皮革放在桌上,把眼镜架在鼻梁上,双腿蜷到胸口,两只手臂抱紧,好像突然之间她就冷了。

“我有种直觉,一切都会好起来了,理查德。你天生就是个作家,我知道,你也知道,只是一切都不会来得那么容易。我16岁的时候,我爸死了,他生前把桌子的抽屉都上了锁,我一直都想翻翻那些抽屉。他死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在他的那些文件中间,我发现了一张小小的黑白照片,上面的小姑娘和我当时差不多大,头发用发箍梳在脑后。她算不上漂亮,看起来很平常,但她的眼睛很美。我把照片拿去问我妈,她只说那是我爸爸高中时的女朋友。出于某种原因,他这些年一直留着这张照片。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就好像他原本没有勇气和那个姑娘在一起,天知道为什么,他心里积攒了太多不愉快,然后四处传播,就像一只墨鱼为了隐藏自己而喷墨一样。船长,赶紧把裤子脱了,没看见一位没穿衣服的女士在等你吗?”

***

事实证明,劳拉说对了。

一周之后,我们在拿莎街的一家意大利餐厅吃比萨,我脑子里突然灵光一现,当下就想给《签名》杂志办公室打个电话。我到卫生间旁边的电话亭,投了一块钱,然后拨通了自那次演讲后就随身携带的名片上的电话号码。一个年轻女人接了电话,我说我找哈特利先生,并自报了姓名。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电话那头传来编辑的说话声。

我提醒他自己是谁,他则直奔主题。“好消息,理查德。我把你的小说放在下期,一月份登出。那一期相当厉害。假期之后,我们的读者通常会变多。我一个逗号都没改。”

我不知所措。

“您选了哪篇小说?”

“三篇小说都不长,所以我决定全部刊出。我给你5个版面。顺便提一句,我们需要一张你的照片,黑白肖像照,还需要你的个人简介。”

“听起来太难以置信了……”我说,然后磕磕巴巴地表达了感谢。

“你的小说写得很好,所以它们应当被人阅读。我们可以假期之后见一面,好好了解一下对方。要是你能坚持写作,前景大好啊,理查德。假期愉快,很高兴能带给你一些好消息。”

我祝他假期愉快,挂了电话。

“看你容光焕发的,”我回到餐桌边坐下,劳拉问,“有好消息?”

“他们一月三篇全部刊登,”我说,“全部三篇,你能想象吗?在《签名》上!”

我们没有开香槟,甚至也没去个好点儿的饭店庆祝一下。晚上我们待在家里,只有我俩,计划着未来,感觉就好像星辰近在咫尺、触手可及。“《签名》杂志”、“三篇短篇小说”、“黑白肖像照”、“有作品发表的作家”……这些词一直在我脑袋里像旋转木马一样不断回旋,形成一道闪着荣耀的不朽的隐形光环。

如今,我意识到自己那时被生命中突然出现的变化冲昏了头,以至于在各个方面都过分夸大了它的重要性。《签名》毕竟不是《纽约客》,它给作者的报酬不是支票,而是免费杂志。当时我没意识到的是,之前那几天,劳拉身上的某些东西也在发生改变。回望那段时间,她好像离我很远,总是沉浸在什么事情当中,越来越少和我说话了。有那么一两次,我撞见她悄声打着电话,每次一发现我在家,她就立马挂了电话。

我差不多每天都去韦德家,每次都在图书室里工作三四个小时。图书室开始渐渐整齐起来。我不再参加任何活动,只和劳拉共度夜晚。但大多数时候,她都把工作带到家里,弓着身子坐在地板上,周围到处都是书、一堆堆的纸和笔,仿佛萨满在主持某种秘密的仪式。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我们甚至再也没做过爱。尽管我早上起得很早,但大多数时候我都发现她在我醒来之前就离开了。

***

之后的一天,我在韦德的图书室里偶然看到了那沓手稿。

门对面的书架下方有一个小橱柜,之前因为没引起我的注意,也就没打开过。我当时正想找点儿写字的纸,好给门口那几个书架的最终陈列做个图表——我正是从那里开始整理的。我决定先不去楼下教授的书桌上拿纸,而是在那个柜子里找找。我打开它,找到了一大堆纸、几本旧杂志、几捆铅笔、圆珠笔和书签。

就在我从橱柜里拽纸出来的时候,纸掉了,散落了一地。我跪下来捡纸,发觉柜子里一支铅笔的笔尖好像戳在墙里了。它插进去的地方,两侧的墙面原本应该是连在一起没有缝隙的。我往前凑了凑,想看得清楚些,挪走了其他挡住视线的东西,发现柜子左侧的墙是一面假墙,打开之后有一个电话簿那么大的空间。在那个壁龛里,我发现有一捆纸藏在纸箱里。

我把它拖出来,箱子上找不到对这些手稿的标识或说明。我大致翻了翻,发现这是一本精神病学或者心理学方面的作品,但里面没写书名和作者的名字。

那沓稿子看起来至少出自两个人的手笔。有些是打印出来的,有些布满了用黑色墨迹手写的小巧字体,其余纸上的字则出自另一个人之手,用蓝色圆珠笔写成的潦草硕大的字母向左倾斜着。无论是打字还是手写的纸页,都满是修改,有那么几处,一段或是两段文字的扩充部分连在用透明胶粘着的纸上。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劳拉和我提起过的、韦德教授那本著名著作的手稿(或是很多手稿之一),抑或是更早的已经出版的某部作品的书稿。

我快速读了头几页,略过了一些我不懂的科学用语,然后把手稿放回去,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按照原本的方式放好。我不想让韦德觉察到我发现了他隐秘的角落,好像我一直在他家里到处乱翻一样。

***

一天午后,我忘了时间,下楼的时候撞见教授正在和德雷克聊天。德雷克走了之后,韦德请我留下来吃晚饭。他很累,看起来心情沉重、心事重重。他捎带祝贺我的短篇小说被杂志社相中,他可能是从劳拉那边听说这事的,我本来很想和他分享更多细节,但他并没问起。雪开始下得很大,我寻思着自己应该走了,不然该封路了,但他邀请我留下,实在是盛情难却。

“你为什么不让劳拉也过来一起?”他提议。“来吧来吧。要是我知道你在这儿,我自己就邀请她了。我们今天一起工作来着。”

他从冰箱里找了点儿牛排,我来到门厅,往家里打电话。劳拉很快就接了,我告诉她我在韦德家,他想请我俩吃晚饭。

“他让你打电话给我?”她说话的语调有点儿像在吵架。“他现在在哪儿?”

“他在厨房啊。怎么了?”

“我感觉不太好,理查德。天气太糟了,我建议你还是早点儿回来吧。”

我没再坚持。挂断电话之前,我告诉她我会尽快回家的。

回到前厅的时候,韦德向我投来疑问的眼神。他脱掉夹克衫,系着白色的围裙,围裙的胸口处绣着红色的字: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看着我,眼睛底下的黑眼圈出奇地深。在厨房刺眼的日光灯下面,他的脸看起来老了10岁,之前我们初见那晚时的自信,早就被眼下他游魂似的样子取代。

“嗯,她说什么了?”

“她说她觉得这种天气不适合出来,还有……”

他做了个手势打断了我。“她至少可以找个更好的借口。”

他拿起一块牛排,扔回冰箱,“砰”地关上门。

“女人总能直接说自己不舒服,甚至用不着解释一下,对吧?这真是她们生活中的一大优势。你能到地窖里拿瓶红酒吗?咱们两个来一顿忧伤孤独的单身汉晚餐吧。咱俩都不是橄榄球球迷,但饭后我们可以看场比赛,喝点儿啤酒,打打嗝,做心满意足的男人该做的事。”

我拿着酒从酒窖回来的时候,牛排已经在大煎锅里咝咝作响,他正在做速食土豆泥。一扇窗子敞开着,风吹进大片大片的雪花,它们很快就在室内温暖的空气中融化了。我开了酒,照他的指示,把酒倒进了大肚子玻璃瓶里。

“不是有意冒犯,但要是我一年前让劳拉过来,她会毫不迟疑地答应,哪怕外面飞沙走石,”他喝了一大口威士忌之后说,“听听老人言,理查德。要是一个女人感觉到你已经得到了她的什么东西,她就会开始探查自己的能力有多大,然后试着支配你。”

“你说‘得到了她的什么东西’,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他没回答,只是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我们相对无言地吃饭。他的牛排做得很匆忙,基本上都是生的,土豆泥里都是土豆块。他自己几乎喝光了一整瓶酒,接着我们开始喝咖啡,他往自己的酒杯里倒了点儿波旁威士忌,大口喝着。屋外,雪已经变成暴风雪,翻卷着打在窗子上。

晚饭过后,他把盘子放进洗碗机,从木盒里拿出了一根雪茄,然后点燃。我没要他给的烟,点燃了一支万宝路。有一阵儿他心不在焉地抽着烟,好像已经忘了我还在。我本打算谢过他的晚餐之后就告辞,结果他开始说话。

“你最早的记忆是什么,理查德?我是说时间上最早的记忆。通常一个人的记忆可以追溯到两岁半或者三岁。”

厨房里的日光灯还亮着,但前厅还是一片昏暗。他一边说一边挥着手比画,烟点燃的那一端在阴暗中画出复杂的轨迹。他胡子很长,看起来像是《圣经》里的先知,老眼昏花,用尽全力想再次听见天堂传来的声音。他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个红宝石戒指,在他一口一口抽烟的时候,发出神秘的光芒。我俩在桌边对坐,桌子上铺着一张白色的大桌布,像是深邃寒冷的湖面。它将我们隔开,威力比一面墙更甚。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时间上的”(用他的话说)最初记忆,但仅仅一会儿工夫,他所说的记忆就在我脑袋里慢慢成形,于是我讲给他听。

“我最早的记忆是在费城柯妮莉亚姨妈家。你说得对:我应该已经三岁了,或者那是我三岁生日的前几个月,1969年刚入夏。我在阳台上,对当时的我来说阳台相当大,我试着从一个绿色的柜子上拉下来一个木条儿。我穿着短裤和白色的凉鞋,然后我妈过来,把我带走了。我不记得我们是坐火车还是坐汽车去找姨妈的,也不记得我姨妈和姨父当时的样子。我只记得那个木条、柜子和阳台,地上贴着黄油色的瓷砖,还有一股很浓的饭味,一定是从阳台旁边的厨房传过来的。”

“1969年,这么说阿姆斯特朗登月的时候你大约三岁,”他说,“那时候你家有电视吗?登月就发生在你说的那个夏天。”

“当然。我家有台小彩电,就放在客厅窗边的柜子上。后来我们买了台大的,索尼的。”

“你爸妈很有可能看过登月,那是有史以来最为重要的时刻之一。你还记得吗?”

“我知道他们看了报道,因为之后的几年他们谈过此事。登月那天我爸去看牙医,我妈给他冲了甘菊茶漱口,他莫名其妙就把嘴给烫了。我听过这个故事几十次了,但我不记得尼尔·阿姆斯特朗说的那句豪言壮语,也没看见他在月球表面像个大白娃娃一样蹦来蹦去。当然,我长大后在电视上看见过那个画面。”

“看见?对那个年纪的你而言,登月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甚至一块小木条对你来说都比这个重要。但要是你发现自己三岁那天根本没去费城呢?要是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自己臆想出来的,而并非是真实的记忆呢?”

“我和劳拉讨论过类似的事。可能有些记忆和事实是相关的,或许我们的记忆会掩盖事实,甚至篡改事实,但我认为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关的。”

“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是相关的,”他直截了当地告诉我,“我给你举个例子吧。你小时候,有没有过和你父母逛街时,在商场里走丢的经历?”

“我不记得这些了。”

“好吧,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商场到处涌现,替代了附近的杂货店,妈妈们一直担心她们可能会在人群中把孩子弄丢。那一代的孩子,尤其是那些在大城市长大的,每次和家人逛街时总会被叮嘱要跟紧妈妈。害怕在商场里走丢或被绑架的恐惧感一直根植于他们记忆的最深处,哪怕他们自己记不起来这些事了。”

他站起来,倒了两杯波旁威士忌,把其中的一杯放在我面前,然后重新坐下。他吸了一口烟,小酌了一口威士忌,瞥了我一眼,示意我也这么做,接着继续说:

“好几年前,我做了个实验。我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学生中间取样,找出那些从人口超过三十万的城市来的学生。他们没人记得小时候在商场里走丢的事。然后我在他们被催眠的状态下暗示他们的确走丢过。你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吗?他们中四分之三的人随后就宣称记得自己曾经在商场里走丢,甚至描述了那段经历:他们有多害怕,他们是怎么被店员发现然后送回到妈妈身边的,头顶的广播里说汤米或者哈里在商场的美食区被找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不愿意相信,这一切只是催眠暗示和他们遥远的童年恐惧结合在一起的结果。他们把那件事‘记得’太牢,以至于难以相信它其实从未发生。举个例子,要是我向一个在纽约长大的孩子暗示,他小时候曾被短吻鳄攻击,结果很可能毫无效果,因为他没有害怕短吻鳄的童年记忆。”

“所以你想解释什么?”我问。

我不想再喝了,在逼着自己吃下那顿晚饭之后,单单是酒精的那股味道就够让我恶心的了。我累了,一直在琢磨这个时间还有没有公交车。

“解释什么?嗯,我想说的是,我问你童年记忆的时候,你告诉我那些普通庸常的事——一个孩子在阳台上玩一块小木条,但我们的大脑从来不是那么运作的。你为什么记得这件事,而不是其他的事,一定是有一个强有力的理由的——如果我们假设这件事真的发生过。可能那块木条上有个钉子把你给弄伤了,哪怕你都不太记得了;也可能阳台的楼层比较高,你险些摔下去,你母亲发现后焦急地大喊大叫。当我开始处理……”

他停下来,好像在思考是不是该继续说下去。或许他决定还是应该说,所以继续讲了下去。

“有些人经历过非常悲惨的事件,后来这些经历转变成了相当严重的阻滞。这就是所谓的‘拳击者综合征’[4] ——在拳击擂台上几乎扼住了命运的喉咙,却没有动力最终成为冠军。你的自卫本能成为一种强有力的抑制剂。因此,要是我们能说服一堆学生相信他们曾经在商场里走丢,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说服那些有严重阻滞的人,让他们相信那件悲惨的事其实根本没发生过,他妈妈那天只是给他买了个新玩具而已?这并非抵消悲剧的影响,而是移除悲剧本身。”

“换句话说,你就是在杀死他们的记忆。”我说,但马上就后悔自己说得太直白了。

“要是有一大堆人可以为了拥有更好看的胸、鼻子和屁股而把自己置于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下,那么给记忆做个美容手术又有何不可呢?尤其是我们处理的对象都是那些没比破玩具好到哪里去的、没办法正常工作的,或者身心不太正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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