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基督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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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三部分
有一个故事讲到一个小男生。有人问他“你认为上帝是什么样子”,他说据他所知,上帝“总是到处窥探,看是否有人开心,发现了就极力制止。”一提到道德,很多人可能都产生这种联想,道德是个干涉你、不让你开心的东西。实际上,道德准则是人这台机器的用户指南,每一条道德准则的存在,都是为了避免这台机器在运转过程中发生故障、负荷过度、产生摩擦,所以,这些准则一开始似乎总与我们的天性作对。你在学习怎样使用这台机器时,师傅会不断地告诉你:“不,别这样做。”因为有很多事情在你看来是正常的,理所当然应该用这种方式来操作,可是实际上却行不通。
有些人喜欢谈道德“理想”,不喜欢谈道德准则,喜欢谈道德上的“理想主义”,不喜欢谈道德实践。诚然,我们无法达到道德的完美,从这个意义来说,道德是一种“理想”。从这个意义来说,一切的完美对于人类都是一种理想,我们不可能做一个完美的驾驶员、完美的网球选手、画出绝对笔直的线。但是从另外一种意义来说,称道德的完美为一种“理想”着实令人误解。当一个人说某位女性、某座房子、某艘船或某座花园是他的“理想”时,他并不意味着(除非他是个十足的傻瓜)人人都应该和他有同样的理想,在这些事情上我们可以有不同的爱好,因而有不同的理想。但是,称一个谨守道德律的人为“具有崇高理想的人”是危险的,因为它会让你觉得道德的完美是他个人的爱好,其他的人没有必要和他有同样的爱好。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错误。十全十美的行为也许像开车时准确的换挡一样无法达到,但是,它是人这台机器的本性为所有人规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理想,就像准确的换挡是车的本性要求所有驾驶员都具备的理想一样。一个人若因自己努力做到绝不撒谎(不是偶尔撒谎)、绝不犯奸淫(不是偶尔越轨)、绝不欺侮别人(不是适度地欺侮),便认为自己“具有崇高的理想”,这就更加危险。它会让你自命不凡,觉得自己很特别,认为别人应该为你的“理想主义”庆贺。倘若如此,你每次计算时力求把题算对也该值得庆贺了。计算正确是“一种理想”,有些计算难免会出错误,但是,每次计算时力求做到每一步正确没什么值得炫耀,不去努力是愚蠢的,因为每一个错误都会给你以后带来麻烦。同样,每一个道德错误肯定都会给你自己,还可能给别人带来麻烦。不谈“理想”和“理想主义”,改谈准则和实践有助于提醒我们注意这些事实。
我们再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人这台机器可能出现两种故障。一种是个体之间彼此疏远或相互冲突,以欺骗或欺侮的方式彼此伤害。另一种是个体内部出现故障,他的各个部分(不同的官能、欲望等等)或各行其道,或相互干预。把人类想象成一支列队行进的舰队,你就可以明白这点。要想航行胜利,首先,船只之间不能相互碰撞,不能阻挡彼此的航道;其次,每艘船自己必须经得起风浪,引擎良好。实际上,这两者缺一不可。如果船只不停地发生碰撞,它们很快就再也经不起风浪;另一方面,如果船只自身的操舵装置失灵,船只之间也难免相互碰撞。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把人类看作一支演奏的乐队。若想演出成功,需要具备两点:每个乐手的乐器必须音调准确,每种乐器必须在恰当的时刻加入进来,和其他乐器一起演奏。
但是有一点我们尚未考虑,我们没有问这支舰队到底要去哪里,这支乐队想演奏哪一首曲目。这些乐器音调可能都准确,也都在恰当的时刻加入了进来,但是如果他们应邀演奏舞曲,结果却演奏了“葬礼进行曲”,演出仍然不能成功。这支舰队无论航行多么顺利,如果其目的地原本是纽约,结果却抵达了加尔各答,这次航行仍然失败。
如此看来,道德似乎涉及三件事。一是个体之间的公平与协调一致,二是每个个体内部的清洁与协调一致,三是人生的总体目标,即人为何而造,这支舰队应该行驶哪条航线,乐队的指挥想让它演奏何种曲调。
你可能注意,现代人考虑的几乎总是第一点,忘记了另外两点。当人们在报纸上说“我们正努力达到基督教的道德标准”时,他们的意思往往是“我们正致力于国家、阶级、个体之间相互友好与公平”,也就是说,他们考虑的只是第一点。一个人谈到自己要做的一件事时说:“这不可能是错的,因为它没有给别人造成任何伤害。”当他这样说时,他想到的只是第一点,他在想:只要自己的船只不撞上旁边的船只,自己的船只本身如何无关紧要。我们开始思考道德时首先想到的是第一点,即社会关系,这是很自然的。这一方面是因为,不好的道德在社会关系领域产生的后果非常明显,我们每天都会不由自主地看到,如战争、贫困、贪污、谎言、假货等。另外一个原因是,只要局限于第一点,大家对道德问题就少有异议,几乎所有时代的所有人(在理论上)都同意人应该诚实、友善、相互帮助。首先想到第一点虽然很自然,但是对道德的思考若仅停留于此,我们还不如不作思考。不进一步思考第二点,不思考每个人内部的清洁,我们只是在自己欺骗自己。
如果船只自身破旧不堪,根本无法行驶,教它们如何行驶,以免相互碰撞有何意义?如果我们知道自己的贪婪、怯懦、坏脾气、自负使得我们无法遵守社会行为的规则,在纸上起草这些规则有何意义?我绝不是说我们不应当考虑、认真地考虑社会和经济体制的改善问题,我的意思是,我们若意识不到唯有个体的勇敢和无私才能使一个体制有效地发挥作用,所有这一切考虑都只是空想。消灭现行体制中存在的具体的贪赃枉法、恃强凌弱的现象很容易,但是只要人还是骗子,还是恶霸,他们就会找出新的办法在新的体制下玩老一套的把戏。你不可能通过法律让人成为好人,没有好人就不可能有好社会。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考虑第二点——个体内在的道德。我认为我们也不能停留于第二点,我们现在该谈不同的宇宙观引发不同的行为这个问题了。乍一看,停留在凡有头脑的人都一致同意的道德,不深入到宇宙观的层面,是很明智的。可是,我们能不往前思考吗?不要忘记,宗教包含了一系列对事实的陈述,这些陈述或正确或错误。如果正确,它对人类这支舰队正确航行就会有一套相应的结论,如果错误,相应就会有一套完全不同的结论。以上述那个人为例,他说一件事只要不伤害别人就不为错,他很清楚自己不应该损害舰队中其他船只,但是他也确实认为,他对自己的船只做什么纯属私事,与别人无关。但是,这艘船是否是他私人的财产难道不至关重要吗?我是自己的身体和思想的主人,与我只是一个佃户,应该向真正的主人负责,难道没有重大的区别吗?如果别人为了他自己的目的创造了我,我对他就要尽很多的义务,而这义务在我属于自己时是不存在的。
基督教宣称每个人都有永生,这句话不是对就是错。倘若我只能活七十岁,有很多事就不值得我去操心,但是倘若我有永生,我最好认真地考虑考虑。我的坏脾气或嫉妒心可能会逐渐变得严重,这个变化过程缓慢,在七十年内不会太显著,但是在一万年内就可能变成真正的地狱。事实上,如果基督教说得对,用地狱这个词来描述我未来的状态再准确不过了。人的不朽还带来另外一个不同,这个不同慢慢就与极权主义和民主之间的不同联系起来。倘若个人只能活七十岁,一个可能会存在一千年的国家、民族或文明就比个人重要。但是如果基督教说得对,个人就不但更重要,而且不知要重要多少倍,因为他有永生,与他相比,一个国家、文明的寿命只是一瞬间。
如此看来,要考虑道德,我们就必须考虑三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个人的情况、人与创造他的力量之间的关系。在第一点上大家意见一致,从第二点开始产生分歧,在第三点上分歧更加严重。基督教与非基督教道德观的主要区别就在第三点。在本书余下的部分,我将从基督教的观点出发,看看如果基督教是真的,道德的全貌将是如何。
“基本德性”
前面部分原是为在电台发表简短讲话而作,你若只有十分钟的讲话时间,一切都得从简考虑。我之所以把道德分为三部分(以舰队作比喻),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这样来全面地探讨该问题似乎最便捷。现在我想谈谈先哲们对这个问题的划分,这种分法很好,可是内容太长,我在广播讲话中无法涉及。
按照先哲们的分法,“德性”共有七种,其中四种被称为“基本”德性(Cardinal virtues,“cardinal”一词与罗马教会中的“红衣主教”无关,它来自一个拉丁词,指的是“门的铰链”。这些德性之所以在过去被称为“基本”德性,是因为它们很关键,“起枢轴的作用”),另三种被称为“神学”德性。“基本”德性为所有文明人所认可,“神学”德性通常只为基督徒所知。神学德性我在后面再谈,现在只谈四种基本德性,它们分别是谨慎、节制、公正和坚毅。
谨慎指的是在实践中运用常识,花工夫仔细思考自己所做的事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如今大多数人都不愿把谨慎视为“美德”。实际上,因为基督说过我们只有像小孩子一样才能进天国,很多基督徒便产生这种想法,认为只要“善良”,做傻瓜也无妨。这是一种误解。首先,大多数孩子在做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情时都十分“谨慎”,非常明智地把事情考虑清楚。其次,正如圣保罗指出的,基督的意思绝不是要我们在智慧上永远停留在孩提阶段。基督教导我们不仅要“驯良像鸽子”,还要“灵巧像蛇”,他要的是儿童的心、成人的头脑。他要求我们像好孩子那样单纯、专一、有爱心、肯受教,但是他也要求我们调动一切智慧,时刻警惕,处于一级战备状态。你捐钱给慈善机构,并不代表你无需努力去查明这个机构是否在行骗,你思考上帝本身(例如,在祷告时),并不代表你可以停留于自己五岁时对上帝的认识。诚然,如果你天生智力平庸,上帝不会因此少爱你、少使用你,对那些智力差的人上帝给他们安排了用武之地,但是上帝要求每个人各尽其才。我们正确的座右铭不是“做个可爱的好童女,谁聪明就让她聪明去吧,”而是“做个可爱的好童女,别忘了,这包括充分发挥你的聪明才智。”上帝不喜欢人在智力方面懒惰,正如他不喜欢人在其他方面懒惰一样。如果你正在考虑做基督徒,我提醒你,你正在从事一件将要占住你整个身心——你的头脑及其他一切——的事。幸运的是,反过来亦如此。任何一个真心实意想做基督徒的人,很快就会发现自己变得睿智。做基督徒为什么不需要接受特别的教育,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基督教本身就是一种教育,所以,像班扬那样没文化的信徒也能够写出让全世界震惊的书籍。
很不幸,和其他一些词一样,节制这个词的含义也已发生变化。它现在通常指绝对的戒酒,但在人们将它定为第二大德性的时代,它丝毫没有这种含义。那时的节制不专指饮酒,而是指所有的享乐,它的意思不是戒绝,而是适可而止。认为所有的基督徒都应当绝对的戒酒,是错误的。当然,在具体的时候,某个基督徒或任何一个基督徒可能有义务戒绝烈酒,这可能是因为他是那种不喝则已、一喝必酒醉方休的人,也可能是因为与那些常常醉酒的人在一起,他不应该通过喝酒来纵容他们。总的说来,他因为一个充分的理由拒绝一件他不谴责、也愿意看见别人享受的事。有一类坏人,他们有一个特点,自己要戒绝的事也必须要求其他的人戒绝。这不是基督教的做法。某个具体的基督徒可能觉得,自己为了特殊的原因不做各种各样的事情——结婚、吃肉、喝啤酒、看电影——是合适的,但是一旦他说这些事情本身不好,或看不起做这些事情的人,他便走偏了。节制这个词在现代限指饮酒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危害,它让人们忘记了一点,那就是,对许多其他的事,人们完全可能同样没有节制。一个以高尔夫、摩托车为生活中心的男人,一个一门心思扑在服装、桥牌或狗身上的女人,与一个每晚都醉酒的人一样,都“没有节制”。当然,这不那么容易在外表显露出来,迷恋桥牌、高尔夫不会让你倒在马路中间。但是,上帝不会为外表所骗。
公正远不只是指法庭上的公正,我们今天称为“正当”的事,过去都用“公正”表示,它包括诚实、互让、正直、守信等等一类的美德。坚毅(fortitude)包括两种勇敢:危险时表现出的勇敢和在痛苦下坚定不屈的勇敢,现代英语中与它意义最近的一个词可能就是“Guts”。当然,你会看到,离开了这项美德,其他任何美德都坚持不了多久。
关于美德还有一点应该注意,那就是,做一件公正或节制的事不等于是一个公正或节制的人。一个水平不高的网球手偶尔可能也会打一个好球,但是当你称一个人为网球好手时,你指的是,通过打无数的好球,他的眼睛、肌肉、神经都已训练有素,足以保证他每次都能打出好球。即使不在打球时,他的身体也仍然透露出一种特定的气质,就像一位数学家,他的思维已经养成了一种特定的习惯,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眼光,即使不做数学时,那种习惯和眼光也仍然在那里。同样,一个坚持行正义的人最终也形成了一种特定的品质,我们所说的“德性”指的就是这种品质,而不是具体的行为。
这种区分很重要,因为如果我们想到的只是具体的行为,我们就可能助长三种错误的观点:
(1)我们可能会认为,只要所做的事情正确,做事的手段、理由都无关紧要,愿不愿做、是高高兴兴还是闷闷不乐地做、是出于舆论的威慑还是为了事情本身去做,都不重要。但是事实是,出于不当的原因作出的正当行为无助于“美德”这种内在品质的建立,这种品质才是真正重要的。(如果那位水平不高的网球选手重击一球不是因为他认为有必要这样做,而是因为生气,这一击可能偶然帮他赢了这场比赛,但是不会帮助他成为一名可靠的选手。)
(2)我们可能认为上帝只要求我们遵守一套规则,而他要求的实际是具有特定品质的人。
(3)我们可能认为“德性”只对于今生必要,在彼岸世界我们无需正义,因为在那里我们无需为什么争吵,也没有危险,所以无需勇敢。确实,在彼岸世界可能没有场合需要我们作出正义或勇敢的行为,但是随时随地我们都要做正义的人、勇敢的人,我们只有今生作出正义或勇敢的行为,才能成为那样的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你没有具备特定的品质上帝就不允许你进入他的永恒世界。关键在于,人自身之中若连这些品质的萌芽都不具备,任何外在的条件都不可能为他营造“天堂”,也就是说,不能使他们对上帝为我们预备的深深的、强烈的、稳定的幸福感到满意。
社会道德
对基督教关于人际关系的道德我们需要澄清的第一点是:在这方面基督没有倡导任何全新的道德。新约的金规则(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实际上是对众人都认可之事的一个总结。真正伟大的道德导师从来不引进新的道德观念,只有江湖骗子和怪人才会这样做。正如约翰逊博士所说:“相对于教导来说,人更需要不断的提醒。”每一位道德导师的真正职责都是反复不断地将我们拉回到那些古老而朴素的原则中来(这些原则是我们都渴望回避的),就像把马拉回到它拒绝跳越的篱笆前,把孩子拉回到他想要逃避的那部分功课前来一样。
第二点需要澄清的是:基督教没有,也不声称自己有一个详细的政治计划,要把“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一点在具体的时间应用到一个社会中。基督教不可能有这样的计划,基督教面向的是所有时代的整个人类,适合一个时代或地区的具体计划对另一个时代或地区未必适合,总之,基督教不以这种方式发挥作用。基督教告诉你要给饥饿的人提供饮食,但不教你如何烹饪;它告诉你读圣经,但不教你学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甚至英语语法。基督教无意取代、废除普通的人文学科和科学,毋宁说,它是一位指挥,如果愿意服从它的调度,它会给这些人文学科和科学分配恰当的任务。它还是力量的源泉,赋予它们新的生命。人们说“教会应当领导我们”。如果他们对教会和领导的理解正确,这句话就对,如果理解错误,这句话就不对。他们所说的教会应该指在行为上实践基督教导的全体基督徒;“教会应当领导我们”应该指一些基督徒,那些具备合适才能的人,应当做经济学家和政治家,所有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都应当是基督徒,他们在政治和经济学上所作的一切努力都应当以实施“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为目的。倘若这一切真的实现,其他的人也乐意接受这一事实,我们很快就能找到基督教解决我们各自社会问题的答案。但是实际上,当人们要求教会领导时,大多数人的意思是希望神职人员提出一个政治计划。这是愚蠢的。神职人员是教会内部接受特殊训练的一批人,他们专门负责有关我们永生的事务,而我们却叫他们从事一项完全不同的工作,在这方面他们没有接受训练。这项工作实际上应该由我们平信徒来承担。将基督教的原则应用于工会工作或教育上,这应该由身为基督徒的工会领导或校长来做,正如基督教文学由基督徒小说家和戏剧家创作,而不是由主教们业余时间聚集在一起创作一样。
尽管如此,新约(虽未详细描绘)向我们清楚地展示了一个全面的基督教社会的面貌。这个社会中有些东西也许我们不能接受。新约告诉我们,在这个社会中没有吃闲饭或不劳而获的人,不做工者不得食。每个人都靠自己的双手劳动,每个人的劳动都会生产有用的东西,而不是生产愚蠢的奢侈品,然后再用更加愚蠢的广告劝诱人去购买它们。在这个社会没有人“摆阔气”、“摆架子”。从这个角度来说,基督教社会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左翼”社会。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始终主张服从(以及表示尊敬的外在行为),主张人人服从合法任命的行政长官,孩子服从父母,妻子服从丈夫(这一点恐怕很不受欢迎)。第三,这是一个其乐融融的社会,到处充满着歌声和欢乐,在这里人们视忧愁和焦虑为错误。礼貌是基督徒的美德之一,新约不喜欢所谓的“好管闲事”之人。
假如确实存在一个这样的社会,你我在参观之后会产生一种奇怪的印象:我们会觉得它的经济生活具有强烈的社会主义的色彩,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它是“先进的”,但是它的家庭生活和行为规范却很传统,甚至有些仪式化、贵族化。我们每个人都会喜欢这个社会的某些方面,但是恐怕很少有人喜欢它的所有方面。如果基督教是人类这台机器的总规划,人们对它作出的反应可能亦如是。我们每个人都从不同的角度偏离了这个规划,对它进行了修改,都企图证明修改后的规划就是原始规划本身。你会一次又一次地发现,凡属真正基督教的东西都经过了这样的修改,每个人都为其中的一小部分吸引,想要挑取这部分,放弃其他部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为什么为截然相反的目的而战的人都说自己在为基督教而战的原因。
还有一点。古希腊的异教徒、旧约中的犹太人、中世纪伟大的基督教导师都给了我们提出忠告,告诫我们,借贷不要取利。但是现代的经济制度完全违背了这一忠告,这(我们称之为投资)已经成为我们整个经济制度的基础。这未必说明我们错了。有些人说,在摩西、亚里士多德以及基督徒一致主张禁收利息(他们称之为“取利”)的时代,他们没有预见到股份公司的出现,只考虑到个体的放债人,因此,我们不必在意他们的话。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最终的发言权,我不是经济学家,不知道投资制度是否该对我们今天的道德景况负责,正是在这点上我们需要基督徒经济学家。但是,我若不告诉你,作为我们整个生活基础的那个东西在三大文明中都一致(至少乍看起来如此)遭到谴责,我便是在撒谎。
再讲一点我就可以结束本节。新约中有一段谈到人都应当做工,原因是,这样“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慈善,即周济穷人是基督教道德的一个基本部分,从上帝区分“绵羊与山羊”那个可怕的比喻中我们看到,人是得永生还是下地狱似乎都取决于它。今天有人说慈善不应当存在,我们不应当周济穷人,而应当努力营造一个不存在穷人、不需要周济的社会。他们说我们应当营造一个这样的社会也许很对,但是若有人因此认为我们现在就可以不周济穷人,那就与整个基督教道德分道扬镳了。我相信一个人无法确定周济的数目,唯一可靠的准则恐怕是:给予的要超过能够匀出的。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在舒适品、奢侈品、娱乐活动上的花费达到了同等收入之人的普通水平,我们捐赠的可能就太少。如果行善丝毫没有让我们感到拮据,没有给我们带来丝毫妨碍,我们捐赠的就太少。应该有一些我们想做,但因为行善而无法做到的事。我现在说的是一般的“慈善”,你自己的亲友、邻居、员工具体的窘迫情况(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上帝迫使你关注的)要求你捐赠的可能要多得多,甚至会严重影响、危及到你自己的生活。对于很多人来说,行善的主要障碍不在于奢侈的生活或想赚更多的钱的欲望,而在于恐惧,对生活失去保障的恐惧。我们应当常常视之为诱惑。有时候骄傲也会妨碍我们去行善,我们忍不住想要炫耀自己的慷慨,在有些花费上(如,小费、请客)超支,而在那些真正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身上付出的却不足。在结束本节之前,我想冒昧地猜测一下这部分对读者产生的影响。我想,有些“左翼”的读者可能因为我没有讲得更深入而深感不满,持相反观点的人则可能因为我讲得过火而十分生气。果真如我猜测,我们就正好遇到绘制基督教社会蓝图过程中面临的真正困难:在讨论社会道德时,我们并非真心想了解基督教的观点,只是希望从基督教中寻求对自己派别的观点的支持。基督教原本是要给我们一个主人或法官,我们却在它那里寻找盟友。我也一样,这部分的有些内容我原先也想把它省略掉。所以,我们若不从远处讲起,兜一个很大的圈子,这样的讲话便起不到任何效果。没有大多数人真心的渴望,基督教社会不会到来;不变成彻底的基督徒,就不会有真心的渴望。我可以重复“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句话,一直重复到声嘶力竭,但是不爱人如己便不能将它真正付诸行动,不学会爱上帝便不能学会爱人如己,不学会遵守上帝的诫命便不能学会爱上帝。所以,正如我前面告诫你的,我们被一步步逼到需要考虑更内在的东西——从考虑社会问题到考虑宗教问题的地步。因为最长的弯路也是最近的归途。
道德与精神分析
我已经说过,除非大多数人都成为基督徒,否则便不会有基督教的社会。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不进行任何社会改良,直等到遥远的将来理想时机的到来。我的意思是,我们必须同时开始两项工作:(1)看看如何将“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具体运用到现代社会中去;(2)做那种掌握了方法就切实去运用的人。下面我要开始考虑基督教对好人的看法,即基督教对人这台机器所定下的规格。
在讨论具体细节之前,我想谈两个大方面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既然基督教宣称自己是让人类这台机器恢复正常的一种方法,我想,你也许想知道它与另外一种方法,即精神分析法(这种方法似乎作过类似的宣称)之间的联系。
你需要明确区分两点:一是精神分析学家实际的医学理论及方法,二是弗洛伊德及其他人加于这些理论和方法之上的笼统的哲学世界观。后者,即弗洛伊德的哲学,与另一位伟大的心理学家荣格是直接冲突的。此外,当弗洛伊德谈如何治疗精神病患者时,他是自己所在研究领域的专家,但是当他进一步谈笼统的哲学时,他是外行。所以,明智的做法是,在一个领域尊重他、倾听他的意见,在另外一个领域却不。我就是这样做的,现在更愿意这样做,因为我发现,当他离开自己的领域,改而谈另外一个我有所了解的领域(即语言)时,他表现出极度的无知。但是,除弗洛伊德及其他人添加的哲学内容外,精神分析本身与基督教毫无冲突,它的方法在有些地方与基督教道德重合,每个人都了解一点精神分析法没有坏处。但是,它与基督教道德不是一直都沿着同样的路线,二者从事的是不同的工作。
人作道德选择时涉及到两点:一是选择的行动;二是他的心理装备向他提供的各种感觉、冲动等,即选择所使用的原材料。原材料可能有两种:一种是正常的,包括人人都具有的那类感觉;另一种可能包括极不自然的感觉,这些感觉来自潜意识中出现的问题。例如,对真正危险的东西感到恐惧属于第一种,对猫或蜘蛛毫无理由的恐惧、男人对男人的反常的渴慕则属第二种。精神分析学的工作是要除去这些不正常的感觉,也就是说,要给人的选择行动提供更好的原材料,而道德只关心选择的行动本身。
我们可以这样来说明这个问题。假定有三个人去作战。一个人对危险怀有常人所有的那份自然的恐惧,通过道德的努力他战胜了这份恐惧,成为一位勇士。假定另外两个人因为潜意识中出现的问题夸大了对危险的恐惧,使之变得不合情理,任何道德的努力都无济于事。假如来了一位精神分析学家,他治愈了两人的心理疾病,也就是说,将两人恢复到与第一个人同样的心理状态。这时,精神分析学就退出,道德问题开始出现,因为这两个人既然已经恢复,就可能走截然不同的两条路。第一个人可能说:“谢天谢地,我终于摆脱了那些恐惧,现在总算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为国尽忠了。”但是,另外一位可能说:“我真高兴自己在炮火之下也能保持适当的冷静了。当然,我还是决定要先照顾好自己,尽可能让那个家伙去冒险,这点不会改变。不再像以前那样恐惧有一点好处,我可以更加集中精力照顾自己,而且可以把这点掩饰得更好,不让别人发觉。”这两个人的区别纯粹在于道德,精神分析学对此无能为力。无论你如何改进这个人的原材料,仍然还有其他东西在发挥作用,那就是这个人在提供给他的原材料的基础上自由作出的实际选择——将自己的利益放在最前还是最后。道德唯一关心的就是这种自由选择。不良的心理材料不是罪,而是病,人不需要为之忏悔,只需要将它治愈。顺便说一句,这点非常重要。人根据外在的行动来评判彼此,上帝则根据人的道德选择来评判人。一个对猫怀有病态的恐惧的精神病患者,出于善意鼓足勇气拎起一只猫,在上帝的眼里,他很可能比一个心理健康、获得维多利亚十字勋章的人更勇敢。一个从年轻时就被教坏、视残忍为正当之人,如果他行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善举,或冒着可能被同伴嘲笑的危险,避免做一件残忍之事,在上帝的眼里,他的行为可能胜过你我为朋友舍命。
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谈这个问题。我们当中有些人似乎很好,但实际上几乎没有发挥一点自己优良的秉赋和养育,这样的人比我们眼中的坏人更坏。倘若我们和他们一样有着不良的心理条件,接受了不良的养育,又掌有希姆莱那样的权力,我们能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那样吗?所以,圣经教导基督徒不要论断别人。我们只看到一个人在已有的原材料的基础上选择产生的结果,但是上帝不是根据原材料,而是根据他利用原材料作出的行为来判断他。一个人的心理结构很可能大部分都来源于他的身体,身体死了,一切心理结构也都离他而去,而那个真正的核心的人,那个作抉择、使原材料发挥最佳或最差作用的东西却赤裸裸地站立在那里。一切我们认为属于自己,实际上却得自良好的胃口的好东西都会离我们而去,一切由体弱、不良的心理产生的不好的东西也会离别人而去。那时,我们才第一次看到每个人的真实面目,我们会为之惊讶。
这样我们就到了我要谈的第二点。人们往往把基督教道德看成是一种讨价还价,上帝说:“你若遵守这种种的规则,我就奖赏你,若不遵守,我就惩罚你。”我认为这不是对基督教道德的最佳认识,我更愿意说,每次你作选择,你都使你核心的那个部分,即作选择的那个部分发生了些微的改变。纵观整个人生,通过无数次这样的选择,你一生都在逐渐地将这个核心的东西转变为神圣或邪恶的造物,转变为与上帝、其他造物及自我和谐,或与上帝、其他造物及自我敌对交战的造物。成为前者即是进入天堂,拥有平安、喜乐、知识和力量;成为后者则意味着疯狂、恐怖、愚蠢、暴怒、无能、永远的孤独。我们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向前者或后者迈进。
这解答了我过去对基督教作家一向抱有的疑惑。他们有时候显得极其严格,有时候又极其宽松,纯粹心里的罪在他们看来无比严重,而最可怕的凶杀和背叛在他们看来仿佛只需忏悔就可以得到赦免。现在我开始认识到他们是对的。他们考虑的始终是行为在那个小小的核心的自我上面留下的痕迹,这个痕迹今生没有人看到,但是,每个人都得永远忍受或者享受它。人所处的地位各不相同,一个人的愤怒可能引发几千人流血,另一个人无论如何愤怒可能都只会招来嘲笑。但是,愤怒留在灵魂上的痕迹可能非常相似。除非忏悔,否则两个人在下次遇到可气之事时都更难控制自己不发怒,一旦发怒,就更将暴烈。倘若真心转向上帝,两个人都能将核心的自我中扭曲的部分恢复直,否则,两个人最终都只能走向灭亡。事情表面上的大与小不起真正的决定作用。
最后一点。还记得我前面说的吗?正确的方向让人不仅获得平安,还获得知识。人在变好时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自身残留的恶,在变坏时越来越认识不到自己的恶。一个中等程度坏的人知道自己不太好,一个彻头彻尾坏的人认为自己样样都好,这是常识。人在醒着时知道何为睡眠,睡着时却不知道;在头脑清醒时能发现算术中的错误,在犯错误时却发现不了;在清醒时知道什么是醉酒,在醉酒时却不知道。好人知善又知恶,坏人既不知善也不知恶。性道德
现在我们需要考虑基督教关于性的道德,即基督徒称作贞洁的德性。我们千万不要把基督教关于贞洁的准则与社会关于“正派”,即得体、体面的准则混淆起来。社会关于得体的准则根据的是具体社会群体的习俗,比如规定人体多少部分可以暴露,哪些话题可以谈论,以及用什么样的言语谈论。因此,虽然贞洁的准则对于所有时代的所有基督徒都相同,得体的准则却会发生变化。太平洋岛屿上几乎一丝不挂的少女,与维多利亚时代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的贵妇人,按照各自社会的标准可能同样“正派”、得体、体面,仅从服饰来看,可能同样贞洁(或同样不贞洁);莎士比亚时代贞洁的妇女使用的有些语言,在十九世纪只有彻底放荡的女人才会使用。人若为了刺激自己或别人的情欲,违背自己所处时代和地区有关得体的准则,就是不贞洁;若出于无知或粗心违背了这一准则,只能算不懂礼貌;若为了让人震惊或尴尬故意违背这一准则,则未必不贞,但肯定不友善,因为以令别人不自在为乐是不友善的。我不认为非常严格或苛求的得体标准能证明或有助于人的贞洁,因此,当今大大放松、简化这一标准在我看来是件好事。在目前这个阶段,这种放松和简化也带来了不便,不同年龄、不同类型的人认可的标准不一,我们很难知道自己究竟是对是错。我认为,只要这种困惑存在,老年人、保守人士就应十分谨慎,不要认为年轻人、开放人士只要(按照老标准)行为一不得当,就是堕落。反过来,年轻人也不要因为长辈们不易接受新标准,就称他们为假正经或过于拘谨。真心希望自己能够相信在别人身上发现的一切长处,尽可能使别人感到自在,大多数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贞洁是基督教美德中最不受欢迎的美德,无人能够回避。基督教规定:“要么结婚,对伴侣绝对忠贞,要么彻底地节欲。”做到这点是如此之难,它与我们的本能如此地相反,显然,不是基督教错了,便是我们目前状态下的性本能出了问题,非此即彼。当然,以基督徒的立场看,我认为是我们的性本能出了问题。
我之所以这样认为还有其他的原因。性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是为了生育,正如吃饭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是为了恢复身体一样。假如我们想吃就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大多数人肯定会吃得太多,但是不会多得可怕。一个人可能会吃下两个人的食物,但不会吃下十个人的食物。食欲会稍微地超出生物学上的需要,但不会超出太多。但是,如果一个健康的年轻人放纵自己的性欲,任何时候有性欲望都予以满足,那么,假定他每次都生一个孩子,十年内他就可能轻而易举就生出一个小村庄的人口,这种欲望大大超出了其生理功能,到了荒谬反常的地步。
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来看这个问题。你可能会召集到一大群人来看脱衣舞,即看一个女孩子在舞台上作脱衣表演。现在,假定你来到一个国家,在这里你只要拿一个盖着的盘子走上舞台,慢慢揭开盖子,在灯光熄灭前的一刹那让每个人看到盘子里装着一块羊排或一点熏肉,就可以吸引满满一剧院人,你不觉得那个国家的人食欲出了问题吗?同样,我们的性本能所处的状态,对于任何一位在另外一种环境中长大的人来说,不也是很奇怪吗?
有一位听众发表评论说,如果他发现在哪个国家上述情况很普遍,他就断定这个国家的百姓处于饥饿状态。当然,他也想暗示跳脱衣舞这类的事情不是源于性堕落,而是源于性饥饿。我同意,如果在某个奇怪的国家,揭开一个装着羊排的盘子就可以吸引一大群观众这类情况很普遍,我对此所作的一种解释是饥荒。但是紧接着我们就应该验证这种猜测,看看那个国家的人民消费的食物究竟是多是少。如果有证据表明那个国家的人民消费了大量的食物,我们就应该否定饥饿这一猜测,极力寻找其他原因。同样,在将跳脱衣舞归为性饥饿之前,我们也应该寻找证据,看看我们这个时代是不是比跳脱衣舞这类的事情闻所未闻的时代禁欲更加严格。当然,我们没有找到这类的证据。避孕用具已经使婚内的纵欲代价比以前大大降低,使婚外的纵欲更加安全;舆论对非法同居,甚至同性恋的反对,自非基督教时代以来也最为和缓。对跳脱衣舞的原因的猜测不限于性饥饿一种,人人都知道,像其他欲望一样,性欲也随着纵容增涨。饥饿的人可能总惦记着食物,贪食者也如此,吃得过饱的人像挨饿的人一样,喜欢挑逗自己的食欲。
再有一点,你发现很少有人吃实际上并非食物的东西,也很少拿了食物不吃而派作其他用场。换句话说,食欲变态的情况极为罕见。但是,性本能变态的情况却很多,很难医治,十分可怕。我为自己深入这些细节感到抱歉,但我必须这样做,因为你我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整天听到有关性的彻头彻尾的谎言,人们不厌其烦地告诉你,性欲望和其他自然的欲望处于同样的状况,只要我们抛弃过去维多利亚时代禁止谈性的愚蠢观念,性花园中的一切就会变得美丽。这不是真的。你只要不听舆论宣传,看看事实,就会明白这不是真的。人们告诉你说,今天的性混乱是由于过去禁止谈性引起的。可是在过去二十年中我们并没有禁止谈性,性整天被人挂在口上,但是仍然很混乱。如果禁止谈性是性混乱的根由,敞开谈性应该能将其纠正,结果却没有。我认为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人类起初之所以禁止谈性,是因为性已经变得非常混乱。现代人总是说“性没有什么可羞耻的”,这句话可能有两种意思。一种意思可能是:“人类以性这种特定的方式繁衍没有什么可羞耻的,性给人带来快乐也没有什么可羞耻的。”倘若说话人指的是这种意思,他们就是对的,基督教也这样说。问题不在于性本身,也不在于快乐。古代基督教的导师们说,人类如果没有堕落,性给人带来的快乐非但不比现在少,反而会比现在更多。我知道一些糊涂的基督徒言谈之间给人一种感觉,仿佛基督教视性、身体、快乐本身为恶,这是错误的。在各大宗教中,基督教几乎是唯一一个彻底肯定身体的宗教。基督教相信物质是善的,上帝自己就曾经以血肉之躯来到世间,甚至将来在天国,上帝也会给我们以某种形式的身体,这个身体将是我们的幸福、美和活力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基督教对婚姻的赞美超过了一切其他的宗教,世界上几乎所有伟大的爱情诗篇都出自基督徒之手。如果有人说性本身是恶的,基督教会立刻予以反驳。当然,人们说“性没有什么可羞耻的”,也可能指“性本能如今所处的状态没有什么可羞耻的。”
如果他们指的是这个意思,我认为他们就错了,性本能如今的状态是完全可耻的。人享用食物无可羞耻,但是如果世界上有一半人以食物为人生的主要旨趣,将时间都花在观赏食物的图片、垂涎欲滴、咂嘴舔舌上,人们就要以此为耻。我不是说,你我个人应该为性本能当今的状况负责。我们的祖先遗传给我们的身体在这方面就是扭曲的;我们在一个崇尚不贞洁的宣传环境中长大;有些人为了从我们身上牟利,希望能不断地煽起我们的性本能(因为鬼迷心窍的人几乎没有任何拒买力)。上帝知道我们的境况,他不会认为我们无任何困难需要克服,并以此来评判我们。真正重要的是,我们要有诚心和毅力,愿意克服这些困难。
我们在得到医治之前,首先要有想得到医治的渴望,真心希望获得帮助的人最终会得到帮助。但是很多现代人连这份希望都很难拥有,人很容易在自己并不真心希望得到什么时误以为自己希望得到它。很久以前一位著名的基督徒告诉我们,他年轻时常常为自己的贞洁祈祷,几年之后他才意识到,当他口中不停地说“噢,主,求你使我贞洁”时,他的心里其实一直在暗暗地说“但是,请你不要让我现在就贞洁。”我们在为其他的德性祈祷时可能也如此。如今我们渴望(更不必说达到)彻底的贞洁尤其困难,原因有三。
首先,我们已经扭曲的本性、引诱我们的魔鬼、现代对情欲的种种宣传结合在一起,让我们觉得自己正在抗拒的欲望非常“自然”、“健康”、合情合理,抗拒这些欲望简直就是违反常理、不正常。一张又一张的广告画、一部又一部的电影、一本又一本的小说把纵欲与健康、正常、青春、坦率、风趣等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是一个谎言,像一切有影响力的谎言一样,它也是以真理为基础。这个真理(正如前面承认的)就是:性本身(如果不过度,不发展到痴迷)是“正常的”、“健康的”。这种联系之所以是谎言,原因在于,它暗示你现在受到诱惑发生的一切性行为都是正常的、健康的。这不仅与基督教截然不同,从任何一种观点来看绝对都是胡说八道。向一切欲望妥协显然只会带来性无能、疾病、嫉妒、谎言、隐瞒,以及一切与健康、风趣、坦率相反的东西。即便在今生,要想获得任何幸福,也需有诸多控制。所以,每一种欲望在强烈时宣称自己健康、合情合理,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每一个有头脑的文明人都必须有一套原则,根据这套原则选择抵制自己的某些欲望、允许另一些欲望。一个人根据的可能是基督教的原则,另一个根据的是优生学原则,还有一个人根据的是社会学原则。真正的冲突不在基督教与“天性”之间,而在基督教原则与其他原则关于控制“天性”这个问题上,因为你若不想毁掉自己的一生,无论如何你都必须控制“天性”(自然欲望意义上的天性)。无可否认,基督教的原则要严于其他原则,但是我们认为,在遵守基督教原则时你会得到帮助,在遵守其他的原则时却不能。
其次,很多人不尝试追求基督教要求的贞洁,是因为(在尝试之前)他们就认定那是不可能的。可是当人必须去做一件事时,他不应该考虑是否可能。考试时遇到选答题,你可以考虑能否回答,但是遇到必答题,你就必须竭尽全力把它答好。极不满意的答案也可能让你得几分,但是不答肯定一分不得。不但在考试中,在打仗、登山、学滑冰、学游泳、学骑自行车,甚至用冻僵的手指系硬梆梆的衣领这些事情上,人们也都常常做一些事先认为似乎不可能的事。迫不得已时竟然干出一点成就,是最好不过的。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完美的贞洁就像完美的爱一样,单靠人的努力无法达到。你必须寻求上帝的帮助,甚至在你寻求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你也可能觉得上帝没有给你帮助,或者给你的帮助不够。没有关系。每次失败之后都去祈求上帝的宽恕,振作起来,重新尝试。上帝一开始帮助我们获得的往往不是美德本身,而是这种不断去尝试的力量。这个过程是在培养我们灵魂的习惯,因为无论贞洁(勇气、诚实或其他美德)多么重要,它都不及这些习惯重要。这个过程打破了我们对自己的幻想,教导我们要依靠上帝。一方面,我们认识到,即使在我们最完美的时候,我们也无法依靠自己;另一方面,即使在最不完美的时候,我们也不必绝望,因为我们的失败得到了宽恕。唯一致命的是,干一切事情都满足于不完美,不再继续努力。
第三,人们常常误会心理学所说的“压抑”。心理学告诉我们,性“受到压抑”是很危险的。但是这里的“受压抑”是一个专业术语,这种“受压抑”不是指“被拒绝”、“被抵制”。一种欲望、念头受压抑,指的是这种欲望、念头已经(往往在极年幼的时期)被推进了潜意识,现在只能以伪装、无法辩认的形式出现在脑海里。对病人而言,受压抑的性欲根本不表现为性欲。当一个少年人或成年人抵制一种有意识的欲望时,他对付的不是压抑,也毫无产生压抑的危险。相反,努力去保持贞洁的人比别人更明显意识到自己的性欲,对它的了解很快也会多得多。他们逐渐了解自己的欲望,就像威灵顿了解拿破仑、侦探福尔摩斯了解莫里亚蒂、捕鼠人了解老鼠、水暖工了解漏水的水管一样。美德,即便只是试图获得的美德,也会带来光明,而放纵只会带来迷茫。
最后我想说的是,虽然我迫不得已在性这个问题上花了相当大的篇幅,但我希望大家明白,基督教道德的核心并不在此。若有人认为基督徒视不贞洁为最大的罪,他就彻底地错了。肉体所犯的罪固然严重,但这种严重性在一切的罪中是最轻的。一切最有害的快乐都是纯精神性的:以冤枉别人为乐,以使唤、庇护、溺爱讨人喜欢的人为乐,以说别人坏话、玩弄权术为乐,以仇视别人为乐。我必须努力实现一个有人性的自我,可是我里面有两个东西在与这个自我相争,一个是动物的自我,一个是魔鬼的自我,魔鬼的自我更坏。一个常上教堂、冷漠、自以为是的伪君子离地狱可能比一个妓女要近得多,原因即在此。当然,二者都不是更好。
基督徒的婚姻
我在上一节谈到的主要是消极方面——人的性本能所出的问题,对性本能积极的作用,即基督徒的婚姻谈得很少。我不太想谈婚姻出于两个原因:第一,基督教关于婚姻的教义极不受欢迎;第二,我自己一直没有结婚,因此只能从局外人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尽管如此,我觉得谈基督教的道德不能省略这个话题。
基督教的婚姻观建立在基督的教导之上,基督说丈夫和妻子应该被视为一个单一的有机体(这就是“一体”这个词在现代英语中的意思)。基督徒相信,当基督这样说时,他不是在表达一种观点,而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正如一个人说锁和钥匙是一个装置,小提琴和琴弦是一种乐器时,他是在陈述事实一样。人这台机器的发明者告诉我们,它的两半——男人和女人——生来就是要成对地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不只是性方面的,而是整体的。婚姻之外的性关系之所以可恶,是因为那些沉溺其中的人试图将一种结合(性方面的)与其他方面的结合分离开来(这些结合原本应该和性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一个整体)。基督教的婚姻观并不是说性快乐有什么错,正如饮食上的快乐没有什么错一样。基督教的意思是,你不应该将这种快乐孤立起来,只想得到这种快乐本身,正如你不应该只想得到品尝的快乐,却不想吞咽、消化,嚼一嚼就把食物吐掉一样。
因此,基督教教导说婚姻要维持一生一世。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不同教会的观点不一,有些教会绝不允许离婚,有些只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才勉强允许。基督徒在这种问题上意见不一确实令人非常遗憾,但对于普通的平信徒来说,需要注意的是,教会之间在婚姻问题上达成的共识比任何一个教会与外界达成的共识要多得多。我的意思是,它们都认为离婚就像一场外科手术,像把一个活生生的身体切开,有些教会认为这个手术太大,不宜进行,另外一些教会承认这是万不得已时铤而走险的一个补救措施。它们都同意这不像生意上的散伙,甚至不像战场上做逃兵,这更像锯去人的双腿。它们都不赞同现代人的离婚观,即认为离婚只是更换伴侣,任何时候大家觉得彼此不再相爱,或其中一方爱上别人,都可以离婚。
在考虑这种现代观念与贞洁的关系之前,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考虑它与另外一种德性,即正义的关系。如前所说,正义包括信守诺言。每一个在教堂结婚的人都当众许下郑重的诺言,要与伴侣白头偕老。信守这一诺言的义务与性道德没有特别的关系,它与其他的诺言一样,都必须履行。倘若真如现代人一向所说,性冲动与一切其他的冲动没有区别,那么,我们也应该像对待其他的冲动一样对待它,其他冲动的放纵要受诺言的约束,性冲动的放纵也应该如此。如果像我认为的那样,性冲动不同于其他的冲动,而是受到可怕的煽动,我们就应该特别小心,不要让它导致我们的不诚实。对于这点,有人可能回答说,他(她)认为在教堂许下的诺言只是一种形式,他(她)根本没打算信守这个诺言。那么,我想问,他(她)许诺到底想欺骗谁?欺骗上帝吗?这也太不明智了。欺骗自己吗?这也明智不了多少。欺骗新娘或新郎或对方的双亲吗?这是背信弃义。我认为,更多的时候这一对新人(或其中一方)想欺骗的是大众。他们想不付代价就享有婚姻带来的那份体面,也就是说,他们是骗子,骗了人。他们若仍以骗人为乐,我对他们无话可说,谁会将贞洁这个既高尚又艰难的义务加在那些连诚实都不愿做到的人身上呢?倘若他们醒悟了,想要诚实,已经许下的那份诺言会约束他们。大家看到,这个问题属于正义而不是贞洁的范围。对于不相信永久婚姻的人,未婚同居也许比空许诺言要好。诚然,(在基督教看来)未婚同居是犯了奸淫罪,但是两错相加不等于对,发假誓无助于人的贞洁。
“相爱”是婚姻持续的唯一理由,这种观点实际上没有给婚姻作为契约或承诺留下任何余地。倘若爱是一切,承诺便不能增添什么,承诺若不能增添什么,便不应该去承诺。奇怪的是,当相爱的人真的继续相爱时,他们自己比那些谈论爱的人更清楚这一点。正如切斯特顿指出的,相爱的人有一种自然而然的倾向,要用承诺来约束自己。全世界的爱情歌曲都充满着永远坚贞的誓言。基督教的律法不是要在爱这种情感之上强加某种异于这种情感自身本质的东西,它要求相爱的人严肃地看待这种情感本身推动他们去做的事。
当然,我在爱对方时因爱而许下的“只要活着就对他忠贞”的诺言,在我即使不再爱他时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要求我对他忠贞。承诺一定与人能够做到的事、与行动有关,没有人能够承诺继续保持某种感觉。倘若如此,他还可以承诺永远不头痛、永远感觉饥饿。你也许要问:两个人既然已经不再相爱,捆绑在一起还有何意义?对此我们有几点正当的社会理由:为孩子提供家庭;保护妇女(她可能为了结婚,牺牲、损失了自己的事业),使男人不能够在对她感到厌倦时随时抛弃她。还有一点理由我深信不疑,只是解释起来有点困难。
这一点难以解释是因为,有很多人我们无法让他们认识到B比C好时,A可能比B更好。他们考虑问题往往只从好与坏的角度,不从好—更好—最好或坏—更坏—最坏的角度。他们问你是否认为爱国是件好事,如果你回答说“爱国当然远比个人自私自利要好,但它不及博爱,爱国若与博爱相冲突,爱国应当让位于博爱”,他们就会认为你在回避这个问题。他们问你怎样看待决斗,如果你回答说“宽恕一个人远胜过与之决斗,但是,和一辈子与之为敌、暗地说他的坏话以泄私愤相比,决斗又要好得多”,他们就会抱怨你不愿意直接告诉他们答案。我希望以下的内容不要引起任何人的误解。
我们所谓的“相爱”是一种令人愉悦的状态,从几个方面来看还对我们有益。它帮助我们变得慷慨、勇敢,开阔我们的眼界,让我们不仅看到所爱之人的美,还看到一切的美。它(尤其是一开始)让我们纯动物性的欲望退居次要地位,从这种意义上说,爱是色欲的伟大的征服者。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都不会否认,相爱远胜于通常的耽于酒色或冷酷的自我中心。但是如前所说,“人所能做的最危险的事就是从自己的本性中任意选择一种冲动,将它作为自己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去服从的东西。”相爱是好事,但不是最好的事,有很多事不及它,但也有很多事高于它,你不能把它当作整个人生的基础。相爱是一种崇高的感情,但是它终归是感情,没有一种感情我们可以期望它永远保持在炽烈的状态,我们甚至无法期望它保持下去。知识可以永存,原则可以继续,习惯可以保持,但是感情瞬息即逝。实际上,无论人们说什么,所谓“相爱”的那种状态往往不会持续。如果我们把“他们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个古老的童话故事的结尾理解为,“在随后的五十年里他们的感觉和结婚前一日完全一样”,那么,这个结尾讲述的可能是一件从未真实,也永远不会真实,倘若真实便令人非常讨厌的事。哪怕只在那种激情中生活五年,也没有谁能够忍受。你的工作、食欲、睡眠、友谊会变成怎样?当然,“不再相爱”未必意味着不爱。第二种意义上的爱,即有别于“相爱”的爱,不只是一种情感,还是一种深层的合一。它靠意志来维持,靠习惯来有意识地增强,(在基督徒的婚姻中)还靠双方从上帝那里祈求获得的恩典来巩固。即使在彼此不喜欢对方时,他们也能够保持对对方的这种爱,就像你即使不喜欢自己仍然爱自己一样。即使在双方(如果他们允许自己的话)都很容易爱上别人时,他们也仍然能够保持这种爱。“相爱”首先促使他们承诺忠贞,而这种默默的爱则促使他们信守诺言。婚姻的发动机靠这种爱来运转,而相爱则是启动这台发动机的火花。
当然,如果你不赞同我的观点,你会说:“他没有结婚,对爱一无所知。”你很可能是对的。但是在说这句话之前,你一定要确信,你对我的判断确实源于你自己的亲身体验和对朋友的生活的观察,而不是来自小说和电影中的观念。这点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容易做到,我们的经验彻底地受到书籍、电影、戏剧的浸染,要想把自己确实从生活中学到的东西分离出来,需要耐心和技巧。人们从书本上得到这样一种印象,那就是,如果找到了合适的人结婚,他们就可以期望永远“相爱”下去。结果,当他们发现自己不再“相爱”时,就认为这证明自己找错了对象,因而有权利更换伴侣。他们没有意识到,更换伴侣之后,新的爱情就像往日的爱情一样会立刻失去魅力。生活的这个领域与一切其他领域一样,开始时会有一些激动,但这些激动不会持久。小男孩第一次想到飞行时很激动,等到加入英国皇家空军、真正学习飞行时,就不再有这份激动;你第一次看到某个可爱的地方时很激动,当你真正住到那里时,那份激动就会消逝。这是不是说不学飞行、不住在美丽的地方更可取呢?绝对不是。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只要你坚持下去,逝去的那份最初的激动都会通过一种更内在、更持久的兴趣得到补偿。更重要的是(我很难用言语告诉你,我认为这是何等地重要),正是那些乐意接受逝去的激动、安于这种冷静兴趣的人,才最有可能在一个全新的领域发现新的令人激动的事物。那位学会飞行、成为一名出色飞行员的人突然发现了音乐,那个定居在美丽的风景区的人发现了园艺。
基督说一样东西不先经历死亡就不会获得真正的生命,我认为这正是他想表达的部分意思。竭力想保持那份激动毫无用处,最糟糕的事莫过于此。让那份激动逝去,让它死亡,经过那段死亡期进入随后的内在兴趣和幸福之中,你会发现自己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新的激动的世界里。如果你决意要让激动成为家常便饭,极力以人为的方式保持它,它就变得越来越平淡,越来越稀少,在余生中你会成为一个百无聊赖、大失所望的老人。正因为很少有人明白这点,所以你才会看到,很多中年男女在新的前景在他们眼前展现,新的门户在他们周围敞开时,喋喋不休地抱怨自己逝去的青春。与永无止尽地(绝望地)寻求幼年初次戏水时的感觉相比,学习游泳要有趣得多。
我们从小说和戏剧中得到的另一个印象是:“坠入爱河”完全是一件无法抗拒的事,如同麻疹,恰好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因为相信这点,一些已婚的人在发现自己被新相识吸引时,就自甘坠入情网。但是我倾向于认为,在现实生活中,至少在一个人成年之后,这些无法抗拒的激情要比书本中描述的罕见得多。当我们遇到一个聪明、美丽、可爱的人时,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应该欣赏、喜爱他身上这些美好的品质,但是,这种爱是否应该转变成我们所谓的“相爱”,难道不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自己吗?毫无疑问,如果头脑中充满了小说、戏剧、感伤的歌曲,身体内充满了酒精,我们会把感受到的任何一种爱都转变成恋爱,就像路上如果有一条车辙,所有的雨水都会流进去,戴着蓝色眼镜,见到的一切都会变蓝一样。但那是我们自己的错。
在结束离婚这个话题之前,我想区别两个经常混淆的问题:一是基督教的婚姻观;另一个与这颇不相同,即,如果基督徒成为选民或议会成员,通过将自己的婚姻观体现在离婚法中,他们应该将这些观念在社会上普遍推广到何种程度。很多人似乎认为,如果你自己是基督徒,你就应当想方设法阻止别人离婚。我不这样认为。我的观点是,教会应当坦率地承认,大多数英国人不是基督徒,因而我们不可能期望他们过基督徒的生活。婚姻应该分为截然不同的两种:一种由国家通过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的规定来管理,另一种由教会通过会众必须遵守的规定来管理。这两种婚姻应当泾渭分明,这样人们就知道谁的婚姻是基督教意义上的婚姻,谁的婚姻不是。
对基督教关于永久婚姻的教义就讲到此。下面我还要讲一条更不受欢迎的教义:身为基督徒的妻子答应顺服自己的丈夫,在基督教婚姻中男人被称为“头”。这显然带来两个疑问:(1)为什么应该有“头”,为什么不是平等?(2)为什么这个“头”非男人不可?
(1)“头”之必要源于基督教的婚姻观——婚姻要维持一生一世。当然,只要丈夫和妻子意见一致,就不存在谁为“头”的问题。我们希望这是基督徒婚姻的正常状态。但是,真的发生争议时应该怎么办?当然,好好谈一谈。假定双方好好谈过,仍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该怎么办?这件事不能通过多数票决定,因为在只有两名成员的“议会”中不存在大多数。那么,只能出现两种情况:双方分离,各奔东西,或者其中一位投决定票。如果婚姻要维持一生一世,其中一方最终必须掌握家庭中的决策权,一个没有章程的联盟不可能永久存在下去。
(2)如果必须有“头”,这个“头”为什么应该是男人?首先我要问:有没有谁真心希望这个“头”是女人?如前所说,我自己没有结婚,但据我所见,即使在自己的家中做“头”的女人,往往也不欣赏邻人家里出现的同样情况。她极可能会说:“可怜的X先生!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允许那个可怕的女人那样使唤他。”我想,倘若有人提到她在家中做“头”,她也不会觉得很自豪。妻子管辖丈夫一定有什么地方不自然,因为除受管辖的丈夫外,她们自己对此也感到有点羞愧。还有一点原因,作为单身汉,我在此很坦率地说出来,因为这个原因局外人比局内人看得更清楚。家庭与外界的关系(我们可以称之为家庭的外交政策)最终必须依靠男人,因为男人对外人始终应当(通常也确实)比女人公正得多。女人主要为自己的孩子和丈夫与外界抗争,对她来说,他们的权利高于其他一切权利是很自然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几乎是对的,他们的利益特别委托于她。丈夫的责任是确保妻子这种自然的偏爱不随意而为,为了保护其他人不受妻子这种强烈的“爱家主义”的侵害,丈夫有最后的决定权。若有人对此表示怀疑,我想问你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你的狗咬了邻居的孩子,或是你的孩子伤了邻居的狗,你首先找谁解决此事?是男主人还是女主人?你若是一位已婚女士,我想问你这个问题:尽管你很钦佩自己的丈夫,你不说他的主要缺点就在于往往不像你那样维护自己和你的权利、与邻居抗争吗?你不说他有点做和事佬吗?宽恕
前面有一节说到贞洁是基督教美德中最不受欢迎的美德,可是现在我有点怀疑自己是否正确了。我相信还有一种更不受欢迎的美德,它在基督教“应当爱人如己”的准则中规定了下来。因为在基督教的道德中“邻人”包括“敌人”,所以我们就面临着宽恕仇敌这份可怕的责任。人人都说宽恕这个主意不错,可是,真等到有什么需要宽恕时(像我们在这场战争中遇到的那样),人们就不再这样说,稍提这个话题就会招来一片怒吼。这不是因为人们视宽恕这种美德太高尚、太难实行,而是因为人们视之为可恶可鄙,他们说:“说那种话让人恶心。”我想,现在你们当中已经有一半人想问我:“如果你是波兰人或犹太人,我想知道你怎么看待宽恕盖世太保这个问题?”
我也想知道,很想知道,就像当基督教告诉我,哪怕刀架在脖子上,我也绝不可以否认自己的信仰时,我很想知道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会怎么做一样。本书不是要告诉你,我能做什么,我能做的很少,我是在告诉你基督教是什么。这不是我的杜撰,在那里,在基督教的核心部分,我发现了“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这句话丝毫没有暗示,我们是在其他条件下得到宽恕的。很显然,我们若不宽恕别人,自己也得不到宽恕,在此没有其他路可行。我们该怎么办?
不管怎么说,宽恕都是很难的,但是我想,我们可以做两件事来减轻它的难度。学数学不是从微积分开始,而是从简单的加法开始,同样,如果我们真想要(一切都取决于是否真想要)学习怎样宽恕别人,也许我们最好从比宽恕盖世太保容易的事情开始。你可以从自己的丈夫、妻子、父母、儿女、身边的军士开始,宽恕他们上周做的某件事、说的某句话,这很可能就够我们忙一阵子的了。然后,我们再去试着明白爱人如己的真正含义:我必须像爱自己一样去爱他。
我究竟是怎么爱自己的?
想到这点,我发现自己从未真正喜欢过自己、爱过自己,有时候甚至厌恶自己。所以,“爱邻人”的意思显然不是“喜欢他”、“发现他有魅力”。我以前就应该明白这点,因为你显然不可能通过努力喜欢上一个人。我自我感觉不错,认为自己是好人吗?有时候我可能这样认为(毫无疑问,那是我最坏的时候),但那不是我爱自己的原因。事实正相反:爱自己让我认为自己很好,但是,认为自己很好并非我爱自己的原因。因此,爱仇敌的意思显然也不是认为他们很好。这让我们卸下了一副重担,因为很多人以为,宽恕仇敌的意思就是在仇敌显然很坏时假装他们实际上没那么坏。再进一步想想。在我头脑最清醒的时候,我不但不认为自己是好人,还知道自己是个非常卑鄙的人,对自己做过的一些事感到恐惧和厌恶。所以,显然我有权厌恶、憎恨仇敌做的一些事。想到这点,我记起很久以前我的基督徒老师们的话:我应该恨坏人的行为,而不应该恨坏人本身。或者像他们常说的,恨罪,不恨罪人。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这样的区分很可笑、毫无意义,你怎么可能恨一个人的行为而不恨这个人本身?但是,几年后我想到了一个人,这个人我一辈子都是这样对待他。这个人就是我自己。不管我可能多么讨厌自己的怯懦、自负、贪婪,我仍然爱我自己,从未勉强过自己。实际上,我恨这些东西正是因为我爱这个人,正因为爱自己,我才会为自己干出这些事而难过。所以,基督教不要求我们减少一丝对残忍、叛逆的恨,我们应该恨它们,我们谴责它们的每一个字都是必要的。但是,基督教要求我们恨它们就像恨自己身上的事一样:为那个人竟然干出了那样的事感到难过,如果有可能,希望他能够以某种方式、在某个时候、某个地方得到纠正,重新做人。真正的考验在这里。假定有个人在报纸上读到一篇有关暴行的报道,再假定突然冒出来一件事,暗示他这篇报道可能不太真实,或者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可怕。那个人的第一感觉是“感谢上帝,原来并没那么可怕”呢?还是感到失望,甚至纯粹为了自己高兴,把敌人尽可能往坏处想,坚持相信第一篇报道?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恐怕只是一个过程的开始,沿着这个过程一直走下去,我们就会变成魔鬼。要知道,从这时起,人就开始希望黑色再黑一点。任其自由发展,以后我们就会希望把灰色也看成黑色,再连白色也看成黑色,最后就会坚持把一切,包括上帝、朋友、我们自己都看成是坏的,想不这样看都不行。我们将永远陷在一个只有仇恨的宇宙中。
再进一步想。爱仇敌就等于不惩罚他吗?不是,因为爱自己不等于不应该让自己接受惩罚,甚至连死都应该接受。如果你犯了谋杀罪,作为基督徒,你应该投案自首,被处以死刑。因此,我认为,基督徒法官判人死刑、基督徒士兵杀敌是完全正确的。早在战前,自成为基督徒之后,我一直就这样认为,现在处在和平时期我仍然这样认为。引用“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没有用处。希腊文中有两个词:普通意义上的“杀人”和“谋杀”,基督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中三次引用这条诫命时用的都是“谋杀”这个词。我听说在希伯来文中也有同样的区分。正如不是所有的性交都是通奸,不是所有的杀人都是谋杀。当士兵们来问施洗约翰他们应该怎么做时,他丝毫没有暗示他们应该离开军队。基督遇到一位罗马的军士长(他们称为百夫长)时也没有这样暗示。骑士的观念,即为了正义事业身负武装的基督徒的观念,是基督教的一个伟大的观念。战争是一件可怕的事,一个衷心提倡和平的人,即使我认为他彻底地错了,仍然能够尊重他。我不能理解的是今天所看到的那种半和平主义,它教导人们:尽管你不得不去打仗,你必须拉长着面孔去打,仿佛为此感到耻辱。正是这种耻辱感剥夺了很多现役的年轻优秀的基督徒他们有权获得的东西——勇敢天生的伴侣:快乐与全心全意。
我常常想,倘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我和一位年轻的德国士兵同时杀死了对方,死后不久发现彼此又见面了,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想我们对彼此都不会有一丝的怨恨,甚至不会感到一点尴尬,只会大笑一场。
我想有人可能会说:“如果基督教允许人谴责仇敌的行为、惩罚他、杀他,它的道德观和普通的观念之间有何区别?”二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记住,我们基督徒认为人有永生,所以,真正重要的是位于灵魂里面核心部位的那些小小的标志,或者说转弯处,它们最终决定灵魂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必要时我们可以杀人,但绝不可以恨人并以此为乐;必要时我们可以惩罚人,但绝不要以此为乐。换句话说,我们里面的某个东西——那种怨恨的感觉、想要报复的感觉,必须彻底摧毁。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每个人现在就能决定他以后再也不会有这种感觉,现实不是如此。我的意思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们的一生中,每当这种感觉出现时,我们都必须给它一个迎头痛击。这很难做到,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在杀人、惩罚人时,对仇敌我们也应该尽量像对自己一样,真心希望他不坏,希望他在此世或彼岸可以改过自新,一句话,希望他好。这正是圣经中说的爱他的意思:希望他好,而不是喜欢他,也不是在他不好时硬说他好。
我承认,这意味着去爱那些毫不可爱之人。可是,你自己难道又有何可爱之处吗?你爱自己,只是因为它是你自己。上帝希望我们以同样的方式、出于同样的原因去爱所有的自己,他以我们自己为例,为的就是让我们看到如何能够做到这点。我们必须继续做下去,将这一准则应用于所有其他的自己。如果我们记得他就是这样爱我们的,做起来可能会容易一些。他爱我们不是因为我们有任何美好、迷人的品质(像我们自己认为的那样),只是因为我们是那些名为自己的东西。像我们这样沉湎于仇恨之中,放弃仇恨如同戒绝烟酒一样困难的造物,的确无其他可爱之处。
大罪现在我要谈基督教道德与一切其他道德差异最大的一个部分。有一种罪世上无人能够避免,每个人在别人身上看到这种罪都会憎恶,但是除基督徒外,几乎无人会想到自己也同样犯有这种罪。我听见有人承认自己脾气暴躁,一见到女孩子或酒就失去理智,甚至承认自己是懦夫,但是,我想我从未听见哪个非基督徒谴责自己犯有这种罪,同时也很少遇见哪个非基督徒对别人身上的这种罪表现出丝毫的宽容。没有哪一个缺点比这更不得人心,我们对自己的缺点没有哪一个比这更无所察觉。这种罪我们自己犯的越多,对别人犯的就越憎恶。
我说的这种罪就是骄傲或自负,基督教道德中与之相反的德性是谦卑。你可能还记得,我在谈性道德时曾提醒你,基督教道德的核心不在此。现在我们终于谈到了这个核心。按照基督教导师的教导,最根本的罪、最大的恶就是骄傲,与之相比,不贞、愤怒、贪婪、醉酒都是小罪。魔鬼因为骄傲才变成了魔鬼,骄傲导致一切其他的罪,是彻底与上帝为敌的一种心态。
你是不是认为我太夸张?如果是,请你仔细考虑一下。刚才我说一个人越骄傲,就越讨厌别人骄傲。实际上,如果你想弄清楚自己究竟骄傲到何种程度,最简易的一个办法就是问自己:“别人对我冷眼相待、无视我的存在、干涉我的事务、摆出一副屈尊俯就的模样、在我面前炫耀时,我会怎样厌恶?”骄傲的问题在于每个人的骄傲都与别人的骄傲相争。因为我想在晚会上唱主角,所以才对别人唱了主角很生气,同行是冤家。现在你需要明白的是,骄傲从根本上是竞争性的,它生性喜欢竞争,而其他的恶,可以说,只是出于偶然才是竞争性的。骄傲不以拥有为乐,只以比旁边的人拥有更多为乐。我们说人们以富有、聪明、漂亮而骄傲,其实不是。他们以比别人更富有、更聪明、更漂亮而骄傲,别人若和他同样富有、聪明、漂亮,他就没有什么可骄傲的。使你骄傲的是那种比较,你以高于其他人为乐。竞争的因素一旦消失,骄傲也随之消失,所以我说,骄傲在根本上是竞争性的,其他的罪则不。两个男人同时爱上了一个女孩,性冲动也许会促使他们相互竞争,但这只是偶然,他们同样可能爱上不同的女孩。但是一个骄傲的人会夺走你的女孩,这不是因为他想得到她,而是因为他只想证明自己比你强。没有足够的东西可以分配,贪婪也许会促使人们相互竞争。但是骄傲的人,即使所得超出了一切可能的所需,他仍然要尽量多得,只为证明自己的权力。人们归结为贪婪或自私的一切罪,实际上几乎无不更由骄傲所致。以金钱为例。贪婪无疑使人为了更好的住宅、更舒适的假期、更美的饮食渴求金钱,但是这种渴求到了一定的程度便会中止。是什么促使一个年收入一万英镑的人渴望得到两万英镑?不是贪图快乐,一万英镑足以让任何人享受一切他能够实际享受的奢侈生活。促使这种渴望的是骄傲,是那种想比某个富人更富有的愿望,(尤其)是拥有权力的愿望,权力才是骄傲真正喜欢的东西。能够像摆布玩具兵那样摆布别人,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自觉高人一等的了。是什么让一个漂亮的女孩每到一处都招蜂引蝶、散布苦恼?当然不是性冲动,这种女孩大部分都是性冷淡,促使她这样做的是骄傲。是什么让一个政客或整个国家无止尽地索求?还是骄傲。骄傲天生就是竞争性的,所以它没有止尽。我若是一个骄傲的人,全世界只要有一个人比我更有权力、更富有、更聪明,他就是我的对手和敌人。
基督教说的对,自创世以来,骄傲一直就是每个民族和家庭的苦难的主要根源。其他的罪有时或许还能让人团结,在酒鬼或色鬼之间你可能会看到友谊、结伴和玩笑。但是骄傲始终意味着敌对,骄傲就是敌对,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敌对,还是人与上帝之间的敌对。
在上帝那里,你遇到一个在各方面都比你无限优越的东西,你若不这样看待上帝,因而相比之下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你就根本没有认识上帝。你只要骄傲就不能认识上帝。骄傲的人总是看不起他人,看不起一切。当然,只要你眼睛往下,你就不可能看到在你之上的东西。
这就带来了一个可怕的问题。那些明显为骄傲吞噬的人怎么能够说自己相信上帝,而且自认为极其虔诚呢?这恐怕说明他们崇拜的只是一位假想的上帝。在这位假想的上帝面前,他们理论上承认自己一无是处,实际上一直在想象着上帝如何赞赏自己,认为自己远远超出了一般人。也就是说,他们向上帝付出一便士假想的谦卑,却从中获得一镑在同类面前的骄傲。我想,当基督说有些奉他的名传道、奉他的名赶鬼的人,在末世他要对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时,他指的就是这些人。人人都可能随时踏入这个死亡的陷阱。幸运的是,我们有一个检测的方法:无论何时我们发现自己的宗教生活让我们自认为很好,最重要的是,比别人更好,我想我们就可以确信是魔鬼,而不是上帝正在我们身上做工。真正检测自己是否站在上帝面前的标准是:全然忘却自己,或视自己为渺小、龌龊之物。不再认为自己更好。
万恶之首能够潜入我们宗教生活的核心,这真是一件可怕的事,其中的原因不难理解。其他稍轻的罪都是魔鬼利用我们动物的本性工作的结果,但是,骄傲利用的绝不是我们动物的本性,骄傲直接来自地狱,是纯粹精神上的罪,因而更狡猾、更致命。正因为如此,骄傲才常被用来制伏那些较简单的罪。实际上,老师常常利用孩子的骄傲(他们称之为自尊)让他行为规矩,人克服懦弱、贪欲、坏脾气,是因为他们学会了视这些缺点为有失自己的尊严,即他们通过骄傲来克服了这些缺点。魔鬼笑了。只要能在你的心中始终树立骄傲的独裁统治,他很乐意看到你变得贞洁、勇敢和节制,就像如果你允许他让你患上癌症,他很乐意看到你的冻疮痊愈一样。骄傲是癌症,它吞噬了人去爱、知足、甚至具备常识的可能性。在结束这个话题之前,我必须提醒读者注意几种可能产生的误解:
(1)因为受到赞扬而快乐不是骄傲。孩子因作业完成得好受到夸奖,女人因美貌受到爱人的赞扬,得救的灵魂被基督夸为“好”时,都感到快乐,也应当快乐,因为这种快乐不在于你本身如何,而在于你取悦了一个你想取悦(也理应取悦)的人。但是,一旦你从“我让他高兴了,这很好”这种想法转为“我做到了这点,可见我多棒!”时,问题就来了。你越沾沾自喜就越不在乎赞扬,变得越来越糟。当你只为自己感到喜悦,根本不在乎赞扬时,你就糟糕到了极点。所以我们说,虽然虚荣是最明显的一种骄傲,它实际上是最轻微、最可原谅的骄傲。虚荣的人过于渴望赞扬、掌声、钦佩,总是千方百计想得到这些。虚荣是一种缺点,但它是幼稚的缺点,甚至(从一种奇怪的角度来说)表现了人的谦卑。它表明你还没有完全满足于孤芳自赏,还很看重别人,希望他们注意到你,你还可以算作是人。当你到了看不起别人、不在意他们对你的看法时,那才是真正如魔鬼般邪恶的骄傲。当然,如果我们出于正当的原因,即如果我们认为上帝的看法要比人的看法重要无数倍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是对的,我们还常常有义务这样做。但是,骄傲的人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却出于另外的原因。他说:“我为什么要在意那些贱民的掌声,仿佛他们的意见真有价值似的?即使有价值,我是那种像初次参加舞会的黄毛丫头那样听到一句赞扬就兴奋得脸红的人吗?不,我是一个成熟稳重的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对得起自己高尚的良心,弘扬家族的传统,一句话,是因为我就是‘那种人’。那班贱民们如果喜欢,那就让他们喜欢去吧,我才不在乎他们。”通过这种方式,真正彻底的骄傲也许可以起到遏制虚荣心的作用,因为如前所说,魔鬼喜欢“改正”你的小缺点,换给你一个大缺点。我们应当努力克服虚荣心,但是千万不要引进骄傲来克服它。
(2)在英语中,我们说一个人为他的儿子或父亲、学校、军团“骄傲”,有人可能要问:这种意义上的“骄傲”是不是罪?我认为这取决于“骄傲”这个词的真实含义。在这类的句子中,“骄傲”指的往往是“真心地仰慕”,这种仰慕当然绝不是罪。但是,“骄傲”也可能指这个人因为自己有一个显赫的父亲,或因为自己身为一个著名军团的成员而趾高气扬,这显然是缺点,但即便这种骄傲也胜于单纯地为自己骄傲。虽然我们对上帝的爱和仰慕若不超出其他的事物,我们便称不上为好,但是,爱、仰慕自己以外的东西是远离彻底的精神毁灭的第一步。
(3)我们千万不要认为,上帝因为自己对骄傲反感才禁止我们骄傲,上帝要求我们谦卑是因为这样才能体现他的尊严,仿佛上帝自己骄傲似的。上帝根本不用为自己的尊严担忧。上帝禁止骄傲,是因为他希望你认识他,希望将自己给你。上帝与你处于这样一种关系之中:只要你真正与他发生一点关联,你就会变得谦卑,快乐地谦卑,你会彻底抛开维护自己尊严的那一套愚蠢鬼话(这套鬼话让你一辈子焦躁不安、郁郁寡欢),感到无限轻松。上帝竭力让你谦卑是为了使这一刻成为可能。我们所有人都给自己套上了一大堆丑陋傻气的化装服,穿着它像小丑一样高视阔步,上帝竭力想帮助我们脱掉它。我真希望自己多一点谦卑,那样,也许我就可以多给你们谈谈脱下化装服、摆脱虚假的自我以及“瞧我”、“我不是很棒吗”这类的装腔作势之后的轻松舒适。即使只接近谦卑片刻,那感觉也如同荒漠中的人饮到了清凉的甘泉。
(4)如果你遇到一个真正谦卑的人,不要以为他就是今天大多数人所谓的谦卑的模样——一脸谄媚、满口恭维、不停地表白自己一无是处。他给你留下的全部印象很可能是:他似乎很聪明、很快乐,对你告诉他的一切都真心地感兴趣。你若不喜欢他,那是因为你对任何一个似乎如此轻松地享受生活的人都怀有一丝嫉妒。他不考虑谦卑,也根本不考虑自己。
若有人想做到谦卑,我想我可以告诉他怎样迈出第一步:他首先应当意识到自己的骄傲。这也是相当大的一步,因为至少在迈出这一步之前,人什么都做不了。你若认为自己不自负,这恰恰说明你实际上非常自负。爱
我在前面讲到有四种“基本”德性、三种“神学”德性,这三种神学德性是信、望、爱(charity)。我将在本章最后两节谈信,在“宽恕”那一节我已经谈到了一部分爱,但那时谈的主要是被称为宽恕的那部分爱,现在我想再补充一点。
首先,关于“爱”这个词的意思。“爱”(charity)这个词现在的意思仅仅相当于过去所谓的“施舍”,即周济穷人,这个词原来的意思要广泛得多。(你可以看到这个词的现代意义是怎么演变来的。如果一个人有“爱”[charity],周济穷人是最显而易见的一桩善举,于是逐渐地人们就把它当成好像是“爱”的全部含义。同样,“押韵”是诗歌最明显的特色,于是逐渐地“诗歌”这个词就只表示押韵,不再表示其他含义。)“爱”(charity)指的是“基督教意义上的爱”。这种意义上的爱不是指感情,不表示情感状态,而表示一种意愿状态,即我们天生对自己怀有,也必须学会对别人怀有的那种意愿。
我在讲“宽恕”那一节中指出,我们爱自己并不等于喜欢自己,爱自己的意思是希望自己好。同样,基督教所讲的对邻人的爱(或称圣爱)不同于喜欢或喜爱。我们“喜欢”有些人,不喜欢另一些人,这种自然的喜不喜欢既不是罪也不是美德,正如你喜不喜欢食物谈不上是罪还是美德一样。明白这点很重要。自然的喜欢只是一个事实,但是如何对待它却有罪、德之分。
自然的喜欢或喜爱使我们更容易“爱”那些我们喜欢的人,因此,我们通常有责任培养自己对别人的喜爱,尽可能地去“喜爱”别人(就像我们往往有责任培养自己对运动和健康食品的喜欢一样)。其原因不在于这种喜欢本身是爱的德性,而在于它有助于产生这种德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时常高度警惕,以防对一个人的喜欢造成了对另一个人的不公平或缺乏爱心。在有些情况下,对一个人的喜欢甚至会与对他的爱发生冲突。例如,一位溺爱的母亲在自然的喜爱的驱动下可能会“宠坏”孩子,也就是说,为了满足自己喜爱的冲动,她牺牲了孩子未来真正的幸福。
虽然我们通常应该培养自然的喜欢,但是,若以为坐在那里努力制造喜爱的情感就可以变得有爱心,那就大错特错了。有些人生性“冷漠”,这对于他们来说也许不幸,但不是罪,正如消化不良不是罪一样。它既不能剥夺他们学习爱人的机会,也不能免除他们学习爱人的责任。爱的法则对我们来说非常简单,那就是,不要浪费时间去想自己是否“爱”邻人,只管去行动,仿佛自己真的“爱”邻人似的。一旦这样做,我们就会发现一个伟大的秘密:仿佛带着一颗爱心去行动,你很快就会爱上这个人;伤害一个你讨厌的人,你会发现自己越发讨厌他;以善报恶,你会发现自己不那么讨厌他。有一点确实例外。如果你以善报恶不是为了取悦上帝、遵守爱的律法,而是为了向他表明你多么宽宏大量,让他欠下你的人情,然后坐等他的“感激”,你很可能会失望。(人都不是傻瓜,是炫耀还是惠顾,他们一眼就能看出。)但是,无论何时我们向另一个自我行善,不为别的,只因为它是另一个自我,(像我们一样)由上帝所造,我们希望它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就像希望我们自己幸福一样,那时,我们就已经学会多爱它一点,至少少讨厌它一点了。
因此,基督徒的爱在那些满心多愁善感的人听来虽然有点冷冰冰,与感情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它能产生感情。基督徒与世俗之人的区别不在于世俗之人只有感情或“喜爱”,基督徒只有“圣爱”。世俗之人对有些人友好是因为他“喜爱”他们,基督徒在努力对每个人友好时发现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喜爱越来越多的人,包括那些他起初压根没有想到自己会喜爱的人。
这条精神法则在反方向产生了可怕的作用。德国人起初虐待犹太人也许是因为恨他们;后来因为虐待,恨之愈甚。人越残忍,恨得就越甚,恨得越甚,就越残忍,以致永远处在恶性循环当中。
善和恶都按复利增长,所以,你我每天所作的小小的决定都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性。今天极小的一桩善举就让你占领了一个战略要点,几个月后你可能就从这里开始,继续走向未曾梦想到的胜利。今天对贪欲、愤怒看似微不足道的放纵,就让你失去了一座山岭、一条铁路、一座桥头,敌人可能就从那里发动进攻。倘若没有这些放纵,敌人绝对无机可趁。
有些作家不仅用圣爱这个词来描述人与人之间基督式的爱,还用它来描述上帝对人以及人对上帝的爱。后者常常令人们感到焦虑,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应该爱上帝,可是在自己身上又找不到一点这类的感情。怎么办?答案和前面说过的一样:只管去行动,仿佛自己真的爱上帝。不要坐在那里拼命去制造感情,而要问自己:“如果我相信自己真的爱上帝,我会怎么做?”找到答案之后就去行动。总的来说,我们对上帝爱人的认识比对人爱上帝的认识要多得多。没有人能够始终保持敬虔的感情,即使能够,感情也不是上帝最看重的东西。无论对上帝还是对人,基督徒的爱都关系到意愿。努力按照上帝的旨意去行,我们就在遵守这条诫命——“你要爱耶和华你的上帝”。上帝如果愿意,他会赐给我们爱的感情,这种感情我们无法为自己创造,也不能作为一项权利来要求。但是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需要记住,那就是,我们的感情可以瞬息即逝,上帝对我们的爱却不会。它不会因为我们的罪、我们的冷漠而减少,它认定,不管我们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也不管上帝自己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它都一定要除去我们的罪。
望
“望”是神学三德之一,这说明对永恒世界持续不断的盼望不是(像一些现代人所认为的)逃避,也不是一厢情愿,而是基督徒当做的事情之一。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这个世界听之任之。读一读历史你就会发现,那些对这个世界贡献最大的基督徒恰恰是那些最关注来世的基督徒。决心让罗马帝国皈依基督教的使徒们、建立起中世纪文明的那些伟人、废除奴隶贸易的英国低教会派信徒,他们之所以对这个世界产生了影响,正是因为他们一心专注天国。自大部分基督徒不再关注彼岸世界之后,基督徒对此岸世界的作用才大大地减少。旨在天国,尘世就会被“附带赠送”给你,旨在尘世,两样都会一无所得。这条规律看起来好像很奇怪,但在其他事情上我们也可以见到类似的情形。拥有健康是巨大的福分,但一旦将健康作为自己直接追求的主要目标,你就开始变成一个怪人,总怀疑自己患了什么病。只有将重心转移到其他事情,如食物、运动、工作、娱乐、空气上,你才有可能获得健康。同样,只要我们将文明作为主要的目标,我们就永远挽救不了文明。我们必须学会对其他事物有更多的渴望。
大多数人发现,去“天堂”除了意味着能与去世的朋友重逢之外,其他方面很难令他们渴望。很难的一个原因在于我们没有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我们整个的教育都倾向于让我们将注意力集中于此世。另外一个原因是,当我们心中出现对天堂的真正渴望时,我们不能辨认出这种渴望。大多数人,他们若真正学会省察内心,就知道自己渴望、强烈地渴望某个在此世不能拥有的东西。这个世界有各种各样的事物主动要将自己给你,但是从未兑现。我们第一次恋爱、第一次想到某个异国他乡、第一次选读一门令自己心驰神往的课程时的那份渴望,婚姻、旅行、学习都无法真正满足。我指的不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失败的婚姻、假期、学习生涯,我指的是理想的婚姻、假期、学习生涯,我们在最初渴望之时捕捉到的某个东西在现实中消逝了。我想大家都明白我的意思,妻子可能是好妻子,宾馆、风景可能无可挑剔,从事化工可能是一份很有趣的工作,但是我们总感觉缺了点什么。针对这一事实,出现了两种错误的生活方式、一种正确的生活方式。
(1)愚人的方式。愚蠢的人将一切归咎于事物本身,一辈子都自始至终认为,只要他另找一位女人、度一次更豪华的假期,他就能真正捕捉到大家共同追求的那个神秘的东西。世界上大多数对生活感到腻味不满的有钱人都属这种,他们终其一生都(通过离婚法庭)不断从一个女人转向另一个女人,从一片大陆辗转到另一片大陆,从一种嗜好转向另一种嗜好,总是认为最新的东西终于就是“那真实的东西”,但总是以失望告终。
(2)大彻大悟的“聪明人”的方式。这种人很快就认定一切不过是空想,他说:“当然喽,人年轻的时候都是这样想。但是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就不再去追求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了。”所以,他就安定下来,学会不抱太多的期望,抑制自己过去(用他自己的话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幻想。这种方式当然比第一种要好得多,它更让人感到幸福,也减少了给社会带来的麻烦。它往往让人变得自命不凡(认为自己超越了他所谓的年轻人),但是总的来说,他的日子过得还比较舒服。若没有永生,这便是人所能选择的最佳道路。可是,万一真有永久的幸福在那里等待着我们呢?万一人真的能得到那些原以为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呢?倘若如此,(在死后不久)我们发现,因为自己误以为真的“常识”,我们扼杀了自己享受永久幸福的能力,那就太晚、太遗憾了。
(3)基督徒的方式。基督徒说:“这些渴望若无从满足,造物就不会生来具有这些渴望。婴儿感到饥饿,就有食物这种东西存在;小鸭想游泳,就有水这种东西存在;人有性欲,就有性这种东西存在。我若发现自己心中的一个渴望此世万事万物都无法满足,最可能的解释是:我是为了另一个世界而造。尘世上没有一种快乐能满足这种渴望,并不证明宇宙是场骗局,尘世的快乐可能原本并不是要满足它,只是要激起这份渴望,暗示那个真实的东西。果真如此,一方面我必须小心,永远不要鄙视尘世的幸福,不存感恩之心;另一方面,永远不要将它们误当作那个真实的东西,它们不过是摹本、回声或影子。我一定要在心中永葆对真实的故乡的渴望(这个故乡只有在死后才能找到),一定不要泯灭这份渴望或将它弃置一边,我生活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不断地向那个故乡行进,并且帮助别人向它行进。”有些爱开玩笑之人想让基督徒对“天国”的盼望显得荒谬,便说自己不希望“将永生都耗在弹琴上”。我们不必为这些人烦恼。对他们,我们的回答是:如果他们读不懂成人读物,就不要谈论这些读物。圣经上所有的比喻(琴、冠冕、金子等)当然都只是象征,是力图以此来表达不可表达之事。圣经上提到乐器,是因为对很多人(不是所有的人)来说,音乐在此世最能让人联想到狂喜和无限,冠冕让人联想到在永恒之中与上帝合一的人分享上帝的尊荣、能力和喜乐,金子让人联想到天国的永恒(因为金子不锈坏)和宝贵。那些从字面上理解这些象征的人倒不如认为,当基督教导我们要像鸽子时,他的意思是我们会下蛋。
信
在本节中我必须谈谈基督徒所说的“信”。大致说来,基督徒似乎在两种意义或两个层面上使用“信”这个词,下面我来逐一阐述。第一种意思只是指相信,即接受基督教教义,或认为这些教义是正确的。这很简单。令人困惑的是,至少过去令我困惑的是,基督徒把这种意义上的信心看成是一种美德。我以前常问:这种信心怎么可能成为美德?相信一套陈述有何道德与不道德之处?我常常说,一个正常的人是否接受一个陈述,原因显然不在于他是否愿意接受,而在于那些证据在他看来是否充分。如果他对证据是否充分判断有误,这不代表他是坏人,只能说明他不够聪明;如果他知道证据不充分,还极力强迫自己相信,那简直是愚蠢。
我想我现在仍然坚持这种观点。但是我当时不明白,许多人现在仍然不明白的是:我以为,人的头脑一旦视一件事为正确,它就会自动地继续视之为正确,直到确实有原因需要重新考虑为止。实际上,我以为人的思想完全由理性统治,但事实并非如此。例如,我有充分的证据让理性绝对相信,麻醉剂不会让我窒息,受过正规训练的外科医生只有等到我失去知觉后才会开始动手术。但是这不会改变这样的一个事实,那就是,当他们让我躺到手术台上,在我脸上蒙上可怕的面罩时,我的心中就开始产生一种纯粹幼稚的恐慌,开始想到自己马上就会窒息,担心自己还没有完全失去知觉医生就会开始手术。换句话说,我对麻醉剂失去了信心。让我丧失信心的不是理性,恰恰相反,我的信心建立在理性之上,让我丧失信心的乃是想象和情感。我的心中有两方在交战,一方是信心和理性,另一方是情感和想象。
仔细想想,你会发现很多这样的例子。一个男人由极其充分的证据知道,他认识的一位漂亮女郎爱撒谎,不能保密,不可以信任。但是和她在一起时,他就不再相信自己对女郎的这点认识,开始想:“这次她或许会不同吧。”于是再次做了傻瓜,把不该告诉她的事告诉了她,他的感觉和情感粉碎了他对自己明知为真的事情的相信。再拿小男孩学游泳为例。小男孩见过很多人浮水游泳,他的理性清楚地知道,人体在水中没有任何东西支撑也未必下沉。关键是,当教练松开手不扶他,让他独自在水中时,他是继续相信这点,还是突然之间不再相信,陷入恐慌之中,结果沉了下去。
对基督教的相信也是如此。一个人若经过最慎重的推理,得出结论说基督教信仰的证据不充分,我就请求他不要接受基督教,这里不存在信心的问题。但是,假如一个人的理性断定基督教信仰证据充分,我可以告诉他接下来的几周将会发生什么。在这几周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时刻——听到一则坏消息,或是遇到了麻烦,或是生活在众多不信基督教的人当中,这时他的情感会突然冒出来,对他的信仰发起一场闪电战。在这几周中也可能出现这样的时刻——他想要得到一个女人,或是想撒谎,或对自己感到非常满意,或看到一个用不太正当的手段赚点小钱的机会,实际上,也就是出现这样的时刻——基督教倘若不是真的,一切就非常方便,他可以毫无顾忌,这时各样的愿望和欲望会再次对他的信仰发起一场闪电战。我现在讲的不是有真正反对基督教的新理由出现的时刻,这样的时刻我们必须应对,但那是另外一回事,我现在讲的是单纯的情绪冒出来反对基督教的时刻。
“信”在我现在使用的意义上指的是一门艺术,它让人在变化的情绪下仍然坚持理性曾经接受的东西,因为不论理性采取何种立场,情绪都会发生变化。这是经验之谈。我现在是基督徒,但我有时确实会产生这样的情绪:整个的基督教在我看来极不可信。过去我是无神论者时,又有过这样的情绪:基督教在我看来极其可信。情绪总会对真实的自我进行反叛,这就是说明了为什么“信”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美德。不告诉情绪“何时退场”,就永远不能成为一名坚定的基督徒,甚至不能成为一名坚定的无神论者,你只能是一只徘徊不定的动物,你的信仰实际上取决于天气和自己的消化状况。因此,人必须培养信心的习惯。第一步,承认自己的情绪会发生变化这个事实。第二步,如果你已经接受了基督教,每天一定要有意识地在自己的脑海中重温基督教的主要教义。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每日祷告、阅读宗教书籍、去教堂做礼拜是基督徒生活必不可少的几部分。对已经相信的东西我们需要不断地得到提醒,无论是基督教信仰还是其他的信仰都不会自动在我们的思想中存活下去,我们必须给它提供养料。实际上,考察一百个丧失基督教信仰的人,有多少是被真实的论据说服,放弃信仰的?大多数人岂不是随着岁月的流逝日渐丧失的吗?
现在我要转向“信”的第二层含义。这是我所谈的内容中最难的一部分,我想回到谦卑这个话题,从它入手谈这个部分。你可能还记得我说过,意识到自己的骄傲是迈向谦卑的第一步。现在我要说,下一步就是努力去实践基督徒的美德。努力一个星期不够,第一个星期事情往往一帆风顺。努力六个星期,到那时,就你所见,自己已经彻底跌回到了起点,甚至比起点还低。那时,你就会发现自己的一些真相。一个人不努力去行善,就不知道自己有多坏。现在流行一种愚蠢的观点,即认为好人不懂得何为诱惑。这显然是一个谎言,只有那些努力抵制诱惑的人才知道诱惑的力量有多大。说到底,你是通过对敌作战而不是通过投降才知道德军的实力,是通过顶风而行而不是通过躺下才知道风力。一个五分钟后即向诱惑妥协的人当然不知道一小时后诱惑会变成怎样。这就是为什么从一种意义上说,坏人对坏知之甚少,因为他们一直靠妥协过着一种苟且偷安的生活。不努力与内心的恶念作斗争就不清楚它的力量。基督因为是唯一一位从未向诱惑妥协的人,所以也是唯一一位彻底明白诱惑的含义的人,是唯一一位彻底的现实主义者。好,我们从努力实践基督徒的美德中得知的重要一点就是我们失败了。若有谁认为上帝是在让我们考试,考好了就可以取得好成绩,这种观念必须摒弃;若有谁认为这是一种交易,我们履行了合同中自己这方的义务就可以要挟上帝,使他纯粹为了公平起见履行他那一方的义务,这种观念必须清除。
我想,每一个对上帝有着朦胧的信仰、尚未成为基督徒的人,头脑中都存在考试或交易的观念。真正信仰基督教的第一个结果就是粉碎这种观念。有些人在发现这种观念遭到粉碎时就认为基督教是假的,放弃了信仰,在他们看来上帝的头脑太简单。实际上,上帝当然知道这一切。粉碎这种观念正是基督教注定要做的事情之一,上帝一直在等待这个时刻。在这一刻,你发现不存在考试及格或要挟上帝的问题。
随之而来的是另外一种发现,你发现自己的一切能力——思考的能力、自由活动四肢的能力——都是上帝赋予的。即使你将整个生命的每一时刻都用于侍奉上帝,你也不可能给予上帝任何额外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说,一切都已经属于上帝。所以,当我们说一个人为上帝做了什么或给了上帝什么时,我告诉你,这就像一个孩子走到父亲那里,对他说:“爸爸,给我六便士,我要给你买份生日礼物。”父亲当然会答应他,也会为孩子送他的礼物感到高兴。这很好,很合情合理,但唯有傻瓜才认为父亲在这桩交易中净赚了六便士。一个人有了这两点发现之后,上帝才能真正开始工作,真正的生命才开始,此时人苏醒了。接下来我们可以谈信的第二种含义。
信
我想先声明一点,希望大家认真注意,这一节如果对你没有任何意义,想要回答的问题你似乎从未问过,请你不要阅读。基督教中有些东西,你不做基督徒,仅从外界就可以理解,但也有很多东西,只有等你在基督教这条道路上前行了一定的路程之后才能够理解。这些东西都是纯实际的,虽然从表面看不是。它们告诉你,在旅程中遇到特定的十字路口和障碍时应该怎么办,一个人不到达这些地方,这些指点对他没有任何意义。无论何时你在基督教著作中发现了一句自己不能理解的话,不要担心,将它放到一边,将来有一天,也许几年之后,你会突然明白它的意思。你若现在就明白,可能只会对你有害。
当然,这番话对我与对别人同样不利。我在本节中极力想解释的事情也许超出了我的能力,我可能实际尚未到达那个地方,却以为自己已经到达。我只能请求训练有素的基督徒留心察看,在我出错的时候给我指出来,请求其他人对我所说的抱半信半疑的态度。这是我个人的一点奉献,我将自己的看法奉献出来,不是因为我确信自己正确,而是因为它也许可以给你一点帮助。我现在想谈第二层意义,亦即更高意义上的“信”。我前面说过,讨论这层意义上的“信”的前提是:人努力去实践基督徒的美德,结果发现自己失败了,明白了即使他能够给予上帝一点什么,那也不过是将原本属于上帝的东西归还给了上帝。换句话说,人发现自己破产了。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上帝注重的实际上不是我们的行为,他注重的是我们应当成为一种特定的造物,具有特定的性质,即成为他原本预定我们的模样,以特定的方式与他关连。我没有加上“以特定的方式与彼此关连”这句话,因为它已经包括在其中。你若与上帝的关系妥当,与其他人的关系也必定妥当,就像车轮的轮辐,所有的轮辐若都妥当地安装到轮毂和轮辋上,它们彼此之间的位置也必定妥当。只要一个人仍把上帝视为考官或交易的对象,也就是说,只要他仍在考虑自己和上帝之间的要求与反要求,他就还没有与上帝建立妥当的关系。他对自己是谁、上帝是谁认识有误。只有等到他发现自己原来一无所有之后,他才会与上帝建立妥当的关系。
当我说“发现”时,我指的是真正地发现,不是像鹦鹉学舌似地说说而已。当然,任何一个孩子,只要接受了一点宗教教育,就很快学会说:我们奉献给上帝的一切原本都属于上帝,我们发现,即使是原本属于上帝的东西,我们也不能毫不保留地奉献出去。但是,我现在说的是真正发现这点,由经验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正确性。
我们只有尽了最大的努力(然后失败了),才能在以上意义上发现自己无法遵守上帝的律法。不真正努力,无论说什么,我们的思想深处总会有这种想法:下次再努力一些,准保尽善尽美。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说,回归上帝的道路是一条道德上不断努力的道路。但是在另一种意义上说,努力永远不能带我们回天家。所有这些努力最终只会导致这样一个关键时刻,在这一刻,你转向上帝,说:“这必须由你来做,我做不了。”请不要问自己:“我已经到达那一刻了吗?”不要坐下来苦思冥想这一刻是否即将到来,这会让你误入歧途。当生命中最重大的事情发生时,我们当时往往不明白其中的究竟。一个人不会不停地对自己说:“喂!我在长大。”往往只有在回首往事时,他才意识到所发生的事,承认那就是人们所说的“长大”。我们从简单的事情中也能明白这点。一个人越焦急地关注自己是否会入睡,越有可能处于高度清醒的状态。同样,我眼下所说的可能也不会闪电般地突然发生在每个人身上,像发生在圣保罗和班扬身上那样。这一刻的到来可能会很缓慢,永远没有人能够指出具体的时辰,甚至具体的年份。真正重要的不是变化发生时我们的感受,而是这种变化自身的性质,我们从相信自己的努力转变到对自己的一切努力感到绝望,从而将一切交托给上帝。
我知道“交托给上帝”这句话可能会引起误解,但是目前我们还只能这样说。对基督徒而言,交托给上帝意味着彻底信靠基督,相信基督会以某种方式让他也具有那种完美的人的顺服(基督从出生到受难一生都体现了那种顺服),相信基督会使他更像基督自己,在某种意义上说,变他的缺点为优点。用基督教的语言来说,基督要与我们分享他“儿子的名分”,让我们和他一样成为“上帝的儿子”。在第四部分我会尝试进一步分析这些词的意思。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这样说:基督给予却不索取,他甚至给予一切而一无所得。在某种意义上说,基督徒的整个生命就在于接受这份丰富的馈赠。可是,要认识到自己已做的和能做的一切都算不了什么却很困难,我们更愿意上帝数算我们的好处、不计较我们的坏处。在某种意义上你还可以说,只有等我们不再努力去战胜诱惑,即承认失败时,我们才战胜了诱惑。但是,你不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就不能以正确的方式、没有正当的理由“停止努力”。在另外一种意义上说,将一切交给基督当然不意味着你停止努力,信靠他一定意味着照他吩咐的一切去做。信任一个人却不听从他的劝告,是不可思议的。因此,你若真正把自己交给了基督,就必定会努力遵从他。但是,这种努力是以一种新的方式,以一种不那么忧虑的方式进行的。你做这些事不是为了得救,而是因为基督已经开始拯救你。你不是要以自己的行动换取进入天堂,而是不由自主地以特定的方式去行动,因为天堂最初一缕依稀的曙光已经照到了你里面。
基督徒常常辩论这个问题:引导基督徒回天家的究竟是善行还是相信基督?对这样的难题我确实无权发表意见,但在我看来,问这个问题等于问一把剪刀的哪一片最必不可少。唯有道德上的认真努力才会让你认识到自己的失败,唯有相信基督才会让你在认识到自己的失败时不至绝望,相信基督就必定会有善行。有两种假冒的真理,一些基督教徒曾指责不同的教派相信它们,这两种假冒的真理或许能帮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真正的真理。据称,有一派基督徒说:“唯有善行才是最重要的,最美的善行是慈善活动,最佳的慈善活动是捐钱,捐钱的最佳去处是教会。所以,交给我们一万英镑,我们就帮你脱离苦难。”当然,对这种鬼话我们的回答是:抱着这种目的,认为花钱就可以进入天堂,这样的善行根本不是善行,只是商业投机。据称,另一派基督徒说:“唯有信心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只要有信心,干什么都无妨。继续犯罪吧,小伙子,好好享受,基督会保证最终一切都不会对你造成任何影响。”对这种鬼话我们的回答是:你若说自己相信基督,却毫不在意他的教导,那就根本不是相信。你没有相信基督、信靠基督,只是理性上接受了一种有关基督的理论。圣经出人意料地将信心和善行放在一个句子中,好像确实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个句子的前半部分是:“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看上去好像一切都取决于我们和我们的善行。但是,后半部分接着说:“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看上去好像一切都由上帝来做,我们无能为力。我们在基督教中碰到的可能就是这种情形。我对此虽有些不解,但并不感到惊讶。瞧,我们现在极力想弄明白的是:上帝和人在一同工作时,上帝做些什么,人又做些什么。我们极力想把二者区分开来,使二者分属不同的领域,互不相干。当然,我们一开始就认为这像两个人合作,你可以说:“他干了这点,我干了那点。”但是这种观点行不通,因为上帝不是那样,他既在你之外又在你之内。即使我们能弄明白谁做了什么,我想人类语言也无法恰当地表达。在试图将它表达出来时,不同教派的说法可能不一。但是你会发现,即使那些极力强调善行的人也会告诉你:你需要信心;即使那些极力强调信心的人也会告诉你:要去行善。无论如何,我能告诉你的就是这些。
如果我说,基督教虽然乍一看讲的全是道德、责任、律令、罪责及德性,它会引导你继续向前,超越这一切,进入一个更高的境界,我想所有的基督徒都会赞同。在那个境界,我们瞥见了一个国度,其间的人们不谈论这些东西,也许只拿它们开开玩笑。在那里,每个人都充满着我们所说的善,如同镜子充满亮光。但他们不称之为善,不给它冠以任何名称,也不考虑它,他们都忙于观看它的源头。在这里,信仰之路已差不多越出了我们这个世界的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外没有谁能看得更远。当然,有很多人看得比我要远。【欢迎加入罗友书社,微信:15535237487,得到APP,喜马拉雅,樊登读书会海量精彩好书分享】
[1] 参见《马太福音》18:3“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译注
[2] 参见《马太福音》25:1—13中“十童女的比喻”。十个童女拿着灯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愚拙的,拿着灯却不预备油,另五个是聪明的,拿着灯,又预备了油。——译注
[3] Guts的意思是“勇气”、“胆量”。——译注
[4] 参见《马太福音》7:12。——译注
[5] 参见《彼得前书》4:15。——译注
[6] 参见《以弗所书》4:28。——译注
[7] 参见《马太福音》25:32-46。——译注
[8] 英国授予有杰出功勋的军人的勋章。——译注
[9] 德国纳粹政客,第三帝国第二号权势人物。——译注
[10] 指上帝。——译注
[11] 切斯特顿(1874-1936),英国作家、护教学家。——译注
[12] 参见《约翰福音》12:24“一粒麦子若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译注
[13] 参见《以弗所书》5:22—24。——译注
[14] 参见《马太福音》6:12。——译注
[15] 参见《路加福音》3:14。——译注
[16] 参见《马太福音》7:22-23。——译注
[17] 参见《申命记》11:1。——译注
[18] 参见《马太福音》10:16“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译注
[19] 参见《腓立比书》2:12。——译注
[20] 参见《腓立比书》2:13。——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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