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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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纳:我们是来战斗的。
哥勒门:你们将会战斗,先生们,痛快地战斗,但是一两个小转弯……
——弗朗西斯·博蒙特和菲利普·马辛杰,《法国小律师》
第二天上午,罗宾从地铁里出来,抓着一把多余的雨伞,觉得身上汗淋淋的,很不舒服。这几天连续下大雨,地铁车厢里一股潮衣服的气味,人行道又湿又滑,窗户上水迹斑斑,现在突然天色放晴,阳光灿烂,倒让她感到有些意外。别人可能会为摆脱了暴雨和黑压压的乌云而心情愉快,可是罗宾没有。她和马修吵架了。
罗宾打开刻着斯特莱克姓名和职业头衔的玻璃门,发现老板已经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打电话时,她几乎是松了口气。她暗暗觉得自己需要振作起精神才能面对他,因为斯特莱克正是他们昨晚吵架的原因。
“你邀请他来参加婚礼了?”马修当时厉声问道。
罗宾担心斯特莱克会在那天晚上喝酒时提到请柬的事,如果不事先告知马修,斯特莱克就要直接面对马修的不快了。
“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不通知对方就请人了?”马修说。
“我是想告诉你的。我以为已经说过了。”
罗宾说完就开始生自己的气。她从没对马修撒过谎。
“他是我的老板,他准以为自己会受到邀请的!”
这也不是实话。罗宾怀疑斯特莱克根本就不关心这事。
“而且,我也希望他参加。”她说,最后这句倒是实话。罗宾想把她的工作跟私人生活拉近一些,她从没像现在这样喜欢工作,而私生活目前却无法与工作融而为一。她想把这两者缝缀成一个令人满意的整体,想看到斯特莱克在教堂里赞许(赞许?凭什么要得到他的赞许?)她和马修缔结姻缘。
罗宾就知道马修会不高兴,但她希望那时候两个男人已经见过面,互相产生了好感,然而这事还没有发生,这不能怪她。
“当初我要邀请莎拉·夏德罗克时,瞧你那不依不饶的劲儿。”马修说——罗宾觉得这个指责有失公允。
“那就邀请她好了!”她气愤地说,“但这完全是两码事——科莫兰从来没想跟我上床——你哼一声是什么意思?”
就在两人吵得不可开交时,马修的父亲打来电话,说马修的母亲上星期犯的怪毛病被确诊为小中风。
过后,罗宾和马修都觉得为斯特莱克吵架太无聊了,便不情不愿地在一种理论上的和解中上床睡觉,罗宾知道两人心里都怒气未消。
快到中午时,斯特莱克才从他的办公室出来。他今天没穿西服,而是穿了一件有许多破洞的脏兮兮的毛衣,下面是牛仔裤和运动鞋。
脸上胡子拉碴,他如果二十四小时不刮胡子,就会密密地长出一大片。罗宾忘记了自己的烦恼,吃惊地盯着他:即使在斯特莱克睡办公室的日子里,她也没发现他的样子这么穷困潦倒。
“一直在打电话为英格尔斯建档案,给朗曼找几个号码。”斯特莱克告诉罗宾,一边递给她几个老式的牛皮纸文件夹,每个夹子的侧面都有手写的序列号,是他在特别调查科时用过的,他一直最喜欢用这种方式整理信息。
“你是——你是故意穿成这样的?”罗宾盯着他牛仔裤膝盖上像是油迹的污渍问道。
“是啊。是给冈弗里看的。说来话长。”
斯特莱克给两人倒了茶,他们便开始讨论目前手头三个案子的细节,斯特莱克告诉罗宾他获取的最新信息,以及下一步的调查重点。
“欧文·奎因的事怎么样了?”罗宾接过茶杯时问道,“他的代理怎么说?”
斯特莱克在沙发上坐下,屁股下的皮革又像往常一样发出放屁的声音,他把拜访伊丽莎白·塔塞尔和凯瑟琳·肯特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罗宾。
“凯瑟琳第一眼看到我时,我敢发誓她把我当成了奎因。”
罗宾笑了起来。
“你没那么胖。”
“谢了,罗宾,”他淡淡地说了一句,“后来发现我不是奎因,但又不知道我是谁的时候,她说:‘那事儿我压根儿没参与。’你认为这话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可是,”她怯生生地接着说道,“我昨天倒是找到了跟凯瑟琳·肯特有关的一些东西。”
“是什么?”斯特莱克吃惊地问。
“是这样的,你对我说她是个独立作者,”罗宾提醒他,“我就琢磨着是不是可以在网上看看有什么,结果发现——”她用鼠标点了两下,调出网页,“——她开了一个博客。”
“太好了!”斯特莱克说,高兴地从沙发上站起身,绕过桌子,站在罗宾身后看着电脑。
那个很业余的网页名为“我的文学生活”,装饰着几幅羽毛笔图画,和一张凯瑟琳的照片,照片比本人漂亮,斯特莱克估计肯定是十年前拍的。博客里有大量的帖子,像日记一样按日期排列。
“许多帖子说的都是传统出版商不识货,即使好书砸在头上他们也看不出来。”罗宾说着,把网页慢慢地往下拉,让斯特莱克浏览。“她写了三本小说,称之为情色幻想系列,名叫‘梅丽娜世家’。可以下载到电子阅读器上。”
“我可再也不想读垃圾图书了。那个‘巴尔撒开兄弟’已经让我倒了胃口,”斯特莱克说,“有关于奎因的内容吗?”
“有不少呢,”罗宾说,“如果他就是凯瑟琳称为‘著名作家’的那个男人。简称‘名家’。”
“我不相信她会同时跟两个作家睡觉,”斯特莱克说,“肯定就是奎因了。不过‘著名’这个词有点夸张了。在利奥诺拉来找我们之前,你听说过奎因吗?”
“没有,”罗宾承认,“看,这儿写到他了,十一月二号。”
今晚跟名家有一段精彩对话,谈到情节和叙事,这两者当然不是一码事。有不明白的吗?情节是发生的事,叙事是你给读者看多少,以及怎么拿给他们看。
就拿我的第二本小说《梅丽娜的牺牲》来举例吧。
他们朝哈德威尔森林走去时,兰多尔抬起他帅气的侧脸,看他们离森林还有多远。他那保持得很好的身材,因骑马和射箭而格外有型有款——
“往上翻,”斯特莱克说,“看还有什么地方写到奎因。”
罗宾照办了,停在十月二十一号的一篇博客上。
所以名家打电话来说他不能见我(又是这套)。家庭矛盾。
我除了说一句理解还能咋办?我就知道一旦我们相爱事情就复杂了。我不能把话说得太白,只是说他因为一个第三方而跟自己不爱的妻子绑在一起。这不是他的错。也不是第三方的错。妻子不肯放他,其实放手对每个人都是最好的,于是大家就都困在里面,有时感觉真像炼狱。
那个妻子知道我,假装不知道。我真不懂她怎么受得了跟一个想跟别人过的男人在一起生活,反正我知道我受不了。名家说她总是把第三方的利益放在其他一切事物的前面,也包括他。奇怪,人们经常用“陪护者”的身份掩盖内心的自私。
有人会说,一切都怪我不该爱上一个已婚男人。这些话不用你们说,我的朋友、姐妹和老妈整天都在跟我唠叨。我也想跟他断,可是我只能说,心有它自己的理由,什么理由不知道。今晚我因为一个全新的理由为他哭得停不下来。他对我说他那本杰作快写完了,说那是他写得最好的一本书。“希望你会喜欢。里面还写到了你呢。”
一个著名作家把你写进他自己认为最好的书里,你会怎么说?我明白他给我的东西,不是作家的人是给不了的。这让你觉得既骄傲又谦卑。我们当作家的,可以让一些人走进我们心里,可是,走进我们的书里?!那可不一般。那可太特别了。
忍不住爱着名家。心有它自己的理由。
下面是一些网友的评论。
如果我对你说他念了一些给我听,你会怎么说?皮帕2011
你准是在开玩笑,皮帕,他才不会念!!!凯瑟
你等着吧。皮帕2011。么么哒
“真有意思,”斯特莱克说,“太有意思了。昨天晚上肯特跟我动手时,告诉我一个名叫皮帕的人想要杀奎因。”
“那你再看看这个!”罗宾兴奋地说,把页面滑到十一月九日。
第一次见到名家时,他对我说:“除非有人流血,也许就是你自己,你才能写好。”本博主的追随者都知道,从比喻上来说我已经打开了我这里和我小说里的血管。可是今天我感觉被一个我已信赖的人刺了致命一刀。
“哦,麦奇思!你夺去我的宁静——看到你受折磨我心生喜悦。”
“这段引文出自哪里?”斯特莱克问。
罗宾灵巧的手指在键盘上跳动。
“约翰·盖伊14的《乞丐歌剧》。”
“对于一个满篇病句、乱用大小写的女人来说,这可真够博学的。”
“我们不可能都是文学天才。”罗宾责怪地说。
“幸亏如此,从我对他们的了解来说。”
“可是你看看引文下面的评论吧。”罗宾说着,回到凯瑟琳的博客。她点了一下链接,只出现了一句话。
凯瑟,我要转动××的绞刑架的把手。
这句评论也是皮帕2011留的。
“皮帕像是个不好对付的人,是吗?”斯特莱克说,“这里提到肯特靠什么为生吗?我估计她没法靠那些色情幻想的玩意儿付账单。”
“是挺奇怪的。看看这个。”
十月二十八日,凯瑟琳写道:
像大多数作家一样,我白天也有一份工作。出于安全原因,我不能多说。这个星期我们部门又加强了保安,也就意味着我那个爱管闲事的同事(又是基督徒出身,假装对我的私生活感兴趣)有借口建议管理部门好好检查博客,以免敏感信息泄露出去。幸亏大家头脑清醒,没有采取什么行动。
“蹊跷,”斯特莱克说,“加强保安……难道是女子监狱?精神病院?或者,说的是产业机密?”“再看看这个,十一月十三日。”
罗宾翻到博客里最近的一个帖子,这是凯瑟琳声称自己遭到致命刺伤之后的唯一一个帖子。
三天前,我亲爱的姐姐在与乳腺癌的长期抗争中败下阵来。
感谢大家的良好祝愿和支持。
下面有两条评论,罗宾把它们打开。
皮帕2011写道:
得知这消息我很难过,凯瑟。送给你全世界的爱,么么哒。
凯瑟琳回复:
谢谢皮帕,你是一个真朋友,么么哒。
凯瑟琳预先对许多留言表示感谢的那句话,凄凉地悬在这条短短的评论上面。
“为什么?”斯特莱克语气沉重地问。
“什么为什么?”罗宾说,抬起头看着他。
“人们为什么这么做?”
“你是指博客?我不知道……不是有人说过,未经审视的生活没有价值?”
“对啊,柏拉图说的,”斯特莱克说,“但这不是审视生活,而是在展览。”
“哦,天哪!”罗宾心虚地惊了一下,把茶洒在了自己身上,“我把蚕忘了,还有件事呢!昨晚我正要出门时,克里斯蒂安·费舍尔打来电话。他想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写本书。”
“他说什么?”
“一本书,”罗宾说,看到斯特莱克脸上厌恶的表情,她强忍着想笑的冲动,“关于你的生活。你在军队里的经历,还有卢拉·兰德里那个案子—”
“给他回电话,”斯特莱克说,“告诉他不行,我对写书没兴趣。”
他一口喝光杯里的茶,朝墙上的挂钩走去,他的黑大衣旁边挂着一件不知何年何月的旧皮夹克。
“今晚的事你没忘吧?”罗宾说,心里那个暂时松开的结又揪紧了。
“今晚?”
“一起喝酒呀,”罗宾焦虑地说,“我,马修。在皇家兵器。”
“噢,没忘,”斯特莱克说,不明白罗宾为什么显得这么紧张和难过,“不过我今天下午都在外面,就到那里跟你们碰头吧。是八点吧?”
“六点半。”罗宾说,比刚才更紧张了。
“六点半。没问题。不见不散……威尼霞。”
她愣了一下才恍然大悟。
“你怎么知道——”
“请柬上写着呢,”斯特莱克说,“挺别致的。什么出处?”
“我——怎么说呢,我好像是在那儿怀上的,”她说,脸上泛出红晕,“在威尼斯。你的中名是什么?”她在斯特莱克的笑声中半顽皮半愠怒地问,“C.B.斯特莱克——B代表什么?”
“我得走了,”斯特莱克说,“八点钟见。”
“六点半!”罗宾冲着正在关上的房门嚷道。
斯特莱克那天下午的目的地是伏尾区一家卖电子器材的店铺。偷来的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在后面的密室里解锁,里面的个人信息被提取,然后,这些信息和清除了内存数据的器件卖给需求不同的人。
这家生意兴隆的店铺的老板,给斯特莱克的客户冈弗里先生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冈弗里先生从各方面来说都是个搞歪门邪道的家伙,跟斯特莱克追到他大本营的这个家伙半斤八两,但是冈弗里先生更大佬、更张扬,他不小心犯了个错,走错了一步棋。斯特莱克认为冈弗里需要趁早全身而退。他知道那个对手能干出什么事来,斯特莱克和此人有一个共同的熟人。
目标在楼上一间办公室迎候斯特莱克,这里的空气跟伊丽莎白·塔塞尔那儿一样难闻,两个穿休闲套装的年轻人待在不显眼的地方,清理自己的指甲。斯特莱克冒充职业歹徒,由他们共同的熟人介绍来应聘,听未来的雇主跟他透露打算对冈弗里先生十几岁的儿子下手,对于那个孩子的行踪他已经尽数掌握。最后他提出让斯特莱克去干这个活,以五百英镑的酬劳去绑架那个男孩。(“我不想取人性命,就给他父亲发个短信,明白吗?”)斯特莱克从店里抽身出来时,已经过了六点。他确信没有人跟踪后,第一个电话是打给冈弗里先生本人的,对方惊愕的沉默告诉斯特莱克,他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在跟什么人打交道。
然后,斯特莱克拨通罗宾的电话。
“对不起,要晚一点到了。”他说。
“你在哪儿?”罗宾问,语气显得很紧张。斯特莱克可以听见她身后酒吧里的声音:说话声,大笑声。
“伏尾区。”
“哦,天哪!”斯特莱克听见罗宾低声说,“过来要花很长时间——”
“我打个出租车,”他让她放心,“尽快赶过去。”
斯特莱克坐在出租车里缓缓经过阿佩尔街时,心里暗想,马修为什么要选一家位于滑铁卢的酒吧呢?就为了让斯特莱克跑远路吗?因为斯特莱克在前几次安排中挑了对自己方便的酒吧,所以这次马修要报复一下?斯特莱克希望皇家兵器里有食物供应。他突然感到很饿。
他花了四十分钟才到达目的地,一部分原因是酒吧所在地的那些十九世纪棚户区阻碍了交通。坏脾气的出租车司机想弄清那些看似毫无逻辑可循的街道编号,斯特莱克便决定下车步行,他怀疑地方难找也是马修选择这家酒吧的一个原因。终于到了,皇家兵器是一家很有特色的维多利亚风格的街角酒吧,门口聚集着许多人,有穿西装的职业男性,也有学生模样的人,都在抽烟、喝酒。斯特莱克走来时,那伙人自动给他让路,即使对他这样高大魁梧的男人来说,他们留出的空当也太大了。斯特莱克迈过门槛,走进这家小酒吧,怀疑别人会因为他衣服太脏而对他下逐客令,其实心里倒隐约希望这样的事发生。
与此同时,在闹哄哄的里间——一个玻璃天花板的院子,别别扭扭地挤满各种小摆设,马修在看手表。
“已经过了差不多一刻钟了。”他对罗宾说。
他西服领带,衣冠楚楚——像平常一样——是整个屋里最帅的男人。罗宾已经习惯了女人们看见他经过时眼睛都跟着他转,她一直没能断定马修是否意识到她们火辣辣的眼神。此刻,他们不得不跟一伙叽叽喳喳的学生合坐一张桌子,马修一米八六的身高,坚毅的凹字形下巴,明亮的蓝眼睛,完全是一副鹤立鸡群的样子。
“就是他。”罗宾说,她松了口气,却又无端地心生恐慌。
斯特莱克离开办公室后似乎变得更加强壮和粗糙了。他在拥挤的空间里毫不费力地朝他们走来,眼睛看着罗宾金灿灿的脑袋,一只大手抓着一品脱醉鬼啤酒。马修站了起来。他似乎在振作起精神。
“科莫兰——你好——你终于找到了。”
“你是马修?”斯特莱克说着伸出一只手,“对不起,我来晚了,我想早点脱身的,但当时跟我在一起的那个家伙,他要不发话你可不敢一走了之。”
马修回了一个空洞的笑容。他就猜到斯特莱克会有一大堆这样的说辞:显摆自己,让自己做的事显得神神秘秘。可是瞧他这副样子,像是刚给汽车换过轮胎。
“坐下吧。”罗宾紧张地对斯特莱克说,一边往板凳那头挪动,差点儿从那头摔下去。“你饿吗?我们正在商量要些吃的呢。”
“他们这里东西做得不错,”马修说,“泰国菜。虽然不是芒果树,但也还凑合。”
斯特莱克淡淡地笑了笑。他就知道马修会是这个样子:说一些上流住宅区高档餐馆的名字,以显示自己虽然刚在伦敦待了一年,已是个老资格的都市人了。
“今天下午怎么样?”罗宾问斯特莱克。她想,只要马修听了斯特莱克所做的事情,肯定会像她一样对侦探过程深深着迷,然后所有的成见便会烟消云散。
可是斯特莱克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下午的事,那些有意思的细节都省略掉了,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马修不以为然。然后,斯特莱克提出给他们俩去买酒,因为他们手里的杯子都空了。
“你可以表现出一点兴趣嘛。”斯特莱克刚走到听不见她说话的地方,罗宾就压低声音对马修说。
“罗宾,他不过是在一家店里见了个人,”马修说,“我认为他们的故事不会很快就售出电影改编权。”
他为自己的机智感到得意,把注意力转向对面墙壁黑板上的菜单。
斯特莱克端着酒水回来了,罗宾坚持要自己挤到吧台去给他们点餐。她有点不放心让两个男人单独待在一起,同时又希望她不在场时,他们能想办法找到适合他们的位置。
就在罗宾离开的这点工夫,马修刚刚产生的良好的自我感觉消失了。
“你原来当过兵?”他发现自己在问斯特莱克,其实他已打定主意不让斯特莱克的个人经历占据谈话的上风。
“没错,”斯特莱克说,“特别调查科。”
马修不清楚那到底是什么。
“家父原来是皇家空军的,”他说,“是啊,他和杰夫·扬是同时代的人。”
“谁?”
“是威尔士橄榄球联合会的球员吧?二十三次入选国家队?”马修说。
“没错。”斯特莱克说。
“是啊,我老爸当上了中队长。八六年退役,然后开办了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白手起家,一路顺风顺水。虽然比不上你家老爷子,”马修有点敏感地说,“但也很不错了。”
呸,斯特莱克想。
“你们在聊些什么?”罗宾重新坐下,担忧地问道。
“聊了聊老爸。”马修说。
“可怜的人。”罗宾说。
“有什么可怜的?”马修立刻发问。
“哎呀——他替你妈妈操心呀,不是吗?小中风?”
“噢,”马修说,“是说那个啊。”
斯特莱克在军队里见过马修这样的人:都是军官级别,光鲜的外表下面隐藏着小小的安全感缺失,他们需要过度补偿,一不小心就做过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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