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ur /因为你自己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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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最爱的三样东西:火锅、周黑鸭和围巾。前两样因为祛痘,不得已忌了口。后一样则无论风吹还是雨打,一直都能带在身边。
我对围巾一直有种特殊的偏爱,有一天我在上海从徐汇去浦东,一路地铁坐到了浦东机场站。我心想有什么不对,猛然一低头,发现围巾没有戴,愣是沿着原方向一路坐了回去。
那天我由衷地感叹:他娘的上海真的是太大了。
那天跟我约好的老陈也由衷地感叹:他娘的卢思浩真的是一个神经病。
在我还没变成这样一个神经病之前,我很不喜欢戴围巾。因为这东西太过臃肿,作为一个活了二十多年从没穿过秋裤的人,一身轻松才是我的毕生追求。
但在我的毕生追求中,出现了一个姑娘,彻底打乱了我的计划。
我的逗逼精神从小学开始,一直延续到了现在。在我的高中时代,这种精神具体体现在我非常爱看打雷。本着科学求知的精神,我很单纯地好奇如果被雷劈到,是不是可以打通任督二脉,从此走向人生巅峰。而我又最喜欢末日景象,那年头的教室没有空调,只有电扇,解救夏天的闷热只有时不时的雷雨才可以做到,明明只是下午的天气,却暗得像午夜。
因为一个人喜欢一首歌,喜欢一本书,喜欢一部电影,喜欢一座城市。然后或许带你走进这些的人很快就消失在你的生活里,直到时间模糊了他们的长相。把这些歌、这些电影、这些习惯保留下来,不是因为放不下,而是因为自己喜欢。这种时刻小伙伴们都在教室里做题,只有我执着地趴在教室外的栏杆上,盼望着下雨。很长一段时间里,整个楼层只有我一个人会这么做,直到某天我不经意地看向右边。我发现了一个姑娘,她也在等打雷。
爱看打雷的人应该不多,在同一时刻等打雷的人应该更少,而这个人就在你的十米之外,加上她还是个漂亮的姑娘。这叫作什么,这叫作缘分啊,朋友!
我把老陈拉出来,指了指旁边的姑娘,跟他诉说了我爱上这个姑娘的过程。
老陈一听突然兴奋起来,说:“你赶紧去追人家姑娘,以后周末就叫上我和大丁。你们在我们面前秀恩爱,然后大丁就会受到触动,然后我就能追到大丁了!”
我说:“得了吧你,那你现在去和大丁说话啊!你连一句话都不敢和她说,还想追她。”
老陈没听进去,对我说:“趁现在快去认识一下。”
我说:“一般的认识方式不够炫酷,待我想个更炫酷的,我要让她觉得我不一样。”
我回家之后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一个炫酷的认识方式。
那天我和老陈交代了一下计划,老陈听完后瞪大了双眼,说:“你个神经病,至于这么大费周章吗!”
我说:“这样才像邂逅啊!”
计划是这样的:
我们学校六点半上晚自习,姑娘每天六点一刻才去吃饭,巧妙地避开了高峰期,但也压缩了吃饭时间。那天我和老陈跟在姑娘身后,我拍拍口袋对着老陈说:“啊,老陈,我忘记带饭卡了。”老陈也拍拍口袋说:“啊,卢思浩,我也没带!”
兴许是《还珠格格》看得太多,至今回想起来我们当时的语气,完全就是尔康第二版,但我乐在其中。
我说:“那我们去向前面的同学借吧。”
老陈说:“好啊。”
我拍拍姑娘的肩膀:“姑娘,我们刚才说什么,你听到了吗?”
姑娘说:“废话,你们两个说这么大声,全操场都听见了好吗!”
我们一起买饭,买完后各自找了位置坐。眼看我的搭讪计划要泡汤,我赶紧把包子叫了过来,姑娘快要吃完时,我给包子使了个眼色。
包子心领神会,拍案而起:“卢思浩,你叫我来吃饭,你居然没带饭卡!”
我说:“我没想到老陈也没带,你等等,我去向刚才那个姑娘借!”
于是我走到姑娘面前:“姑娘,我们刚才说什么,你听到了吗?”
姑娘说:“废话,你们两个说这么大声,全食堂都听见了好吗!”
姑娘有些为难,说:“我马上要回去上晚自习了,借给你们,我怕来不及……”
我心说,等的就是这句。
我说:“那你把你的小灵通号码告诉我,晚上我发信息给你,然后还你饭卡。”
姑娘想了想,说:“那好吧。”
然后她把自己的小灵通号码告诉了我。
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智商达到了巅峰。
就这样,我和姑娘正式认识了。
她说自己喜欢“五月天”,我说这么巧我也是,然后回家恶补“五月天”的信息。
她说自己每天起得早都会早点来学校,我说这么巧我也是,然后从此开始早起。
她说自己住城南,我说这么巧我也是,然后每天晚上送她回家,再一路狂奔回我在城东的家。那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送她回家不管东南西北都顺路。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陪她吃饭不管酸甜苦辣都爱吃。
那时候不管做什么事,都特意想突出一个“巧”字。我希望她喜欢的正好是我喜欢的,她爱吃的正好是我爱吃的,她去学校的时间正好是我平时的时间,就连我遇见她这回事也正好是我没带饭卡。
这样姑娘一定会认为我们两个之间所有的故事,都是因为缘分。
有些恰到好处是他的费尽心机,有些偶然相遇是蓄谋已久,有些理所当然是因为喜欢。
有时候翻山越岭,就为了和她在一个路口相遇,然后可以假装不经意地说一句:“好巧。”
这是我自以为是的浪漫,这是我想让她觉得我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
兴许一些不同能让她对我记忆深刻,这样的想法贯穿始终。
很快到了我的生日,大约在冬季。
生日前夕,我随意跟姑娘说了句想要个生日礼物,随意到我自己都忘了说过要生日礼物。
那天我在校门口等她回家,从九点半等到了十点,小灵通发信息她也不回。生日夜却见不到她,我特别失望。
正当转身要走时,我听到有人在背后叫我,我刚回头还没来得及反应,姑娘一把把围巾给我戴上了。
是一条大红围巾。
那一瞬间我居然不知道说什么,心里满是欣喜嘴上却嘟囔着这围巾不好看。
姑娘一时上火,伸手就要把围巾拿下来,我说就不摘。于是我们绕着操场跑了好几圈。
很多年后我回想起这个场景,觉得特傻,又不知道为何觉得特别浪漫。
后来我把姑娘送回家后,一个人骑车回家。明明是冬天,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冷。
那天晚上我决定换个小灵通,一定要买最高级的那种,一定要可以存一百条短信的那种!我想把跟她的聊天短信尽可能多地保存下来,为此我省吃俭用,外加不要脸地蹭了姑娘两顿饭。
因为常和她见面,本来不戴围巾的我开始每天戴围巾,而且自己研究出了围巾的七种不同戴法。再加上我那时喜欢穿大衣,老陈说我每次出现都有种《上海滩》的即视感。
我说:“以后每年的冬天,我都要戴围巾。”
再过一年,我要出国了。
姑娘很早就知道我要出国的消息,也是她一直鼓励我,我才坚定了这个想法。
高三的冬天,姑娘要上高三下学期,我要飞去墨尔本。那个寒假,姑娘给我织了一条蓝色的围巾,让我把红色的还给她,她想自己戴,这样我们两个人就还算是有着关联。
那天我对姑娘说:“等你们高考完,我一定会回来给你唱《温柔》。”
姑娘点头,说:“等你回来,我们一起去看场演唱会。”
最后,我还是没来得及把红围巾还给她。
高三的寒假特别短,短到我还没来得及好好告别,她就不得不去面对6月即将到来的庞然大物。
到了墨尔本之后,我买了一把吉他,开始每天练习《温柔》。
于是我的室友在每次我拿起吉他的一瞬间都夺门而出。
浑蛋,给我点面子好不好!
我从来就没有什么音乐天分,即使这首歌我反复练习,也没有练出想要的效果。但我还是一天天数着回国的日子,终于在回国之后,高考结束那天我骑着自行车,飞奔去了学校。
那天我背着吉他,觉得自己一定是整个学校里最帅的人。
可我没有找到她。
我不甘心,就给她的小灵通发了条短信,说我第二天在学校里等你,要唱歌给你听。
第二天一早,我就拉着老陈和包子去了学校,三个人都没得及吃早饭,拿着小笼包外卖一路飞奔。到了班级门口,我拿起吉他开始练,一边抓紧最后的时间记歌词,一边排练要对姑娘说的话。
从早上排练到下午,从下午排练到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姑娘还是没有出现。而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打电话给她。
那天下午我唱:那爱情的绮丽,总是在孤单里。
那天下午老陈唱:世界若是那么小,为何我的真心你听不到。
那天下午包子唱: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
那天下午包子拍着我的肩膀说:“别难过,她没听到也是好事,你唱得实在是很难听……”
我给了他一个白眼,拍了拍老陈的肩膀:“我不难过,你听老陈唱得更难听。”
然后我拿起吉他从头开始唱:“走在风中今天阳光突然好温柔,天的温柔地的温柔像你抱着我。”而我心里跑过的字幕是:你大爷的,她从没抱过我,温柔你妹啊,温柔,啊啊,我不管,啊啊啊,一点都不温柔。
6月即将进入盛夏,所有人都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手里拿着一条围巾。然后我跟姑娘没了联系,最后有关她的消息,是她去了上海。
难过的时候,我在微博里写:
“那时候自以为是地用借书这种很烂的方式去她教室找她;那时候小灵通的信息要精挑细选怕丢失了她的信息;那时候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可以从操场一眼看到她。你猜现在我觉得最遗憾的是什么?”……“嗯?”——“后来想起我们没有一张合照。”
我不知道为什么认识那么多年,却从来没有拍过一张合照。
眨眼好几年过去,2013年老陈结婚,结婚对象是他暗恋了七年多的大丁。
我给他发:“新婚快乐,浑蛋,要幸福啊,走音男。”
他给我发:“你看,真心还是能被听到的。”
我心说:“是,可总有人会没那种命,我是其中之一。”
还是这年的冬天,我接到一个电话,电话另一头放着《温柔》。嘈杂的声音里,我听到电话另一头有个姑娘一直在问:“你能听到吗?你能听到吗?”
我实在想不起这是谁的号码,就把电话挂了。
挂了电话之后,我收到了那个电话号码发来的短信,她说:“我听到了。”
我的心跳瞬间停了一拍,拼命跑回家,想找出那条被我遗忘许久的红围巾,却怎么也找不到。
我想着我该给这个号码回条短信,可不知道该回什么。我想问问这个号码的主人是谁,可又怕知道了却无话可说。
明明有满肚子话想说,可又怕对面早就不是那个想倾诉的人。
第二天我鼓起勇气回了一条短信,但电话那头再也没了回应。再试着打过去,电话关机。
2014年冬天,我开始巡回演讲,出发前的夜晚我整理房间,在衣橱的抽屉里找到了曾经省吃俭用买的小灵通。可电池已经过期了,这个小灵通再没能打开。我想,这里面的短信是我精挑细选留下来的,可我记不清里面的哪怕一句话。
原来所有东西都有保质期。
我找到了一张专辑,是“五月天”的《爱情万岁》,里面就有这首《温柔》。
原来这首歌已经这么老了,原来我已经听了这么多年。
我一直没有找到那条红色围巾。
直到现在也没有找到。
但那也没什么关系,你看每年冬天我都还围着围巾,但我不再为了谁围着,也没有非要围着那条已经找不到的红色围巾。
因为一个人喜欢一座城,喜欢一首歌,喜欢一个乐队,喜欢一部电影,那是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戏码。因为你想要知道在那些你不曾出现的日子里,这些东西是怎么给了她力量;因为想要用尽一切办法去接近她、了解她。
有时候听一个人听过的歌,读她读过的书,看她看过的电影,是想要更了解这个人,更接近这个人。只是许久后你发现,那些听过的歌、读过的书、看过的电影,也能给你力量。翻山越岭却擦肩而过,彼此交谈却感觉不再,其实都无所谓了,因为你知道变优秀并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
保留下的那些习惯,不是因为放不下;保留下的那些喜好,都是因为自己喜欢。
重要的是,学会了好几种围巾戴法的我,多帅气。
故事的最后,本来想用那首《温柔》结尾,却突然想起另外一首很喜欢的歌里写道:“我已经不知道去哪里才能见到她,如果有人看见了她,如果你在她的身边,请多多照顾她。”
写给你。
请照顾好自己。
BGM:McFly Shine a 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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